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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4经典文章

爱情文章短文(精选5篇)

爱情是什么

文/灰叶

北京的冬天,空气干燥异常。窗外呼啸的大风,让人们不得不躲进这钢筋混凝土的建筑里。或许在郊区、农村并不会这样吧,因为没有了高楼的遮挡,纵使有大风的天气,阳光也是普照的。

很久没有在电脑上敲字了,上一次竟然是九月份投的那篇会议的初稿修改稿。

现在是中午时间,在实验室里,总是想敲点字,却一时半会想不起应该描述一个怎样的主题。那就谈一谈爱情这个问题吧,这是一个于现在的我面临的问题。

什么是爱情呢?抛开这个问题,先谈一谈如果是喜欢一个人应该是什么样的状态,或者应该是什么样的心理状态呢?

于我而言,我喜欢文文,从大二开始,到现在研二,有四年的时间了。喜欢一个人就是想为她做些什么,总想着一起做些什么。

自己的这种状态,我认为是对的。但是,却在另一个当面陷入了误区。因为,至少从现在的方面来看,我只是在单方面难道抛出关心和敢情,或者说是单方面的付出。我不认为这种付出有多大,或者能否称之为付出。但是,这至少不是正常的一种交往状态。

喜欢一个人,可以使崇拜的,这表明彼此情感的认同。我不赞同一些人说的,两个人在一起要互补或者是趣味相投。在一起是一个彼此学习磨合的过程,彼此互相提高的一个过程。如果只是单纯的去迁就、去忍耐,我认为这不是一种健康的喜欢的状态。

喜欢一个人,可以是忘乎所以的,可以是看似没有理性的。毕竟,深爱一个人的时候,即便理性的分析彼此,也会强相关于这种暧昧。但是,我们又舍不得抛开这层暧昧去审视这段感情。

爱,不应爱是低贱的,不应该是唯唯诺诺的。爱,可以是悄无声息的,心照不宣的;当然也可以是轰轰烈烈的,这完全是两人的性格使然。

审视一下自己,这么多年来究竟有没有喜欢过的女生呢。我想,我可以肯定的说,大二之前,没有。在大二之前的那种“喜欢”,单纯来讲,或许就是觉得那个女生更很漂亮,仅仅是不反感。大二以后,心里有了一个人。这种喜欢已经不仅仅是局限在表面上,是深刻在心里。

我现在面临的问题是比较难把握自己在这段感情中的定位。相反,当我面对朋友的时候,反而很轻松,可以畅所欲言,比较自在,比较释然。在文文面前,虽说我深深的喜欢她,但,我觉得我这份喜欢似乎到了不能自已、近似疯狂的地步。说起来有些夸张。

我尽力的去思考她的一言一语,真的应了网上的一句话,什么是喜欢,“喜欢就是看到对方的每一条说说,都会当成阅读理解,甚至是密文”。这不是一种和谐的正确的方式。

喜欢一个人应该是自由的。

我之所以会出现这样一个问题,是因为,于我和文文目前的状态来看,我有一些顾虑和难受,因为,可能很大程度上,我们可能并不能够在一起。这当然完全取决于我。可是,在接下来的一年半里,我无法把握。这段时间里的变故,是有无限多的。我也不可能决绝的给予限制,这也不是文文喜欢的,她也决然不会理财的。

说到底,我诚然很希望能够和文文走到一起,携手走下去。但如果没有最终的缘分,我只能给她祝福,祝福她能找到像我一样爱她的人。

我来爱你吧。

爱情不老

文/佩服

那日,我和妻子到郊外踏青。我们漫步行至乡间,水泥路变成土路,我站在路边停了下来稍作休息,深深呼吸一下新鲜清凉空气,感到心旷神怡,顺便放眼浏览一下田野风光,望着路旁盛开的各种颜色野花,情不自禁地使我想起往事来……

这还是近四十前的故事了,那天我来到爱人她所在单位的工作地点盘山于楼,办完登记结婚手续后,我们俩高高兴兴地拉着手走在田间的小路上,谈论与规划着将来美好生活的愿景,……这时,迎面来了一辆毛馿车,赶车的是一位六十多岁的老汉,老人头发花白,脸色黝黑,身上穿着蓝色布褂子,吆喝着馿车,一看就知道是个勤快的人,但是有点邋遢。那个年代繁重农活的体力劳动,在农村,即使是女人,想在衣着上讲究起来也很难办到。那些每天能把自己打理得清爽干净、一尘不染的人,多数是五谷不分、四体不勤的懒汉。馿车上坐着一个女人显然是他的老伴,从她眉目清秀但晒得黑里透红的脸庞上看出她对生活的满足,已是春天,头上还裹着一条看起来很土的緑色头巾。

我们几乎同时注意到不远处了土路两边盛开的春意盎然的簇簇野花。我停下来,想采一束送给妻子。但这对夫妇出现却让我暂时放下这个念头,我是想等馿车过去之后,再送给喜欢浪漫的妻子一份惊喜。但让我想不到的是,馿车竟然停下来,那个老汉直奔路旁走去,我以为他是要去方便方便呢!可他却深深地弯下腰来采起一束花束,然后用狗尾巴草扎起来,捧在胸前,向馿车走去。看到我和爱人用难以置信的眼光望着他时,他显然有些忸怩,黝黑的脸庞变得更黑,脚步走起路来有点凌乱……我敢肯定,是我们的惊讶眼神使得他一下子变得害羞起来。他没有继续非凡浪漫之举,而是把那束花插在馿车上,然后一扬鞭子,馿车从我们身边迅速掠过。

爱人用手指戳了戳我的后背,用充满羡慕的语气对我说:“好浪漫啊,等我老了,你也会这样为我采那么一大束的鲜花吗?……”

时间如梭。故事已随时光远去,化作历史记忆里的一缕风烟。而当我翻开那些发黄的线装书时,却发现,爱情的面目永远是那么生动,令人回味。

今天我站在这里,好像当年的光景又出现在眼前,我和妻子经历了风风雨雨,真得也是变得像那个老汉的年龄了,……想到这里,我弯下腰,采了几朵鲜花,慢慢插在妻子已经有些花白的头发上,她好像多少年愿望终于实现了似的,幸福地肆无忌惮笑起来,好似一朵路边被微风吹拂得花枝颤抖的野花一样鲜艳、绽放,……阳光下,妻子在我的心目中还是那样地年轻、端庄、漂亮,因为我们就是这样多年来相濡以沫的老伴啊,爱情不老呀!

相信爱情,相信遇见

文/若烟

经济不景气。年前,公司裁员三分之一人,老同志留下来了,幸还是不幸?每日困在无休止的事情里。早上八点钟开始指纹打卡,各种规章制度,对待工作的态度,适应新常态,迎接新挑战,工作计划,完成任务等等,还有每星期一次会议、工作总结。

今天上午开会,从10点半开到12点半,很闹心的,肚子饿得咕噜叫。散会后看看时间不早了就没有回家,来回折腾是很累人的。其实老同志中午是不想回家的,坐在办公室里写写字,小睡一下下午人很精神的。但这样美好的时光对我来说是很奢侈,母亲还在病中,儿子每天早上出门时都会说:“妈妈中午要回来。”儿子希望我回家就是想吃我做的菜,他嫌他爸烧菜不好吃。烧饭其实是很简单的事,没有什么会不会的?就看你愿不愿意做。我就想不明白,孩子爸也乐意做饭,但烧出来的菜就是很难吃,青菜炒得发黄,肉烧得咋白咋白,就像没有熟透一样。日日也表扬了,孩子爸烧饭水平就是那样,人家已尽力了,没有潜力挖掘了。还是自已动手解决一日三餐问题吧!说了这么多,还没有进入主题,我想表达的无非是每天没完没了的忙碌。

昨天是元宵节,芜湖人称它为“过小年”,入乡随俗,从早到晚,鞭炮霹雳啪啦地响。晚上公司微信群里各种祝福都有。天气预报说有雪,雪到底是没有飘下来,要是下点雪就好了。元宵节,是一个浪漫的节日。

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正月十五,又称上元节,是中国古代真正的情人节,这么浪漫的节日总与爱情相伴相生。古时候没有网络,没有电话,没有电视,人们交往的局限性,一切都是慢的。如木心的诗:“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我是相信古人对爱情的忠贞不渝,刘兰芝举身赴清池,焦仲卿自挂东南枝为爱生死的男女。我是相信爱情的纯度和深度,梁祝同窗共枕好几载睡在一张床上都相安无事。汤显祖在《牡丹亭》里写道“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生都可以死,死可以生。”有爱死都足矣。“哪个九十九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

看看从前的人,对相爱的人忠贞不渝,哪像现在的人,别说三年,三个月他都熬不住,面对着花花花绿绿的世界,生都不相许,何况死呢?

如今在快餐化的时代,爱是奢侈的。快节奏的生活永远无法概括生命的精彩和沉静的感悟。婚姻本身的交易,合作、资源匹配问题等等,都让婚姻存在不稳定因素。爱是相互相的,是执着的,不是独角戏,戏唱得再好听,也要有人配合,有人听,有人听懂。“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相信爱情,相信遇见,若得真情,哀矜勿喜。

晓春熙和 爱情这份礼物

文/波波

她小的时候家里家境不是很好,可是这并不影响她要强和执拗的性格。很多时候,她用她自己耍酷的表情,展示着自己内心的“不在乎”。

记得上学的那会,每每看到同学过生日,会请小伙伴吃一顿,然后收很多很多的礼物,形状各异,用漂亮的包装纸包装着。那时候,看着同学脸上那开心的笑容,看着同学一件件的拆开那些包装纸,然后露出那份惊喜与幸福。她的心中,就有着别样的感受,很多时候她会别过脸,专心地看手里的书。

学生时代,她从未告诉同学自己的生日,因为家境困难的她,是无法请同学们去吃大餐,更没有钱为同学买礼物的。自然,她也从未奢望会收到同学们的礼物。她甚至认为这是多么俗气的事情,她用言行证明着自己的“不在乎”。

她就这样一直要强着,执拗着,抵御着那来自外界的诱惑。直到大学毕业,直到参加工作,直到有一天,遇到那个他。

他应该算是很憨厚的男子,虽然有些微的不善言辞,可是对她,却格外的体贴和照顾,那是用心去疼她、宠她的男子。他很爱她,关键是她也很爱他。他们就这样很幸福地爱着对方,日子过得虽然平淡,却有着别样的幸福。

他会时常为她送去一件小小的礼物,虽然不是很名贵,有时是一串木质珠链,有时是一枚淘来的戒指,有时候会是一件很便宜的服饰,虽然都不昂贵,但是他却会精心地包装起来,给她一个小小的惊喜。

休闲的时候,他们会一起去附近的公园散步。累了,就坐在长椅上看着景色聊聊天。那是一个春暖花开的季节,他们坐在河边,她说起小时候的往事。她说她小时候是多么渴望收到来自同学的生日礼物,可是她越是渴望,就越装着不在乎。其实,她自己知道,那是来自内心小小的自卑和自尊。他一直很安静地听她说话,后来他对她说:也许上天知道你小时候的经历,才派我来到了你的身边,或许,我就是上天派给你一生最好的礼物,你说呢?

那次是他们相识以来很深的一次长谈,虽然他们以前也会拉拉家常,说一些很私密的话题,可是这一次却让她有了别样的触动。随后不久,他便在她生日的那天,捧着玫瑰,用一枚钻戒向她求婚,她欣然同意了。她一直记着他的那句话,他就是她生命中最好的礼物。

就这样步入了婚姻,时间一点一滴地流逝着。婚姻不像爱情那般的花前月下,更多的是一件件琐碎的小事。刚开始步入婚姻,他们的生活就像童话里的王子和公主一样,甚至每天彼此都还会制造些小小的浪漫。可是,后来,感情便一点点地平淡了,直到最后两个人甚至一天到晚话都没有几句……

她深深地知道,以前在一起的时光,是那么的美好,快乐。那应该是爱情的力量和魅力。可是后来,步入婚姻了,爱情就那么悄悄地溜走了,可是她不要这样的平淡,她要那份快乐的生活。于是,他们很平静地分手了,很绅士地彼此祝福对方。她又开始了一个人的生活,一个落雨的日子,她想起了他曾经说的那句话,他说他是上天送给她最好的礼物。

嘴角一撇,她竟然笑了。也许,他说的是对的吧。或者,他说的也不完全对。上天送给她生命中最好的礼物应该不是他,而是他带给她的爱情和快乐吧!人总是这样,得到过美好与幸福的人,会渴望更多美好与幸福的东西吧!那份爱情和快乐,也许就是那一种美好,它会耳鬓厮磨,会柔情蜜意,一旦敲开了那扇门,便会一直影响着她的生活。它,才是世间最美好的礼物吧!

春暖花开,有一份煦暖的阳光。阳光下,一个走出围城的却很快乐的女子,坐在阳台上,回忆着过去的往事,嘴角,有一份淡淡的笑。

爱情,可以如此安静而美好

文/赵依依

2015年3月8号在红红的陪同下,我做了人生极大的决定---嗯!纹身!纹一个Queen!看谁还敢欺负我!完事激动地不得了,觉得自己忒了不起了,姐也是有纹身的人啦!

朋友问我,Queen是“皇后”的意思不?我说不是,是“女王”的意思,因为皇后得有皇上才算皇后,而女王不管有没有男人,那都是女王!解释完后,顿时对自己崇拜地五体投地,忒忒忒忒霸气了!

本命年的我,一直都很不顺,感情不顺,工作不顺,连写一篇论文翻译,都能连续死机…但是,还是按捺住脾气,熬了一个又一个通宵,熬得眼圈乌黑,两腮肿痛,终于完事。所以,为了奖励自己,准备叛逆一次。

想当年高一的时候鼓足勇气去打耳洞,结果打完左耳,疼得死活不干了。就那样带着一只耳洞,足足过了五年,才迫不得已去打了右耳,凑成一对。因为喜欢Queen这个单词,喜欢它的发音,喜欢它象征的意义,喜欢它给予人的那种难以形容的力量与勇气。所以,那么胆小怕疼的我,还是奋不顾身地去纹了,希望它能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给我一种永恒的力量,那种我所欠缺的,所渴望的力量。

陪同我去的红红,本说好了,一起纹的。但在决定纹之前给男友打了个电话,男友坚决不同意,她竟就乖乖地不纹了,顿时让我很感动。这对小情侣,至今我只见过三次,但对我的帮助和影响却不亚于三年的好友。看着他们,让我认识到,原来爱情可以那么安静而美好,让我重新对这个世界充满希望,希望我也可以有那么一位贴心的男友,两人嘻哈打闹,同甘共苦,心贴心地度过一年、两年、三年、四五年,直到一辈子,还是彼此最亲的人。那样,多好。

红红说起男友,总是满脸的幸福,让身边的人都觉得暖暖的。那男孩我见过,叫齐鑫,内蒙的男孩。第一次见面,说实话,不太喜欢,觉得他有点傻、有点二、有点大大咧咧。第二次见面,他带去了他的媳妇儿---红红。结果我发现:呵呵,一对二货。那次印象最深的便是饭桌上,有人玩笑说:“齐鑫啊,你媳妇儿双下巴。”那一瞬间,我都觉得尴尬。结果那姑娘把头一低,硬是把下巴挤出个褶皱,乐呵呵地来一句:“可不是嘛,你看!”就那么一瞬间,我喜欢上了这姑娘。

红红告诉我,他和齐鑫是在西餐厅认识的,那时候她做服务员,齐鑫去吃饭,就那么遇见了。姑娘一米七八的身高,高挑、漂亮、还是个大学生;男孩初中毕业便开始上班工作混日子,于是这中间有了一个gap。红红说吃饭的当天,他死皮赖脸问她要了号码,而后狂追不舍。起初,她不喜欢他。我问她为什么?她竟来了一句:“他长得多丑啊!”给我笑得肚子疼。后来,红红回去读大学,齐鑫不放心,愣是在她大学的附近找了个房子,住了半年,陪了半年。红红经常和妈妈聊电话,那时长途电话还挺贵,但她的手机却一直不停机,一查话费多了好几百,全是齐鑫给充的。要知道,那小伙儿不是什么钻石王老五,也不是什么富二代。但他有一百就一定会再借一百,全给红红花。后来,姑娘感动了,爱上了他。齐鑫说,红红吃了太多苦,以后跟他,他不会再让她吃一丁点苦。齐鑫说,别的姑娘有的,我会让你都有。齐鑫说了太多太多感人的话,而更感人的是,他说的他都做到了。后来为了不让媳妇儿吃苦受累,他辞去工作,开始创业做生意。男孩争气,虽然生意上免不了磕磕碰碰,但总体上还是蒸蒸日上的。于是小两口的日子越过越好,后来还养了条狗,一家三口不亦乐乎。

齐鑫总说红红傻,不是忘这就是忘那。因为怕她总喝饮料,所以花了四百多买了个保温杯,让她出门随时带着,喝起来干净、卫生,他才放心。齐鑫总说他媳妇二,但却去哪儿都带着,分分钟都离不开她似的。就拿今天说吧,分开这么短短一天,两人电话就没停过。估计齐鑫是讨厌死我了,硬是占用了他媳妇儿一整天。他忙完工作,回到家里煮好牛肉,带好狗狗,便开始一遍一遍地催红红回家。看着他们,顿时矫情地有点想哭。倒不是因为自己单身,感慨命运多舛。而是感动,发自肺腑的感动。让我忍不住为这一对有点傻、有点二,却彼此那样稀罕,那样幸福生活着的小情侣而感到幸福。

这个世界上有钱的人很多很多,他们有他们的生活,我触不可及,却并不羡慕。而他们两这样彼此依赖的小日子,眼下的我虽然一样触不可及,但却好生羡慕。忍不住在心里感慨:这样的日子,真好…

而我知道,我也会遇到那么一个对的人,他将会是我的King,我将会是他的Queen,彼此独立,却相互依赖到没你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