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非买不能读

作者: 黄颖2017年03月07日来源: 邵阳日报原创散文

今天去市图书馆还书之前,我很认真的把每本书都翻看了一遍,检查一下是不是有书页又被自己折起来。

上次还书,因为擅自把书页折起来,被图书馆的大叔批评了一通,“你以为这本书就你一个人看啊,别人不用看啊,每个人都像你一样,这书很容易破损,你懂不懂得爱惜书籍!”

自知理亏,我唯唯连声,没想这次百密还是一疏,自然又是被教育了一番。

古人说,“书非借不能读”,大概意思说向别人借的书不好意思或不能借太久,所以逼着自己赶紧读完。而自己买的书就不这样了,想着反正也是自己的,留着慢慢看,但留着留着最后竟把他给忘记了。

如果仅仅从这个层面上说,倒是有一定道理。宋濂在《送东阳马生序》说到:“家贫,无致书以观,每假借于藏书之家,手自笔录,计日以还。天大寒,砚冰坚,手指不可屈伸,弗之怠。录毕,走送了,不敢稍逾约。”向别人借的书,用手亲自抄,计算着日子来归还,天气寒冷,手都冻僵了,也不敢稍微超过约定的期限。这样的书应该是非常认真的读了,不仅读还抄。

如今读书实在没有古人“手自笔录”的精神。而读书时又习惯拿着一根笔,读到精彩的,有共鸣的,喜欢随手在书上做下标记,或者顺手写下三言两语的读书心得,最后再随手把书折叠。哪一天需要了,一翻开,一目了然。

可是,借的书实在不能在人家的书上随心所欲涂画,公家的不能,朋友的更不能。有人说,可以买本笔记,做读书笔记啊!喜欢的段落,甚至篇章可以摘抄下来,想写多少读书心得就写多少读书心得。可是,请原谅我是那么懒惰,有那个抄写的时间,我宁愿多读两本。

后来,想着要不用手机拍照下来,好像也是一个好办法。可是一段时间之后,不知什么时候手贱,让我删掉了。

李敖曾经说到自己的阅读习惯,遇到喜欢,都把他们给拆了,然后分门别类放好,等到需要的时候,一找一个准。确实是个好办法,可这前提得是自己的书啊,朋友的,公家的,你拆了,赔不是大事,关键给人家留下一个“没有公德心”的坏印象,那问题就大了。以后你还能向人家借到什么了,别说一本书了,一张纸人家都不给你。

所以,还是自己买的书读来痛快,想怎么折腾都可以,涂涂写写,折折叠叠,拆了合,合了拆都可以,只要你读得痛快了,书,我想是不会有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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