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埋没在尘光里的爱情

2012年06月07日来源: 网络文章爱情日志

张爱玲说: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

如果不曾喜欢上他,女孩也许永远都不会明白为什么有人会心甘情愿地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

女孩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孤独缺乏爱的人,就像那些离散的大雁,留给这个世界的是一个埋没在夕阳里孤寂的背影。夕阳的尘光里,影子被拉得老长老长,那些潜藏在黄昏与黑夜交接的伤悲会随着地上模糊的脚印一步步浮现清晰,模糊女孩清亮的眼睛。

慢慢走在这个有点孤寂有点落寞的校道上,永远是不紧不慢的步伐,耳朵里总是习惯性地塞着耳塞,反反复复听着胡夏唱的《那些年》,一个人走似乎已然成了习惯。身边不乏手牵着手相互依偎的情侣,也不乏三三两两边走边笑的人,但是女孩骨子里有种天生的桀骜,她不是没有人缘的人,只是她疯狂地喜欢上一个人走的感觉。那种越是孤独越是疼痛到骨髓里的快感,那种寒冷的冬天坚决穿着单薄衣服冷得发抖的执拗,没有多少人可以懂得。不想孤单却偏偏孤单,想得到温暖却让自己更加的冷。

女孩平时是个挺矛盾的人,安静得时候像个乖巧的小猫,抬着头看着流云,一看就是一个下午,动得时候可以很疯狂。疯狂地有时候把浩桀都吓得脸色苍白苍白的。浩桀比女孩高一个年级,他就像大哥哥一样,总是摸摸女孩的头,宠溺又有点无奈地说真拿你没办法。其实女孩知道浩桀喜欢她,在她失恋的那个晚上买了五个糕陪她坐在草地上看了一个晚上的星星,那晚他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看着女孩流着眼泪把雪糕一口一口吃完,小心翼翼地把女孩嘴角残剩的雪糕擦掉,等她哭累了就让她靠在他肩膀上睡觉。第二天自己却顶着一双熊猫眼装作很精神继续去上课。

如果女孩心里不是有了一个他,也许浩桀会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他是女孩高三的同班同学,是班上的地理课代表。高高瘦瘦,总是一副酷酷的样子,很乐观开朗,和班上很多女孩子打成一片。总之是个很受欢迎的男生。人缘好的有时候连女孩都有点妒忌。但是男生太受欢迎,总归不是件好事,至少代表他的心装着太多的人,永远也无法只装一个人。女孩是他们班上的语文科代表,日子长了他们渐渐混在了一起,像是所有预定的开始,他们最后走在了一起,还一起考上了同一所大学。只是第一年她和他要分配到不同的校区,本来还以为可以一起走过大学的四年时光,然后一直走下去。但是预定的开始并没有通往理想的结局,年轻气盛的我们都熬不过寂寞男孩在另一个校区认识了更多的女孩子,她们有的比女孩漂亮,有的和他很是要好。反而有时候把女孩这个真正的女朋友给冷落了。

也许男孩还不懂得怎么去爱一个人。但是女孩已经爱上了他,无可救药的喜欢他。就像女孩自己说的,就算这是万丈深渊,我也会毫不犹豫地跳下去,即使粉身碎骨。

有时候喜欢一个人真的可以这么不可理喻,毫无理由,固执到最后往往寂寞成殇。

大学的第一个学期,男孩偶尔会在周末坐车过来找女孩去公园散心。公园到处都是青山绿水,湖光山色。那时候,她和他就像所有情侣一样牵着手走在开满小花的石子路上,他们躺在青青的草地上,女孩侧脸就能看见男孩干净清爽的脸庞,阳光透过隙撒落在脸上,点点星光,女孩子想,要是就这样一辈子多好啊。

离开公园的时候,男孩曾经和女孩说,明年春天我们再来。他们把这个承诺命名为“我与春天有个约会”。

男孩其实是个不懂得关心别人的人,而女孩却是个有着一颗敏睿但安静的心的人。很多时候面对男孩的冷落,她除了把自己埋进图书馆里,就去找各种各样的方法打发那些无聊空虚的时光。她本来就很桀骜,如今却觉得在爱情面前,她也不过很卑微,卑微地心甘情愿地把自己埋藏进尘埃里,然后妄想有一天思念会开出花来。下一秒就幸福花开。但其实妄想就是妄想,永远都没有办法成为现实

现在春天了,到处都是鸟语花香,女孩拿着相机把这一切的美好都定格成了画面。地方没有变,树依然是那株树,花依然是那种花,只是人已经不是原来那个人。浩桀就跟在女孩身后,看着女孩欢快地在花丛中穿梭,像只没有任何忧愁的蝴蝶,有点困惑地说:“你一大早地把我从宿舍拖出来,就为了拍摄?”

女孩迎着阳光,露出一个久违的微笑,扬了扬手里的相机,说:“我在终结一个承诺,把以前的记忆统统埋没在晨光里。”

浩桀不得不在心里感叹说,其实女孩笑得真的很好看。也许就是这样的笑容,让他从那天遇到她开始就宁愿卑微到从此为她沉沦。早晨的阳光是金黄色,把女孩整个人淹没在晨曦里,那一刻,浩桀仿佛看见天使的翅膀在缓缓地张开。他宁愿相信女孩就是一个落下凡间的天使。

其实女孩知道的,每天晚上她一个人走在通往教室的校道上,有一个人总喜欢踩着她走过的痕迹走,用他的影子默默地陪着她。

其实女孩知道的,她失恋的第二天早上,浩桀并没有去上课,而是去了另一个校区,他回来的时候,左眼肿了。他说,那些不懂得珍惜她的人,该打。

其实女孩知道的,她不过一个倔强而执拗的小孩。有些爱,经历了,才知道谁才是谁的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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