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描写动物的作文

2017年11月27日作文大全

篇一:动物的故事

在一个繁华的城市,有一家宠物店,老板自己养了一只年老但忠心的狗,和一只娇小可爱的母猫。可是,老板娘却不喜欢动物。这个情况维持了许久,一直到有一天,一通电话改变了动物们的命运。

“喂,房地产中介吗?嗯,对,我们大概多久可以搬过去呢?一星期?喔,嗯,谢谢!”

卡!电话被重重的挂上了,妻子高兴地把搬新家的事告诉丈夫。但新家只能养猫,不能养狗,所以妻子要丈夫把狗丢了!

午后阳光明媚的日子,狗和猫正在做日光浴。由于它们一起生活好久了,爱的种子已在它们心里萌发,但它们却不知道,命运中的坎坷即将来临。狗:“不管发生什么事,我们都要在一起。”猫:“嗯。”

第二天,晨间新闻播报着放生动物的消息。记者:“在XX市有一名男子非法捕捉动物,目前,该动物已回归栖息地……”妻子看到了,便借题发挥,她开始吵闹丈夫,希望不要再开宠物店了,把动物放走。眼看搬家的日子一天天接近,丈夫不得已只好答应。

搬家的前两天,丈夫把动物全送给了一个同行,但老猫老狗对方不收。妻子便动起了歪脑筋,她对丈夫说:“前几天的新闻你还记得吧?干脆把狗和猫都丢了,当作放生!”丈夫于心不忍,但为了不使家庭破碎,他还是把两只老动物丢了。

但是不管他把动物丢到哪里,一回到家总是又看见动物们回来。于是妻子发狂了,把丈夫臭骂了一顿后,叫他再去丢一次。丈夫因为不忍,而且对妻子已产生不满,在这情绪五味杂陈的情况下,竟失去了理智,当车子停止,动物丢下后,他开着车子,继续向远方驶去了。

当动物再回到家时,门已上了锁,但它们心想,拥有彼此就是最幸福的了。于是它们在门前依偎了几天,终于有个老妇人将它们收养走了。

那宠物店夫妇呢?原来丈夫不知不觉开车到了新家,在此时,妻子也赶到了。妻子为自己的任性向丈夫道歉,两人便和解了,并一同祝福一猫一狗能找到更好的主人。妻子在丈夫离家的那一晚想了很多,便出门寻找丈夫。经过这件事,她的脾气也收敛了许多,对人也不再尖酸刻薄了!

篇二:小狗花花

在一个凛冽的冬天,我们家收养了一只小狗。全身黑白相间,毛茸茸的,像个小狮尾。我们亲切的给它起了个名字“花花”。

我对花花可疼爱了。有好吃的,我总舍不得吃,而是拿着给花花吃。我还给花花搭了一个窝,用两根木棒杈在树上,左靠树,右靠墙,上面铺了防雨水的大袋子。看到它那可爱的样子,我都想和它一起睡觉,花花每时每刻,随时随地的跟着我,像一个忠实的卫士。有一次,天气黑沉沉的,我和妈妈到平邑去,花花按往常跟着我们但因为车速太快,它没有跟上,回来时已经不见了。我们急忙赶回家,但家里也没,我们有一些担心了。恐怕他会迷路或被汽车撞着。恐怕好像要发生什么似的,泪水侵湿了衣裳。可是,我唯一要做的就是等待了。饭菜已经凉了,可是我们却无心吃饭。这时已经下起了倾盆大雨,看样没有希望了。就在我们要放弃的那一刻起,一个瘦小的身影箭步似的,向我跑来。啊!是花花!是花花!我满心欢喜,抱起它亲了又亲,也顾不上浑身的泥水,总是亲不厌。花花也是在我身边又是蹭又是舔,好不亲热。

当我遇到困难时,花花总是挺身而出,不管对方多么庞大,也要把它****汪汪叫个不停。花花睡觉时耳朵总贴着地,听着地下的任何风吹草动,多么像一个忠实的卫士啊!

可是好景不长,却发生了一件令我终身难忘的事。那是一个深秋的早晨,我正在睡觉,耳朵里传来两声惨叫声。我连忙翻身起床,衣服也没顾的上穿,只见爸爸拿着一根木棒,正在打花花,那时侯它已经奄奄一息了,睁着眼睛看了我一眼,好象在说:“主人,我不想死呀!这是为什么呀?”接着,它便闭上了眼睛。当时,我的泪珠便情不自禁地掉了下来,我抱着花花死去的尸体,不断地拍打着,失声痛哭了起来:“花花,花花,你要活过来啊,我不让你死啊!”可是花花怎么也听不见我的声音了,它永远地离开了我们,我含着泪,在门前的空地上,深深的挖了一个坑,把花花轻轻放了进去,然后用土给它堆了一个小坟,我又在旁边栽了一棵月季花,让它永久地和花花作个伴。

事后,我才知道:花花误吃了很多头发,在病危的时候,又诱发了狂犬病,爸爸不得已才打死了它。唉!这对花花来说,是多么的不公平啊!花花,你安心地走吧,我会在你的坟前经常放上很多鲜花的……

篇三:狗与狗

尽管天下有无数的狗,但在我的眼中,狗只分为两种,抬头狗和低头狗。抬头狗象征着高贵与权利;低头狗象征着贫穷与落后。抬头狗靠的是主人的本事,低头狗则会靠自己的双手来养活自己。

之所以会有抬头狗和低头狗之分,是因为抬头狗整天衣食无忧,有人伺候只,只需要细心的把自己打扮漂亮,然后在人类面前左摇右晃的走来走去,将自己的美丽绽放在人类的眼里,它不必为生活担忧,所以,它可以抬着头走路。但低头狗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活下去!为了活命,它们不顾一切,每一天,低着头认真仔细的寻找每一点能吃的东西,在它们的生命中,唯一的信念就是生存,在它们看来,美丽这东西并不可靠,有不可以当饭吃,所以它们从不在打扮上浪费时间。而且,正因为这样,才让狗与狗之间有了如此大的差异。

文章写到这里,大部分人都应该认为我喜欢用自己双手养活自己的低头狗了。但我却喜欢抬头狗,因为我是一个俗人,所以始终逃不出一个俗字;我只是十分崇拜低头狗,它们用自己的四肢制造粗它们想要的,可以过着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四海为家,走累了就休息一会儿,饿了,就吃一点人类的残汤剩饭,到了中午,就要找一个可以晒到太阳的地方,舒舒服服的睡上一觉,任人类说它是一只庸懒的狗,不理睬世人那些俗气的目光。过简简单单的日子,直到有一天安静地闭上眼,安静的离开。尽管没有有人会为它流泪。

设想,如果将一只抬头狗和一只低头狗放在一个相同的环境里,一切都要靠自己的地方。那么,低头狗会存活下来,因为,它是一只学会了生活技能的狗,而抬头狗会因为找不到食物而死亡。但如果去一个有人无微照顾的地方,那么,抬头狗将如鱼得水,快活自由,然后往死里打扮。可低头狗将无法适应,它会想尽一切办法逃跑,要是跑不了,它宁可选择死亡,只因,它爱简简单单,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日子。

如果有来世,我愿做一只低头狗,过那简简单单的日子,四海为家,在午后找一块有阳光的地,睡上一觉但是,我今世有扮演了怎样的角色?一只怎样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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