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来了

2012年08月20日心情文章

每天,我喜欢重复着一件事情。在下午的时候,我喜欢一个人呆在我办公楼的的窗前,看着楼下人行道上来来往往的人群。有时,我端起一杯水站在那里,有时,我什么也不做,只是静静的站在那里,让自己像古时候的那尊思考者。

朋友们都说我有忧郁的气质,其实,我只是一个最普通的人,每天做着同样的事,喜欢站在远处偷窥他人的生活。

我觉得这样很安全, 我不会去影响别人, 别人也不会来破坏我的心情

认识一个人,只是一种缘份,爱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瞬间的激情,可是如果要忘记一个人,却要花费一辈子的煎熬。

上班的地方离我的家还有一段距离,在每个下午,当我觉得我的眼睛看得有点酸痛时,我就拿起我的外衣,轻轻的走出办公室,把自己投入到刚才还在视线里的喧哗中。

平常,我喜欢搭33路车回家,没什么别的原因,只是因为车上有暖气,并且车上的售票员一般不会固定为一个人,这让我觉得不会每次回家时,总有一张了无生气的脸望着我,这也让我感觉到温暖。有时在车上我总能碰到一群群高兴的孩子们,他们大声的谈论着他们的老师,他们的明星,在这个时候,我总是微笑的听着他们,不吝啬的分享着他们的以欢乐。这时,我是自私的,我想。

在车上,如果运气够好的话,我会常常碰到一个喜欢穿白色衣裙的女孩,她就那么静静的座在前排,就像我平常一样。并且,他身边总是有一个穿黑色衣服的中年人陪着他,他们很少说话,只是偶尔交换一下眼神。一般,我喜欢座在后排,因为我觉得座在后面,不会有眼睛刺着你的背,可以从从容容的让自己的眼睛划过整个车厢。

今天,我的运气足够好,因为我又碰到了他们两个。在33路公车驶过下一个站台时,我突然有了一种强烈的好奇心,我突然想进入他们的生活。在上班的地方,同事们经常说我的血是冷的,可是今天,我却觉得我的身体在慢慢燃烧起来。我摇摇晃晃的站起来,只是去看看她长什么模样,就这样。我想着。我立起身,这时,公车好像也知道了我的想法,突然一个急刹车,我无可避免的向前摔了出去。在空中转换了几个姿势以后,我以一条还算优美的曲线,落在他们的身边。在空中的那一刹那,我把脸转向了她,透过中年人那张饱经苍桑的脸,我看到了我一辈子不会忘记的画面。她很美,很柔和,透过一屡夕阳,他的脸是苍白的,眼睛却不会说话,总是默默的望着前方,什么都不可能使他回眸,在摔到地面的一刹那,我想。

摔在地上的声音,惊动了那个中年人,他笑盈盈的望着我。伸过手来,我狼狈的在他的帮助下爬起来。 “谢谢”,我拍了拍身上的灰,“不用了,下次要注意点,毕竟在车上摔跟头不是一件好玩的事。”他大度的挥了挥手。我又忘了他身边的那个女孩,她一如即往的看着前方,好像她身边从来不曾发生过什么,我叹了一口气,想转过身,回到我原来的位置。那位中年人意味深长的望了我一眼,他也叹了一口气,不知是自言自语,还是故意对我说,“今天的夕阳真美,可惜小佳看不到。”

我突然觉得我十分羞愧,我逃也似的回到我的座位。我看着她的背影,我想我刚才应该打扰了她吧。

若干天后,我一如平常的站在窗前,一如平常的看着街道上来来往往的人群。我像往常一样,陷入到我自己的暇想之中。

为什么每个人都在忙忙碌碌,为什么每个人的脸上总是一副惆怅的表情。这个城市一如它银灰色的外表,把每个人的脸遮在灰暗的后面。

在街上,一样车水马龙,红色的的士,笨拙的大卡同样在水泥路上欢快的奔跑。他们才是这座城市的主人。我想。

一辆33路公车缓慢的在路上行驶,它每天承载着城市人的脚步,今天它好像也不堪重负。吃力的走走停停。

我突然想起来了几天前的那白衣个女孩,我想她是幸运的,她能在她自己的世界里描绘自己的色彩,不用每天把自己笼罩在灰色的天幕下。我突然羡慕起她来。

随着日子的渐渐消逝,六月流火的日子也被初秋清凉的风慢慢带走。我一如既往的在城市的人流中穿梭,在我熟悉的窗前静静的欣赏那楼前总是重复的风景。

初秋日子显得格外沉闷,在这座城市里,除了从南面湖边吹过的冷风,就是那阴晦的天气和那不知什么时候才能结束的雨季。有时,在下雨的日子里,我透过显得蒙胧的玻璃窗,外面的景色也显得虚无飘渺起来。在这样的日子里,我却没有变,尽管好的,坏的消息从我身边象落叶一样飘过。

我再没有在我经常搭的33路车上碰到我想碰到的人,也许一切就象是一个梦幻一样,在你不经意间,她会出现,但当你决定去追寻时,她却消失不见。日子也慢慢变得短了起来,我想,我会不会在不经意间忘记一个我生命中的美丽过客呢?一个哲人曾经说过,和时间赛跑的人,只会被时间嘲笑。也许这样的廉说法太消极了,可是我却觉得这是真理。我不愿意和时间比赛,所以我只有把过去的事情刻在心里,让时间找它不到。

我觉得好累了,不仅是眼睛,也是心灵。我决定到另一个城市里去旅行,顺便也去看看我多年不见的叔叔。

火车在颠跛中前进,把一个我曾经熟悉的城市远远的抛在了后头,窗外的世界就象潮水一样从我面前汹涌的后退着我的心情莫明的高兴起来。我点燃一支香烟,深深的吸了一口。蓝色的烟雾从唇间一喷出,转瞬间变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是一个我不熟悉的城市,五彩的霓虹比我熟悉的那座更多,我站在十字路口,突然间觉得好迷茫,我在哪里,我为什么到这里来呢?

我没有见到我的叔叔,因为他已经在医院里疗养半年多。他得了一种常人最不愿意得的病。我卸下厚重行李,来到了这座城市公认为最好医院里。

叔叔象往常一样微笑的迎接了我。

医院里的夜晚是宁静的,我看着熟睡的亲人,我萌生了想出去走走的冲动。我拿起一包烟,轻轻走到门外,向走廊的尽头走去。即将走到玻璃窗的时候,我停住了脚步,在右边第三个病房外,我意外闻到了一股清清的茉莉花香。这种香味在这个死寂寂的世界是这么的不协调,又是这么的协调。我推开了房门……

她像一个女神,静静的躺在茉莉花丛间,脸上还带着一丝幸福的微笑,白色的墙壁,白色的被单映着她略显憔悴的脸庞。

我轻轻的走近她,生怕惊醒了她。我第一次看到了她的双手,苍白而修长,自然而然的握在一起。我静静的站在她的身旁,静静的注视着她,好象我就这样站了几千年。我如此清晰觉得时间在我的身体已经凝滞,好象那挥之不去的清香,永远在我的鼻间逗留。我看见她的睫毛在微微颤动,不知她的梦是否有色彩,不知她的欢笑是否在黑暗之中呢?我突然笑了起来,不为别的,只为自己愚蠢的想法。快乐是每个人独有的,哪怕是一个垂危的病人。

可是我又分明听到了墙壁上时钟的走动。嘀嗒,嘀嗒,它只顾自己的向前跳动着。它没有忧愁,悲伤。我宁愿变成一座跳动的时钟,永远守住这份生命中的谧静。

我突然觉得我拥有了一笔巨大的财富,并且它使我深深的陶醉了。以前躲在灵魂深处的东西在这个夜晚砰然复活,终于找到了它们的位置。

整个世界是悄然的,整个世界在为我静默。

我慢慢的俯下身,在她苍白的额头印下我轻轻的一吻。

我想,我是爱她的。

在关上房门前,我感到我真的好幸福。

……

整个雨季终于过去了,熟悉的城市在长长的细雨的冲刷下渐渐呈现出生机勃勃的样子。万物在秋天的脚步中慢慢开始沉睡,满地的落叶映着金黄色的光芒。

另人奇怪的是,我早已沉重的心却在这样的秋天渐渐轻盈起来,我终于溶进了这样喧哗的城市。

日复一日,我不知疲倦的在城市的缝隙里奔忙。

只是,在闲暇的下午,我不再在窗前伫立。

因为,我知道,在这片灰暗大地的背后,曾经有我祈盼的一颗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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