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迷茫,也许彷徨

2009年04月21日来源: 互联网QQ空间经典日志
我不会写东西。

除了堆垒无谓的文字,我什么也不写,也写不出来。

我对着电脑,看它闪烁的屏幕——刷新率太低。耳边响的是乌鸦电台的免费在线音乐,我不知道放的是什么,也不想去看,这有违我的习惯。我总是把一切弄清楚,而结果也不差,但现在我烦,腻烦。于是我看电脑屏幕。

我不知道这音乐是谁的,不过听起来大概是朋克。里面搀杂着敲打铁罐的声音,有点像液氧罐头最近的风格,我喜欢。10月19日晚上,我和同学在哈尔滨学院的篮球场看演出,摇滚,当然。记得篮球架子都被卸了开来,我们用它垫脚。其实到最后,能做到的只有“咬着舌头滚”。滚到那里去呢?所谓摇滚的精神:自由,原创,人性?能做到的人都不听摇滚。他们听爵士,小资的生活。我羡慕。我属于做不到的,又想做到。我无奈,于是我听摇滚。

我说不出很多乐队的名字,听不出那些复杂的风格分类,我没有足够的资历告诉别人,我是摇滚人。是的,我没有。我只是在听,也许在摇滚里我能找到我自己,就像以前听交响的感觉。

我听着NIGHTWISH看电影,《原罪》。安吉莉娜·朱莉的嘴唇很有特点,人们说那叫性感。我不性感,而且更像是一个孩子,还在玩假小子的游戏,整天用帽子把披肩的头发藏起来,兜里总是揣着一把刀。我喜欢刀,尤其是TOP和蝴蝶的军刀,美国产。我喜欢刀的线条。

我抽烟,但是没瘾。刚开始有瘾的时候我戒掉了,然后再抽,再戒。现在只是一种无聊的表现,上不了瘾,永远也不会。我也喝酒,可是同样没瘾。夏天的时候我去啤酒广场喝扎啤,很凉很凉,一直凉到心里。那让我想起雪碧的广告:晶晶亮,透心凉。

说到哪了?哦,对,是酒。我喜欢威士忌,还有鸡尾酒。喝白兰地的人说威士忌不够档次,我说威士忌和白兰地比就像卡布其诺和蓝山的感觉,各有各的风范。我的品质不够好,所以喜欢的东西也不够高贵,除了芭蕾。

是的,除了芭蕾。那是我最先喜欢上的东西,从三岁那年电视上一闪即过的画面开始。别人说那是残酷的艺术,我笑,艺术上什么不残酷?再说,越残酷我越喜欢,例如用狂喜表达绝望,例如烈火一般的青春。我为了得到学舞蹈的机会练钢琴,等到我真的可以去学舞蹈的时候,我知道,我该跟钢琴说再见了。我学了两年多,从十一岁半到十三岁。舞蹈班里的同学说脚磨得疼,我感觉不到——很多事情,当你享受它的时候是不觉得疼的,过去了才知道。就像爱情。

好吧,我没有资格谈爱情,也许你们有。所有的人都告诉热恋中的人要谨慎要现实,可他们也不过是飞蛾扑火。随便了,姑且称它为我的爱情。

那只虫子告诉蓝烈说,我的婚姻只是孩子气的东西,我太小了,看来蓝烈很同意。所以我现在称它为爱情。如果还不合适的话,下次我用省略号代替。那么请你记住,如果以后在我无谓的文字里看到省略号,那就是我在想我的他。

我从来没想过结婚,在见到他之前。我只想活够了的时候去跳海,给这条溺水的鱼划一个完美的句号(我游泳经过专业训练,完全配得上这个称谓)。如果我还没有足够的勇气,那就暂且苟活着。

我见到他的时候我还有对象,不过我对那个人并没什么感情。我看到他的第一眼是在学校,做完间操回教室的路上,他站在食杂店的门口。我看到他,脑袋里莫名地跳出三个字:我要他。

我得为我的冲动负责,至少得给这冲动留下点什么故事,以便现在我有东西可以打在这里供人发表议论。所以从那天起,我再也没上过间操,每天都去食杂店等他。我很高兴:第三天的时候我就等到了。我一开始没跟他说话,但从那以后我天天都能看到他,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希望如此。我每天都拿着小说去食杂店,然后坐在凳子上看,从来不说话。我知道我长的不难看,所以我只是坐在那就足够了。我等着他来跟我说话。

后来他跟我说话了。开玩笑,扯淡,天南海北地说废话。没办法,人类沟通就是需要废话,不过跟他说废话是我的乐趣,到现在也一样。闹着玩也好,毕竟话越来越多了,我也算有点成就。我让他请我吃冰淇淋,他说你拿吧,我挺惊讶的。我只是说着玩,虽然我的确喜欢冰淇淋。然后我说我要可爱多。他问我要什么味的,我指巧克力,他皱眉头:“又是巧克力,我最讨厌巧克力了。”我笑,然后我就开始吃。巧克力是我的第二大嗜好,看在我喜欢他的份上,暂时不跟他吵。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其实也没多长。我是9月6号第一次看见他,等到25号的时候,我和他在一起,一晚上没回家。

我没有刻意制造机会,至少那次没有。我只是心情不好,刚开学不久,也没什么知心朋友,唯一能抓到的只有他。一开始我们在街上乱逛,后来实在太冷了,他说你去我家吧,我笑:“你要干什么?”他瞪了我一眼,带我去了他家。他按单元门的门铃,我们进去,他带我上楼。他爸爸妈妈爷爷奶奶都在家,所以只能他先进去,然后等家人都重新上床了再开门,让我进去。

事情很顺利,比我想象的要简单得多。我们坐着聊天,拥抱,亲吻,后来困了就睡着了。我们在一起抱着,睡觉,没别的。那个时候我想我是真的爱上他了,真的。

早上起来,他爸爸妈妈叫他起床去学校。他让我别说话,然后隔着门和他妈妈吵架,说他晚点去上学。他说8点多他的父母就该走了,那时我们再出去。然后就是他和父母吵架,沉默,吵架,沉默。后来他爸爸一定要进来,他就让我藏在柜子里,再让他爸爸进屋。我在柜子里听到他爸爸说学校来电话,丢了个小姑娘,然后说了我的名字。说学校都找翻天了,有人告诉老师说这个小姑娘跟他走了的。他装作困倦的样子,说:“会回去的,她心情不好,过会儿好了就回去了。”

他爸爸妈妈终于走了,他去引开爷爷奶奶的注意力,我出来。他骑车子驮我去学校,我看到了我的爸爸妈妈焦急的脸。我爸爸给了我一巴掌,骂我是婊子,哈!妈妈很难受,我不愿意看她难受,我只能躲开她的眼光。呵,谁都不信我们什么也没做。无论如何,我在学校更出名了。这时候我知道他是他们那届最出名的人物。于是我又笑:“我们很配的。”

然后就是他的生日,我骗我妈说是我初中一个朋友(也是唯一的)过生日,好不容易才出了门。他的所有的朋友在饭桌上问我是选他还是选我当时的对象。我欲哭无泪。其实我勾引他的时候我真的以为是另一次游戏,所以在选是他还是李杰出的时候我还是犹豫过。我一开始没以为我会爱他这么久,我以为还是像我以前一样,只不过原来是耍人,现在是耍自己。我以为能坚持三个月就很长了,可是我现在还很爱他。

我选了他。我爱他。他是第一个能让我爱上的人,哪怕只是冲动得过了头,我也要选他。

接踵而至的是讽刺,互相嘲讽,他不敢信任我,我也一样。他的花花历史我不可能视而不见。但是我还是爱他。我们在信任与爱之间挣扎了3个月,但毕竟我们没有放弃,我很开心。

再后来,结婚,是的。我想我应该在前边加上“所谓的”两个字,这样很多人都会舒服一些。或者我更该说我应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耍流氓不搞对象,然后我丢掉这份注定没有结局的感情,为我的事业奋斗,那样子大家就都满意了。可是我不会快乐,至少现在不会。

高一上学期的期末,快圣诞节的时候。他说我要结婚了。我就笑:“跟谁啊?李莎吗?”他开玩笑我听习惯了,没当真。他却很认真的说我要娶你,一字一句,我吓了一跳。我从来没想过要嫁谁,不过这次的对象是他。他以前也没想结婚吧,他很多想法都跟我太像了。换句话说,同样幼稚。

他的朋友开始筹备婚礼,酒店喜糖请帖一应俱全。

不过总是有麻烦:学校知道了,请了我和他的家长去。妈妈顶了校长几句,学校没敢开我,当然,也因为我是统招生。我被家里监视起来了。他呢?呵,疯狂需要代价的,那段日子他比我难捱——他被学校开除了。

请贴上写的日子我没出去,于是改了一天。他妈妈知道,我没问他爸爸知不知道,不关我的事。大概现在我妈也该知道了,她什么都知道,就是什么也不说。包括我做过的最荒唐的事她也知道,我指的是打胎。

去年的5月5号,一个小生命被我扼杀了。可怜,呵,不过没什么办法。他妈妈领我去的医院,我的痛神经不太发达,所以忍忍就过去了。只是孩子,可怜的孩子。我看到了两只刚成型的小手,像是在挣扎。我对它说,这比留下你要好,对你对我,都好。

如果是因为他,我做什么都不会后悔的。我想要是爱一个人就爱他的全部,包括所有的缺点。其实他的缺点也不少,最让人受不了的是花心。

虫子问我有没有婚外情呢,我说没有,因为他的口气很让人讨厌,大概算是轻蔑。没有人能容忍别人怀疑自己的信仰,而我们的爱情就是我的信仰。可是,怎么能没有呢?

他花得厉害,虽然不是真的爱上那么多人,用句中性点的话,就是作秀。他在黑大处了四个对象。我不知道都是谁,也不知道到了什么程度。我也怀疑过,不过他不说,我就不去想,反正事实摆在那,想也没什么用。一个人真想走的时候,留是留不住的。我想看看他是胡闹,还是真心的。后来他自己告诉我了,还好,不枉我爱他一次。

没办法,本性吧,我还是爱他。他怎么样我都爱他,我没办法不去想他。想他的时候,心脏都会疼,酥酥麻麻的,一直传到手指尖上。那种酸楚一点一滴地,自言自语,说: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他刚开始冷落我的时候我认识狼一个月,其实以前就认识,不过不熟悉。狼一开始闲我烦,不过后来就喜欢上我了,随便吧。那时侯我没什么兴趣。等我发现自己遭了冷落,就找狼去喝啤酒,喝到吐。我没敢回家,跟狼找了家旅馆住下。还是没有什么,早上睡醒了起床就回家了。我知道要是论一个男人应做的,狼比他做的好的多,所以我又开始犹豫。

狼对我的照顾简直是无微不至,跟我几乎是如影随形。可是我还是不爱狼,当然不是一点感情都没有,我不是冷血动物,虽然看起来很像。可是狼并不像他,能让我爱他胜于爱我的生命和妈妈。狼有的时候让我厌烦,可是他不会。他做的一切我都没有意见。

我曾经看过李杰出为我撞墙,看到赵勋为我喝掉三瓶安定,看到王学浩受我的刺激在学校雪白的墙上写血书,看到狼打穿学校的玻璃,可是没有一个抵得上因为我说我们是不是该结束了几天后他手腕上的刀伤。我觉得那些人可笑。老七很认真地对我说死鱼我永远也不会爱你,要是我真有这个念头我会先想杀了自己,你不是人,你更像狐狸精。

十一的时候妈妈在住院,他住在我家。一天我一个同学心情不好,我说那你来我家住吧,反正我妈没在。那时侯我跟狼还扯不清关系,跟他,大概已经算支离破碎的了。第二天,同学告诉我,你别管狼了,你还是回他身边吧。我惊奇,她从来不谈这些事。于是我问为什么?同学说,狼不适合你,真的。他对你来说才是最重要的,你还是凭你的感情吧,既然这是感情的事,就别总发挥你的莫名其妙的理智。我大笑,我说:“你才莫名其妙,你从来没跟我这么认真的说过话。”同学盯着我的眼睛说:“你知不知道昨天晚上你笑的多开心,我从来没看见过你那么开心,昨天是第一次。”她说完,我眼泪就下来了。那些日子本来就很脆弱,受不住什么,何况是这样的劝慰。

他说要给我个家,我说你养不起我我就不嫁你。我指的是去登记。那是他刚去黑大读预科的时候,我告诉他好好学习,他还是一副厌烦的样子。我说你要是真爱我要娶我你得养得起我啊。他看了我很长时间,然后继续跟我打闹。后来有一天,很晚的时候他打来电话,我接,妈妈不高兴的样子,我就不敢和他多说。他生气地说:“我打扰你了是吗?大半夜的我还想睡觉呢。我就是想打个电话告诉你我考了第一名。除了英语,其余的都是最高分。”我想我太爱哭了,其实我也只是想要个家而已。一个回去后能感觉到温馨的地方。事业?金钱?名望?我宁可作个小女人欣赏他。

可是所有的人都告诉我该去寻找觉醒了的爱情,他们说这不是爱情,你只是在迷茫中徘徊,你总有一天会明白的。

好吧,如果会明白,我但愿明白得晚一点。残酷的青春物语,只有回忆才是最美的,不是吗?

我的生活远没有开始,是不是爱能怎么样?反正,绕了好远的路,我们又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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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堆垒完这些无谓的文字,我想如果10分钟不碰这机子,我就又能看到屏保了。那是他给我修电脑的时候偷偷弄的,是一串游移的文字:亲爱的,我爱你一生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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