毋以货财杀子孙

作者: 黄永武2016年09月06日短篇散文

古代的人,把一生作了段落的计划,这叫做“生计”:从一岁到十岁以上,为个人成长作计;二十至三十岁,为成家立业作计;三十至四十岁以上,为生儿育女作计;五十至六十岁,就为退休养老打算;六十七十以后,就为死亡身后打算了。所以有“六十不造屋,七十不制衣”的古谚,六十岁以后不造新房子,七十岁以后不添新衣服,这叫“量时计享”,不肯让“冗功剩物”拖着自己,以致劳役心神于无用的地方。这一方面是“惜福”,另一方面,也使“劳生”不必受“物役”的无限驱使,能留下足够余裕的退闲岁月呀!

如今许多人已经有足够的养老金钱,也有美好的退闲岁月,一生都吃喝不尽,还在做牛做马,拼命赚钱,大概是想留钱给子孙用吧?其实平心想想,你我都是白手兴家的人,子孙一样可以白手兴家,何必要你操心如此?你会说:“不见得子孙都像你我这样贤智,万一他不能自立创业呢?”如果你是以这个原因为他存钱,心意虽美厚,实际上是以轻薄的眼光在对待子孙了!你用“不肖”的眼光预估他们,他们如何能以贤智自许呢?

所以唐朝人就有“毋以货财杀子孙”的教训,让子孙因遗产而骤富,容易养成淫荡骄奢、唯物寡情的生活习惯。淌来的资产,他也不见得爱惜。与其留黄金给子孙,远不如教他读书学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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