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心

作者: 陈广胜2016年05月02日哲理散文

从某种角度看,自私是人类最深层的动力机制,但一旦缺乏节制,极易害人害己。利益事实上具有统一性,利己与利他完全能结合。

战国时期,魏国有个叫徐无鬼的隐士,声称要慰劳魏武侯。

“慰劳寡人?”魏武侯觉得奇怪,徐无鬼自身“苦于山林之劳”,不可能有拿得出手的财物。

“我慰劳你的精神和形体,”徐无鬼答道,“作为国君,你贪图眼耳口鼻的享用,让百姓劳累困苦。而心神本喜欢与外物和顺,厌恶为自己谋取私利。如今你患了自私病,所以我特地前来慰劳。”

魏武侯这样的自私病,不光君王容易得,平民大众也难以避免。对生命个体来说,无论谁都有利己的取向。而讲求个人的正当利益,其实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绝对的无私,不仅不可能成为常态,也很难真正存在。从某种角度看,自私是人类最深层的动力机制。正是各式各样的利己冲动,让世界充满着前行的力量。

然而,自私与利己毕竟有程度的差别。自私心的危害,在于无休止的贪婪。社会资源即使再丰富,相对人的欲望,就变得稀缺。印度圣雄甘地说:“按照每个人的需要,东西是够用的,但按照每个人的贪欲,就不够了。”自私是贪欲的放大器。就好比切分蛋糕,多得一点是大家的普遍愿望,可有些人不光拿走应得的份额,还挖空心思巧取豪夺,甚至见人饥肠辘辘也无动于衷。如此这般就成了损人利己,突破了正当的区间与底线。

人生活在利益世界,不可能彻底割绝利益,否则几乎等于告别世界。然而,获取利益却不可毫无顾忌。由于资源的稀缺性,虽说在分配、占用环节,大家存在相互排斥的竞争关系。可竞争不应充斥兽性,让贪欲脱缰狂奔。自私心一旦缺乏节制,很可能走向极端,以至尔虞我诈、坑蒙拐骗。这不仅害人,还往往引火烧身,最终毁掉自己。

利己贵在掌握分寸。“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讲求适度与规矩。世上的利益,并非你有我即无、你多我即少。要让自己得利,就需让别人得益;要让自己活好,也得让别人能活。所以,与其为一块小蛋糕拼个头破血流,不如理性驾驭利己的本能,将眼光放长远些,通过合作来做大蛋糕,继而赢得更多的分享。

利益事实上具有统一性,利己与利他完全能结合。经济学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作为基本假设,但商业契约通常是甲方、乙方在利己中的相互利人,并且依靠市场机制还可实现有效率的互惠。更应看到,人同时又是社会人,虽有利己的动机,也不乏利他的愿望。“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不应是狭隘的利益交换,往往注重精神上的彼此默契。

有则“长勺喂汤”的故事,用对比手法刻画了地狱与天堂的区别。地狱里,一大群人围着一桶汤,却因勺子太长,够不到自己的嘴,只能愁眉苦脸;天堂里,一大群人也手拿着长勺,但相互喂汤、其乐融融。天地之别在人心。正因天堂拒绝斤斤计较的自私,大家懂得良性互动,得实惠的自然是每一个人。

在现实生活中,也能看到不少纯粹的利他行为,有的舍弃自身却不求半点回报。泰坦尼克号沉没之际,男人们自愿将生的机会留给妇幼。最令人动容的是史密斯夫人的回忆:当时,她的孩子被抱上了救生艇,可由于超载不能再进人,她禁不住呼喊:“让我上船吧,孩子不能没有妈妈!”话音刚落,一位年轻女士站了出来,“我是单身,我把她换过来吧!”

在充满慌乱和恐惧的时刻,年轻女士将生的机会让给了毫无关联的陌生人。她没有得到任何补偿,甚至连姓名都没有留下,这不正是对自私的彻底战胜?可以说,任何时代都有这样的人,他们面对利与义、生与死的考验,会以利益乃至生命的最大牺牲作出抉择。那么,他们究竟在追求什么?

很显然,他们在追求一种道义,一种尊严,一种价值。此种追求的实现形式是奉献,它无疑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自私。不过,作为理性的选择,奉献同样换来了精神收益,这应该也是自爱的表现。但是,此种自爱更重心灵的满足,它从给予他人的善行中汲取快乐,实现了由物质追求向精神追求的转换。在那一刻,利益交换的等价法则失灵了!当人们更加注重社会认同、公民责任、精神富有,物质所带来的诱惑就降低了;当人的追求进一步上升至信念、信仰的高度,对生命的超越便成了可能。

总之,一个人若处于物质、功利的层面,他通常以获取为目的,因而不乏自私自利的算计;假如进入道德的境界,精神享受就摆到第一位,会将小我的自私丢在一边。此时,人不再是通过获取,而恰恰因为付出、凭借舍弃,才深刻地展示人性的光辉;也正是在给予他人、给予社会的同时,人们的内心涌动一股自我肯定的愉悦,并不断实现着自身人格的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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