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工作总结

2011年12月28日来源: 网络文章工作总结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于2011年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 [ 2011 ] 35号)精神,西湖区于2011年4月18日,以西政发 [ 2011 ] 44号文,发布《关于在全区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通知》,自发文之日起至今,我区在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工作中,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区、镇(街)先后成立了经济普查机构
4月18日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全区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明确了本次普查的主要目的、普查的对象和范围、内容、时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以及普查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内容,并对普查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标志着我区第二次经济普查的全面启动。
在发文的同时,区政府成立了西湖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滕勇任组长,区府办、区统计局、区发改局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区直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各镇、街道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统计局副局长祝敏兼任办公室主任。
7月初,11个镇、街道根据通知要求,全部完成了二经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建,其中6个镇、街道的行政负责人担任了经普领导小组组长。镇、街道一级经普领导小组的建立,标志着全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已进入临战状态。
二、区级层面的“三落实”工作基本到位
由于此次经济普查非同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不仅普查项目多,而且涉及能源消耗及水资源消耗调查,涉及的表式多而复杂,对调查人员自身水平要求较高。现经过多方努力,其中180平米的办公场地已落实,普查金费也已基本到位。办公人员除本区统计系统的专设人员外,各成员单位集中办公人员在八月一日前到位后,也可基本完成。
三、组织经普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人员及时收看了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
五月十二日,根据市经普办会议通知,我区及时组织区经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分管领导集中收看了国务院、省、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结束后,区经普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就如何贯彻落实好本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出了三个方面要求:一是在思想认识上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此次普查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二是各职能部门与各镇、街道要尽快落实好人员、场地及经费;三是启动好经普先期概念性宣传工作,为全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此次电视电话会议到会率达到100%。
四、精心组织业务骨干全程参与二经普富阳试点工作
为检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取得组织、实施经济普查的经验,国务院、浙江省、杭州市经普办决定在富阳市进行第二次经济普查全过程、全方位的综合试点。自4月9日开始,于6月15日结束,期间我区派出业务骨干3人全程参与试点工作,分别在试点范围内负责两个社区、一个村的全过程试点,并在数据会审中,我区共派出9人,通过试点达到了检验方案,积累经验、锻炼队伍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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