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留名的原因

作者: 王恩亮2016年06月13日短篇散文

我在一家商场当保安,那天,一位老太太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对我说:“小伙子,我捡到一个钱包,可等了半天也没等到失主,现在我把它交给你,你们帮着找找吧。”

我刚接过钱包,老太太转身就要走。我急忙说:“大妈,我代表失主先谢谢您,请您留一下姓名吧。”老太太听后,急忙摆摆手说:“我看就不必了吧。”我进一步解释说:“我们这里也有规定,代收失物必须留下拾金不昧者的姓名。”老太太皱了皱眉头说:“怎么这么麻烦?早知道这样,还不如不交给你们。”

我看老太太很不情愿留下姓名,于是就说:“大妈,留下姓名也没什么不妥,其实它跟做好事不留名一样受到人们的尊敬。”老太太叹了一口气说:“小伙子,其实你没明白我的意思。受不受人尊敬那是其次,我担心的是,假如我留下姓名,万一失主说少了钱,我又怎么说得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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