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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鹦鹉的文章

2022/12/12散文诗歌

描写鹦鹉的文章(精选9篇)

沉默是金

文/杨晨苗

鹦鹉是一种名贵的观赏鸟类,非常聪明,因为能学人说话,所以深得人们喜爱,更有不少人热衷于饲养和训练它们。一只毛色艳丽斑斓、懂得学人说话的鹦鹉价值几万甚至几十万之多。

然而,“鹦鹉”也成了另一种意义上的贬义词,用来代指那些话多、口若悬河之人。更有成语“鹦鹉学舌”用来批评一些人不能独立思考,只知拾人牙慧。

有人可能会说:“话多就话多,也没什么不好的呀!多说话,思维活跃,善于表现自我,易于引起他人关注,更容易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呢!”

那么我想说,你大错特错了!话多,并不能说明一个人聪明、有见地。另一方面也说明这个人可能性格浮躁,做事马虎,与人交往咋咋咧咧。这样的人不会被赏识,只会被厌恶!

试想一下,假如你邀请了一些朋友到家里聚餐、聊天,一起愉快一下。而其中一人一直在自顾自地说话,叽叽喳喳没完没了,毫不顾忌他人感受,搞砸了聚会。身为主人的你,一定对这种话多的“鹦鹉人”很厌恶吧!

东晋著名书法家王羲之,年轻时被认为是兄弟中最没有出息的。在太傅来家中挑选女婿时,家中兄弟皆衣着光鲜、侃侃而谈,竭力表现自我,唯有王羲之在东房的角落里静心观察、沉默不语,来人当场就选定王羲之做女婿。

小溪总会发出“哗哗”的声音,而大海却很宁静,因为博大不需要喧哗,人不难学会善言,却难得学会沉默。

沉默是金,是智者的处世方式。在沉默中可以谨言慎行,可以深入思考,可以韬光养晦,可以厚积薄发、一鸣惊人!而这些都不是多说话,夸夸其谈可以做到的。造物主为什么给我们两只眼睛、两个耳朵,一张嘴巴,那是要我们学会多看、多听、多想,而要少说话!

我把信心丢了

文/静如止水无欲则刚

阳光灿然,岁月静好。清晨,密林深处,一只老鹦鹉又领着小鹦鹉在枝头处练习飞行技巧。

半年前无意中飞入了捕鸟网,挣扎了一夜,未果,从网上摘下后,便被主人关进了鸟笼,如果不是它一直选择沉默不语,恐怕到现在还得在关着。又因为思念·恐慌·无助,它曾一度拒绝进食,再者它本就骨瘦如柴,主人几次都想把它杀掉当下酒菜,却始终未下得去手,万般无奈的主人最终选择了放生,想起那次死里逃生,老鹦鹉就浑身战栗,泪眼朦胧,每每想来就后怕不已。

精疲力尽·趔趔趄趄飞回家,休养了月余,重新回归大自然的怀抱,老鹦鹉百感交集。每天清晨,迎着朝阳,它都会领着小鹦鹉在森林里练本领,望着森林中心处的那棵最高的树,它有一个想法,有一天它要把它们的家搬到上面去,以便能够及时发现猎人为自己设的网,它知道,猎人不会枪杀它们为盘中餐,因为它们是人类语言的精灵,这门外语会保护它们不至于受到致命的伤害,网捕是猎人对付自己最适宜的手段,被捕后关在笼子里的聒噪学舌·供人逗乐,实在不是鹦鹉的本意,那种失去自由后压迫神经·生不如死的强烈束缚感,自己身有体会。

飞上那棵最高的大树枝头,老鹦鹉喘息着,曾经这棵树就是它的天堂,一天飞百八十回它都不会感觉到累,最喜欢那种无拘束的瞭望,抬头看蓝天白云,低头看小动物在树下撒欢奔跑,令人心旷神怡。最近这段时间因为遭受变故,感觉自己的精神状态及体力都大不如从前了,眼里一颗晶莹的老泪滚落,两只无神的眼睛正极力望着天空,低头各处搜索着,仿佛正在寻找又似乎正在思索着什么。

随后赶来的小鹦鹉,轻松地落在老鹦鹉的身边,它并没有看到老鹦鹉的眼泪,因为老鹦鹉早已把眼泪收起。看到老鹦鹉落寞的立在那儿,小鹦鹉俏皮地问:"老爸你怎么了,你在找什么呀?“

老鹦鹉叹了一口气,意味深长地说到:”孩子,我把信心丢了,需要用心追逐,才能重新捡起希望。”说完扑楞了一下翅膀,又向着天空毅然飞去。

鸟儿们的爱情

文/纪广洋

他和她大学没毕业就开始同居,二人双双拿到硕士证书的第二天就捧回了结婚证。之后,二人一起应聘、一起负责某大型企业的项目攻关。然后,又双双辞职,一起投入到开办私营公司的日常事务中。在那些努力拼搏的日日夜夜里,二人可谓相得益彰、情投意合,是一对让人艳羡的恩爱情侣。就连二人精心喂养的一对鹦鹉,也受主人的影响,在笼中娇声细语、亲昵异常。让二人惊奇不已的是,每当他俩在家中情不自禁地拥抱接吻时,两个挂在居室里的鹦鹉也叽叽嘬嘬地纠缠到一块,像是在效仿主人的美妙动作。

可是,人生之路上往往充满着让人躲避不及的磨难、艰辛和劫数。他和她倾尽心力财力创办的公司一夜之间倒闭了。二人苦心经营多年的家业,一下变得荡然无存。深深的挫折感,让二人的心情变得沉重而糟糕,一时失却了往日的欢声笑语、柔情蜜意。这还不算,大难面前,曾经心心相印的伴侣竟然产生了难以拂却的芥蒂,二人由最初的相互沉默渐渐发展到相互埋怨、相互指责。

终于有一天深夜,寒冷的气流和肆虐的风雪里,二人的矛盾激化到了互相攻击、撕打的程度。二人歇斯底里的吵闹、撕打中,窗玻璃被砸碎了,挂在窗台边的鸟笼也被撞碎了,两只受惊的鹦鹉在房间里飞了两圈后,又双双落在冷风吹雪的窗台上,惊惧不安地看着主人们吵闹。

天亮之前,他甩门而出;天亮之后,她锁门而去。一个星期之后,二人在电话中协商,决定到他们的居室最后一聚——拟定一下离婚协议,分配一下财产。

当她和他一前一后走进那套人去楼空、寒风鼓荡的居室时,二人的目光几乎同时投向那个破烂不堪的鸟笼——竹制的底座上,尚存的残雪间,一对早已僵硬的鹦鹉交颈而卧。

抢先一步的她,以跪的姿势用颤抖的双手慢慢地、小心翼翼地捧起那两只到死仍依偎在一起、纠缠在一起的曾受她宠爱又被她遗弃的小生灵,悲恸地喃喃自语:“既然这样了,你们为啥不从窗洞里飞走逃生呢?”

迟后一步的他,对那只他亲手买来又不慎撞坏的破鸟笼呆怔怔地凝望了好一阵子,然后用双臂搂抱着空空的、烂烂的、残雪斑斑的竹笼,低沉地一字一顿地说:“都是我不好,我对不起你们俩、对不起这个家……”

这时,已就地坐在湿漉漉的地毯上的她,啜泣着哭出声来。

一对至死不渝的鹦鹉,挽回人间一场即将破碎的婚姻。

阳台养鸟

文/朱鹏飞

在山村出生的我,迁入长沙这座大都市,爱养小鸟。

十年前,我在左家塘买了套楼梯房,住六楼,上面还有个七楼。我把居室后面阳台的遮雨棚换过后,斑鸠多次飞来踩点。儿子和我看到有鸟儿光临,十分高兴,我灵机一动,就在屋后的遮雨棚下的一个角落里用铁丝缠了一个能让鸟儿安窝的“平台”。没多久,两只斑鸠从四处叼来小小的树枝,轮流安放在“平台 ”,一个星期左右,斑鸠的“婚房”大功告成。它们的“爱巢”筑好后,我和儿子看到一只斑鸠伏在窝里,一天大概换两次班。换班时,窝里斑鸠发出咕咕的叫声,不用多久,外面斑鸠就飞回来了。二十多天后,斑鸠外出时,我爬上窗台,看到窝中两只毛茸茸的小斑鸠。喂食最有趣,雏鸟将嘴伸进大斑鸠的嘴里取食。雏鸟快能飞的时候,斑鸠喂食频率加快。大斑鸠不断飞进飞出,兢兢业业承担着下一代的哺育工作。斑鸠孵化、哺育雏鸟的过程全在我和儿子的关注中。

我常常探出头,和不到一丈远的斑鸠对视很久。生活的乐趣就在这默默对视中,驱走了我疲惫的心神,摆脱掉我无名的羁绊,甚至吟唱出我神秘的心曲。我愉悦时,看到它们心情更加舒畅;我烦恼时,看到它们心平气和。

儿子也是“早请安,晚汇报”,上学前、放学回家就瞄瞄角落里的斑鸠。晚上作业休息时,他倚着窗台注视斑鸠,霓虹灯从斑鸠眼珠反射过来,驱散疲乏。

每年,斑鸠在巢中繁殖二三窝雏鸟。秋后,斑鸠就不来这个窝了,有点失落。第二年春暖花开时,斑鸠再来繁殖。这样聚聚散散,凝结了浓浓的宠物情。斑鸠似乎成了我家庭成员,岁月静好。大自然帮我喂养着宠物,心旷神怡。

可惜,好景不长,三年后,楼上换了邻居。新邻居占据着楼顶,养花种菜。尤其他在楼顶养鸡,喂米喂饭,引来老鼠。有天晚上,我正在阳台静静写作,斑鸠突然扑哧一声飞走。我借着霓虹灯,看到一只大老鼠正从斑鸠窝中往楼上蹿。

第二天斑鸠没回来,第三天斑鸠还是没回来。那段时间,下班回家我的第一件事,就是看斑鸠回家了没,我多么期待它们及时归来。我开始心慌了,莫名烦躁。那时我离婚,父子俩住着空而大的房子,儿子有时无缘无故成为我的“出气筒”。

斑鸠再没来过这窝了,少了道风景。我得调剂下生活,我到花鸟市场买来一只相思鸟。相思鸟起得早,六七月份天刚亮,此时不到五时,相思鸟就开始长鸣。叫得太早,叫声又尖锐,影响睡眠,我感觉有点扰邻了。没多久,放置鸟笼附近的窗户玻璃,被人用气枪打破损。为了鸟儿和窗户的安全,我把相思鸟放了。

后面我买来一对牡丹鹦鹉,它们叽叽喳喳地叫,声音不是很大,我挺喜欢。可惜,牡丹鹦鹉很调皮,养不到一个月,它们顶开笼门,远走高飞了。

其后,我买了一对虎皮鹦鹉。这对鹦鹉伴着父子俩度过了一个美好的夏天。有次连续两个晚上打牌,我忘记放鸟食,鹦鹉被饿死。从此,我不敢轻易养小鸟,不是不喜欢,是受不了它们死时的心痛,怕辜负。

几年后,我再婚生了女儿。换了套房子,我住顶楼,楼顶上我种了蔬菜。花香还得有鸟语,我又买回一对虎皮鹦鹉,一公一母。

春暖花开的双休日,我爱在菜园里挖挖锄锄。两只小鸟发出的声音,就像一对窃窃私语的恋人。“醉里吴音相媚好,白发谁家翁媪?”我刚说完,女儿大叫:“爸爸,快看两个鸟儿在亲嘴呢。”寒冬腊月,它们也时不时叫上几句,赶走冬天的单调。

鹦鹉已伴着我们度过了三年美好岁月,全家都是投食员,女儿更喜欢抢着喂食,鹦鹉伴着我们慢慢老去。

上次,邻居娭毑和我说,他们家的鹦鹉也饿死了,孙子还哭,她也难受。“欲养鸟儿,先养善心。”我竟脱口而出。养宠物是一种沉甸甸的责任,修炼不够,真不要养宠物。修炼够,大自然到处有我们的宠物,保护好它们。

一对牡丹鹦鹉

文/黎大杰

前几天,让妻拉着去了一趟花卉市场。

鲜花批发市场位于成都高新区,很大,人很多,各种鲜花看得我眼睛生疼。选购鲜花我不在行,而妻会。妻在每一盆鲜花跟前都要留恋一番,讨价还价,而我却心不在蔫,转着转着,就与妻分开了。

市场的嘈杂和各种鲜花散发出来的暗香让我有一种想出逃的感觉。我也懒得打电话叫妻子快买了,她选她的,我想从前方一个出口出去透透气,等她。

“叽——吱吱叽——”一阵长长的尖利的鸟叫声传来,一下子将我的疲倦赶得老远。花卉市场一角居然有鸟叫,循声望去,原来是一家出售鹦鹉的摊位。笼上挂有一个大牌子:牡丹鹦鹉。哈哈,这名字稀奇古怪的,居然将鸟儿贯之以鲜花的名字。冲着这名儿,我的脚就动不了。

我开始端详笼中之鸟来,大概有二十来只,挺好看的,鹦鹉在笼中上下跳窜,一点也不安静,似乎也不怕人,那么多来来往往的人经过,它们仍然在那儿大声歌唱。鹦鹉个小,头部棕褐色中带点暗红,红中带点黄,颜色递次淡化。喙红色,很粉那种,上喙勾勾的,包围下喙,不张嘴,就看不见下喙。眼亮,又圆,眼圈外一圈白色,在头顶显得异常突出。上胸、背部、翼和短尾呈浅绿色,翼末端是黑色。脚灰色,脚趾对生,一长一短,牢牢地抓在笼上或横杆上。

这种小个头鹦鹉乖乖的模样以及清脆的叫声很招人喜欢。

年轻漂亮的女摊主见我专注地观赏牡丹鹦鹉,就迎出来说:“这是爱情鸟。”仔细观察,还真是,站在笼中横杆上的鹦鹉总是两两深情地相依相偎,形影不离,你给我梳梳羽毛,我给你啄啄嘴,那亲昵的样子就好比是公园长廊上的一对小夫妻,丝毫也不避开行人的注视,独自在那儿谈情说爱。

我心动了,决定购买一对牡丹鹦鹉,为了这个有着花儿一样的名字,有着爱情一般执着的鸟儿。

我问:“这鸟好养不?”“好养,好养。吃食不多,一袋小米,一壶水足够了。”

选一副钢丝鸟笼,女摊主带上手套,打开笼门,看中一对,就开始抓起放入我笼中,那两只刚离开集体的鹦鹉在笼中显然有些不适应,扑扑扑地上跳下窜,就是不栖在笼中横杆上。

不知啥时妻子抱了几盆鲜花来到我身边,看她看笼中鸟儿的眼神,似乎已经默认我的行为。妻笑着说:“噫,你也想提笼架鸟了?”我提起鸟笼,吹了一声口哨,逗着牡丹鹦鹉玩,鸟儿对着我叽地一声长叫,我回头笑着应对妻子:“这不属于退休老人的专利吧。爱鸟之人,不分年龄。”

是的,在乡村那些青葱岁月里,我也曾经上树抓过斑鸠爬竹林捉过麻雀回家饲养,但无一例外地都没饲养成活,这些乡间野性的鸟儿不是绝食就是太嫩,养不了几天就死了。后来我查百度,得知麻雀和斑鸠等野鸟是无法人工饲养的。前不久一天,在我办公室飞进一只小麻雀,让我抓住后看到它无助的眼神,就立即放归了它,看到小麻雀飞走那一瞬,我心里也有过一种失落。我在想,由于小时候的无知,让那么多条活鲜鲜的生命在我手中那么短暂地消失了,现在想来这应是对大自然的一种破坏。

要养一只能够饲养的鸟儿的想法,大概就是在那个时候于我心中植下了根,以至于现在一见到这些牡丹鹦鹉就立即想拥有的冲动。

大概在我们每个人心中都储存有一种如鸟儿般飞翔的想法。

这对牡丹鹦鹉拿回家后,我挂在书房里,读书写字疲倦时我起身逗逗它,或在食盆里加点料,添点水,听听鸟儿的叫声,看看它们在笼中扑腾的样子,非常有趣。打扫清洁时也不觉得鸟粪有多脏了。

有时候,我又在想,鸟儿本有自己的天堂,把它们关进笼子是不是有点残忍?我又想,对于太野性的鸟或许如此,但对于牡丹鹦鹉之类从非洲引进的鸟儿,如果把它们放归野外,它们在陌生国度又是否适应呢?如果它们在笼中生活惯了,放归或许才是对它们的另一种伤害,它们或许已经习惯于人们的众星捧月,一旦去到野外,它们的生存能力值得商榷,弄不好会因找不到食物而饿死或受到其它鸟类的攻击和欺负。当然这也许是我们人类一厢情愿的想法,又或是想圈养它们的人的另一种说辞而已。

另外我还记住了女摊主另一句话:“牡丹鹦鹉养久了,就会对你产生感情,你就是打开笼子它也不会逃跑,反而会栖上你的手臂,陪你散步。”

于是,我又信了,心安理得地饲养它,饲养这一对有着花儿一样名字的鸟儿,有着爱情一样执着的鸟儿。

素年锦时

文/罗凌

明天,我们将在另一个纬度相遇。 谨以此文,致我的朋友茨仁娜姆,兼怀生命深处的岁月。

————题记

和朋友谈起过去的时光,露天电影、琼瑶小说、蝙蝠衫等等。说到初恋,她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小心翼翼地翻开,两指颤巍巍夹起一枝干花,微笑着说道,我最喜欢这种花。乍一看,有点惊艳,蓝紫色的细碎花朵,和“勿忘我”相似,细弱的茎叶楚楚可怜。不知道它的学名是什么,如果翻译成汉语,便是鹦鹉花。在藏民族的传说中,鹦鹉的血为神灵赋与,是蓝紫色的。

朋友经历曲折,从县城南面到北面,几乎所有区乡都有她工作的痕迹,辗转迁移,可谓南征北战。凡有行走经历的人,过去都不会是一片空白。去过她初涉尘程时工作的乡镇,这种鹦鹉花适宜那里的气候,一到夏天,漫山遍野都是这种蓝紫,如梦如幻。朋友当时年方二八,正是青春年少时,如今已快要奔四。不禁感叹,那时,她的笑脸映衬在花丛中,该是一张多么美丽的图画。

她的婚姻由初恋演变而成,极其简单,没有现在的人那么多花样。高原区乡的艰苦,不是高原以外的人可以想像得出的,踏上那片土地,就像到了一个并非桃源的世外之境,苍凉到了极致,有些地方甚至寸草不生,稍一动弹便黄沙扑面。河流两岸的人可以清楚地对话,但要走一两天才能相遇。水就流动在眼帘下面,得走大半宿才能挑到水。乡政府坐落在零零散散的民居之间,几十个乡干部朝夕相处,低头抬头都是熟面孔,用一句藏族谚语来形容,就是“看过去是猫的脸,看过来是猫头鹰的脸”。最痛苦的是菜蔬单一,难见鲜果。但,尽管条件如此恶劣,人们仍然孕育着真情真爱。长期的共同生活,使他们之间有一种亲情般的联系,爱情隐密其中,等到机缘巧合,双双对对便从年轻人中提炼出来,琐碎的人生就此开始。

朋友那时和村小一男老师谈恋爱。如诗的季节里,蓝紫色的花儿成了最好的礼物。他送她一束鲜花,她挑出最有形的一枝,用厚厚的书压制,吸水,保存下来。他们在繁馥的花叶下,望着眼前连绵不断的山脉,定下终身。在没有手机、QQ的年代,他们写信送纸条。近在咫尺,有些话还是不愿当面讲,她笑,现在看那些字,真是相当肉麻。她的写作能力大概便由此锻炼而来。乡干们就这样一起挑水,一起赶路,一起学习,然后相继离开那里,走向下一个驿站,更多的乡干又充实进来,重复着前辈们的生活。最普通最基层人们的爱情,是小资们无法理解的。虽然在性情世界里,故事总是相似和雷同,无一例外地有笑,有泪,有吵闹,有欢乐。只是,朋友的故事里没有矫情,它更是历练,患难中的爱情成了她一生的财富,过去枯燥单调的生活使她对现在的日子格外珍惜。

蓝紫色干花流动着润泽的香味,很淡远。我感念朋友的心,要知道,制作干花很费时。除了鹦鹉花,朋友还对桃花情有独钟。打开她的电脑,满目的桃花图片,绚丽夺目。我明白,她之所以对这些花草凝聚深情,不仅仅缘于花草本身的美,而是在她内心深处,始终有过往的光芒照耀。如果人生可以是一首诗,那么这些物事便是意象,当她重读过去写下的诗行时,那些经年的点滴便渐次浮出,击中了敏感的触角。朋友一直生活得很沉实,别人极易夭折的初恋,到了她那里就很成功。她说这和艰苦不无关系。他们结婚,生子,为琐碎的事争吵,但始终不离不弃。过去的战友们都从山里走了出来,现在在街上遇见依然亲切。他们命运不同,有的顺心如意,有的际遇繁多,曾经的爱情有结果的,也有枯萎的。不过,那些艰苦的时日,每个人都不会忘记。

喜欢累积这样的点滴,里面饱含着对人生往复的记忆。每当听她零星地谈起往事,心里总是酸楚又快乐。高原人的日子就是如此原生态,首先要战胜的是生存条件,爱情一如单纯的景,粗犷简单,他们不会为每一段心路附庸唐诗宋词,也不会为缘分的差错死去活来黯然神伤,可是,谁又能否定其间涵盖的情义和暗香浮动呢?人们往往对“我是君前一枝梅,君是我心千年泪”的缠绵心动难言,总以为心碎悲伤残缺的情感才是永恒的,其实,信天游式的情爱往往粘合着最恒久,最唯美,最诗意的能量,它沉旧而有质感,如果要问情深、情重我选择谁,毫无疑问是后者。因为,情重更有岁月的含量。

在地下室的窗前挂上一只鹦鹉

文/田大安

为什么要一只鸟?其实,我也不知道。

日子就这么重复着。窗口向西,早晨不会有阳光直射,但外面的亮光依然会翳进地下室。我朦朦胧胧地睁开眼。多数时候,我会在床上赖一会儿,随便地从床头或者床侧的搁板拿下一本书,不经意地翻阅几页。有时,也会有一个谜面一般的句子将我带进去,几个小时出不来,就这样耗去一个上午;但更多的时候,我会失去继续阅读的耐性,把盗版的简编《二十五史》扔到一旁,然后抽过一本繁体的《资治通鉴》,或者像陈寅恪大师的《柳如是别传》,《外国小说选编》之类的书籍。我对阅读的兴趣由淡转浓,再由浓转淡,就这样反复着。不知从何时起,我就缠绕在句子与句子之间,脑子中被词语所笼罩,某些新异的词儿会像蜘蛛那样在我的脑海中爬行,它们吐下粘液,留下了一张张网。

早晨,通常是静谧的,除了远处的轰轰声。如果小薇与我同宿,我们一定会在夜间做些亲密的事情。但当小薇决计上路以后,我就像一件款型陈旧、被不待见地挂在墙角的衣橱里的冬大衣,被丢在地下室。地下室一般没有声音,除了邻里那对狗男女间或的吵闹声,显然,地面有时是震动的,有火车在地下行驶。我不需要什么声音,除了一只没学习过语言、直接用天性歌唱的鸟。我在小薇离去以后,突然陷入对音乐的厌恶里,尤其,是耗子所留下的那些唱片,那些不分中外、不分流派、不分乐器与人声的大杂烩,这让我无比生厌。唱机是一个讨厌的存在,甚至觉得没有比发明唱机更坏的发明了。可是,那是耗子的遗物。他作证着我们三人之间的爱情。

为此,我突然地想到了森林,我便遐想着鸟声。于是,我期待应该有一只鸟在清晨向我问好,或者将我从沉沉的睡梦中叫醒,就像小薇在的时候那样,因为要将胳膊从我的脖子下抽出来而将我弄醒一样。

那段时期,我疯狂地阅读中外诗人的作品,这就使我脑海中爬行着更多的蜘蛛,我的脑海有太多的粘稠状物,我想写一个《诗人之死》的小说,将屈原、李白、王国维、荷尔德林、莱蒙托夫、普希金、保罗﹒策兰、狄兰﹒托马斯、顾城、海子……这些人的死编篡在一块。很多人死了,可有很多诗人死于自戕,为此,我有点恐惧别人称我为诗人,这是否意味我也会自戕?或者有比普通人较高的自戕率。

当我对生活感到心灰意冷的时候,我通常会对自己说:再活一天吧!于是,我活到了第二天。可能,第二天会发生一点趣事,让我觉得生活尚有期待,在我陷入睡眠之前,我对自己说:再活一天吧。我就这样活了下来,活了好多个日子。在绝望的顶点,我差点从悬崖跳下去。那天是2007年的4月1日,一个艺人的祭日,我想死亡时飞翔的姿态是不能重复的,我多少也写点诗,我不能在死这种事情上抄袭一个艺人。我便离开了悬崖——一幢数十层高楼的第37层处。我没有乘电梯回到地面,我沿着盘旋的楼梯走了下来。在从空中回到地面的过程中,我的脑海中翻滚中老七和小薇,好像她们成了两个集团军的统帅,在我的脑海里打了一场改变历史的意念之战。

谁都没有胜出,谁都占有我脑海中的国土。我属于她们,而她们都能够离开国土飞翔。老七,据说,拿上了去往欧洲的护照,也许,正坐在巴黎的某个长椅上,或者脚踏着希腊的土地。如今,她与我唯一的联系方式,就是拥有我的一个E-mail的地址。她不定期地会往里面发一些稀奇古怪的照片,更多是风景照,也有她曾经使用或正在使用的物品,我记得还有各种颜色的文胸。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给我发这样的照片?当然,令我记忆最深的是她本人在镜子中的影像。也许,她试图通过那些被她附灵的物品显示自己,她让它们成为艺术?唯有我能懂的艺术。谁知,其实我也不懂。

而小薇要去西藏,西藏是神灵居住的地方。在小薇离开的第二天,一只鹦鹉来到我的住处,在笼子中被挂到了地下室的窗前。它奔跳着,在笼中歌唱。我不知道它在歌唱什么,但我知道它的沉默会和我的沉默一样,会让自己突破这笼狱,想象自己在远方飞。

说到远方。在小薇临行前,我对她说过一句现在想来颇为刻毒的话。在她将打理好的行包背上肩膀的时候,我说:你所寻找的远方是不存在。

我时常觉得地下室的窗外就是远方。我的远方触手可及,可是,小薇坚持远方仅在远方,触手可及处都会物化在我们的躯体之内。而她要去躯体难以到达的地方。所以,她想到喜马拉雅山。

喜马拉雅山让我恐惧,我害怕小薇有去无返。就像她在脚步即将迈出地下室的时候,她兴奋地表达那样:末日盛会——西藏!

这句话让我把她拉回地下室,我说:你需要改变这样修辞。我说去西藏不是去盛会什么,更不是末日,你是去寻找澄明。我说你叫“澄明之旅”吧!

小薇说:你觉得“末日盛会”显示绝望吗?你难道不觉得希望正会从绝望之处升起吗?

我说:都末日了,还有“绝望中的希望”吗?

小薇说:好,按你的意见,叫“澄明之旅。”

小薇走出了地下室,开启她的澄明之旅。

喜马拉雅是一段通天的旅程,我知道。

见过一只鸟,会用地道的汉语说“你好”吗?

我在花鸟市场溜达的时候,一只浑身长满漆黑羽毛的八哥就会这么说。他说这话时吓我一跳,但语气更像是害了牙疼病人的声音,但“你好”是清楚的,这让我感觉惊奇和恐惧,虽然,尾音有一种河南腔。我不看重它会说汉语,我想如果它被一个操英语的人调教,也一定会说“Hi!”这样的问候语。问题是:当一个鸟说人话的时候?我还能把它当成鸟吗?

社会学家说,是语言让人类成为人?可是,一只鸟学会了人类的语言,这是很可怕的。这只鸟一定是鸟类的异端,一定是鬼魂附体,一定会给人类和鸟类都带来巨大的困惑与麻烦。我在作家这个圈子里获得过这样的教训。一个人不是因为能够或者擅长写作而成为作家,而是因为“写作”这个行为本身让其成为作家,一个没有写作能力而有致力写作的人是可怕的,他无疑以作家之名败坏了那些有作家之能而不肯实施“写作”行为的的人。啊,幸亏,我没有成为这样靠“写作”而成为作家。我觉得我仅是一个渴望倾诉自己感受的人,我不想成为一只“会说人话的八哥”。

我买的鹦鹉是一只满身绿色羽毛,而不是浑身漆黑的“人语者”。无疑,妞妞不会说人话,只会说属于自己的语言,她唧唧呜呜,婉转低回,抑扬顿挫,她是一只名副其实的鹦鹉。她挂在我地下室的窗前。在小薇离开后的日子里,她陪伴着我。

之所以在指称这只鹦鹉时使用“她”,并非说她是一只雌鸟。其实,我根本不知道如何从外形上辨别一只鸟的雌雄。我仅能将此解释为某种诗意。我觉得使用“她”比“他”更能代表我对一只鸟的感情。虽然,我喜欢与同性别的人交流,但却不愿与同性别的人长居一处。

我将这只鹦鹉叫着“妞妞”,妞妞很乖。她唱的歌赛过了王菲,赛过了Sarah Brightman,赛过了Mariah Carey,赛过了勃拉姆斯,赛过了《高山流水》。它在我的窗前,跟我一起共渡那“青春无月夜”。她的啼鸣那样悦耳,往往使我心怀澄明,让我不再过多地怀念小薇和老七。

那个鸟笼像个神庙,而鹦鹉的啼鸣而非鹦鹉成为了一种启迪人生的神灵。

妞妞的笼中上有一块黑布,我会在太阳还没有落山的时候,帮她布上黑夜,就像上苍为我们人类布上黑夜一样。按照月亮盈亏,在笼子的顶部给她留下适度亮度的灯光。这也让我我也会发现自己拥有一双上帝之手,因为,我能为这位胜于歌唱的神灵布上黑夜,或者带给她黎明,以致一个有月亮或者无月亮的夜晚。

在我和鹦鹉之间,就这样互相引为神灵。就像上帝还未在人间诞生之前那样,人类成为自己的神,可是,人类又对自身充满怀疑,于是,人类对自己说:去你吧,上帝!可是,上帝无法离开人类而存在,所以,上帝始终与人类同在。上帝是不能被人类所驱逐的,虽然,人类不再相信上帝,就像不在相信自己,但上帝始终飘零在人类的头顶上。就像鹦鹉被挂在地下室的窗前。

因为一只鹦鹉的到来,我能忘记小薇吗?我的答案是:不能!

小薇会折转两个月之后回来,一定会给我带来关于班禅、达赖喇嘛和阿卡的回忆,当西藏成为“知识”在读书人之间流传的时候,我们就会忘记天边那些彩云、那些纯净的湖泊,那些面颊通红、勤劳的藏民,我们难道一定要记住金粉装饰的寺庙、色彩斑斓的唐卡?忘记高伟挺拔的喜马拉雅山吗?

啊,喜马拉雅山,你保佑小薇早日归来!你是一座神山,一座不需要悬挂鹦鹉的通往神界的人类之窗。

喜马拉雅山啊,以及西藏的神庙啊,你要知道小薇是一个多才多艺的人。作为画家,她曾经在一个夕阳西沉的下午用圆珠笔画过那种线条画:起先是人的笑脸,然后,诅丧的脸、哭泣的脸、祈祷的脸、沉思的脸,她整整地画满了一张A3纸,有一百多副人脸孔的形貌,多么有才的画家啊;作为诗人,她通晓各种诗体,无论是七言,还是五言,都写得有模有样,有的诗句完全可以混入名家的篇什里,尤其那种自由体的现代诗,写得更具有悲愁和轻喜剧的风味;作为作家,她写过三千字以内的多篇小说,有一篇在网络上甚为流行,点击人数达上万之多。她的散文完全盖过中小学教科书中所选的,可谓情思并茂,属于真情写作,而绝无矫妄之态;作为一个摄影师,她拍摄过一组展示自己脚丫的照片,她的大脚丫为此享誉网络;作为一名通俗歌手,她在卡拉OK厅唱过梅艳芳的歌,歌声深情款款,听众响起热烈掌声,大家都说唱得好;作为一名大学毕业生,她曾经深深地爱过她的一名大学室友,以致毕业多年以后,一直保持亲密交往,直到那位负心的女孩找到自己的男朋友;在她最绝望的时候,老七离开了我,而我却与她的天空发生交错,我像一只飞机降临在她空落落的机场。我们起先没有恋爱,虽然,我一见她就爱上了她,并从此没有离开对她的爱。

为了赢得她的爱情,我是如何地处心积虑?为了让她走出lesbian,我给她讲了清朝时期出现在上海的磨镜党,那些女同性恋之间感人至深的情感故事。为此,我首先让自己成为一名异性人,我剃掉浓密的胡须,拔光身体上长得粗壮的令人惊恐的黑毛,以女人的举止和腔调跟她谈论被淹没的历史,随后发觉彼此共同的爱好而谈论文学。我发觉她竟然喜欢杜拉斯和张爱玲,为此,我一段时间成为杜拉斯和张爱玲的读者。我们开拓了话题,在深切的话题交流中,我们的情感慢慢靠近。有一天,在公园的一个角落,她躺到了我的膝盖上,我们四目相视,用目光相互征服,然后,我们的嘴唇相互靠近,她把唾液留在我嘴里,也品尝了我的唾液。

把她从看似畸形其实正常的情感,挽回到一种看似正常的正常,我花费了一年的时间,在那一年时间里,我没有留下大篇幅的文字,只留下一些诗歌模样的短句。有人看出,其间很多是关于爱的主题。

如今,这些情感,我无法对一只鹦鹉讲,但我想鹦鹉知道我的寂寞,以及我曾经的丰富。

鹦鹉妻子

文/灵芝

我的新家是一幢临街的单元房,位居七楼。我的邻居是一对老夫妻,因为我家厨房的窗户就对着楼道,所以常常听到他们夫妻两个说话,也常常看到男主人老何出出进进,但却不知为什么,我从未见过他的妻子。

早晨老何去上班时,我总能听到他的妻子关切地对他说一些诸如“老何,路上骑车多加小心”、“晚上回来早点”之类的话。老何总是说:“刘琴,谢谢你,你好好在家吧,再见。”晚上老何回来,只要一打开门,他的妻子总是这样热情地招呼他:“老何,你回来了?累了吧?快坐下歇歇。”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家庭,一对多么恩爱的夫妻啊,我常常这么想。

生活就这样不经意地过了两年,不知为什么我还是没有见过老何的妻子,但我依然经常听到她对丈夫几乎一成不变地琐碎而充满爱意的叮咛问候。我感到不解,有时我甚至猜想:难道老何的妻子是因瘫痪在床而不能出门?亦或是她的长相有什么欠缺而羞于见到外人?

某一天,当我终于解开了这个久留于心的谜团时,我震惊了。

我叩响老何家的门是一个周日的午后,原因是我房门的钥匙竟被不小心锁在了屋内,我只好向老何借工具准备撬锁。

他为我泡了一杯茶,便在箱柜里翻找工具。

“你好,请喝茶。”从电视柜旁传来那个熟悉的女人的声音,显然是老何的妻子在说话。

顺着声音,我的目光一下子定格在电视柜旁。那一刻,我简直比哥仑布发现了新大陆还要惊奇,那里哪有老何的妻子,分明是一个蹲在电视机上的鹦鹉!我一下子明白了,那些琐碎的充满爱意的语言竟来自这只鹦鹉!

但我又糊涂了,老何为什么称这只鹦鹉为刘琴?它又怎么会像妻子对丈夫一样跟老何讲话?好奇心让我急于想知道这一切。

老何是带着凝重的表情,向我讲述这个感人肺腑的故事的——

他是个中学教师,女儿在巴黎留学,妻子刘琴是一位善良、贤惠又能干的女人。这是一桩美满的婚姻,他们互敬互爱,相濡以沫地生活了近30年。不幸的是,妻子在3年前患上了肝癌,得知自己得了绝症的妻子悲痛不已,她说她并不是怕死,而是舍不下深爱她的丈夫和心爱的女儿。不过渐渐地,她还是平静地接受了这一残酷的现实。

有一天,她托人买回一只鹦鹉,天天教它学着自己的声音说一些对丈夫关爱体贴的话语。这只颇富灵性的鹦鹉没有让她失望,而且声音极像她。

两年前,老何的妻子带着遗憾也带着满足离开了人世。那只鹦鹉却天天重复着她脉脉含情的话语,只要一听到这饱含爱意的语言,老何便感到妻子依旧在自己身边,她并没有走。

鱼缸里的江湖

文/熊学江

装修新家,客厅进门处放啥装饰品,是道选择题。妻建议放鱼缸,虽是麻烦事,但我无异议。反正不要我去侍候鱼的起居,又可以足不出户观赏风景,何乐而不为。住进新家,无事我便去缸边,看鱼们的喜怒哀乐。

这些热带鱼,一年四季水温必须保持20多度,要不然它们就会生病,甚至危及生命。妻买了两根加热器,冬天要加热升温;夏天水温过高,鱼缸得加冰块进去降温。连我和女儿都没这些特殊待遇。而今缸里游着的几条鱼,品种、大小、颜色、性格各不相同。是不是该为鱼们取名字呢?妻说它们有名字的。红色的两条名鹦鹉,黑里透红那条为地图,灰白相间花斑那条名石尖鱼,如蛇般且花纹满身那条叫恐龙鱼,还有一条纯黑的清道夫。

最初缸里游着九条鱼。一条铅笔鱼,体型修长,被三只鹦鹉追逐,那铅笔跑累了,碰壁而死。一条鹦鹉因不适应环境,送到卖鱼的地方治病去了。四条地图染病而亡,清道夫也饿死了,邻居送了一条地图和外形令人恐怖的恐龙鱼过来。目前缸里的两条鹦鹉,性格活泼,游窜灵活,吃东西也抢得最快,当然长得也快。女儿放假回家,她也发现:两条鹦鹉又长尜尜了。鹦鹉依然随时在追逐别的鱼,哪怕体型又长又大的恐龙鱼也难逃厄运,不敢反抗,拨水而逃。惹不起就躲,打不赢就跑——人通过血的教训才悟透的军事理论呀,莫非鱼也精通?为保持缸里的生态平衡,妻又买了一条石尖鱼和一条清道夫。石尖鱼通身布满灰白相间的花纹,性情凶恶,制约着鹦鹉的猖狂。

清道夫体型修长,与一般鱼并无差别,不同之处在于它的嘴,长在下巴上,一个圆形的孔。平时,清道夫把嘴贴在缸壁上,或者贴在缸底贝壳海螺上,慢慢移动,它圆形的嘴就像街道上清洁车下方装置的垃圾吸盘,自如的吮吸细菌和苔藓,包括鱼们拉下的废物,这样可以保持鱼缸和水体的清亮。清道夫不吃饲料,也吃不了其他东西,大自然的造化,以及生命为了生存而发生的演变,奇怪至极。也许是清道夫不与其他鱼抢食物的缘故,它俨然成了鱼缸江湖的独行侠。

鱼们是否像人一样,会追求自由和理想呢?是否会产生快乐或悲伤的情感呢?鱼离不开水,就像人离不开“道”。鸟在天空,再累也要飞翔;鱼在水中,再苦也看不见它流下的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