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半路应相失

2008年12月30日非主流日志
  第二十一竿路灯,我们擦肩而过。

  这算是缘分吗?曾经在第二十一竿路灯前,我们第一次相遇,第一次牵手,第一次含情脉脉地说“我喜欢你”。而此刻,我们却把彼此视若路人,擦肩而过,你甚至都没有侧过头来看我一眼。你的目光始终向着前方,似乎我是空气,是透明体,是路灯下一个虚无的影像。

  你的浅蓝色格子衬衫还是只扣三粒扣子;你的纯黑色运动裤走起路来还是发出“嘶嘶嘶”的声响;你的灰白色球鞋还是洗不出原有的色泽。这些我都是多么熟悉啊,然而你的眉眼却不再对我温柔,你的心也不再为我而悸动。你酷酷的从我身边走过,坚持而决绝,忘了这个一直都不曾离开过的女孩,忘了她曾经对你的好,忘了你们曾拉着小手指的约定。

  今天是我们分手后的第53天了,你大概从来都不记得吧。从你说出“分手”两个字开始,已经过去1272个小时了。我一直都记得你离开时的样子,神情坚决。你丢下“对不起”三个字转身就走,看不见我的眼泪如决洪的堤,听不到我无声的呐喊着“不要走”,更感觉不到我的绝望瞬间侵蚀了全身。

  你知道吗?那天我站在这竿路灯下时而哭时而笑,像一个神经病被人指指点点。我的手指细细的抚摸着这每一寸灯竿,我一直恍惚的想起所有在这儿发生的甜蜜的画面:你背我一路狂奔时的笑声,你骑车载着我头发飞扬的样子,你认真的为这条巷子起名叫“见证”时深情的眼神。我一直以为那天只是一个被女巫下了魔咒的梦境,而你也一定被她施了魔法才会扔下我的。

  此后的每一天,我都会来到这里。一个人,满含着期待,每天都等到路灯亮起来,我看着自己的影子由短变长,或由长变短,我的心也随着由温热到冰凉。我在期待着你的出现,期待着你走到我面前,轻轻的抚着我的头说“小傻瓜”,期待着你再次牵起我的手,贴在你的脸上让我从指间感受你的心跳。

  可是我等来了什么?你终于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你没有抚摸我的头,也没有牵起我的手,你只是眼神陌生,表情冷酷的从我身边走过。我们的肩膀在某一瞬间成为一条直线,你离我不过几厘米,可是,我的救命稻草就这么走掉了,没有任何表情,没有多停留一秒,甚至没有看我一眼。

  这一刻,我终于彻底死心。我的眼睛酸涩,身体颤抖,我的意识开始模糊,我一个人跌进绝望的谷底拼了命的挣扎,然后渐渐放手。你的照片,你的身影,你的温柔,你的回忆,统统都被我放弃。

  第二十一竿路灯,我沿着它滑倒下去,像一滩烂泥,灵魂瞬间死去。华灯再亮,影子愈浓,永远只有一个人和一竿灯。生生撕裂的心在这孤寂的夜里,如斯,冰凉。

  早知半路应相失,不如从来本独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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