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的“三字经”

作者: 张志强2016年10月11日情感散文

月是故乡明,家是故园亲。

我的老家祖祖辈辈就居住在终南山下、黑河西岸那个偏僻的小山村。在旧社会,一家十多口人只种了几亩沙壤薄田,一年打的粮食拌着糠菜,只能勉强糊口。在生计贫困的环境中,念过几年私塾小学的爷爷,硬是从治家管理上严格要求,他亲自编写了一篇“三字经”,算是一个家规,写在家谱上,常常以此要求自己儿女及孙辈们。

这“三字经”约有千字左右,主要讲了学做人和勤劳持家的内容,其中特别强调要节约粮食。现摘抄一段:“人之初,性本善,学做人,似修炼,身要正,行要端,不畏恶,不欺软,不伸手,不撒懒,靠勤劳,有饭碗,人活世,食为先,务庄稼,产粮棉,耕有余,备荒年,粗细粮,要节俭,搭配吃,不挑拣,谁糟蹋,家法严……”

据村里老人讲,1929年关中大饥荒那年,饿尸遍野,百姓们四处逃难,当时我们村三十多户人家,最后活命的60岁以上老人不到一半。我家当年就是靠爷爷平时积攒的麸皮、谷糠和奶奶晒的萝卜干度过灾荒的。新中国成立后生活好了,我和哥哥妹妹先后都上了学,每天都有白米细面吃,但父亲秉承爷爷过世时留下的嘱托和家庭“三字经”,在吃饭、穿衣上仍然要求很严。有一年腊月底蒸年馍,母亲疼爱妹妹,把头锅蒸出的白面包子先给她吃,可妹妹咬了几口后,只抽心吃了肉馅,却把半个包子皮随手扔了。为此父亲大动肝火,提着木棍就在院中追打妹妹,午饭不给她吃,并罚她下跪认错,背诵“三字经”。

父亲常说:“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先,家以俭为德。”记得小时候,每逢夏收,父亲在前面割麦子,我和哥哥、妹妹在后面提着竹笼捡拾麦穗,一遍又一遍在麦茬地里搜寻着。父亲说,夏收就要做到地光、场光、麦秸光,这样才能不抛撒,颗粒归仓。为了节省粮食,父亲经常叮咛我们,要永远记住爷爷“三字经”上的话,并以自己的行动带头实践。他吃饭从不挑拣,娘做啥他吃啥,吃多少舀多少,从不剩饭。每逢换季,他和娘商量,忙天干活吃干的,雨天及晚饭喝杂粮稀粥,平时尽量多省点麦面,给过年过节用。三年困难时期,我家就靠平时一点一滴节省的粮食,渡过了难关。

1961年,我由医专毕业分配至省级一个单位工作,一次父亲由老家赶来西安看我,见他老人家布袋里剩的两个黑馍馍,我心酸了。为了招待他,我领父亲先洗了澡,后来到钟楼附近一家餐厅,买了一笼小笼包子,又点了两菜一汤,当时只花了五元钱,父亲却不高兴,责备我花钱多,太浪费。饭后,他看到那家餐厅墙角里有个木桶,里面倒满了菜汤、吃剩的肉片和几个刚咬开的小笼包子,他生气地摇头叹息说:“这简直就是造孽啊!……”

节约粮食、勤俭持家,过紧日子,成为我家的传家宝,好家风,因而在当地农村享有一定的好名声。随着岁月的消长,它像一束文明的花,开得越来越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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