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绝唱

2009年03月10日来源: 互联网原创文章
芮小丹:一个知性而又爱得疯狂的女子。她是警官大学毕业的高材生。一名警察。有过十几年法兰克福的生活经历。父亲是电影导演,母亲在法国经营中国餐馆。

就这样一位美丽而知性的女子,爱上了一个肖亚文嘴里的“混混”,而且是个极品混混。从情节上看,她是不知不觉就爱上丁元英的。先是他房间的布置,简单而大气。给小丹的感觉是这个人内心很复杂,复杂到不需要任何装饰。然后是一曲《天国的女儿》。这首音乐,连同他的主人,一起震撼了小丹的心灵。令她如痴如醉,不能自已,甚至失去理智。

芮小丹爱上了丁元英。而且是义无反顾地去爱。爱得执着,爱得疯狂。也爱得理智。爱得崇高。我不知道在作者心里是怎样定位他们的爱情的。在我看来,在这场轰轰烈烈而又平平淡淡的爱情中,小丹始终处于主动地位。她先发出爱的信息。丁元英先是拒绝,而后接受。由于他是外地人,一直是由小丹安排他们的活动。他们的衣食住行,甚至做爱。

小丹对于这段爱情,看得很重。也很珍惜。她享受着爱情带给她的所有幸福和快乐.但她不盲目。也许这就是知性女子的特点。她一直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即使同事,朋友,父母都不理解,不支持,她仍然相信自己的选择。

我想她爱丁元英,无外乎以下几个原因:一,这个男人很另类。他毕业于柏林大学,搞过私募资金,生活简单。但说话时那种居高临下的气势,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语气,都是她周围的男人所不具备的。总之,他与众不同.二,他们都喜欢音乐。都喜欢那种纯音乐,喜欢那种能震撼人灵魂的音乐。人都说音乐没有国界,是最容易让人产生共鸣的东西。看来此言不虚。三,她需要爱情。是的,她需要。她的父母离异。父亲在杭州,母亲在法国。她只身在古城。他需要家的庇护。他需要异性的关爱。四,她崇拜他。小丹之所以喜欢丁元英,我觉得是崇拜。崇拜他聪明睿智,思维缜密,高瞻远瞩,又生活低调隐于市。如果生活中有这么一位男士,你会不会也爱上他呢?

但小丹又是知性的小丹。她爱他,但并不失去自我。她有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主见。丁元英曾经劝她放弃警察这个职业。我不知道他是有预见性,还是只是不喜欢女人做警察。但小丹听从的是自己心灵的声音。她已经安排好了自己的生活。他明知道丁元英是个高人,而且她爱他,但她仍然听从自己的选择。

我很喜欢小丹,甚于喜欢丁元英。在爱情里,她是小鸟依人,津津乐道于儿女情长的小女人。在工作中,她是不让须眉,不畏强暴的好警察。她用自己的青春和生命,诠释了女人的爱情观,职业观。她的死,让人扼腕。也让我佩服。我为她最后向自己开枪致敬!

丁元英:这个让人佩服又不好理解的高人,极品混混,我只愿意为他思考,但我不会爱他。可能是我的周围没有这样的人吧。如果有,也许我的好奇心会不亚于芮小丹。他是个高人,高在他能居高临下,能预见未来。高于他太了解中国的文化属性。我觉得是作者赋予他太理智的头脑,太独特的性格,才让我们觉得他是高人。

用肖亚文的话说:他是魔鬼,是极品混混,就是不是人。这让人一下就站在一个很高的起点想去了解他,感知他。

其实我觉得在他和小丹的爱情初期,他很大程度是被动的。因为他不曾向往爱情.他一直认为: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他来古城只是暂时休养生息。他恐怕从没想过要在古城恋爱,长住。小丹的示爱,他拒绝了,是理性的。他们在一起,是因为小丹差点被歹徒打死。她死里逃生后给他打了个电话.如果是我,我也会去接她,即使我不爱她。接下来的事似乎就不受他控制了。小丹安排了一切。他们就这样开始了。

他什么时候爱上小丹的,我不知道。是劝她辞职时?是答应送她礼物——在王庙村创造一个神话时?是千里送身时?还是在吐血的瞬间?

他爱她,但爱的理智,爱的平淡,爱的深刻,爱到不需理解,无需证明,爱到吐血。这场爱情说他平淡无奇,是因为他们之间也甜言蜜语,也缠绵,又各自独立;说它轰轰烈烈,是因为他们感天动地,我们无法企及。小丹打电话向丁元英道别时,他非常理智,理智到甚至无情。他的与众不同,超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让人理解,却无法接受。小丹的死让这段感情成为爱的绝唱,爱的永恒!心情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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