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别开生面的休业式

作者: 缪清淳2016年09月09日儿童散文

2月1日是我们的休业式。这一天,我们观看了一场由职教中心表演的模拟法庭表演。模拟法庭给我们呈现了法院的一次审案全过程,让我们了解了一些法律常识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相关条例。

“开庭”了。书记员、审判长、审判员、原告、被告、辩护人都陆续有序地入庭。在公诉人陈述、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中,我了解到:被告李波向继母要钱去网吧,继母王艳不允许,因为李波只有17岁,还未成年,继母也是担心他。谁知李波一气之下,联系他在网上结识的几个“狐朋狗友”,一起商量计划,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李波一时冲动砸晕了王艳,还抢了王艳的包,包内有1600元钱和信用卡,还有一部诺基亚手机。当时有一位名叫李天顺的目击者马上报了警,在恍惚中,王艳认出了抢她包的那个人正是李波,抢完包后,李波还用抢来的钱去上网。事后,李波后悔了。回到家后,李波深感愧疚,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主动帮助继母王艳干家务活。经过法医鉴定,王艳的伤势构成了轻伤。

一个年纪轻轻的小伙,为何会产生如此大的叛逆心理呢?因为李波的母亲在李波3岁时就去世了,李波的父亲李志伟后来又娶了王艳,开始王艳对李波很好,后来王艳和李志伟有了一个女儿李蓉,李波接受不了,就变得十分叛逆,谁也管不了了。在法庭上,李波态度十分诚恳,主动承认他是在一时冲动下才干出这样的事情,根本没想到过后果。

这一次的模拟法庭演出让我感触颇深。我体会到了继母也有无限真情,感受到了李波浪子回头的惭愧之心,我也知道了刑法第263条中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就是抢劫罪。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最后,法官判了李波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亲爱的同学们,相信这一次别开生面的休业式一定会让我们永生难忘,让我们一起做个知法、守法的小公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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