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读后感3000字

2012年11月07日读后感

大学生读后感3000字范文一

:中国有四大名着《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和《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而作为一个女孩子,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到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红楼梦读后感 :看红楼,含笑的悲剧

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不得不感谢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

大学生读后感3000字范文

《实践论》是毛泽东同志最杰出的哲学着作之一。毛泽东同志在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具体的社会实践,深刻地揭示了认识与实践的密切联系。在读完《实践论》全文之后,我对辩证唯物主义的知行统一观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

《实践论》文题虽为“实践论”,但其论述的过程却始终不离开认识。通过不断阐述认识与实践的联系,从而更能深刻地表达实践、解释实践。

《实践论》首先说明了认识对生产和阶级斗争的依赖关系,而在马克思主义理论里,人的社会实践其内容正是生产活动、阶级斗争、政治生活科学和艺术的活动等等。因此认识对社会实践同样有着依赖关系。

“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毛泽东同志对于这句话给了更加深刻准确的诠释: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于是认识被证实了,如果达不到,就会在实践中失败,在失败中得到教训、改正思想,然后取得成功,此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失败者成功之母”。

通过阐述认识的发展过程,我们可以更清楚地了解到人的认识究竟怎样从实践产生,而又服务于实践。

首先,认识来源与实践。在实践过程中,人们通过自身的感官得出事物的各个表象、各种片面以及事物的外部联系,即对事物的感性认识。然后,随着社会实践的继续,人们抓住了事物的本质、全体以及事物的内部联系,感性认识达成飞跃,成为理性认识。而认识的飞跃,是绝对不能离开实践的。认识的不断深化,无不基于实践这一基础。无产阶级对于资本主义的认识,中国人民对于帝国主义的认识,以及战争的领导者对于战争的认识等等皆是如此。

但是,认识的目的不是认识本身,而是用于实践、改造世界。因而认识来源与实践,并要回归实践。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运动,在获得理性认识之后,还有更重要的过程,那便是从理性的认识到指导实践又一个飞跃。通过得来的认识指导实践,并且在实践中检验的发展认识,这是认识过程的继续。理论是否符合于客观真理性,在由感性到理性的运动过程中是不能完全解决的。要完全地解决,只有“把理性的认识再回到社会实践中去,应用理论于实践,看它是否能够达到预想的目的”。

认识运用于实践并得到证实之后,人们对于某一客观过程在某一发展阶段内的认识运动便是完成了,对于过程的推移来说认识并没有完成。事物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实践活动也会跟着变化发展,所以,认识同样要不断变化和发展。某一客观过程在某一发展阶段向另一阶段变化发展时,认识就要继续,就要适应新的情况。客观过程的发展充满着矛盾和斗争,因而人的认识运动的发展同样充满矛盾和斗争;社会实践过程是无穷的,人的认识过程也应当是无穷的。

于是,我们得出,在单个对于某一客观过程在某一发展阶段内的认识中,通过实践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我们又可以得出辩证唯物主义的知行统一观: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如此循环以至无穷,并且每个新的循环都代表着更高的内容。

《实践论》不仅深刻而又系统地论述了认识与实践密切关系,同时也对一些与实践相关的问题给予了精辟独到的见解,使我深受启发。

关于人们在面临新的实践活动的信心问题。通常人们都不愿在没有把握、不清楚情况的时候去进行某种实践。在《实践论》的论述中,谈到了一个人的勇气与信心跟他对工作的内容和环境有没有规律性的了解直接相关。这对于我们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大学生在学习、研究以至将来的工作都会面临各种机会与挑战,而对于面临的实践活动我们的了解程度直接影响我们的信心。许多人总埋怨机会太少,机会从来就不是少,而是机会来了我们没有信心和能力抓住它。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我们要积极提升自我,积极了解各方面知识与经验,这样当机会来临时,我们才能把握机会,创造成功。

关于正确、深刻的认识来源问题。《实践论》谈到,“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无论何人要认识什么事物,除了同那个事物接触,即生活于(实践于)那个事物的环境中,是没有法子解决的。”这说法看似平淡无奇,实际上正是许多人忽略了的真理。比如说游泳、骑自行车,一个人因为不会而不去游、不去骑,总在一旁看别人做,那么他永远也不可能会。又比如说我们学英语,因为说得差而不说,总是把话放在心里念,那么我们就不可能说好英语。许多事物,必须我们亲身实践才能得到真实的、正确的感知,正所谓“实践出真知”。以旁观者的心态,是不能学到东西的。

关于真理的绝对与相对的问题。这是一个极为深刻的哲学问题。“没有绝对真理”,这句话如果是正确的话,那这句话本身是否看作是绝对真理呢?这似乎存在着不小的矛盾。《实践论》认为:“马克思主义者承认,在绝对的总的宇宙发展过程中,各个具体过程的发展都是相对的,因而在绝对真理的长河中,人们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无数相对的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绝对真理是存在的,但不能被人单独认识,不能被某一句话阐述,因为人们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

《实践论》是毛泽东同志对于实践的正确而系统的见解,对于指导当时的中国革命,指导我们现在、将来各种实践活动都有着极为深远的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它,并领悟其中的思想,应用于我们的实践,从而使我们更好的参与实践,收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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