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老爷·社火

作者: 李会贤2017年03月18日来源: 陕西日报情感散文

牛、老爷、社火,是三个风马牛不相及的概念。但将它们联系在一起,却造就了一项早在十年前就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列为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古老民俗——起于明代,盛于清代的长安区杨庄乡侯官寨“牛老爷社火”。其悠久的历史、宏大的气派、热闹的场面,非探赜寻真、目睹亲历则无以言表。

牛,作为勤劳善良的象征,从古至今都享有至高无上的美誉。上到天子帝王,下至黎民百姓无人不尊无人不敬,在人类文明史上发挥着巨大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堪称中国智慧第一书的《道德经》,便是当年老子骑着青牛西出函谷关入秦时留下的。入秦后他骑着青牛游遍秦国的名山大川,最后隐居在我的家乡扶风一带传道着作。可见老子对人类的巨大贡献是离不开牛的。中华文明是以农耕文明为基石而得以壮大发展的,而牛则是农耕的象征。古人曾有如是描述:“牛乃耕农之本,百姓所仰,为用最大,国家之为强弱也”。唐亦有诗曰:“将牛何处去,耕彼古城东。相伴有田父,相欢唯牧童”。伟人名人对牛的溢美更是不胜枚举,鲁迅名句“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就是我记忆里最具影响力的名言。

老爷,这个很常见的词语含义颇多。旧时既有对官吏的称呼,也可以指对神明的尊称,还有仆人对男主人的通称等等。放在现代语境下听起来,似乎具有浓厚的封建等级色彩。但徜徉在中华文明的历史长廊里去看,它却是一个极富感情色彩的能给人带来安全、祥和、宁静之感的美词。众所周知的关羽被历代皇帝和民间百姓尊为神明,“关老爷”成就了多少人的英雄梦;还有那不惧邪恶、顶天立地的黑脸包拯“包老爷”无疑是人间正义的化身。

社火,起源于火,发展于社,是人们对古老的土地与火的一种崇拜,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一部分。远古时代,火的出现,成了人们熟食和取暖之源,结束了人类茹毛饮血的荒蛮生活,人们对火奉若神明,由此便产生了“火神”。社则是土地之神,在以农耕文明着称的华夏神州,土地是人们立足之本,为人类的发展进步奠定了物质基础。所以,火与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是两尊大神。人们对社神和火神的依赖、崇拜和祭祀在漫长的演变过程中逐渐结合,便形成了社火这一古老民俗。随着认知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的发展进步,社火又被赋予了娱乐成分。

现今的社火,早已成了乡村百姓正月里春种前这段清闲时光里最为热闹的娱乐形式之一。其内容多是经典传统戏剧中的代表性造型,社火表演时可谓万人空巷。而侯官寨的社火却独具特色——牛和老爷是两个必不可少的主打元素。侯官寨历史悠久,民风淳朴,唐代已有此村。曾经在这里的侯爵官员就多达五十余人。传说建村不久,先民们就在今上堡子村最高的土台上修建了一座先农庙,坐南向北,正对侯官寨村。每年农历二月初一举行“春祭”活动。祭祀时在庙前广场中央,置泥塑青牛一头。由村民推举出一名德高望重的乡贤担任“春官”,主持整个祭祀过程。庙坛祭品很丰,香火旺盛。祭祀完毕,人们便用木棍、鞭子抽打泥牛,意即鞭春。泥牛破碎后,春官便把供在祭坛上的五谷种子等分发给村民,然后骑着一头真正的青牛绕村一周,提醒大家不误农节时令,并亲自带领村民下田扶犁耕种。相传清同治年间,有一巡抚闻知该村闹社火,前往观看后觉得秩序有些乱,遂将春官封为“县老爷”,使其成为迎春社火中的权威领导。“县老爷”俨然一副清朝县令模样,左脚蹬朝靴,右脚穿草鞋,亦官亦民之装扮,取“官民一体、平等同乐”之意。更有意思的是还为老爷搭建临时官府,上书对联一副:“权管一府之地,法治不屑之民。”出行时,老爷骑牛,衙役开道,锣鼓齐鸣,真可谓官模官样,好一派威仪之象。据传,老爷还可以对不良之事依据乡规民约行处罚之权,没有人敢不服。当然,春祭社火结束后,这位骑着牛的“县老爷”的权力也就自行消失了。

纵观侯官寨村的牛老爷社火,把牛、老爷、社火三个元素的精髓要义通过艺术形式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使这一古老民俗放射出永不褪色的光芒。从其表现形式到其折射出的精神内涵,充满着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特别是那种自我管理、善良淳朴的思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补充,具有穿越时空的恒久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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