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童年

作者: 赵国之人2016年01月23日亲情文章

我的童年

上面说到的只是我三岁时的记忆之一,除此之外,还有几件小事,我还依稀记得,当然先后秩序,我已经无法分辩了:

有一次,母亲抱着我,同父亲一起到红楼影院看电影,当灯光暗下来,幕布上出现不动的幻灯片时,我吃惊地瞪大了眼睛;当周围一切都黑下来,幕布上的影子活动起来的时候,我突然扎进母亲的怀里,嚎啕大哭起来。母亲只得把我抱出来,结果全家谁也没看成。

又有一次,我检到一个比巴掌稍大些的圆铁片(也许是洋铁皮罐头的盖子吧),独自在胡同里滚动着玩,我弯着腰为它加力,我突然感到手掌钻心地痛,手上滴滴达达地流出血来,手掌上靠近中指的地方,划了一个圆弧形的大口子,肉皮向外翻着,直到现在你们还可以在我的手掌上,找到那次划伤的疤痕。

又有一次,我在大姨家门口玩耍,看见挑着担子的卖凉粉儿的小贩,大声吆呵着走过。大姨掏钱买了一碗凉粉,喂一岁多的弟弟吃。我一看,急了,怎么?这一次,没有我的!我躺在床上,仰面朝天,手脚用力地敲打着床板。大姨跟妈笑起来,一边哄我,赶紧又买了一碗,这场风波才算了结。

住北屋的邻居,跟我同岁的小妹妹——小楼,在街上撒尿,我好奇地撅着屁股去看,她怎么没有撒尿的小鸡鸡?觉得很奇怪,立即跑去悄悄地告诉了母亲。

“她是女孩。”母亲听了告诫我说,“以后不能看女孩子撒尿!”我从此记住了:(世上)分男孩、女孩,女孩跟我是不一样的。

远房的亲戚,一对年轻夫妻来访,执意带我去北海逛公园,园门广场的旁边是个无门的院子,人们都要先走进去,大概是去买票吧。看起来园门比现在大些,一迈进园门的中间是圆形的门房,收票的人坐里面,可以清楚地盯着进进出出的人们。

我们顺当地进园了,走过长长的汉白玉石桥,迎面是一座大庙,紧挨着它的西侧,有一个大笼子,有两层楼那么高,像小院子那么大,十来只猴子在里面假山上玩耍,这比大街上耍猴的猴子好看多了。我久久地站在大笼子跟前,呆望着上窜下跳的活宝们。

当我回过神来,突然发觉周围没有了一个认识的身影时,我害怕极了,这可是我第一次来的陌生地方。哭,不行,别人把我领走怎么办?只有自己一个人壮着胆子,照原路找回去。还好,那时路上的车很少,无论是汽车,还是人力车、自行车。

进门一见着大姨和妈妈,憋了好久地冤屈一下子爆发出来——大哭一场。“真行!能一个人单独走回家,真有出息。”随着大姨和母亲不断对我的夸奖,我的心情逐渐平静下来。然后按大姨的嘱咐,当那对丢孩子的大人进门时,我应藏在门后,当然“计划”没有得逞,没等他们把走散的过程讲清楚,我已经憋不住劲,从门后跑了出来。

1948年春,妈妈生了老三,那是一个小妹妹。月子里的妈妈,就躺在惜薪司27号窄窄的小南屋东头的床上,屋子里没有几件家具。

妈妈让刚过4岁的我,把煤球炉子上熬熟了的稀饭锅端下来。那是一个约直径20厘米大小的双把儿提锅,锅里的大米粥正咕嘟着泡儿。当我端起来的时候,才发觉它很烫,没有端到地面,就松手了。小锅掉在地上,还算幸运,锅没翻,可米汤飞溅出来,溅到了我左脚的脚面上。只一滴,疼得钻心,立刻烫起了水泡,痊愈后在那儿留下了一个永久的纪念:左脚面正中间一颗“牛痘”般大小的“花”。

小妹妹的阿了屎尿的“介子”(妈妈对尿布的叫法),就泡在小院当中的大盆里。还不知道香臭的我,捏着半个馒头,蘸着盆里的黄汤,就往嘴里送。刚巧,父亲从大门外走进来。他发现了,进屋拿了个鸡毛掸子,“我叫你不知道香臭!”他一面说着,一面朝我头部打来,脑袋上马上鼓起了一个包,我疼得哇哇地哭起来。

父亲的肺病加重了,不住地咳嗽,痰里还带着血,住进了中央医院(现在位于白塔寺附近的人民医院)。月子里的母亲狠狠心,撂下刚刚出生的小妹妹,天天提着搪瓷的提盒,步行两里多路,给父亲送三顿饭,哪还有工夫给小妹妹喂奶,未满半月的她,被独自锁在小南屋里,妹妹病了,混身抽搐,这个小生命未满十天就离开了我们的家,离开了这个世界。

有人送来了个薄扳木匣子,请个人把她连同木匣一起扛走了。父母未来得及给她起名子,连同她的模样都没有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一丝一毫的印象。

从小,我从心里就很怕我的父亲,总像老鼠见了猫,躲得远远的。发现他从绸布店回来了,坐在屋子里,我就弯着腰悄悄地从门前溜过。我不记得他曾对我笑过,哪怕是微笑

还有一件事给我的印象很深:时间大约在1948年的秋天,天上薄薄的云,天气不热也不冷,我正一个人在西安门大街93号门口西侧的便道上玩耍,紧挨着那个天主教会三层小楼的西边,支着一个白布棚子,棚子下摆着一付剃头挑子。我看见一个成年人掏出手枪,朝几米以外的正在为人剃头的师傅瞄准。突然,枪响了,那个剃头的师傅立即倒下了。

枪声就响在我的耳边,凶杀就发生在离我十步之内,我真吓坏了,拔起腿来拼命地往家跑,一头扑进母亲的怀里。

不一会儿,我听到了大人们的议论,那个开枪的跑了,剃头师傅死了,正在剃头的人吓坏了。

几天后,又听到了事发的原因:开枪的是个军队的马弁,军队开走了好几年。他的女人跟这个剃头的过了好几年,马弁现在回来了,偷偷地让那个女人回到他身边,几次都没有谈成。于是,起了杀心,发生了使人胆寒的悲剧。

我八、九岁时,父亲曾当着我的面轻声背诵过一篇什么:“在一片广阔的原野上,一挂大车漫无边际地走着。……”他那对自己无望的病痛,和对家庭前途无尽的忧愁,感染了我,它几乎跟随了我一生,那是我心灵中抹不掉的烙印。

另一次,他语重心长地嘱咐我:要有出息!学习不好,长大了就只能像小棍儿(我家的近邻,家里穷得叮当响)一样!

其实,他注意在启蒙时教我记忆、思考,常指着“月份牌”(就是一天一页的日历),告诉我:初一过了是初二、初三……阴历一个月,小“尽”二十九天,大“尽”三十天。

我在学龄前就能从一数到三十,也直观地体验了“数字的顺序特征”。

数学具有显而易见的逻辑性,理性思维难道是李姓老祖宗留传给予我的好传统(姑且称作大理寺的传说吧)。对数学的偏爱可能要伴随我的一生——十七年的学生时代,十七年的三线建设,十七年的工商工作,可能还有十七年的退休生活。是父亲在我儿时的学前教育使我受用一生。

父亲的肺病加重了,经常咳血,被庆昌祥绸布店(座落在北京前门大栅栏商业区内)的东家辞掉了管帐先生的工作,尽管为掌柜的卖了十余年的命:白天站柜台,上板后(不许说关门,不吉利!)记好这一天的帐。半夜,插上门,还要去掉布匹头部位的商标,盖上伪造的“着名”商标(戳子)。

长期的这样没日没夜地干,不生病才怪呢!

在那物价飞涨的时期,只给了十几匹布了事。没有了工作,加上疾病缠身,一家四口没有了经济来源,在北京是无法生活下去的。

回老家去,回乡下去种地、养病,这不失是当时唯一的选择。

1950年大年刚过,家里就要我上学了。村小学校位于村子的中部,教室是借用金老太太家一排五间的北房。尽靠东头的一间是老师的起居室,中间三间连通,是一至四年级的合班教室,用黑墨涂抹的木制黑板,就挂在教室的西墙上。

学生课桌是五花八门的。低年级学生,都围坐在从庙里搬来的供桌四周,高年级的学生用的桌子,是由各家搬来的各种规格的条桌。全校学生集中在一起上课。学生可是大小参差不齐,年龄最小的学生六岁,例如:我刚满六岁,年龄最大的学生大约有十八、九岁了,属于扫盲性质的。

老师姓吴,她留着齐耳短发,穿一身土布灰军装,看起来,也就二十几岁出头,比年龄大一点的学生,大不了多少。老人们称她“女八路”。

老师讲课的时候,总是先讲低年级的课,接着布置他们作练习;后讲高年级的课,再布置练习。“读”书的时间,全体学生是统一的,一旦老师宣布:“下面念书”,男女声混在一起,高低声混在一起,真是“乱成一锅粥”,离开半里地都能听得见。

一上午,中间只休息一次,中午放学,学生回家吃饭,老师轮流在各家吃“派饭”。下午再上一节课。半下午就放学了。(石板、石笔)放学后,那些大个学生经常在老师屋里呆着不走,直到家长喊他们回家吃晚饭的时候。

你别小看这个小学,功课的种类是不少的,低年级除有语文、算术之外,还有“大仿”、“小楷”(须个人买米黄色的毛边纸订练习本);高年级要增加珠算、“尺读”(应用文的写作规范)两门课。“大仿”是“拓”着红色的字帖,用中号“羊毫”笔“描”写,让学生体会运笔的奥妙;“小楷”是用小号“毫”笔(据说,笔尖里掺着几根黄鼠狼的毛,能使笔峰有弹性),按照着做好的十二乘十八的方格框抄书。老师判作业时,用毛笔蘸着红色墨水,在他认为运笔比较规范的笔划上,画一个漂亮的圈。

学生们比谁的大字写得好,只要比一下谁的红圈多就是了,“小楷”的判法也用小毛笔画圈。“尺牍”这门课是讲如何写应用文,比如:写信对长辈、平辈、晚辈的不同称谓,写信开始、结束的不同用词;竖式信封的写法等等,还有各种应用文的规矩(1953年以后,这门课就去掉了)。

我还记得上一年级时的语文课本,一翻开书的第一课,在第一页的左上部,是竖排的三个算盘珠大小的字:上学了。中间还有一课: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我上二、三年级时老师教的注音字母,念经似的大声朗读“波、坡、摸、FO,DO、TO、NO、LO”,第八个音老读不准,开始老读成“LEI”。以后我进京上五年级时才重新学的汉语拼音,逐渐学会了说普通话。

我刚上学时,是在每年的冬天结束一个学年的。春节前,期末考试成绩,是要张榜公布的,全校学生是按成绩的多少,依次排列的。最后一名的右下角,照例是要用红墨水笔画上一个“L”——中止符,老百姓都开玩笑地说,XXX今年坐上了“红椅子”,那可是对全校成绩最差的学生的特殊“称号”。

吴老师只教了我一年,就调走了。新上任的是一位中年男子,中等个,留着很帅的分头,还显眼地镶着一颗金牙。从二年级一开学,教我的就是他——这个姓赵的中年老师了。赵老师对同学很严厉,许多同学都很怕他,尤其是,淘气的、不用功的和成绩差的同学。他惩罚学生的办法,一是用“戒尺”打手心,二是罚站。还好,我倒没有挨过他的打,没有罚过站。不过,他很注重自己的仪表,不管什么时候,什么地方见到他,一身的穿着打扮,都是干干净净、利利索索的。他还能写一手很漂亮的毛笔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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