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名人作文

2015年11月22日作文大全

我眼中的名人作文一:我眼中的凤雏

世人皆知南阳卧龙,却少人知襄阳凤雏。

凤雏是三国时襄阳的名士。他姓庞,名统,字士元。因为相貌丑陋而仕途坎坷。唉,古今皆然,令人叹惋!

他曾在鲁肃的推荐下投靠孙权。孙权见他相貌丑陋,便认为他没什么本事,未加重用。我想,如果当时孙权重用庞统,也许三国鼎立会更加精采。

之后,鲁肃又把他推荐给刘备,便出现了“耒阳县凤雏理事”之事。大材小用!幸好经诸葛亮的鼎力推荐,屋及乌,才被刘备重用。官至副军师,中郎将,才得以施展才华。

可好景不常。庞统在帮刘备取西川时,害怕诸葛亮之言而使自己不能施展才智。便不听诸葛亮的劝告,一意孤行,坚决主张进攻雒城。满以为胜券在握,却不料死于落凤坡乱箭之中。年仅三十六岁,风华正茂之时。因此,后人很少了解庞统,而只推崇诸葛亮是“智”的化身。更不用说他那惊世才华了。

有人因落凤坡之事而否认庞统的才干,认为凤雏徒有虚名。其实,以庞统的才能,恐怕东吴的周瑜,曹魏的司马懿也不见得能胜他几分。我认为,当时只有诸葛亮才能,能与他平分秋色。

在赤壁之战中,他能对曹操使出连环计,让老谋深算的曹操深信不疑,可见他比曹操更胜一筹。在帮助刘备取西川之时,他能连续给刘备献出三条妙计,足见他才智过人。只可惜他英年早逝,不能完全施展他的才华。是天不容人啊!

如果没有落凤坡之事,也许曹魏便会灭亡,汉室可以复兴。因为诸葛亮与关羽能确保荆州万无一失,而庞统与刘备能固守西川。等到时机成熟了,便可和曹魏正面交战。庞统与刘备取汉中,出祁山。诸葛亮与关羽出荆州取荆襄之地,再取樊城等地。两者形成钳形攻势,夹击之势,相机攻取长安与洛阳等曹魏中心地区,大事可成矣。

“伏龙、凤雏,两人得一,可安天下。”镜先生之言,的确不假。也许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吧。

我眼中的名人作文二:我眼中的乔丹

乔丹,一个天下球迷为之崇敬,为之无数次惊叹的球王。

也许你并不崇拜他,但你必须尊重他,因为他从不会去恶意的伤人,不会对球迷做挑衅 的动作,不会酗酒,不会吸毒。无论是在喝彩声中,还是在客队球迷的嘘声中,他所回报大家的都是诚挚、真诚的微笑以及那精湛的球艺,面对亿万球迷,他所做 的,只是去默默地感动他们、了解他们,同时也让他们了解自己。

乔丹,一个毕业于北卡罗纳大学的黑人小伙,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向世人证明了自身 的价值。他并非一帆风顺,在他读大学一年级的时候因个子等方面的原因被拒绝在了校队的大门之外。然而这一打击并没有让乔丹放弃,取而代之的是更多的努力, 更多的汗水。这一切竟然让乔丹在短短几个月内长高了十公分,伴随着球技的提高乔丹终于扣开了校队的大门。1984年的NBA选秀大会,乔丹以第一顺位第三 位的成绩进入了篮球的最高殿堂。乔丹是天才,这谁也不能否认,然而天才也需要拼。在他刚刚步入职业篮坛的时候,他一直被笼罩在“魔术大师”约翰逊与“大鸟 ”拉里凡伯德对乔丹的评价。从此,乔丹时代主宰了 NBA。

优美的空中芭蕾,防不胜防的后仰投篮,过人和投篮时伸出长长的舌头,这成了乔丹的专利。而乔丹则随着自己二次三连冠,无数次最后一刻 的力挽狂澜,无数次常规赛,总决赛的MVP,无数次新纪录的产生登上了人生、事业、荣誉的顶峰。他象征了NBA,象征了篮球,更象征了成功。在物质、精神 等各方面的冲击与诱惑之下,他没有失掉自我,仍以一幅谦谦君子的形象,与世无争的面孔面对生活,并力所能及的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在球场上,他是神,一个无人能及,无所不能的神,他的成就、震撼及辉煌都是史无前例的。在我和所有球迷的眼中、心中,他则是一个象征,一个故事,一个值得永远铭记的传说!

后记:或许是生性使然,我喜欢上了篮球,喜欢上了NBA,同时也喜欢上了乔丹。

喜欢乔丹,是喜欢他优美的空中芭蕾,喜欢他防不胜防的后仰投篮,更喜欢他过人和投篮时伸出长长的舌头,但我绝不模仿,虽然他的球艺我受益非浅,因为他是神,更因为他就是他,我就是我。

喜欢乔丹,是敬佩他那永不服输的精神,不论是进入校队以前还是成为职业球员以后,正是那一股不服输的精神,促使他达到人生、事业、荣誉的顶峰。也正是那一股不服输的精神,让我在自己的遇到困难甚至挫折时一次次坚持下来。

喜欢乔丹,是赞赏他那在物质、精神等各方面的冲击与诱惑之下,没有失掉自我,仍以一幅谦谦君子的形象,与世无争的面孔面对生活,并力所能及的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的品格。或许在自己人生的旅途上,这将是我时时学习的楷模。

乔丹,是珍藏在我心中的一个象征,一个故事,一个永远铭记的传说!

我眼中的名人作文三:我眼中的毛泽东

毛泽东是谁?他做了些什么?他代表了什么?他究竟是一个什么怎样的人?

毛泽东,从名字中就可以看出他的雄才大略!名曰泽东啊!他是想拯救当时处于被统治的,贫穷的,落后的中国吗?他是想让中华人民从饥饿中,从痛苦中,从压迫中解放吗?他是这样想的吗?

他在求学阶段就心怀大志,对当时的社会颇为不满,他认为社会应该变革,应该走向富裕.所以才有了“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的豪迈与志向!所以才有了“惧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不羁与成功!

在战争中,他沉着冷静,指挥作战.红军因他有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中国因他才迎来了光明与希望,中国人因他才有了尊严与未来!这样一个人,是一个引领中国走向富强的人,是一个伟人啊!

在新中国的建设中,他似乎无法自由的发挥,以至于在他光辉的历史中留下了一个永远的,无法遮盖的污点.可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伟人也是允许失败的,但这并不能磨灭他在中国历史上所留下的光辉足迹,这样一个污点似乎将他从神的名义中拉了回来,使他与我们接近,也使我们意识到他也是人。

我钦佩他,敬仰他,因他带着他所拥有的豪情与志向给了我们自由的生活,因他所具有的心胸与见识给了中国人在国际的自信与骨气。

我眼中的毛泽东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普通却又伟大的人。

我眼中的名人作文四:我眼中的孔乙己

说起鲁迅先生的小说集,我最爱看的一篇就是《孔乙己》了。越看越好看,看的多了就能看懂他小说中的含义。

在我看来,孔乙己的死就是必然的,他,就是当时社会与时代的牺牲品之一吧1

也许当你在读第一遍《孔乙己》时,你或许想不了太多太多文章背后所隐藏的含义。因为鲁迅的文章大多都很难让我们这些学生能读懂的。但是,随着你阅读次数的增加,你所看出的东西也就会越来越多。

当我初一第一次看《孔乙己》的时候,在我的眼中,孔乙己的死与社会并无太多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就是因为他自己本人的种种原因,而使他他一步步走向黑暗走向死亡的。其他的在也看不出什么了。

初二下半学期时,再一次拿出《鲁迅小说集》,看《孔乙己》时,我好象又更深一步的认识到了孔乙己的死因与其社会是分不开的。他的悲剧只是当时社会中悲剧发生的其中之一吧!是当时牺牲品中的典型。他不仅仅代表自己是时代的牺牲品,也代表着和他有着一样遭遇的悲惨命运的人们吧。

其实要说让我真正认识鲁迅先生笔下造就的这个牺牲品,还是通过毕业那学期学习时。

孔乙己之所以会成为时代与社会的牺牲品,与当时的社会和自己的关系上分不开的。二者都有原因。在我的眼中孔乙己是以下几种样子。

一、好喝懒做

好喝懒做的人,从古至今都没有太大的出息,也往往是悲剧的主人翁。就如古时有个懒人,连吃东西都懒的动一动,最后众人想法子,把饼套在他的脖子上。但是因为这人吃完这边饼时转到另一边吃都不愿意,最后只能是活活的饿死。如果说孔乙己所在的这个时代非常好,也很文明,但是因为自己太过于好喝懒做的话——我想他只能比现在的结局好那么一点吧。而终究没有太大的出息的。而且其本人还想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分子。那就更不可能了。

二、没骨气,失其自尊

在来说一说他的没骨气,失自尊。你说如果一个人,每天都活在一个让人嘲笑让人把自己当成一个玩偶来玩弄时,生活还有何意义。但孔乙己并没有醒悟,并没有拿出实际行动给他人看,自己不是你们说的那样子。而是有时辩驳上几句,有时就任凭他人的嘲弄了。嘿!甭说他还挺“乐观”。在社会中,人就要活的有骨气,有自尊,有正气才能有立足之地。

三、偷鸡摸狗,无可救药

孔乙己其实也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人,但却不把自己的才华展示出来,用自己的知识来干一些正经的事,而是整天干些偷鸡摸狗的事,过着被人打的生活。如果真是给人家抄,把这特长用出来,又有钱又不会挨打。何乐而不为呢?你说人家都把你打成那样了,用手走,也要喝上一碗酒,真是不可救药。真有点酒精中毒的意思。既然腿已断了,还不下决心把酒给戒了,重新做人,在家好好待着养腿,还惦记着那一口!

孔乙己也并不是没有优点,其实我觉得他的优点也挺多的,在众人的嘲笑声中看孔乙己的难过,悲伤以及内心的矛盾。

优点一、孔乙己很有才

只从那满口叫人听不懂的之乎者也和开头提到的一手好字就能看出孔乙己是个非常有才华的人,但考不上秀才就是封建制度的原因了吧!还有,就连单单一个回字就知其4中写法,不简单呐1

二、热心,喜欢孩子

只从他教那小伙计识字和聊上几句就能看出他很热心,在从他把茴香豆分给一群素不相识的孩子就知道这人一定很爱孩子的。

孔乙己的自卑,没骨气等等一些使他成为那时牺牲品的原因大多还是社会和人心造成的。如果人心不是那么冷漠也许可以挽救这个“牺牲品”的。孔乙己在我眼中真的是一个多面人物呀!

我眼中的名人作文五:我眼中的宋江

我怀着崇敬的心情读完了《水浒传》这部惊心动魄的文学著作。我感动着,为了一百零八将士“替天行道”的壮志;我热血沸腾着,为了英雄们的豪迈事迹;我悲叹着,为了英雄们的悲壮命运;同时。我也疑惑着,为了这一百零八将士的首领——宋江,究竟是一个怎么样的人物。

我觉得宋江并不能算是一个真正的英雄。他既没有武松打虎、鲁达拳打镇关西一样,声名远扬;还没有李逵一样力大如牛;也没有像吴用那样,聪明绝顶;更没有卢俊义那样出类拔萃。但作者让宋江坐上梁山水泊首座,更让宋江这个政治家发挥的淋漓尽致。在“怒杀阎婆惜”里更体现了宋江讲义气。

可宋江却是个“偏安”的政治家,他喜欢名正言顺,不是一辈子在梁山泊里做强盗,而选择了招安。结果导致梁山泊的人窝里斗。使宋江自身难保。

宋江在“窝”里过安稳的日子却忘却了兄弟们的脾性。朝廷早已把他们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了,兄弟们也宁死和朝廷决一死战,也不愿去朝廷当官。

宋江,如果你是位英雄好汉的话,你应该和当下兄弟谈谈心事,了解他们的脾性。如果你这样子做,晁盖会在死前更性任的让你成为梁山水泊之首。

我眼中的名人作文六:我眼中的林黛玉

你是桃,新红凝碧。你是芙蓉,风露清愁;你是一缕不朽的花魂,你是一曲曼妙的琴谣。

你有让西施自惭形秽的容貌,有让比干自愧不如的心机。你虽是凡身,却超然脱俗,不食人间烟火。“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你是

青埂峰下甘露浇灌的仙草,是知恩图报的绛珠仙子。

你是一缕浑然天成的诗魂,多少人艳羡于你?海棠社里,你夺魁菊花诗;凹晶馆边,你吟出“冷月葬花魂”的千古绝唱;沁芳桥畔,你荷锄葬花,用泪作墨,在满地桃瓣上写下诗篇……秋窗下,冷连绵,烛已被蜡泪淹没,银红的霞纱早已湿透。罗衾裹不住瘦比桃花的身躯,鹦鹉不再重复悲戚的诗词。

你是为报恩郁郁终世的情痴。青埂峰下,你与神瑛侍者缘定凡尘。若女儿是水做的骨肉,你便是泪砌的身躯。《礼记·檀弓》曰:哭有二道:有爱而哭之,有畏而哭之。你将淳淳甘露化作清泪,以报前世之恩,致于终生郁郁寡欢,在潇湘馆的簌簌竹响中泪尽而死。若你的魂魄能俯瞰人世,可知那怡红公子为你的死似痴似狂,伤心欲绝?

最后一滴泪流尽,诗稿焚化成灰,沁芳桥畔的桃花为你落了一地。潇湘妃子,你是否肋下伸出双翼,随飘零的花瓣去了天尽头?那里,又可曾有一座香冢,是你一抔净土掩下的桃花艳骨?“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林颦颦,你的刹那芳华永远留在那花冢之中,任风来雨去,花开花谢,苍老再也侵蚀不到你!那一片艳似红霞的桃树,永远不会消亡。“幽僻处,可有人行?

点苍苔,白露泠泠。“湘妃竹林的尽头,可有两株悬着玉带的枯木?薄命司的金陵钗册,早已记下你的历史。

离恨天之上,灌愁海之中,你渐行渐远。林黛玉泪已尽,百花池畔,是永远微笑的绛珠仙子。桃花行,一去不返。红颜未衰先死,却留下一缕花魂,在沁芳桥畔,缭绕不散。

我眼中的名人作文七:我眼中的周瑜

说起周瑜,喜欢三国的人应该没有不知道的。但是受《三国演义》的影响, 很多朋友都把周瑜看成心胸狭窄的人,其实不然!我眼中的周瑜是那个“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的江东美周郎!

周瑜(175-210),字公瑾,东吴四英将第一位,庐江舒城人。幼年与孙策相识,结为生死之交。后孙策脱离袁术自立后,周瑜主动投奔孙策。在孙策平定江东的战争中起到了谋士和武将的双重作用,用计谋收服了太史慈。孙策平定江东后,周瑜任水军都督。200年,孙策早逝,临死前对孙权说“外事不决问周瑜”。周瑜的才华其实并不比诸葛亮差多少,之是周瑜长于治军,诸葛长于政治,奇谋。

历史上的周瑜风姿英发,心胸广阔。东吴老将程普,早年跟随孙坚,自以功高,瞧不起年轻的周瑜。但周瑜并不与程普计较,最后使程普自己折服,程普说道:“与周公瑾交,如饮醇缪,不觉自醉。”到宋代时,世人还是很喜欢周瑜,这一点从苏轼的《念奴娇》(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乱石崩云,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人间如梦,一樽还酹江月)一词中就可以看出。但到了元代以后,人们就逐渐对周瑜进行丑化,至到《三国演义》成书时,周瑜就完全成了另一个人了。这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周瑜和刘备的关系,周瑜一方面主动割长江南岸地给刘备,但这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外交行为;另一方面周瑜又看出刘备的枭雄本色,不愿刘备一天天壮大,因此上书孙权,要求孙权将刘备软禁在京口(这就是《三国演义》中美人计的由来,但其实周瑜本人并未施美人计,孙尚香也是由孙权主动嫁给刘备的),但孙权不愿。在对刘备一方的态度上,周瑜和鲁肃采取了完全不同的方法,周瑜是激进派,而鲁肃则眼光看得更远。遗憾的是,千百年之后,这两个人都成为了当时还默默无闻的诸葛亮的垫背人,周瑜成了心胸狭窄的代名词!而鲁肃则变成了一个老实得笨得出奇的人.

周瑜一生可以说是为江东鞠躬尽瘁!就算其对诸葛亮真动过杀意,也绝非是简单的“器量狭小,忌才妒能”!周瑜对庞统的举荐,就可以看出其并非不能容人之辈。之所以针对的刘备,诸葛亮也因是为了限制刘备的发展,乃是为江东谋,而非个人意气只争!

我眼中的名人作文八:我眼中的于谦

我初次认识于谦,是因那首著名的诗《石灰吟》,仅仅知道他是明朝诗人。再次了解他,是通过最近一直在读的《明朝那些事儿》。于谦是一个用瘦弱的身躯支撑起大明王朝希望,挽救了大明帝国的人。他是一个令世人敬佩的民族英雄!

于谦从小就很好学,除了学习四书五经,还很喜欢读兵法,并立志要做民族英雄文天祥那样的人。后来事实证明他说到也做到了。三十二岁的于谦就被任命为兵部右侍郎,官居正三品。虽然权力很大,可他依然清廉如故。再看看于谦的周围大小官员,几乎人人都贪,不贪的简直就是外星球来的,所以在那些大贪官眼里视于谦为眼中钉,肉中刺。皇帝眼前的红人死太监王振,就曾找借口要杀他,幸亏于谦人望很高,才免遭杀身之祸。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于谦还能做到“出污泥而不染”真是不易呀!

为官清廉的于谦,最令我崇敬之至的是在北京保卫战中,他不惧困难和个人安危,挺身而出,敢于担当。要知道他当时面临的是多么糟糕的状况:皇帝深陷敌营为人质,瓦刺拥有精锐的士兵和高昂的士气。而大明呢?京城被包围,最精锐的部队已经全军覆没,只剩下些老弱残兵的士兵和城中惊慌失措的老百姓。权衡利弊,相信大多数人都会选择逃跑。可于谦却一声怒吼:“建议南迁之人,该杀!”话不多,却需要莫大的勇气。因为于谦虽是兵部侍郎,之前却从未指挥过军队,算是书生上阵。这不也是“纸上谈兵”嘛,能行吗?然而于谦用行动告诉我们,“Yes!”

面对一个不折不扣的烂摊子,于谦用自己的勇气和智慧,解决了一个个看似没法解决的难题。在大臣们因为愤怒而失去理智,在朝堂上斗殴的时候,只有于谦保持清醒的头脑,化解了即将到来的危险。在与瓦刺的大决战中,于谦用正确的判断、合理的用人与布阵,抱着誓死保卫城池的决心,赢得了最后的胜利。

于谦是一个正直勇敢,无论在怎样绝望的情况下也不放弃希望,始终坚持信念的人。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创造奇迹,成为一个了不起的民族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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