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情人

2012年08月11日情感文章

年龄大了,习惯也就有些改变,如今的我喜欢听老朋友讲一些过去的事情。其实,人总是醉在过去并不是一件十分完美的事情,但有些怀想,有些对过去的所谓依恋也不一定就能如何。

记得有一天,我自己正在家里坐着品茶(其实,我并不怎么喜欢喝茶,那样品茶,只能是象某些所谓“人士”做做样子。),却恰好有一位老朋友来家造访,闲谈默论之间,老朋友提到了一件旧事情,听来让人颇有些感怀。

老朋友讲的是一件他自己初恋时节的事情。那时,他和所有的年轻恋人一样,充满了对爱情的遐想,理智无法抵御爱的诱惑。朋友是那种对爱情、对婚姻非常负责的男人,在我看来几乎有些吹毛求疵,因而从恋爱初期到亲事订下也颇费了一些周折。先是朋友自惭形秽,感觉有些配不上女方;接着是女方的老人闲弃朋友的家庭经济条件薄弱;但无论如何,由于朋友的人缘极佳,每到两人的爱情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总会有那么一个人来帮衬,到了最后,还是由于朋友和他的现任妻子的“品质”都不错,彼此之间够说得来,过得去,终于还是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并在一个屋檐下过活。

朋友有些木呐,不是那种善于文过饰非的人,所以在亲事还未订下之前,他几乎从未牵一牵女方的一根小手指;他真的象我曾经嘲弄他时说过的那样:恐怕你也不敢抬一抬眼皮儿吧!.用某种形式(比如送彩礼、过号或者其他)把两个人的姻亲关系订下来似乎就不再有什么变数了,这种意识在大多数中国人的家事心理中根深蒂固,朋友也如此。朋友的真正恋爱是从亲事订下以后才开始的,只当亲事订下以后,朋友才敢走进恋人的生活,才敢象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涉足爱河。你说:“有些”小偷“的味吗?”

“小偷”情人就是从上面所说的过程中产生的。朋友非常胆小,不敢在白天约会女友,怕被别人看见,尤其是老熟人,所以每次和女友约会,他都定在晚上。有一次,朋友去见女友,由于没有象每次那样事先约定好,朋友到了女友的住处的时候,却只见铁将军把门,吃了闭门羹。那次,女友是因为自己的一个同事晚上需要个做伴的而住到了单位,但他不知道。所以,他还是象每次那样,也象所有的年轻恋人一样,在女友的门口傻傻地等,一直到了晚上十点多钟,女友终于没有回来。那时,正值盛夏,在黑暗的角落里,蚊子叮得紧,朋友实在是在门口呆不下去了,就骑上自行车,象一具游魂,飘荡在都市的霓虹里。

朋友的女朋友只是在一个小县城里工作。县城不大,所以朋友从县城的东边到了西边,又从西边到了东边,朋友心中有些期盼,也有点儿百无聊赖。朋友其实在县城里有好多同学的,但他不敢去,一是因为时间已经太晚了,再是他怕被同学们知道自己今天正在约会女友,尤其是在晚上,如果让同学们知道了,不知要生出多少“鲜闻趣事”,不知要尴尬多少次。总之,少一事就是要比多一事好得多,强得多。更何况朋友还盼望着女友会回来,两个人耳鬓厮磨一番,以慰寄思念之情呢!

朋友又到女友的住所去了好几趟,女友终于没有回来,最后朋友游荡到了菜市场。菜市场是朋友上高中的时候县政府扩建的。菜市场的中间用化学纤维板搭建有一座拱型的敞篷,敞篷的两侧是柏油路面,便于到市场买菜的人雨雪天行走方便。敞篷的下面砌有长条型的案板,当然都是用青石灰磨得溜光水滑的那种,若是夏天躺在那上面,感觉会非常凉爽。女友不会回来了,朋友也游荡的有些累了。他走进了敞篷,让自行车躺在敞篷中间的过道里。他先是在案板上坐了一会儿,后来感觉有些不合适,毕竟已是晚上十二点钟了,路上行人已经稀少,他坐在那里,象什么?卖菜的?不太可能;说是一个“小偷”或者“疯子”,却是象得很。所以,他只好像自己的自行车一样,蹲坐在敞篷下面的过道里。朋友把眼睛闭上,迷朦着。他想:或许这就是爱情的浪漫吧!如果明天能见到女友,把这一切告诉女友,她一定会感动的;他是那么的痴情,明知女友已经不会回来了,却还要傻傻地等,女友一定会感动的。女友非常爱笑,她笑的样子象谁呢?倪萍、刘嘉玲……

“在这啦,在这啦!……”

“还有车子……”

“快起来!起来!你这偷车贼……”

朋友惺忪着双眼站起来,只见面前站着两个穿着非常时髦的男人,其中一个推着他的自行车,“走,把他送派出所……”.

朋友有些蒙。“你们、你们……这是我的自行车,你们要干什么?”

“你的,你的车有什么标记?”旁边叉腰站着的男人瓮声瓮气地说,气势异常凌厉,有些蛮不讲理。

“车子是我的,不信,我们到灯底下看一看……”朋友有些唯唯诺诺地说。

他们推着朋友的自行车来到了一个胡同的路灯下面。“你们看一看,这是你们的车子吗?如果是,你们推着走……”朋友有些缓过神来了,但又觉得话说得有些不十分对头,补充道“我如果是‘小偷',偷了你们的车子,我会在这里等着你们来抓我吗?我这个小偷是不是有些太傻了?……”

推自行车的人仔细地观察着朋友的车子,嘴里喃喃道:“是有些……有些不像……我的车子,前叉梁没有弯,这里……似乎又有点儿象……”

另外一个男人对他说:“是的,这是你的车子……”同时向他努了努嘴,丢了一个眼神,并更加肯定地说,“这就是你的车子,你丢的车子和他的车子一样!我特别熟悉你的车子。是的,这就是你的!”

……

朋友终于还是骑着自己的自行车回家了,第二天,他没有耽误上班。

情人是一个“小偷”!自那以后,朋友就落了一个“小偷”情人的绰号。但也是从那一天起,朋友再也没有和女友在晚上约会,因为从那一天开始,朋友就紧锣密鼓地筹备张罗自己的婚礼,婚前之恋也不再想有什么浪漫了,“总之结婚就好,即便结婚娶到家一个母夜叉”这是朋友自己说的。当然,我的朋友是那种比较幸运的,可以说是幸福花朵的一片花瓣。他娶了一位非常贤惠、非常通情达理的妻子。

不过,时至今日,提起这件事,还有制造这件事情的两个男人,思来想去总有些不如人意。那就是:在人类的圈子里,虽然人类文明已经发展几千年了,但总有那么一少部分,道德有些滑坡,对待同类始终坚持一种“以牙还牙”的态度,一旦有人损害了自己的利益,他总要从别人那里再攫取回来,甚或那别人根本就是一些毫不相关的人。这就是人类的本性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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