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读后感

2012年09月07日读后感

福尔摩斯读后感范文一

福尔摩斯,不用说你就知道。他是一位举世闻名、家喻户晓的名侦探。那么塑造他的是谁呢?是柯南道尔 , 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以《四个签名》、《归来记》、《恐怖谷》等作品闻名于世。  

《福尔摩斯探案集》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我从不放过任何微细的东西。”这是书中福尔摩斯先生最喜欢说的一句话,也正是这句话使得福尔摩斯破获了一起起常人难以想象的事件。

我原以为这本书只是写福尔摩斯先生怎样破案,但在仔细阅读的时候,我发现这本书还给予我很多的真谛,如华生初识福尔摩斯,华生遇到的第一起事件《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说过一个人的头脑原本就像一所空荡荡的屋子,你必须选择性的把一些物品装到里面去。一个傻瓜会把自己遇到的这样那样的东西统统装进去,而自己真正需要的知识无处可容,或者和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混杂在一起。所以,他在调用的时候就觉得特别不方便。福尔摩斯在挑选把什么东西装到自己头脑这间很小的屋子里去时,很是仔细。他选择性地装载那些能对自己的工作有帮助的工具,而这些工具他会样样齐全,而且摆放的有条不紊、次序井然。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我平常是一个马虎、不重视细节的人,很多事情因此而搞砸了,虽说人无完人,但福尔摩斯已经很完美了,如果实在说有不完美的之处,那就是世界上没有这个人,他是一个虚构的人。从放过很多微细的东西到不放过任何微细的东西,这正是我所要去寻求的。

《福尔摩斯》的读后感范文

侦探小说在今天的世界文学史上占有一个重要的位置,这不能不归功于英国人柯南道尔的努力。在他之前,无论是爱伦·坡,还是查尔斯·狄更斯、威尔基·柯林斯、埃米尔·伽波里奥,他们写的侦探小说或者是其文学创作中的副产品,或者还没有形成独特风格。在柯林斯的三部代表作中,也只有《月亮宝石》才是真正的侦探小说,《白衣女人》只具有侦探小说的某些特点,而《新济良所》是一部社会小说。但柯南道尔不同,他尽管也从事过传奇小说与剧本的创作,但侦探小说是他文学创作的重头戏。他一生写的中短篇侦探小说共70余篇,而他精心塑造的文学形象福尔摩斯已成为世界上妇孺皆知的人物。其作品《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影响了几代人的阅读兴趣,是柯南道尔首先使侦探小说步入世界文学的殿堂。

1931年7月7日,英国,伦敦。这一天,是阿瑟·柯南道尔(Sir. Conan Doyle)爵士去世的周年纪念日。也就在同一天,市政府颁布了一项决定——将原长只有84号的贝克街(St.Baker),延长至221号,B座。看似两不相关的事件,却因为一个名字,联系在了一起——歇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柯南道尔笔下最着名的侦探,正是居住在靠近大英图书馆的贝克街221号B座。

撇开福尔摩斯解决疑案,为受害者挽回损失所创造的价值不说。单在侦探推理领域之外,他仍有着相当的价值。

第一大价值可堪与秦始皇统一中国的货币、文字、度量衡相媲美——福尔摩斯统一了全世界侦探(理论上)的工作着装——身披格子风衣,头戴圆顶帽,口叼旧式烟斗。也许你会见到一位侦探,而不认为他是侦探;但当你见到这身打扮的人时,就算他不是侦探,你也会认为他是一位侦探(当然,你也可以认为这个人是神经病。毕竟,这套服装是理论上的,现实社会,穿成如此之人自然是少数。)。这就是福尔摩斯的一大价值。

第二大价值,福尔摩斯永远都是正义、公理的化身(就好像诸葛亮永远是智慧的化身一般),他已从一个单纯的小说人物中蜕变出来,成为了崇高精神的象征。在《名侦探柯南》中也出现了为了维护福尔摩斯的名誉而杀人的事件(虽是虚构的,但至少也说明了福尔摩斯这一形象的意义)。也许正是这个原因,才会有人去拍一部《福尔摩斯与中国女侠》,就此来表现中国女侠从英国列强手中盗回国宝的正确性吧!也正因为如此,有许多的作品,作者总是把福尔摩斯作为特邀嘉宾搬出来,来提升主人公的面子(波洛中就曾提到:福尔摩斯一家在他们第二次来到欧洲大陆旅行时拜访了波洛一家);但却从没有人敢把福尔摩斯往差里写,来反衬主人公(莫里斯·勒布朗也只是让亚森·罗平与福尔摩斯打个平手,否则——福迷们可是臭鸡蛋在握的……)。

第三大价值,永远的话题。世界上有红学(研究《红楼梦》);莎学(研究莎士比亚的作品),但自福尔摩斯系列推出之后,在英国伦敦兴起了福学。福学的研究人员们凭着自己的祖宗于华生医生的些许亲缘关系,有幸获得其生前笔记,并将它们以原作者的风格整理发表(研究人员们的文章里总是提到自己从姑母或姨父手中那到或继承到一堆旧文件,整理之中发现华生的手迹,继而整理发表。故 Alpha.Roc 有以上的推测),于是一个又一个福尔摩斯新的探案故事问世了。福尔摩斯的故事也许也是世界上持续时间最长的系列故事了,知道现在,关于福尔摩斯的故事仍然在继续。至于孰优孰劣,孰好孰坏,自有众位推迷、福迷们来评说了。

毋庸置疑,福尔摩斯已经成了名侦探的代名词,而且在现实生活中,好多人更将福尔摩斯当成了聪明人的代名词。于是现在坦白的说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一种符号,一种象征智慧的符号。

福尔摩斯的影响力到底有多大?这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回答的问题,因为实在太惊人了,有多少读者是从福尔摩斯开始喜欢侦探小说,有多少作家因为读了福尔摩斯的作品而走上侦探小说的创作之路?这些都是无法统计也无法估量的。这不仅是因为柯南道尔这一系列作品成书得早,风行久远;更重要的是,那么多的大小案件,鲜少有不成功或太牵强的设计,反倒是有很多的创意成为后世模仿的对象。尤其是福尔摩斯与华生的搭档组合,以及“神探”的典型等,都有极其深远的影响。时至今日,这套作品依旧受到欢迎,其历久弥新的特色,也正是该作品不愧为经典作品的最佳证明。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可谓是开辟了侦探小说历史“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一百多年来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更是被推理迷们称为推理小说中的《圣经》,是每一个推理迷必备的案头书籍。从《血字的研究》诞生到现在的一百多年间,福尔摩斯打遍天下无敌手,影响力早已越过推理一隅,成为人们心中神探的代名词。因而《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一本老少咸宜的奇妙书籍。

福尔摩斯之所以出名,在此书问世100年后,英国皇室决定授予小说同名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以爵士爵位。英皇授爵的条件是苛刻而严肃的,而次却破天荒授给一个书上的虚构人物。可见,阿瑟·柯南道尔100年前的着作对外国人有多么深远的影响和重要的意义。

百余年来,全世界的推理小说迷不知有多少。虽然没有经过正式统计,但是说到《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启蒙的读者占了绝大多数,应该不会有人怀疑。

英国着名小说家毛姆曾说:“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柯南道尔被成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成为世界最畅销书作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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