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移民状

作者: Hunter_猎人2016年03月09日情感日记

写在前面:

90年代,一夫妇先后从巴拿马偷渡进入美国,在机场被移民局当场抓获,并没收假护照。

二十年后,美国出生的两孩子快读大学,夫妇经历了递解令后,移民申请到了最后一个上诉机会……

美国法律规定,凡欺诈(持假护照)者,移民法庭免不了罪,能豁免的,只有司法部长本人…

美国梦难圆,夫妇面临最后限期。成与败,一纸移民状,能否左右?…

这个案例,有法律的原则,有移民的辛酸,有诉状的实情,也许对一些后来人,可作为借鉴。

尊敬的移民官先生:

我是陈xx。

首先,我和我的家人都很感谢移民局多次给我们上诉面谈和补充资料的机会。

我希望籍这个机会,亲自向移民官先生倾诉申请的理由,好的理由。

一直以来,我的申请都是通过律师代办,实话说,我都是听律师说的,跟着申请程序办事,很少有机会想过自己的理由。什么是我的理由?什么是好的理由?我觉得,好的理由应该是逻辑的,合理的,符合自然的,具有良好愿望的,被个人与公众所接受的理由。

先说说我目前的实际情况。

我有一个家庭,我和我的丈夫,两个儿子和我的父母。在这个家庭里,两个儿子在美国出生,是美国公民;我父母是合法居民,我和我丈夫是非法居民,一个身份很不协调很不正常的家庭组合,但这样的身份维持了整整二十年,我和我的丈夫工作,缴税,供养了这样一个家庭二十年。二十年来,我们辛勤劳动,最近几年才在现址购买了小房子,有了个比较安定的家。

我的父母,长年多病,需要我的照顾。我们一家父母姐妹五人原来都生活在中国,姐姐八六年离开来了美国,妹妹八九年到了巴拿马,之后也来到了美国。记得当时父母对我说“女儿,我们这辈子就跟着你生活了”。这话一直是父母的心愿,也成为了事实。在中国,父母是与我生活的,直到我们都来到了美国,父母一直与我住在一个家庭里,二十多年都没有改变过。父母现在都七十多岁,父亲早年身体还算好,但几年前发生交通意外后成了半残废,活动少了,身体状态随着年数增加逐年下降。母亲二十年来一直多病,心理状态尤其不稳定,她经常害怕我们有一天要被递解出境,尽管我们常安慰她我们不会离开,她从来只能是半信半疑,从来没有为我们的事情放心过。母亲在来美国之前,已经得有“血小板(皮下出血)”病,中国的医疗条件不好,没有办法医治,到来了美国后再次病发,住院十多天,加上日后的调理,生命才得以留住。为这事情,母亲表示过不但感谢美国,她对美国的医疗能力有信心,她愿意留在美国。但留在美国谁来照顾?母亲每个月都要见医生几回,都需要我陪伴,平常的生活,都依赖我贴身的照顾。我虽然有两个姐妹,但因为都有老人要照顾,父母无法与他们同住。更重要的,这是父母的意愿,他们希望我不离开他们。我能离开父母吗?父母能离开我们吗?我能改变父母的意愿吗?离开了将会是什么样的情形?我不敢想象。

我的两个儿子,出生在美国,现在分别上初高中,学习成绩都不错。大儿子快要申请上大学了,小儿子过几年也会考大学的。在过去的面谈中,曾有移民官对我说过,回中国,孩子可以跟着去呀。我想,这安排听着美,实际上是没有可能的。孩子在美国长大,让他们离开纽约的朋友,搬到新泽西去他们都不愿意,别提要他们去中国了。他们不会中文,不熟悉那里的环境,父母不是外籍,到中国不能上国际学校,上中国普通的高中,不像小学学童,中文不过关的话,程度根本跟不上,更别提高考了。上其他学校需要户籍,那得放弃美国籍,他们愿意吗?他们是美国人,十八岁正是他们考取大学,服兵役,为将来打基础的时候。现在让他们到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去继续学业,无疑等于让他们放弃前程。不否认我在移民的过程中曾犯过错误,我为我的错误忏悔,我的律师多年来也做了不少工作,法官也曾赦免了我的罪。这二十年来,我为这些事情付出不少,包括金钱上的,精神上的,也算是在为过去的错赎罪了。如今,我的儿子也要为我的错赎罪吗?跟我到一个根本不属于他们的地方去吗?这有理由吗?

所有这些,还有很多很多具体的困难,不能在这短信里详述,我希望我的律师能一一列明。我很羡慕那些因亲属团聚的理由而不费任何劲便能取得居留权利的人,他们还能选择来与不来。反观,我的实际家庭情况十分困难,申请将近二十年,从未间断,也没有一个结果。这么多年来,我们为了申请的事情,精神上所受的压力非常大,我们不但要为过去所犯的错误打官司,我们还要为我们的前途与家庭担忧。我常常夜里发恶梦,梦见我的丈夫离开我,梦见我们离开我的孩子。我丈夫害怕见到警察,害怕进入移民局,甚至害怕与移民官对话,他害怕这些人随时会把他叫到另一个房间去,然后把他递解出境。实话说,如果这个家庭只有我和丈夫,如果我们在十多年前就能预见申请的艰难,如果我们能预见我们要经过这一切,我们也许早就回中国了。父母不会来,孩子不会在这里出生,我们也不会在这里安家。但现在的实际情况不是二十年前,这一切已经改变,我们已经无法再把现实改变过来。虽然我们依然害怕,但没有选择,只有往前走,没有退路。

回到申请这问题上来。

假如,我的申请不被接受,结果应该是我和我的丈夫都失去居留在美国的权利,失去工作的机会,很可能会被递解出境。这样一来,我连不协调的家庭组合都没有了。我的家庭将被拆散,我的父母得不到供养,我的儿子们得不到父母的培育,失去了有利于他们心身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失去了父母的关爱,他们的基本生活,恐怕都会成为问题。我这样想,这样的家庭合理吗?符合自然吗?是我或者任何他人的愿望吗?会被我接受或者公众提倡的吗?很明显,答案是否定的。

我为什么申请?我为什么三番四次地上诉,我为什么甘愿冒违背移民法的险,也不出境?原因与理由其实都很明确,不是我们故意要冒犯移民法律,不是认为我们留在这里能为美国社会作多大的贡献,也不是为了多缴税,而是为了我的家庭,为了维护一个基本的,完整的家庭。这样,我可以供养我的父母,培养我的两个孩子,供他们上大学,希望将来他们能成材,代替我和我的丈夫,为这个社会多做点事。这是我的理由,显得有点自私,但这完全是我的理由与愿望,大概也是所有第一代移民的愿望。这样的愿望合理吗?符合自然吗?会被我和我的家人接受或者被公众提倡吗?很明显,答案是肯定的。

如果肯定的,合理的,符合自然与良好愿望的事情(家庭的完整),需要一个好的理由的话,那么,一个被否定的,不合理的,不符合自然与良好愿望的事情(家庭的分离),理应更需要一个更好的,更强的理由了!

但很抱歉,我想不出这样的理由。我的家庭在美国,这里是我的家,我们喜欢美国。我想不出任何理由去放弃我的家庭,离开我的家,离开我的孩子,离开美国,回到一个我们久已生疏也不希望居住的地方(中国,我当初离开的原因)。我想不出任何的理由,说服我的家人,改变他们的愿望。我不能丢下我的亲人,任由他们失望,任由孩子抱着对父母的怨恨,让他们在这里自生自灭。如果这样的情形成为现实,我的孩子也许不会明白我们的处境,也许不会知道是什么能使一个家庭分离,但我相信,这不是他们的愿望,他们也会认为不合理,他们可能因此不理解这个社会,甚至会憎恨这个社会。

我和丈夫的选择只有一个,甘付一切的代价,阻止这样的事情发生。

我们的愿望与理由很简单,就是要维持一个完整的,正常的家庭,彼此得以照顾。如果我的申请被接受,我们成为了合法的居民,我们可以正正当当的当一名正常人,能像一个正常人一样工作生活,而不是担惊受怕,躲躲藏藏,精神上受压抑,长年生活在恐惧中。我们可以告诉孩子,将来有一天,我们也会像他们一样,成为美国公民。

我和我的丈夫深信几点:

美国是一个人道社会,注重家庭价值,人人享有免受恐惧的自由。亲属团聚移民,也就是这些精神的体现,其宗旨,是要使家庭团聚,而不是分离。

法律是应被尊重和遵守的,同时也是包容的,酬情的。

家庭作为社会最基本的结构元素,维护它的完整,也就是维护社会的完整,具有社会公义性与正当性。

我和丈夫都没有能力把这些变成现实,只有移民局有这种能力。我们把希望寄予移民局,与移民官先生。

因此,我们不断申请,不断上诉。我们相信,我们的理由终有一天会被接受,因为我们认为,这样的理由是正当的。

再次感谢美国移民局给我们这次表达和申诉的机会。我们恳请移民官先生接受我们提出的理由。

申请受惠人:陈xx

具体的考虑与细节。由律师另行文并代表。

附上我的家庭照片一幅,此照片是2010四月我姐姐探望我一家时拍的,地点是我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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