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写人的作文

2015年11月20日作文大全

作文一:我的弟弟

我有一个小弟弟,今年五岁了。他的个子矮矮的,才到我的腰部呢!他的脸圆圆的,眼睛和鼻子也小小的,看起来可极了。他是我舅舅的孩子,非常喜欢到我家里来玩儿。

这不,这天亮亮又来了。一进门,就大声地叫道:“姑姑,姐姐!我来了!”我急忙抱着我才买的小吉娃娃狗——豆豆跑了出来,叫道:“亮亮来了,快来喂豆豆巧克力吧!”亮亮一听,高兴得连拖鞋也没穿,就飞奔过来。我从柜子里拿出一盒巧克力,刚打开,亮亮就象一只小恶狼般地扑了上来,抓起一块巧克力飞快地扔进了嘴里。我大吃一惊,连忙叫道:“亮亮!这巧克力是我买给豆豆吃的。”亮亮一愣,吃惊地张大了嘴巴,又急忙从嘴里掏出半块巧克力,塞进了小狗的嘴里。“亮亮,你……”哎,真叫人无话可说,遇到这么一个小馋,又有什么办法,结果这盒巧克力就被亮亮和小狗吃完了。

亮亮不光是个小馋猫,有时还很爱耍赖。有一次,吃过晚饭,舅舅扛着外婆新买的自行车,带我和亮亮去“宏丰广场”骑自行车。出门时,外婆讲好我和亮亮一人骑一会儿。哪知车一放下,亮亮就跃上了车座,还得意得冲我直瞪眼睛,好像和我斗气似的。我无可奈何的对他说:“骑两圈就换我骑,行不?”他冲我吐了吐舌头,就飞快地骑了起来。一圈,两圈,三圈……他一点也没有让我骑的意思!这下我可急了,冲过去拦住自行车:“你已经骑了好几圈了,不能再骑了!该换我骑了!”外婆也走过来,把亮亮抱了起来,这下亮亮可不干了,只见他脸色一变,小嘴往下一撇,就开始大叫起来:“不嘛,我要骑,我还没骑够呢!我要骑!”没办法,我只好投降,谁让我是姐姐呢,好“女”不和“男”斗,哼!

虽然亮亮有又馋嘴又赖皮,但更多的时候,他还是很可爱的,尤其特别听我的话。一个暑假的一天,我到外婆家去玩,正好亮亮也在(亮亮每天去外婆家),我想起上次玩的那个机器人,便问:“亮亮,你知道机器人在哪里?”亮亮想了想,说:“我找找看吧。”便开始翻箱倒柜地找了起来。他一会儿爬进大衣柜,一会儿又爬到床底下,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我早已失去了信心,可亮亮还在锲而不舍地翻找。终于,他开心地大叫了起来:“姐姐,找到了,找到了!”说着从写字台底下钻了出来。我一看他的模样,不禁“噗哧”一声乐了。只见他的小圆脸变成了小脸,脸上,鼻子上抹成一道一道的,汗还滴滴答答的往下流,一双手也变成了黑爪子。他见我笑了,也“嘿嘿”地乐了起来。

这就是我的弟弟,我非常喜欢他,你们呢?

作文二:卖报的老人

每天我经过巷口时都会看见一位卖报的老人。

老人双目失明,紧闭的眼睛深深地凹陷着,满头银发,衣服干净整齐。他总坐在一张小凳上,一根细竹竿斜靠着腿,各式各样的报纸整齐地叠放在一张塑料布上。

老人常常让我想起自己失明的外公。我也每天克制着自己提前到达的阅读欲望,与街边许多的报刊亭匆匆地擦肩而过,然后到老人那里买上几份报纸回家。老人迅速地“捏”出钱的大小,然后忙着找零。他的顾客很多,我相信多数是冲着老人的残疾而来的。

时间久了,我和老人也渐渐熟识了起来,从断断续续的谈话中得知老人就住在附近。他没有子女,老伴也体弱多病,老两口就靠老人卖报的微薄收入度日,生活得很是艰辛。每天早晨,老人准时从一个报刊亭拿来已经分好的各类报纸,然后趁着上班的高峰期多卖上几份。黄昏时候,他又早早地在巷口守候着归家的人们。老人的顾客们也都很自觉,都是自己拿报,而且尽量备好零钱,为老人省去了不少麻烦。

一个寒冷的冬夜,我因为有事耽搁挺晚才回家,我夹紧衣服快步往家里赶。走到巷口,我又看到了老人熟悉的身影——瘦弱的他蜷缩在一件黄色的军大衣里,面前的报纸还剩下不少。我走上前去跟他搭话,老人听出了我的声音,告诉我可能是因为天气的原因,今天的报纸卖得不好。我拿了几份报纸,故意递给他一张二十元的票子,老人摸索着手里那些零碎的纸票,我连忙说:“不用找了,天这么冷,你就早点回家吧!”老人忙摆手说:“谢谢你的好意,挣个钱都不容易啊,报钱明天再来给吧,再说还有好几个老主顾还没来拿报纸呢。”听着我呼气的声音,老人还嘱咐着我天太冷赶快回家。他把二十块钱直直地伸到了我的面前。看着他坚定的样子,我只能默默地把钱接了过来。

走了几步,我转身再看老人寒夜中独守的身影,心里酸酸的,快要落下泪来了。

突然间发现,每个人生活的方式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生活的态度决定了生活的品位。

作文三:我的最佳损友

我的损友是一个有趣男生,而我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女汉子。

因为我这个人吧,喜欢和人打交道,所以和别人都比较合得来。但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从小就像一个男孩子一样,性格啊爱好啊这些都特别像男孩。在我们班呢,是不分性别的,所以我们也玩得很来。

他呢,和我是班里的国宝,因为我们都姓熊,然而我和他有另外的外号。没错,就是熊大和熊二。我们两呢,就像亲兄妹一样,特别心有灵犀,而且一致对外。只要有人欺负其中的一个人,另一个就会帮ta出气。不过大部分都是他保护我了。

如果家离学校比较远的中午都交钱在学校吃饭,我们两就是。中午,假如语文老师来补课,他就抄我的作业,有时直接让我给他写。而数学老师来补课的时候呢,我就可以睡大觉了,因为有我的熊大,就不怕任何困难了。

记得,有一天的课间,我被老师叫去抱作业,回来以后。因为跑得太累,我就猛的坐了下来,谁知,熊大和我们其他同学就哈哈大笑。我一看,裤子遭殃了,全湿了。然后,我深吸了一口气,他看情况不妙,就说了声“:杀人了,杀人了。”可是,我并没有像他想的那样,我只是找他借纸而已。而我为什么要吸那口气呢,完全是想吓吓他,看他下次还敢不敢作弄我了。

前几天愚人节,我们两个人,就是剪刀帕子锤输了的人要对一个异性说我爱你。而我就被整了,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串通好的,连续几次都是我输。然后,我就和我最欣赏的一个异性说了句我爱你。

熊大,虽然经常作弄熊二。但是熊二却永远不会忘记那位百般照顾自己的熊大。

作文四:身边的名人

说到名人,张口就能报出一大串。但毕竟我们只能在电视、电脑上看见这些名人。为了个完全不了解的人而长篇大论,并不值得,所以,我选择了身边的一个“小名人”

从前的文章中我也提到过她——那个天才马珍珍,她表现得越来越好了。每次老师讲难题,她绝超不过四十秒就能想出来,然后上黑板和老师一起讨论。老师说出一种解法,马珍珍又拿起粉笔改了一下:“这样最简。”然后两人一起笑笑,点点头:“这就是最简的方法了!”我们在下面目光呆滞,仿佛在听天

马珍珍就像是一颗耀眼的金星,在辅导班里考试从来没有失过手。听别人说,她在学校,学期的平均分是99.5。作业本上只要有一个A,她就会一天不和别人说话,坐在位子上低头猛学猛写。然后第二天准又是A三星了。听着让人无比羡慕。“也许,我再努力也不如她吧!”我苦笑着说了一句。“怎么会呢?你只要努力,绝对能超过我!”马珍珍不知什么时候也凑了过来。哦,对了,忘了说了,马珍珍现在和我是同桌。日子久了,就成了好姊妹。我数学远不及她,她并不居高自傲,空闲时常辅导我,就这样,两人的感情就越来越好了。

马珍珍是闻名的考神。最近,不知是谁又给她改成了考圣。别班的同学也没有不知道的,她真是大家崇拜的名人,我也和大家一样非常崇拜她。但我崇拜的不光是她的成绩,还有她的热心肠、她的乐于助人的一颗心。

作文五:我的信息老师

我的信息老师非常的高大,不仅人高大,脾气也非常的大!每次我们上信息课的时候,老师的眼神都非常的吓人,是我们不敢不遵守纪律,可是慢慢的,我们都觉得信息老师不是那么的可怕了!也不是那么的坏!正好恰反,信息老师对我们非常的好!

有一次上信息课,我们大家学的已经很累了,信息老师竟然把音乐老师的课给抢了,到了第二堂课,老师竟然让我们放开的上网,我们大家一起欢呼,都觉得只要我们好好学,信息老师就能让我们休息,让我们放开玩!

作文六:校长

我敬佩的人很多,有老师、妈妈等,但我最敬佩的人就是和蔼可亲的仇校长,她教书有方,上课生动有趣,也乐于助人,她还把学生当作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更把学校当作自己的家。

每当同学们有困难,她都去帮助,每当见到地上有垃圾的时候,她会弯下腰,捡起来放进垃圾桶,她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每当学生做了坏事,她都会去跟他们讲道理。

她-----仇清梅,我最敬佩的人,也是我所在的学校里一位望重不骄、言出为论、言之成理、以身作则、谆谆教导,得大体,识大局,出口成章,所谓一支粉笔,两袖清风的人。

在她的领导下学校的教育水平逐渐提高,统一型电子教学,她将学校管理的井井有条,从不拿校长的官名来时刻提醒人们,而是以一位道德水平高,有修养,衣着秀雅为教育事业着想的人民教师来用时间行动来证明一切。

仇校长真是大事小事,事事关心,我打心底里敬佩她!

作文七:奇怪的班长

在一个混乱的教室里同学们正在互相的玩耍、打闹。突然,一个严厉而又响亮的声音响起了“安静,教室里是让你们学习的,不是让你们来玩耍,打闹的!”我们瞬间都坐到自己的位置上,拿起书就读了起来。班长拿着书和笔记本坐在讲台上(对不起。忘了介绍我们的班长叫周思,是一位学习极好而且还是老师的得力助手,但总是凶巴巴的。)眼睛放射出来的光芒好像世间的一切都逃不出她的眼睛。可是,偏偏就有那么个人喜欢跟班长对着干!(提醒,这人不会有好下场)

“哈哈哈,笑死我了,哈哈哈!”李帅在那放肆的“憨笑”。在这安静的教室里,他的声音显得格外的响亮。此时的我们不约而同的扭过头看着那位“英雄”大笑。此时班长的眼睛好像燃起了熊熊烈火,看着好吓人。“李帅,给我出去。”班长大人下命令了。“我就不去,你能把我怎样啊?”李帅趾高气扬的跟班长抬杠。“再说你最后一遍,去还是不去?”“我也再说最后一边,我就是不去。”班长嘴边露出一丝阴险的笑容,“好啊,同学们听着,这三周的值日生不用在打扫卫生了,李帅全包,还有,今晚作业翻三倍。”李帅当时就被吓懵了,全班同学心里都偷偷在笑,因为明知道班长不好惹还要去试,这就是所谓的“自作自受”!

但这班长也有让人觉得贴心的时候。有一次我的好朋友小夏的腿给摔伤了,因为伤的很重所以就请假住院了。我一放学就去给小夏聊天、补习,小夏的心情也一点一点的好了起来。一两天后的下午放学了,班长匆匆的把书包整理好然后就走出了校门,去的方向好像是医院。我作业做完了,和往常一样又去陪小夏。我刚一进门就被屋内的场景给惊住了,班长周思雨正拿着香蕉在喂小夏,小夏笑得很开心,我也就没再说什么,就出去了

从那以后让我对班长刮目相看。

作文八:我最讨厌的人

说起我我最讨厌的人,那就非我的同桌莫属了!他在我心目中就是在学校混日子的小混混。

曾志军有一双大大的眼睛,浓密的眉毛,高挑的鼻子,机灵的耳朵,还有一张说脏话的大嘴巴,个子挺高,总体来说,还是个挺帅的小伙子。

他不学无术,整天捣乱,在班上胡作非为。一次课间十分钟,我和同学们在讨论奥数题,他似乎闲着无聊没事干,于是,捣蛋计划又开始了---他从我的身边走过,随手扯了一下我的马尾辫,又转过身来,冲我做了一个鬼脸。我忍着疼,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又继续和同学讨论题目了。

有一次,在课堂上,我在认真听课,耳边突然传来一首歌---“死了都要爱”,不用说,肯定又是那个“捣蛋鬼”唱的,每次上语文课,他都会唱这些流行歌曲,听的我耳朵都起茧了。趁老师不注意,曾志军又结合他的“狐朋狗友”开始了新的“课程”---曾志军唱流行情歌,赵明毅满口脏话,陈年威只能给他俩打拍子,这样就形成了曾志军版交响曲。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下课了,老师把他们三人叫去办公室大骂了一顿,我在背后暗暗窃喜,看他们以后还敢不敢捣乱!

有一个这样的同桌真是苦恼,希望他早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不要辜负老师和父母对他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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