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远方

作者: 吴浩2016年08月25日抒情散文

去远方,这是我一个朋友长久以来的签名。

我一向以为,把去远方这类词当做签名的人,往往没有上路,比如我的这位朋友。

同样的道理,如我之辈,在一个空调机轰鸣,灯光亮如白昼的大房间里写这么个标题,难免有些叶公好龙的意思。

但是你也知道,这种有自觉性的远行冲动总归是好的。

比如1952年的某一天,凯鲁亚克还在南太平洋铁路上挥汗如雨地搬运着香槟或者其他一些什么。应该可以想到,他忽然抬头望向灼热太阳的某个瞬间,肯定不会预料到以后的自己会写《乡村与城市》或者《在路上》。他所想的,仅仅是去远方。

远方在我的字典里有着长久的尴尬,它意味着没有实现抑或是根本没法实现的某趟旅程。

深夜出发,跟着火车悠长的汽笛和轻微的颤动,在窗边的座位上默默告别灯火阑珊的城市。一路有莫名的露水和柴油味道从窗沿的缝隙里渗透进鼻腔,跟随着铁轨的声音摇晃身体,然后沉沉睡去。

在某个不知名的站台下车,等到天明,沿着盘山的青石路行走,清冷的空气流动在周遭,抬头可以看见稀薄的星辰和行将消逝的月亮一角。往前,一直往前,目力所及,不用看得很远,脚下有细碎的声音。在雾气完全散开之前,到达山顶。看一场在城市的阳台上不可能看见的日出,然后下山。

小时候看戈尔丁的《蝇王》,印象最深的总是拉尔夫,他在沙滩上满身大汗地行路,思想却跳跃到夏日里爽凉快乐的英式农场生活。人总是挣扎在这种无法实现和蠢蠢欲动之间,时间长了,止于麻木。

所以,我喜欢那些有冲动、并且给冲动找到一个合适理由的人。为了见一个若干年不见的爱人,为了写一本游记,为了回归自己出生的地方,无论如何,趁着还走得动,赶紧上路,去远方。

幼年时候,总觉得离开是最简单的事,因为离开意味着把无法解决的全部忘记,过了这些年才知道,离开是最难的事,因为除非你再不回顾,无法解决的那些,总还在那里等着你。

但是无论如何,远方就在那里,等着你忘记或者前去,这是我们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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