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的诗圣

作者: 白建平2016年05月31日散文随笔

杜甫和他的诗歌,应该是每一个真正热爱诗歌和诗歌写作的人迟早要遇到的、必须要翻越的一座山峰。这座山因其高绝、孤直,一千多年来,面对它时,望而生畏者有之,绕道而行者有之,但毕竟,还是有更多的人选择了用爱和赤诚来注视它、眷念它,并通过它的每一颗字里的硬度、每一个词语里的温度、每一行诗每一首里的呼吸与气息,体会到了它高绝、孤直的意义,叶梓就是其中的一位吧。

叶梓35岁以前,生活在西北小城天水。天水古称秦州。公元759年的秋天,唐代诗人杜甫携家带口翻越陇坂(今称关山)一路西行,在当时的秦州的三个月,写下了117首歌吟秦州山水风物及个人遭际的诗篇,史称陇右诗或秦州诗。如果说因为叶梓曾在天水做过记者,与杜甫及其秦州杂诗相遇是种机缘凑巧,那么,叶梓的诗人身份就是他与杜甫秦州诗相遇相爱的命中注定,叶梓的《流浪的诗圣》是一个古代诗人和一个当代诗人相遇之后开出的相知之花,叶梓书中最后一章《杜甫的偶像与粉丝》引用的美国现代诗人肯尼斯·雷克斯罗斯评价杜甫的话说:“我让自己沉浸在杜甫的诗歌中长达30年之久,他使我变成了一个更完美的男人、一个更会感知的生命体、一名更优秀的诗人。杜甫的诗歌回答了一个困扰着很多美学家和批评家的问题,‘诗歌有何用处’,他的诗所阐释的正是艺术的最高目的。”

远离故土的叶梓依恋着故乡的明月与露水,在这种乡愁意义上,叶梓确立了自己作为一个城市的流浪者的写作意识,也正是凭借着这种写作意识构筑了他走向杜甫的天梯,把杜甫还原成同样因命运和造化而颠沛流离的流浪者形象。青年时代的杜甫怀揣“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远大理想,却因性格中的刚直和政治嗅觉上的无知屡屡受挫,中年时代的杜甫贫病交加,却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奔波在寒风吹彻的由陕而甘、蜀、渝、鄂、湘的山道上,晚年时期靠亲朋旧友接济度日,却不改一身的臭脾气和坏毛病。

如此,从叶梓缓缓诉说的笔端,呈现于我们眼前的并不是一座矗立着的披着圣洁衣的高不可攀的山峰,而是一个朝我们蹒跚着走来,期望“何当一茅屋,送老白云边”(杜甫《秦州杂诗之十四》)、“我生苦飘荡,何时有终极”(杜甫《别赞上人》)无家可归的白发老人。他迥异于文学史上的那个沉郁顿挫的杜甫,也迥异于研究者笔下那个抱儒守忠的杜甫,叶梓笔下的杜甫是那个在街角巷尾常见衣食无着的老人,他腹内的辛酸、眼中的苍茫、心上的愁怨,化为一行行诗、一首首诗,见证着一个王朝由盛而衰时芸芸众生所必须要承受的苦难,而这也是《流浪的诗圣》所凸显的主题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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