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是一面镜子…

2010年09月09日来源: 网络文章原创文章

我曾见证过不计其数的结婚典礼,常常被真爱激动得泪流满面。昨天,我参加了仅有的一次离婚见证,那场面也让我感动得泪涕横飞。

当我达到见证现场时,政法委雷世达主任正在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他们是一对一起生活了十年的同居夫妻,现因情感纠纷解除同居关系。事情的大至经过我以前听别人说过,毕竟是上过湖北经视电视节目的事,知晓的人不少,但我没看过。

在现场,女孩子(因为她出生在80后的,所以在我眼里还是个孩子)把一切过错全部勇敢地承担。男人回忆起了在同居期间对女孩子种种恩情,女孩子流着泪说,他说的都是真的,我也曾对他真心相爱,只是太多的伤害让我差点全都忘记了。

经过对赔偿金额上的多次搓商,最终达成协议,女孩子净身出户,赔偿男人及家人现金现款4.3万元。当双方对协议无异,双双签字后,我和司法局的一位律师作为见证人也在协议上签了字。此时,雷主任让男女双方亲戚到场,女孩子偷偷对进来的弟弟说:“你不要恨他,一定要叫他哥。”男方家长当面清点了女孩子赔偿的现金后,这场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算是正式生效。这时女孩子抱住男人的父亲扑通一声双膝跪地不起,泪水长流: “爷,感激我叫你一声爷你还答应我,你这一身衣服还是你过生日时我给你买的。我惟一对不起的人是您,感谢您供我读书,感谢您给了我工作,我永生难忘,如不嫌弃,有空我还将去看您。”这一刻,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

我不知道他们之前恩怨有多深,我也不知道女孩子的错到底有多远,但女孩子现场举止让我很感动,她满足了男人提出一切要求,只要让她离开他。最少,她是一位非常勇敢非常善良的人,也是一位非常通情达理的人。男人与她相比,逊色许多。

昨天下午,因有未曾尽事宜女孩子抱着五个月的孩子来找我。她再次向我讲述了她的悲剧。事实与我以前听到的完全不一样,别人眼里任何事情都只是以最终的结果作评判。作为女人,我非常理解她,其实,她最大的错就是太善良,太不会保护自己。

女孩子再三对我说:“这件未尽事宜你一定要想办法处理好,不要对他今后的生活造成任何影响。”自始至终,女孩子从来没有为自己辩解过,为了真爱,多少指责她都敢承担。

女孩子说,她想辞职,我叫她三思。一个女人如果失去了工作,那将是失去自我。在人生的道路上不能一错再错。女孩子说:“很坚强,我辞掉现有的工作后,我会再找一份工作的,你放心,我会很好地生活下去的。”我相信!

临走时女孩子坚持送我一包红枣和一瓶红酒,说这件事给我添了不少麻烦。我怎么能收下她的礼物呢?前天看她到处打电话筹不到男人现场提出的另加3000元钱的样子,让我很心疼很心疼。

我没法推掉她送的礼物,只好收下。我送她一面非常精致的小镜子,希望她以此事为镜,在人生的道路上,首先要懂得怎么保护自己。赔钱了不一定就是因为理亏。人生难免会遇到一些措折,关键是要在措折中汲取教训。

相关文章

文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