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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美女人的短散文

2022/12/07散文诗歌

赞美女人的短散文(精选30篇)

落地

文/安宁

老李在回国之前,答应过小温许多的事情。比如说要去她所在的城市待一个星期,陪她说许多的话,看很多的风景,要牵着她的手,一家家地逛她喜欢的书店。他还要带许多国外的特产给她,又说,没有哪个男人会忘了带礼物给自己的女人的。是的,老李爱上了小温——— 距离自己所在的县城千里之遥的小温,而且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一个三岁的女儿,和一份破碎的婚姻的小温。

在国外的时候,老李一心一意地思念着小温,从未觉得这样的差距有多么的大,是一脚踏入小县城,看到迎面走来的说着方言的熟人的时候,老李的一颗心才忽然间落了地,看清了半空中云朵上飘着的小温,和自己鸡零狗碎的现实人生的距离。

老李一回来就被父母给上了发条一样,先是将女儿从天天给他闹腾养女太难的前妻那里接回来,陪女儿逛街买东西,弥补两年来她缺失的父爱。然后便是天天跑房产中介,很快定下一套房子,并催了几次老板,将讨要来的工资换成了一套让父母女儿都很满意的毛坯房。接下来当然是装修的事情,同时他还得去公司处理接下来的工作事宜,并抽空去考驾照。

小温是个矜持内敛的女人,所以起初老李还隔三岔五地给她写一封简短的信,汇报一下自己在家里忙了什么,比如带女儿去买东西时,两个人算了算,买的衣服差不多一样的钱,于是牵手在人群里笑了一路;比如女儿在书店里看闲书的时候,他则翻看数学习题集,为帮她补课之用;或者房子已经开始装修了,他带女儿和父母去看,他们为这间热火朝天装修着的房子高兴了好多天。小温依然是写比他的文字要长一倍的书信过来。她是个喜欢用文字表达自己的女人,所以老李也就习惯了她细细碎碎地说起自己的事情,大到孩子生病,在医院里焦灼,小到坐在窗前,忽然间想起的某个童年的玩伴。老李知道小温是希望他能回复她的这些细腻的心思的,可是老李没有时间,老李也无法静心去想这些无用的事情。在他,挣钱、买房、娶一个靠谱的老婆,永远都是人生的第一要务。

是的,娶一个靠谱的老婆,而不是小温这样的远在天边云朵一样飘浮不定的爱人。老李需要精神,可是,谁能看到他的精神呢?小城里的女人们都是一心向前(钱)看的,所以他在花光了两年出国打工的钱后,要迫不及待地返回国外去,再大干一年,而后过他厌倦的,却又是所有人都在走的世俗的婚姻生活。

老李就是这样,在小温写来的一封邮件,半个月才想起回复她时,被小温给丢弃掉的。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他先丢弃了小温,和如小温一样温暖的精神生活。他试图挽回,写了一封信解释他有多么忙碌,可是写完后他并没有发出去,而是删掉了。他想起他们网上相识的最初,不管工作多么忙碌,他都每隔十几分钟就要看一眼手机,是否小温给他留了言。而哪怕小温说她在阳光里坐着发呆,他都觉得是美好的。可是回国以后,他竟然在她埋怨太迟回复邮件后,带着一点怨气说,自己忙得一塌糊涂,哪有时间像她一样发呆想一些没用的心思呢?是的,那些曾经慰藉过他的孤独打工生活的美好过往,而今都成了无用的废话,他迫不及待地想要抛弃掉,去过每一个小城人都在追寻的世俗生活。

老李是在房子装修完后的某一天,有媒婆介绍女人给他的。那女人坐在他心满意足的新买的沙发上,忽然间蹙眉道:你家房子太小了点,将来结婚生了孩子根本就不够用的。老李呵呵一笑,什么也没说,却忽然间觉得心里难过。不知为何,他想起被自己加速度的落地之后丢在了半空的小温。他想她一定有了新的可以给她慰藉的男人,就像他也总归会有一个勉强不挑拣他的女人,跟他生儿育女。他与她,一起聊过那么多漫漫长夜,可是却没有一个黎明,挣脱出来,给他和她依偎取暖的灵魂一丝的光线。

他注定了属于喧嚣的白日,将小温留在奢侈的落地之前的时光,也将那个与小城格格不入的精神世界闭锁在寂静的黑夜之中。

黄昏走进生活

文/武志强

黄昏时出门上街,走百十米,就是大马路,人流车流,又靠一个菜市场,男人女人出出进进,我一般是看女人,为什么不看男人呢?因为我就是个男人,所以我再不需要在此时去看那些男人了。这个城市总是灰蒙蒙的,男人的面孔一般也都是灰蒙蒙的,在我眼前,似乎都可以忽略而过,视而不见,存在也当不存在。女人么,当然我是挑好看的看,不过大都一闪而过,让我看了还想看的也有,但少。其实也不少,年青女人,自然有一种天然肤色的美,再加上时髦的服饰,一个靓女就出现了。人无完人,我不挑剔,让我心悦就行。

每个季节都有流行色,这个秋天也不例外,变现在女人身上就是一道风景。我发现这些女人进菜市场买菜,出来手里或车筐里就有了绿色蔬菜,这是过日子的女人啊,本本分分的,在家就是贤妻良母。出入娱乐场所的小姐也有,从打扮上就能看出来,一次一个搽脂抹粉、衣着暴露的老小姐让卖羊肉的老太婆骂:“都这大年纪了,还卖,不要脸。”这老小姐虽然靠着个帅哥,但两人没敢怎样,只是老小姐说了句:“这人,真是的。”就溜走了。这老太婆手里有刀啊,而且是东北女人,壮的很,这里就是他们的地盘。何况老太婆一脸正气,看不起这类小姐玩意呢。

这就是人世间啊,靠什么活的都有。我的邻居就是小姐出身,东北人,至今的衣服打扮都显示她的从前就是一个小姐。只是现在从良了,与一个男人混在一起,生了一个女孩,现在这女孩都上学了。只是男人坐了监狱。现在又混了一个男人,靠男人养活她,要不她不上班怎么生活呢。我经常能碰见这个男人,知道他有自己的老婆,我们之间没有说过一句话。我与我的邻居小姐话也很少,只是见了面打个招呼,出去呀回来了的。

菜市场门口人虽多,看似混乱无序,但没有谁碰撞了谁的,人都有眼睛看方向,各人走各人的路,深一层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精神逻辑,都走在自己的命运里,很少有撞车的事发生。我还有一个目标,就是了望妻子归来的方向,这个时候她也该回来了,两个人遇见了,商量一下晚上吃什么饭,进菜市场买些什么菜。妻子骑着一辆宝岛牌电动车,但现在电动车太多了,都是人流车流,看了半天也没看见妻子的影子,目光也疲劳了。只好看落日,落日看不见,因为让楼房挡住了,但能看见晚霞,晚霞在天边,渲染一片火红。

我看见一个柿子摊,火红的柿子惹人爱,有个女人正蹲着身子挑拣着,五块钱四斤,我掏出五块钱,买了四斤柿子,我从摊主苍老的手里接过柿子,感觉手里的塑料袋沉甸甸的。想到回家就能吃柿子了,心里是甜的。我喜欢柿子,喜欢吃柿子。但我的家乡并没有柿子树,只是赶集才能买到,那是家穷,只好看同学买,买了人家给一个我就尝一个,人家给半个我就尝半个。柿子好吃,柿肉甜蜜滑软,进嘴就化,蜜似的。

我出门上街主要是溜达,看看人,看看市井,看看马路,它一直通向忻州、五台,看那些坐车回家的人,他们的家还在百里之外,我的家则在百米之外,我因为近而觉得幸福,也觉得那些人的不易。都是为了生活,才这样奔波在城里城外的路上的。那些第一次进太原城的人,一下车就觉得新奇,开眼界,其实在城里呆久了,一腻歪,想乡下,想那些庄稼地,那些沟沟岔岔,那里的空气要新鲜的多。城市一个大染缸,把清白的人也能染黑了。那些灯红酒绿的生活,不是仍有人在向往吗?

我在此时一般内心平静,脚步从容,因为我是散步,无牵无挂,来去自由,作为旁观者,审视我生活的这个城市。有一辆帕萨特在我身旁停下,车牌是“冀”,河北的,看那车一身泥土,不远千里,长途奔波,很辛劳,司机探出头来问路:“师傅,我要去大同,上高速怎么走?”我很详细的告诉他怎么走,到立交桥向北拐弯。司机连声道谢谢,然后车屁股一喷烟就驶走了。消失了。看不见了。一辆车消失在无数的车里,就如一滴水进了大海。感觉它是走向了汪洋,不由得有几分担忧,我告诉他的他听懂了吗?能顺利上高速公路吗?

我走走停停,胜似闲庭信步,这是我的地盘啊,我熟悉这里,我在这里生活了将近二十年,人生能有几个二十年呢?我喜欢在熟悉的地方走,而不愿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只有熟悉的心灵才是舒展的。一对母女提着涮羊肉的材料从菜市场走出来,今天晚上她们就能吃涮羊肉了,仿佛是我自己吃似的,我替她们高兴。每个人的脚步在此时都显得平静而自信,你从他们的容貌上看不出有什么沮丧和忧伤的气息。这很好,生活就应该这样,自信而从容,每一步都坚定的走向前。

我看见我的又一个邻居带着儿子从菜市场出来了,他微笑着,我热情地与他打过招呼,看他走远。看样子,他真快乐啊,他是快乐的,他生性乐观,不乐观不行。因为他手里牵着的是他的傻儿子,至今走路都不利索,着急了只会“啊呀啊呀”的叫,如果不快乐,怎么能活下去呢?我为一切的人世不幸和磨难祈福,但我深知心愿替代不了现实,所以各人还得活各人的,自己的只能由自己来承受,别人的同情与帮助都很有限。

晚风,晚烟,晚景中,我甚至能看到西山的落日,残阳如血。站在菜市场门口,在一片廓大的空间里,我竟看到了人世苍茫,心头一动,不由要感慨几分。这儿能见识人世间,走在自己的生命路途上,懂得满足就是幸福,珍惜现在的生活,努力为明天而工作。该改善生活就改善一下生活,这样活得才有滋有味。

我迈步走进菜市场,为晚饭采购些什么。

心里的暖意

文/胡英军

男人没有手艺,只有苦力,这些年都是靠出卖苦力挣钱养家的。虽然担子很重,但男人从来没有害怕过,他总是勇敢地承接一切可以承接的工作,他坚信自己能挺住。

然而,现实终究是现实。这次,在工地上安顿好后,工头分配给男人的任务是打杂,并不是之前承诺的所谓手艺活,而且,要求风雨兼程。男人憨实地笑了笑,以示同意。在男人的心中,只要有活干,只要能赚钱,还有什么不能知足的呢?

可是,这一干就是个没完。每天,工地上的各色工人都对男人呼来唤去,重活、脏活、别人不愿意干的活全丢给了他。男人每天早出晚归,没有一丝空闲。

这不,天冷了,工人们都从脚手架上下来了,返回各自的房间,看电视的看电视,打牌的打牌,留下一些琐碎工程,让男人在冷风拼搏。

男人也有看电视的爱好,男人也想去封闭的工棚享受自己的一方世界。可是,孩子的生活费还没着落呢,来年的生产生活资料还没买呢,咋能停歇呢?再说,误工是要扣工资的啊!

女人打来电话了,她告诉男人,家里温度骤降,冷得厉害。女人问男人冷不,男人告诉女人,干活就不冷。女人问:“可温度这么低,还经常下雨,怎么干活呢?身上都会被淋湿、淋脏的啊!”男人顿时激动了:“工头对我特殊关照,特意给我买了一套雨衣,厚着呢,防水。”女人又问:“那其他人也要坚持干活吗?”男人乐了:“这个时候的活少,工头就让我一个人干,其他人哪有资格啊?”女人沉默了一会儿,嗔怪道:“可你干了这么久,这么用心,却没怎么寄钱回家呀!”男人安慰道:“别急,咱这不是不急着用嘛,我把这个月的钱借给了一亲戚,他家娃上学,催得急。”

女人还想再问,男人却急着要挂电话:“外面的冷风吹得厉害,还有东西没收回来呢,我得出去了。”女人哭着喊住了男人:“孩子他爸,别自做坚强了,天冷就回来吧,熬坏了身子划不来。”听到女人的哭声,想到自己这几年的经历,男人心里酸酸的。

女人的哭声越来越大:“你那受冻就开裂的脚跟怎么办呢?还有你年年肿胀得厉害的手背呢?”男人的心一阵紧一阵,确实,前几天手脚开裂了,都包了好几回了。

女人继续哭:“你自己能挺住,可我挺不住。你把我一个人丢在家里,晚上没人帮我暖脚,睡不着。听着外面呼啸的冷风我就担心,吃不香。你这是在折磨我啊!嫁给你,这是我上辈子造的孽啊!”

男人沉默了,男人突然明白了,天冷了,冷却的不仅仅是身体,还有心灵。他应该尽早回家,给女人一份可靠的温暖。

把生活过成一首诗

文/高训丽

有人说把生活过的有诗意,那么生活就少了很多痛苦。德国作家海德格尔说过一句经典的话:“人生的本质是诗意的,人应该诗意地栖息在大地上。”

是啊,清晨,漫步小院,闻的是春风的味道,清新鲜美;听的是春的脚步声,漫妙轻盈。你看,那偷偷探出头来的小草正和路人打招呼,那垂下万条绿丝绦的垂柳迎风吹散,飘逸、多情。

春意渐浓,活动活动筋骨,舒展一下腰身,深吸一口气,去除了紧箍在人身上的一季的苍凉,去感受春天,拥抱春天,把春天留在记忆里。我骑车来到公路上,一路欣赏,一路寻找,一路享受。

剪一段春光静美,挽一束阳光明媚,用静水深流般的心情去看日出日落,寻觅袅袅炊烟,欣赏悠悠白云。或者牵着孩子的手一起放飞纸鸢,与自己的爱人再走一段杨柳堤岸,沐一程清风明月。

只有心静了,才能发现身边相儒以沫的爱人其实是最美的,是值得你珍爱一生的人,是最知心的人。只有经历了才知道生活的静美,才会珍惜现有的生活。只有醒悟了,才明白生命是多么的珍贵,没有了生命,一切都将归结于零。

若说过的如诗一般,生活仿佛更青睐于女人,女人的芊芊玉手,女人的飘飘长发,女人的明眸善睐,女人的低首垂眉,无不是一首多情的诗。女人身上的一件饰品寄托了她对未来生活的向往和无限的憧憬,女人身上的一件衣服也是在展示她独一无二的气质。

好女人不一定拥有闭月羞花的容颜,但她的气质一定是娴静而内敛,清高而优雅,性感而不张扬。像兰花的品行,秀外惠中,兰心蕙质。女子当如兰,她们更能体会音乐的灵魂和书的芳香,更能够享受天的湛蓝和风的清柔,她不一定拥有荡气回肠的爱情,但她们一定向往世间最纯真的感情,“寸心原不大,容得许多香,兰味沁心脾,临窗自流芳。”

生活如诗,岁月催人老,好诗不老,把生活过成诗一般的女人才会不朽不老。

岁月静美,分外妖娆,风雨人生,且歌且行。

花落有痕

文/心向槛外

我喜欢花,尤其是玫瑰。可是我的房间却很少放花,因为我看不了花落的凄凉。

刚被买回来的玫瑰,一般大多是半开的花苞,这时候插进花瓶,倒上水,你能看到一朵朵含苞欲放的仙子一样的羞涩,甚至能听到花朵慢慢绽放的声音。每天早上起来,她们都会比前夜更加饱满、更加娇艳。两三天以后,是开的最盛的时期,每一朵都变的精神熠熠,喷上水更加的娇艳欲滴。这样的盛开,养护好了大约能维持十天左右。

一般在这几天当中,我的心情往往无比的快乐,看着自己亲手养护的花朵,一天天变的越发丰满娇艳,心里那个美啊。可是,生活就是这样,总是好景不长,有花开就有花落。当玫瑰的叶子一片一片的掉落下来的时候,我便无比心疼,莫名的伤心不已。看着落在地板上深红色的花瓣,心里充满了怜惜和无助。那种无能为力的感觉,就像眼睁睁看着亲人离去一样的心痛。每到这个时期,我总是不忍去看,甚至不忍从她旁边经过,生怕一阵微微的空气流动就会催促她们的死亡。

都说女人如花,这种说法是多么美好,但又多么的残忍,因为花期总是短暂的,没有什么花可以长盛不衰。盛开时妖娆多姿,饱满温润,就像娇艳欲滴的玫瑰一样,可以让人赏心悦目,心情大好。可是又有谁愿意看到一个女人衰败时的惨相。

女人的美貌对于男人,是一种诱惑,而对于女人本身,又何尝不是呢?所不同的是,男人可以选择只去欣赏花期正盛的玫瑰,而女人却没有办法放弃衰败后的自己。于是,聪明的女人不只会注重外表的美丽,更会在意自己的内涵和修养,因为只有这些东西,可以长盛不衰。

于是我在想,玫瑰花的内涵和修养是什么,又如何去增加和修饰呢?我们总是用玫瑰来象征爱情,或许这就是玫瑰的内涵?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阵阵香味,难道是她的气质?那一颗颗咄咄逼人的花刺,莫不是她的个性和脾气?当她走到尽头时,悄无声息的、静静的下落,不给人们带来一丝丝的嘈杂和惊扰,这不就是修养嘛!

其实,不管是什么也好,花落总是一件让人无尽惋惜的事,就如同每个人都要接受从年轻慢慢衰老一样,我们无从选择,更无能为力。看着一堆堆落下的花瓣,虽然已经脱离了生长的枝叶,但仍然那么美,美的让人怜惜,亦不忍随意丢弃,忽然想起了黛玉葬花,宝玉说,把花瓣洒到水里,让她随流水一起漂走,黛玉说,谁知流水的尽头是什么样污秽的地方,或者流出去后会遇到什么样污秽的人,一样把她玷污了,还是埋进土里,让她化成土,落得个干净。虽然也不是很欣赏黛玉扭捏的性情,但这种爱花惜花的心境,我却倍感欢喜,想那曹翁也必是一位惜花之人,否则也定然写不出这种入骨的感觉来。

落花是有痕的,无论花瓣也好,花香也罢,只要努力的盛开过,总会有一些痕迹可以供人回味,恰如人生一样,这或许就是她的价值所在吧。

也说风情

文/孙郁

也说风情

孙宗信

如果让女人申请一件属于自己群属的专利,她们的申请应该是——风情。风情是男人女人都喜欢的一种情调,风情二字原本就在女人的身体里隐伏,与生俱来。有的女人看到了它的好,把它发扬了,发扬了的女人因此更像女人;也有的女人把它埋没了,埋没了的女人因此有了缺失。

风情是一种味,懂风情的女人便有了女人味。味说不清,也道不明,可以说是妩媚,也可以说是娇柔,只是惹人远远近近地遐想,不懂风情的女人因为少了这一味,有些干硬,有些苍白,像一杯白开水。

长到了十三四岁的小女人,初识风情滋味,到了十六七岁,风情摇曳多姿,以后伴随着年岁的增长,风情也出落得丰满而优雅,识风情的女人,是人格上大致完整的女人,不识风情,只是一枚青涩的杏,即使长到多皱年岁,仍是涩的。不懂开发自己身体里原本就有的那一份风情,就是不懂得女人宝贵之所在,白白地耗费了自己的资源,就连上帝也要长长一声叹息!

风情不单纯是露。少女露出嫩藕似的臂,雪白的一抹酥胸,饱满挺拔的大腿在短裙下若隐若现,固然风情;走起路来袅袅婷婷,迈着小而碎的猫步,像是戴望舒诗中走在雨巷里的那位女子,固然也风情,但是这种风情是浅浅的,是表层的,不能激起人心灵深处那份热烈的回应。

风情也不是风骚,搔首弄姿,妖艳挑逗,不过是烟花女子的手法。

风情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全靠悟性,全靠智慧,全靠拿捏分寸,不足或者过,都不足以对人构成灼伤,而风情对人是有灼伤的。

风情是要靠文化和诗书养着,有厚实底蕴的,这样有滋养的风情,才是真风情。不必造作,不必刻意,不必追求,自自然然地,举手投足之间,风情就满满地。如果没有文化的滋养,风情里就免不了有一些轻浮,有一些刻意作出来的伪饰。

李清照少女时,调皮而足风情:

蹴罢秋千,起来慵整纤纤手。

露浓花瘦,薄汗轻衣透。

见有人来,袜剗金钗溜。

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

少女的娇羞,欲说还休,欲走还留,用半个眼光溜溜地看人,那种委婉,真的十足风情。

凄风苦雨的中老年,尽管人比黄花瘦,写哀愁,风情还是让人怦然心动:

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花自飘零水自流。

尽管无可奈何花去也,然而独上西楼,月满西楼,那份身影独自的凄凉,还是让人不由自主想隔着千年时空去触摸她凉凉的无助。

《子夜歌》节选:“宿昔不梳头,绿发披两肩。腕伸郎膝上,何处不可怜?”

另一首:“春林花多媚,春鸟意多哀。春风复多情,吹我罗裳开。”

春风无情,罗裳有情。怎么那么巧,一吹就开?想必是当开则开,不当开,春风再疾也不为所动。

这样写风情的诗,写的只是风骚,多了些轻佻和挑逗。

前后两组诗,足以看出风情的淳厚与轻薄,与文化滋养的深浅大有关系。

冰心,张兆和,白杨,从少女到老年,几十年的生命跨度,每一帧照片,都安详而美丽,含蓄的风情跃然而出。

历史上的名女人不可胜数,能够穿越千年时空现在依然美丽的有几位呢?那些个因为与历史和政治事件纠结而凸出了炫目光彩的美女们且不论,余下几位能引人遐想的,应该是薛涛,鱼玄机,蔡文姬,钱塘苏小小,她们的风情历千年不衰,是因为风情里有文化的深深浸淫。一直到现在,她们的身影仍然在翠竹清溪边,人们愿意在诗情画意的地方安放她们的一缕香魂,还不是因为她们撩人的风情有浓浓的文化么?

河南镇平广播电视局孙宗信

邮编:474250

电话:13782191816

sun-yu1234@163.com

2011-06-16

柔情之美

文/张照准(临商银行)

女人,无论你是花容月貌,还是饱读诗书,你都要善良、温柔。其实并不需要你做的有多完美,你只须做好自己就行了。对生活充满热情,对事业有所追求,对家庭懂得付出,对孩子尽职尽责,你就是好女人。

一个好的女人,就是男人一所最好的学校,她们懂得在男人脆弱的时候给予他力量,在男人迷茫的时候给他宽慰。懂得欣赏和保护男人那颗看似强大其实十分脆弱的心。好女人,如春日和风细雨,夏日清风拂面,能时刻让生活暖意融融。

好女人,是开在光阴里的花朵,她的一生就是一个追逐美的过程,或许不天生靓丽,或许不倾国倾城,但温柔、善良,知书达理,自强自立,就会散发出独特的气质。时刻懂得我就是我,就是那人间不一样的烟火。

因为经历岁月的洗礼,所以懂得生活的真谛。因为走过人生的风雨,所以褪却青涩,积淀下的是端庄、优雅、聪明、贤惠。你行走在生命的青山绿水间,写意芬芳,因为有爱相依,有温暖相随,所以能揽一份岁月静美,成为流年岁月里一道独特而靓丽的风景。

因为温柔,使你成为一道岁月雕刻的独特、美丽、充满诗意的风景。

卖豆腐花的女人

文/邱艳清

故乡镇南地处偏远山区,山高林密,溪流淙淙,牛羊成群,让人有种远离尘嚣,回归自然与心灵的感觉。

记得那年刚入城读初中,和我一起的几个同龄女孩模样都比较养眼,校园里的同学见了,都说我们镇南盛产美女。那时听着,心里不知有多欢喜,暗自庆幸自己来自偏远的镇南。

一晃,人到中年,我执意要回老家一趟。

还是熟悉的班车,熟悉的柏油马路,我靠窗而坐,车子像一条爬坡过坎的蛇向前滑行着。车子很快到了镇南,那天正是赶闹子的日子。一个正在吆喝着卖豆腐花的三十多岁的女人引起了我的注意,她尽管穿着朴素,却难掩面容清秀,给我的印象是:身材高挑,风韵犹存。在女人的豆腐花摊子旁还跟着一个叫她“妈妈”的大约三四岁的小女孩。这个小女孩衣服很旧了,甚至有些破烂,但却洗得很干净,只是长相似乎没有遗传到妈妈的美,塌鼻,小眼睛,矮矮的,有点难看。

也许是遗传了她爸爸的基因,我这样想。

我买了碗豆腐花。从小吃惯了豆腐花,突然觉得这个女人的豆腐花特别的美味,清滑爽口,甜而不腻,这个女人一直保持着老家油菜花开一般的笑容,神情和蔼,动作娴熟麻利。要是换成我,在这个大街上吆喝叫卖定会难堪了,我这样想着,心里便又多了一份尊重。

我离开了女人的豆腐花摊子,打算再买点东西回家看望父母,我一路张望着,突然看到了女人的女儿朝我这个方向跑了过来,“阿姨,我们忘了补您钱了,这是找您的钱。”她仰起红扑扑的小脸,眼神清澈,因跑得快,有些喘不上气来。接着,她将一沓零钞递给了我。我一愣,猛然记起刚才我拿了一张一百元的人民币给她母亲,而我只买了一碗一元钱的豆腐花!

我心里突然涌上莫名的感激与感动,怜爱地摩挲着小女孩的头,说:“你真乖呵,谢谢你们!”小女孩咧开嘴笑了。她像完成了一项至高无上的的任务似的,轻轻舒了一口气,随即迈开小腿,鸭子似地跑开了。

远远的,我看见小女孩在她母亲面前俨然大人一样,见人来买豆腐花就帮前忙后,不亦乐乎。此刻,她们在我眼里成了一幅美丽的画。

这晚,在和母亲的闲聊中,我提起了这个女人,母亲开始还笑意盈盈的脸,倏地阴沉了下来。母亲叹了一声,说:“她真是一个苦命的女人。”

母亲说女人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嫁了个很好的老公,生了个可爱的儿子,可上天似乎对她既眷顾又残忍。

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黑夜肆无忌惮的蔓延着,她的老公在矿上做事被埋在了矿洞里,再也没有醒来。她发疯般地狂叫着,哭哑了喉咙。那一刻,她的天塌了!可是望着才六七岁的儿子她又咬着牙挺了过来。

她和儿子相依为命,儿子成了她最后的希望,精神的慰藉,她把所有的心血都倾注在了儿子身上,以为日子会慢慢好起来,可是命运之神再一次狠狠地打击了她。

一天傍晚,她的儿子出去玩,就再也没有回来,听说是被人贩子拐走了,她发疯似地到处找,披头散发,目光呆滞,哭得撕心裂肺,她唯一的希望还是从她的生命中消失了……

乡里的人总以为她会疯了,像瘟神一样地避着她,说她克夫又克子。她确实差点疯了,在家躺了半个月没出门。那一天早上,阳光似乎比以往都要灿烂,她听着窗外卖豆腐花的叫卖声,她那死灰般的心复燃了起来。

她想起了最爱吃豆腐花的儿子,于是,从那天开始,她卖起了豆腐花,指望有一天她的儿子还能再回来,毕竟她的儿子已懂事了,应该记得她,记得他曾最爱吃的豆腐花,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她就生活在这个小乡镇上,没有再嫁,后来,她又收养了这个小女孩,并视如己出……

卖豆腐花的女人期待着,顽强地活着,如镇南山区夹缝中的一棵小草,朴素而又美丽。

白蟒村的女人

文/巨英

白蟒塬地处关中,从宁夏六盘山东麓远道而来的泾河在塬下轻轻地划过一个弧线,向东直奔渭河而去,仿佛一个要去奔赴情郎约会的女人。白蟒塬,据说是当年女娲娘娘补天时,常伴在她身边的神物,女娲娘娘功德圆满之后,便将它遗弃在了渭河北岸。气愤不过的白蟒欲和娘娘斗法,被娘娘命刘邦斩首,尸体变成了现在的白蟒塬。白蟒塬常日里看起来平淡无奇,一旦到了冬天,大雪铺天盖地,白蟒塬村的女人们一大清早打开大门,便会惊见河对面,卧着一条巨大的白蟒,蛇尾朝西,蛇头朝东,仿佛随时要张开血盆大口吃人一般。男人们却说,白蟒塬是男人们的神,因为它的样子就像蓄势待发的男根,正是因为有了它,白蟒塬村的男人们才有着有如神助的能量,将白蟒塬村的女人们收拾得服服帖帖。也正因为如此,白蟒塬村的女人们,也有了许多不能与人诉说的故事。

朱梅一直觉得自己中了邪。

清清白白的姑娘,嫁给了王家老四。王老四憨厚老实,种地是一把好手,朱梅因为上过高中,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乡村,俨然才女,被请入学校教书,也算文人。

小两口一个种地,一个教书,日子平平静静,不料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却如惊天响雷。

当婴儿呱呱坠地,接生婆大惊失色,大喊一声后夺门而逃。

朱梅撑着产后虚弱的身体,看了一眼婴儿,顿时晕死过去。

王老四不明就里,从门外闯入,看见婴儿,忽然嚎啕大哭。

当天夜里,朱梅生了个妖怪的说法不胫而走,在白蟒村传了个遍。人们纷纷议论,但就算是王老四和朱梅的亲戚,也不敢妄自上门,担心一不小心,被猪八戒之类的妖怪吃了去。小孩子们听来觉得刺激,跃跃欲试,准备结伴去看,却被家人强关在家里。

直到过了两天,村里以大胆着称的葫芦娃,听到王老四家传出微弱的啼哭声,这才壮着胆子敲门进去。

王老四提着一个篮子,用一方绣花的丝巾盖着,正准备出门。看见葫芦娃,说:“你能帮忙不?”

葫芦娃吃了王老四家的荷包蛋,提着篮子准备去村头的坟地埋孩子。

王老四说:“麻烦你了。”

葫芦娃说:“不麻烦,下次有这事再叫我。”

葫芦娃把话说完自知失言,但又不知道如何补救,看到王老四戚戚的神情,只好赶紧提着死孩子一路奔到坟场。

葫芦娃挖了个坑,准备把死孩子放进去,他揭开丝巾,却发现孩子不是躺在里面的,而是后脑勺朝天趴着,孩子有手有脚,脑袋上的头发又黑又密,穿着一身红花的棉袄棉裤,看起来和葫芦娃埋过的死婴没什么两样。

葫芦娃心想:“这孩子不是很正常吗?怎么说是妖怪?接生婆肯定是年纪大了,眼睛不好。”

葫芦娃把孩子抱出来,正面放进了挖好的坑里,就在他看到孩子脸的那一刻,葫芦娃差点叫出声来。

因为那个孩子,没有,脸!

是的,没有脸!

葫芦娃胡乱用土把孩子盖住,夺路而逃,跑回家里,吐出了四个荷包蛋 之后,就晕倒在炕上,高烧三天三夜。醒来之后,从此再也不吃鸡蛋,不敢从王老四家门口经路过。

月子之后,朱梅去学校上课,孩子们看见她,一哄而散,冲出教室,躲到了厕所里,一个都叫不出来。

朱梅去找校长,校长嗫嚅着说:“要不然,朱老师,你就先休息吧。”

王老二嫁女儿,王老四和朱梅去帮忙。王老二把两口子挡在门口:“帮忙的人够了,要不然你俩回去吧。”

连对门看着朱梅长大的姨婆,都给门楹上挂了一面镜子,插上桃木棒。

王老四和朱梅心里难受,两人无处可去,就在炕上折腾。“咱弄出来正常孩子给他们瞧瞧!”王老四恨恨地说,恨恨地把朱梅翻来覆去。

第二年,朱梅又生下一个儿子。没有四肢。

对面姨婆家,换了个更大的镜子。

第三年,朱梅再生下一个孩子,倒是什么都有,只是,没大脑,不会哭不会闹不会吃不会喝,生下来没几分钟就归西了。

朱梅每一年都生一个孩子,这些孩子无一列外都是男孩,却无一例外都是怪胎。

姨婆家直接弃房而去,搬家了。

王老四去请花池渡的神婆,神婆看了他一眼,说:“等一下。”就起身离开,然后翻家里的后墙跑了。

王老四和朱梅的家,成了孤岛,他们不跟村里人来往,村里人也绕着他家院子走。

直到有一天,王老四家里传出了一声婴儿的啼哭。不久后,朱梅抱出一个女婴,女婴有着又黑又大的眼睛,白雪般的皮肤,小胳膊腿像莲藕一样。又过了一年,女婴开始满地奔跑,牙牙学语,和村里其他的孩子没有任何区别。

这个叫哲哲的女孩在学校受尽歧视,因为她的哥哥们,没有人愿意和她同桌。但哲哲却极有天赋,一路念到城里的大学,分配到政府部门工作,在省城医院找了个医生男友。

两人准备结婚,回到白蟒村,村人看见哲哲就躲避关门,哲哲也不跟任何一个村人打招呼。男友十分不解。哲哲哭着说了九个哥哥的事情,也哭诉了这些年来村人的冷眼和歧视。男友问:“***妈是不是O型血?”哲哲惊讶地问:“你咋知道?”

当王老四听说他们的九个怪胎,只是因为血型引起的溶血儿,只需要孕期喝中药,或者通过B超鉴定生女孩就可以避免时,顿时一口鲜血喷出几丈远,倒在了款待准女婿的饭桌上。

粽子里的女人心

文/阿简

北方都市里的端午,没有江南水乡的那么热闹。那些诸如挂艾叶、赛龙舟、点雄黄、戴香包等等经典的情节,都被潦草而无奈地跳过,唯一剩下的主干,便只有吃粽子。

小时候吃的粽子,都是街坊四邻送的。几只青绿里泛着微黄的粽子,摆在小竹浅儿里端了来,送粽子的阿姨临走时,总要喜眉笑眼地交代一句:“红线是豆沙的,马莲草是小枣的。”解开上面的红线或是马莲草,把透着清香的苇叶一层一层地剥开,那一刹那间的焦灼和期盼,是一种荡漾满怀的欢喜。褪去了苇叶的粽子,莹润、光洁,四个玲珑的尖角,是那样的规整漂亮,在细瓷小碟的绵白糖里轻轻一蘸,像玉骨冰肌的女孩子落了一肩的细雪,看去娇俏可人,吃来爽滑筋道。

妹妹出嫁那年,按照老一辈的风俗,母亲这里要给亲家那边送九十九只粽子。我家里没有人会包,这九十九只粽子,便只有依靠外援。好在母亲人缘儿好,没等她出去找人,早有志愿者上门来说,赶紧把至少十几斤的糯米洗好泡上,回头她带两个包粽子的能手过来帮忙。大约是两天后的早上,她果然带了两个阿姨风风火火地来了,老姐妹三个麻利地洗手、落座,气定神闲地唠着家常,手上的苇叶和红线,蝶儿一样跳跃飞舞。一个个粽子,眨眼间从她们的手里滑进一旁的瓷盆,变戏法儿一样的轻快利落!我惊诧得半张着嘴,蹲在瓷盆旁边仔细端详:一个个粽子就像事先称好了分量一样地个头儿匀整、紧实周正、棱角分明。一个阿姨见我看得着迷,便问我:“你知道粽子为什么会有这么多角吗?”我摇头。她说:“粽子有四个角,是因为从角上咬下去,可以吃得很秀气——糯米团这东西,如果是圆滚滚的一大球,保管会黏糊糊地沾一脸。那吃相,该有多难看?”

我笑了,不知道她说的算不算“粽子四角论”的本源,但以后每次吃粽子,我都会习惯性地摸摸嘴角——果然干干净净。

端午节到了,街头巷尾卖粽子和苇叶的渐渐多起来。送女儿上学的路上,每天早上都有一个卖粽子的老人,一边慢悠悠地蹬着三轮车,一面诗朗诵一样地吆喝:“啊!买粽杂——”(当然是说“买粽子啊”,可是因为粽子的“子”和“啊”连读,听上去就变成了买粽杂。)听着他的吆喝,看着婶子阿姨们拿着苇叶三三两两地走过,我心想,粽子这东西,其实也是很有点玄妙的,它柔韧而不失棱角,看似千篇一律的外形里,总有一点属于自己的独特味道。于是便一厢情愿地觉得,一个女人无论长得美丑,也无论是豪爽还是文秀,但凡会包一手好粽子的,多半会有一颗精致的心。

手机借给你

文/崔立

下午,我在哥们的办公室里喝茶聊天,哥们说,如果说你在马路上碰到一个路人,你问他借手机,他是借还是不借?我想了想,说,借,肯定借啊。哥们说,咱俩打个赌吧,一会儿你去向三个人借,若有一个人愿意借,你用他的手机给我打个电话,你就赢了,晚饭我请。反之,晚饭你请。我胸有成竹,想,若向一个人借可能有难度。三个人,绝对OK啦!

从办公室出来,我匆匆上了街,还没到下班时间,马路上的人不是很多。我走了几步,远远看到一个挺帅气的年轻男人站着。看起来,这是一个挺有素质的人。

我走近了他,装作着急紧张的语气说,你好,你能帮我一个忙吗?年轻男人看我一眼,有些狐疑,问,你有什么事吗?我说,是这样的,我出来时匆忙,手机忘在家了,我现在着急要联系一个人,我们约好了的地方我没看到他,能不能借用一下你的手机?年轻男人很认真地看了我好几秒,说,对不起,我也没带手机。我说,你就帮我一个忙吧,我真的不是坏人,我保证!年轻男人戏谑似的又看我一眼,说,你觉得有坏人会承认自己是坏人吗?我说,我……我发觉我说不出话了,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了。

第一次失败了。我又走了一段路。心想,刚才一定是偶然,不就借个手机嘛,多简单的事儿啊。

在街心公园,我看到了一个中年女人,慈眉善目的那种,看起来她一定很好说话。我看见她刚打完一个电话,将手机塞进了随身的包里。

我走近了中年女人,说,阿姨,你好。中年女人看着我,指指她自己,问,你是在叫我吗?我说,对,对。中年女人问,有什么事吗?我说,阿姨,是这样的,我和我女朋友约在这附近见面的,可她一直没有来,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想给她打电话,可一摸口袋才发现忘带手机了。中年女人说,你是想问我借手机?我说,对,对。我感觉我快要成功了。中年女人的脸突然冷了下来,说,小伙子,你做什么不好,偏要做骗子。你看你就不能做点正当的活儿吗?我愣了,说,阿姨,我没有……我是真的忘带手机了……中年女人一脸苦口婆心的样儿,说,小伙子,阿姨不能借手机给你害你,阿姨也不会报警,你还是走吧。

连续两次失败,我沮丧起来,借个手机,真这么难吗?

我又走了一段路,寻求我的最后一个机会。到下班时间了,马路上的人多了起来。

在一个十字路口,我看到了新的目标,一个长得无限温婉甜美的女孩子。女孩子正低着头看手机,嘴角挂起一缕甜甜的笑,是不是在和男朋友互发微信啊?向这样的女孩子借手机,应该没问题吧。

我走近她,说,你好。女孩子抬起头,说,你好。我说,你能帮我一个忙吗?我在这边约了一个人,但他迟迟没来,我想给他打电话问问,可突然发现手机忘带了。我说着话,眼神已落在了女孩手里的手机上。女孩看着我说,对不起,我有男朋友了。我苦笑着解释,我问你借手机没别的意思,我真的急着打一个电话。女孩子忽然把手机塞进了随身的挎包,说,对不起,我不能借给你。我还想努力一下,我说,求你了,我会马上还给你的。女孩子依然摇头。我还想说什么,有只手重重地拍我的肩膀,是一个比我高半个头的男孩子。男孩子虎视眈眈,说,哥们,你和我女朋友聊什么呢!

我刚想,我输了。一个声音忽然在耳边响起,小伙子,手机我借给你。我转过身,竟是一个拄着拐杖的盲人。盲人从口袋里掏出了手机,朝我的方向递过来……

晚上,在一家饭店,我和哥们点了菜,又要了酒。我们吃菜喝酒聊着天,我说,要是我能先碰到那个盲人,我就赢了。我又说,为什么看不见的人反而比看得见的人愿意借出手机呢?哥们说,因为看得见的人,看得太多了。哥们又说,这么说吧,要是在马路上,一个陌生人无缘无故地问你借手机,你借是不借?我说,我……我想说借,忽然发觉自己底气有些不足。

那一晚,我酒喝多了,不停地揉着自己的眼睛。揉到生疼。

享受吧 女人

文/吴克敬

活了一辈子,我要享受几天了。

说这话的,是我年迈的母亲。我赞成她的话,以为她的确是该有自己的享受了。在我们那个出产了“周礼”的地方,女人的一生,除了责任,还是责任,好像就没有一点享受的权利。我母亲一十八岁,像朵盛开的花儿一样,进了我家大门,她是要让我家发生立竿见影的变化,炕上要光,院子要净,锅上要准点,大人娃娃的穿戴要应时……要知道,这是老家评价一个女人最起码的标准,一个女人,踏进一家门里,如果做不到这些,家里还像过去那么软不塌塌,是一定要叫乡邻笑话的:“这个家算是没得救了。”把一个家的兴旺,寄托在一个进门来的女人身上,她的责任可是够艰巨。

不晓得,我的母亲可知道她的责任?总之,在我的眼里,我所看到的母亲,连同我们村里的许多女人一样,不仅要安好内,收拾利索家里的事项,还要腾出手来“攘外”的。譬如麦收和秋收的时节,正如我们那里的民谚说的,“麦黄谷黄,秀女下床”,母亲和村里的女人们,就都像男人一样,撵到地里收割,拉回场里碾打……一环扣一环,环环相扣,喘一口气都没时间,哪里还想得到享受。

终于是,儿大了,女嫁了,膝下一群欢蹦乱跳的小孙子,母亲说她该享受一下了。像母亲一样的女人们,赶在这个时候,也都不约而同地决定下来,要享受享受了。

她们确定是该享受了。但怎么享受又是一个问题,让她们一掷千金地去挥霍吗?她们肯定是不会这么干的,便是条件允许也不会。那么让她们灯红酒绿地去奢侈吗?或者是让她们吆三喝五地去排场,颐指气使地去骄傲……我以为,依她们长期养成的习惯而看,也是不可能的,她们所要的享受,正如作家毕淑敏所总结的:“不会是珠光宝气的华丽,不会是绫罗绸缎的柔美,不会是周游列国的潇洒,不会是管弦丝竹的飘逸……而只能是这种样子,在厨房里,为自己烹饪几样可口的饭菜;在商场里,为自己选择几件合身的衣裳;在交际中,找自己的相好说一阵心里的话,约上她们,一起听一场秦腔,而这,就已经很享受了。然而这样的享受,让母亲一样的女人们,事过之后,是会恍而惚之的,甚至还要自责的。

原因非常简单,她们自己的儿大了,自己的女嫁了。大了的儿子,嫁了的女儿却还放不开她们的手,他们雨后春笋似的,又会养出一堆自己的儿女来。他们太忙了,白天有白天的工作,晚上有晚上的工作,而且又还经常的,要去离家很远很远的地方去打工,他们没有时间,也没精力来带他们的儿女。怎么办呢?唯一可行的方法,只一眨眼的工夫就出现在脑海里,抱着牵着,把他们自己的儿女带回老家来,往老家一放,连一声感谢的话都不用说,而且也不用讲报酬,转过身去,就很放心地去了。

如今的儿女,谁不是这样的呢?

母亲一样的女人们,就只有把自己下了决心的享受心理收拾起来,来为儿女的儿女们操劳了。这样的操劳可是不轻松呢,比带自己的儿女还要忙乱,还要费心……吃喝拉撒都是次要的,头疼脑热以及这样那样的安全问题,才是母亲一样的女人们伤脑筋的呢!我们老家那个地方,有个为儿女带儿女的女人,出门上街,都用她的大手牵着小人儿的小手,她恨不得找根绳子,把小人儿和她捆成一个人。但是问题还是出来了,就在她的眼皮底下,她牵手的小人儿,为了一只漂亮的蝴蝶,甩开她的手,去追蝴蝶去了。正是这一去,被迎面开来的一辆农用汽车撞了个正着,当场血流如注,翻着白眼儿没了气。

闻讯,儿女回家来了,他们没对吓得半死的母亲说一句安慰的话,而是劈头就问:“怎么碰死的是我娃娃?”这么问过后,话接话地又问:“咋不把你碰死呢!”

当然,这是一个极端的例子,总的来说,母亲一样的女人,把儿女养大了,又给儿女带大了儿女,到这时候她们的头发白了,她们的腰身弯了,她们的行动迟缓起来了,她们真正地可以闲下来享受了。

天经地义,她们享受的模样是那么一致。近日回家,在老家看到,母亲一样的女人,脚步不再匆忙,手上总是闲着,你坐你家的门墩石上,她坐在她家的门墩石上,抬头看一眼天,说一声今日的天气可是不赖的话,就静静地晒着太阳,听鸟儿在树梢上啼鸣,看鸡儿、狗儿从身边走过,她们的心呢?也该是平和安详的吧!

平和安详,享受吧,母亲一样的女人啊,不要等待,不要拖,什么时候想起就从什么时候开始。

平凡的感动

文/王唯唯

生活中时常会出现一些让我们感动的事情,就像多年未开花的树突然爆出一朵花,不算艳丽多姿,却足以温暖人的心灵。

一日在家闲得无聊,便下楼想上街转转。刚出楼道,就发现楼旁的一块草坪上,歇着一男一女和两个孩子。那男的看上去四十来岁,那女人虽然头发散乱,衣裳不整,但看上去倒也文静,不用说这是一家子。当时没在意就从他们身边走过去了。然而就在我刚走过去没两步,就听到身后传来“咣当”一声,接着是一阵女人的哈哈大笑。连忙回头,只见一只分不清原色的旧瓷缸躺在离我不远的水泥路上,那女人如同恶作剧的孩子故意又叫又笑,声音是那样刺耳。那男人没起身去捡那瓷缸,只是微微皱着眉头对那女人说:“别闹了。”女人非但不听,反而抓住男人的头发又叫又笑得更加厉害。

这女人是神经病?就在我产生此念头的一刹那,令我难忘的一幕情景出现了:那男人轻轻掰开女人的手,接着把那女人拥抱入怀,一只粗糙的大手在她的脸上、脖子上、肩膀上温柔地抚摸起来。女人刹时平静下来,她闭上双眼,仰起头任男人的手抚爱着,脸上现出一种正常女人在此情景下所流露出的心驰神醉的神情。目睹这一切,我被他们的真情交流所深深感动了。我走过去捡起那只瓷缸放到那男人身旁,他笑容可掬地一连说了好几声“谢谢”。

于是我们攀谈起来。他告诉我:他们是因为水灾而从乡下跑到城里来的,那女人果真如我推测的精神上有一点毛病。好在女人也不是频频犯病,好的时候,除了人迟钝一些,与正常人没有什么两样。这时,我再一次看那女人,此刻她那张脸上已经没有了愚蠢和空白,而是写着一个幸福的女人所有的陶醉和妩媚。我对那男人说:“你活得真不容易。”他听了一笑说:“习惯了也就没什么了。苦过了头就不苦啦。”他说这话时的表情,没有悲伤,没有沮丧,也没有抱怨,一个人都到了这般处境,还能保持这样的一种心态,真的让我感到惊奇。

不是吗?一个神经失常的女人,加上两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这就意味着他终生将与幸福无缘。但他并没有因为与幸福无缘而抛弃身边的女人,没有被不幸所击倒,而是顺应自然,听天由命。我很感激眼前这位憨厚的男人,是他让我明白了一个浅显而深奥的道理:感动,有时候很简单、很平凡,不一定是惊天动地的。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这些简单的、平凡的令人感动的人和事,不一定很高尚、很伟大,但一定是温馨的、温暖的,是人间美好的感情。

黄昏越走越淡,当我目送他们渐渐走远,我不知道今晚他们将在哪里安歇,但我想这一切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从他们的身上,我们应该常常提醒自己守住幸福。我们可能拥有一份非常体面的工作,一份很不错的收入,可是却每天对工作怨声载道,得过且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是不是比我们更富有呢?生活给予每个人的东西是不一样的,而幸福的含义却相同,谁欣然接受了生活的给予,谁就把握了生活的幸福,就像寒冷的日子里经常看看太阳,心就不知不觉地暖和起来。

爱向下

文/钱永广

打开电视,电视上正播放着一个醉酒驾车伤人案。主持人说,当汽车狂奔而来时,男人首先去扑救孩子,孩子得救了,可女人却因为没有来得及躲闪,当场被撞成重伤。在医院里,记者当着女人的面问男人,当你只能去救一个人时,你为什么选择孩子,而不是妻子?在你眼里,你的妻子是不是没有你的孩子重要?

男人被这个非常棘手的提问给难住了。他看了看心爱的女人,嗫嚅了半天后,竟一连说出几声“对不起”。是啊,他太爱他的孩子了,但他也很爱女人,如果可以救女人,就算撞伤的是自己,他也心甘情愿。女人看着窘迫的丈夫,赶紧帮他解围说:“他不仅不该对我说对不起,反而我要感谢他,因为他救的是他的孩子,但也是我的孩子。说实话,当时如果我反应快,我也会首先想到要去救孩子,而不是先救他,因为爱,总是向下的,先救孩子不仅没有错,而且是人性的一种本能。”

女人的话,瞬间感动了我。记得小时候,有一次,父母和我一起坐在颠簸的农用拖拉机上,当我和母亲一起从车上摔下的瞬间,父亲本能地用双手拉住我的身体。那次,父亲没能及时拉着母亲,结果母亲被摔成重度骨折,至今脸上还留着疤痕。见我安然无恙,摔成重伤的母亲,不仅没有责怪父亲置她于不顾,反而庆幸我没有受伤。

工作后,为了在城里有一套房,我的日子过得艰难。一次,母亲来到我家,见我炒的菜没有多少油,她心疼地说:“你本来身体就不好,这样下去怎不把身体搞垮?”母亲回老家后,把这事告诉了父亲。第二天,父亲就把家里的口粮给卖了,让母亲给我送来了三千元钱。我说:“妈,你把口粮卖了,往后你们吃什么?”母亲抹了一把眼泪说:“孩子,父母能帮你到哪一步,就到哪一步!”

母亲的话,突然让我的眼里噙满了泪水。我想,父母对孩子的爱,是人世间最为真挚的,正因为人类有了这种爱,人类才从远古时代走到今天,才有了今天的人类文明。

意外的惊喜

文/邵火焰

今天是儿子15岁的生日,我承诺送一台手提电脑给他作为生日礼物。下午5时,我到电脑城时,突然发现手头钱不够,我得马上赶回家拿钱。

刚转过街角,一个30多岁的中年女人拦住了我,递给我一张楼盘销售宣传单。我接过宣传单就走,这时中年女人说话了:“大哥,请留步!您能帮帮我吗?”

我停了下来。看着满脸疲惫的中年女人。我说:“要我怎么帮你,请讲!”

中年女人说:“我是一家房地产公司聘用的临时宣传员。公司规定我们每天必须带15个人到售楼中心去看房子,完不成任务,当天的工资就一分钱也没有。今天已经请了14个人去看了,就差最后一个。刚才我求了好几个人,他们都拒绝了。”中年女人理了理额前的一绺头发,可怜兮兮地望着我,“大哥,您能跟我一起去看看吗?还有半个小时售楼处就就下班了。如果您不帮我,我今天一天就白做了……”

我家早在前年就按揭买了房子。我刚准备说我家已经买了房子,可是话到嘴边又溜了回去,看着中年年女人乞求的目光,我心软了,一个女人混生活真不容易啊。我说:“好吧,我陪你去看看!”

“谢谢您!谢谢您……”中年女人有了笑容。

我随着她来到了售楼中心,在售楼小姐递上的本子上签下了姓名。随后售楼小姐热情地向我介绍他们的楼盘如何如何好,我装作很认真的样子在倾听。

一会儿来了一个50多岁的男人,是售楼中心的经理。经理紧紧握住我的手说:“恭喜您,根据电脑显示,你是我们售楼中心开盘后,来的第1000个看房的客人,按照我们的奖励规则,第1000位客人奖励手提电脑一台。”

这真是一个意外的惊喜,赠人玫瑰果真手留余香啊!

女人“读”酒

文/陈江南

都说女人如酒,风情万种,我却道女人读酒,千滋百味。身为弱女子,此生不善饮,为我所憾,亦为我所幸,也使我得以数闻“弦”歌,读其雅意。“读”者最多的,当属美酒白云边了。

初读白云边,只觉其辣。那年我才六岁。记得那是父亲七八位十几年未见的同学登门造访。父亲意外之余,很是惊喜,他亲手做了一桌丰盛的家宴款待。那天两瓶瓷瓶白云边酒一上桌,便引起叔叔伯伯们连声称赞“哇!好酒!”

“且就洞庭赊月色,将船买酒白云边”、“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觥筹交错间,父亲和同学们吟诗谈赋,纷纷感慨老了岁月,醉了容颜。当时我虽不识字,却已在父亲熏陶下背得出许多诗文,所以那几句诗我听得真真切切。酒至半酣,喝得满面红光的父亲用筷子头蘸酒递给我,我懵里懵懂舔了下,当即呛得咳了起来。几位叔叔伯伯却因此来了兴致,“丫头,长大了跟你爸买不买酒?”“买。”“买么事酒?”“就买这。”指着白云边酒,我不假思索。“为么事?”“你们都说好啊!”“买好多咧?”“两杯。”一句话说得长辈们哈哈大笑起来……

再读白云边,颇觉其厚。那是我警校毕业那年夏天,师生数十人在我家小聚。两瓶白云边我只喝了三四口,便涨红了脸。晕晕乎乎送走客人,一觉昏睡到次日早上我才醒。出门上班前,父亲喊住我,叮嘱说女孩子酒醉上脸很损形象,以后在外,切勿端杯。

从此我便对酒敬而远之。步入婚姻殿堂后,我发现老公竟也对白云边情有独钟。只要请客,他便买白云边,说这酒拿出来体面,价钱也能承受。朋友们也是如此。一次到武汉聚会时,他们一边喝着十二年陈酿白云边,一边感慨,说现在对这酒真是又爱又恨,因为被不良商贩造假的太多……

又读白云边,方觉其雅。那是四年前去贵州学习的一次宵夜,我和室友觅地方小吃,与桥头宵夜摊上一群河北同学不期而遇,百般推辞不过,入座后我惊奇地发现,在茅台酒的故乡,他们喝的,竟是松滋的白云边!这不禁令我这位土生土长的荆州人心生骄傲。但旋即满满一杯酒又让我蹙眉。灵机一动,我提议以诗代酒,他们喝一杯酒,我背一首关于酒的古诗词,提议得到一致通过。是夜,“劝君更尽一杯酒”、“莫使金樽空对月”、“葡萄美酒夜光杯”……流水潺潺,举杯邀月,诗意阑珊……

再读白云边,始觉其香。那是今年秋日,我作为“荆报副刊县市行”的一员到松滋采风,有幸走进了白云边酒厂。

绵绵秋雨到了酒厂仍不住点,灰色天空和徽式建筑的灰色墙面浑然一体,疏影横斜,暗香浮动,隐隐有酒味掺杂其间。拾级而上,酒味愈浓,香味也愈浓。待看到几百个千斤装的密封酒坛时,只觉那香迎面扑来,将自己重重包裹,沁入肺腑,甚而至于自己呼出的气息,都渗了酒香……

虽然不善饮,常伴白云边。正因不善饮,多年来我得以静心旁观,读酒品雅。此中妙处,非饮者能悟其道,却又与饮者同享精髓,读酒,美哉!

翠兰

文/王庶

1940年10月,霜降后的第三天,绿油油的红薯叶经苦霜一打,变得黑黢黢、皱巴巴,秧子软溜溜的,黑压压坍塌一片。翠兰和大羯子朝着芦苇塘村南官道(所谓的“官道”是指当时平原省与安徽省之间来往东南西北方向的道路)旁边的红薯地走去,红薯已经成熟了,翠兰和大羯子商量着扒完后运回家储藏在地窖里,以备全家一冬的口粮。 那天,雾霾非常大。 正好那天汉奸王子魁带领日本人去双铺集扫荡,八路军司令员杨得志听此消息,就派一个分队阻击他们。八路军埋伏在王大庄官道西侧附近坑凹里,敌人以来,枪声一片,“啪-啪-啪”,伪军、日本人乱作一团,抱头乱叫,拼命向双铺集方向鼠窜。正在地里干活的大羯子听到枪声,惊吓一身冷汗,急急忙忙的把翠兰压在身下趴在田埂上一动不动。伪军、日本人跑到芦苇塘时,发现一个趴在田埂是“八路”,握着一支“枪”,日本鬼子“啪”的一声枪响,大羯子鬼哭狼嚎。当翠兰看到大羯子下身汩汩的往外流血,吓得她大哭起来,发疯似的跳着骂着:“狗日的日本鬼子,狗日的汉奸……”当日本鬼子看到是一个干活的男人带着抓钩和矮小女人,没带什么武器,也对极度恐惧甚至疯狂大哭大闹的翠兰置之不理,扬长而去。当翠兰和村民把大羯子运到家的时候,血已淫透衣裤,子弹从脊骨内页进去,在大羯子肉根部的地方出来,蛋蛋已打掉了。芦苇塘村里只有一个稍懂医术的王克坡,他用一个土法:把一个老母鸡杀掉,用活母鸡就地宰杀,剁去母鸡肚皮用捣蒜罐捣碎沾糊附在伤口上,7天后,血不流了,半年的光景,伤口竟然愈合了。但是,大羯子的根没了,身子也瘫了…… 大羯子是我已出五服的堂嫂地大儿子,二儿子叫二绵羊,三儿子叫三狗子。堂嫂的丈夫死的早,就是靠两亩薄地、一对羊和一条野狗成就了一家人。因为大羯子和二绵羊是吃母羊奶水长达的,他们的娘没奶水,多亏了两只母羊;跟羊有感恩与他们吧,堂嫂的两个儿子名字是以羊为名吧。生三儿子那天,一条野狗叼了一只野兔丢在她家,随后离开;大羯子他爹把野兔给他娘大火炖炖,吃了,奶水下来了。她说:“小三饿不死了,这是老天爷给的狗子,就叫三狗子。”

瞎子王方礼是瞎唱艺人,出村串户。芦苇塘村地亩数有10亩的户其中王方礼是一家,家庭殷实,唯一的缺憾是只有一个儿子,还是一个瞎子,是小时候得病发高烧烧的。他的爹娘让他学瞎唱,算卦,这也是以后养活自己的手艺和本领吧。王方礼跟大羯子是宗堂兄弟,门第最近了。有一天,他听瞎唱的伙计告诉他,县城东关崔家男人吃大烟,女人病死了,崔家是单门独户,没有什么近门和亲戚,女人娘家是山西的,只剩两个闺女大的10岁叫翠甜;另一个小的8岁叫翠兰。看到两个可怜女孩没人养,没人管;中间人也是个孬种汉奸叫郗二,想邪点子:用200斤大豆即可换到手,可做媳妇;养到12岁,就能同床生子了。后来,郗二被八路枪毙。王方礼回到家跟父母说明来龙去脉,动了心:他们的儿子王方礼20岁了,堂侄子大羯子接近30岁了,他们两个都打着光棍,也该找媳妇了,不能看着两个孩子打光棍啊;再说,咱这门人不能绝后啊。王克礼父母急匆匆跟大羯子他娘商量,“死鬼死的早,我在,不能让孩子打光棍啊”,大羯子他娘在这事上不是糊涂人,一拍即合;王方礼家出150斤大豆,大羯子家出了仅有的30斤,又从村医王克坡家借了20斤筹够50斤,趁明赶着驴拖车向县城出发……10岁的翠甜150斤大豆换给了王方礼,8岁的翠兰用50斤大豆换给了大羯子。两个小女孩胆怯怯的来到了芦苇塘,多少心里有点安稳,因为有了再不受饿不受冷的家了。

4年之后,翠兰和大羯子同床了。大羯子30岁了,个子又高又黑,像个大狗熊,翠兰依旧个子没长,但是身板有点丰腴了,皮肤白嫩,一对眼睛清澈透明。第一天,大羯子那种憨力气,翠兰只是由衷的害怕和担心……

过了7天,翠兰不痛了,到了晚上……第二天,翠兰容光焕发和大羯子一起下地干活去了。

翠兰死在地里一般,早早吃过饭,把地里活捋顺一遍;早上一大筐青草,中午一大筐红薯,下午一大捆芦苇节,放在小院的西南角,码的整整齐齐。大羯子心疼她,劝她:“别蛮干,你身体那么瘦弱,撑不了”,“好的呐,没事”翠兰回答到。14岁的小女人,发育特别快,原来单薄的身材变高了,变得开始臃肿了,胸部像两圆圆的桃子,来回的晃动,每当芦苇塘的男人看到她,有一种异样的眼光躲躲闪闪,眼迷心荡。14岁的小女人一个和男人一样累死累活的干,她说:“就是为了这个家,婆婆年龄大了,二哥有点痴,三哥廋得像麻秆,受点苦就算了”。

小翠兰确实是个能人。治家,处理家务事的方式不像一个14岁的小女人,都像一个50多岁的老女人一样老练、成熟。以前,大羯子他娘因为一点蒜皮小事,就骂街,从村东头骂到西头;芦苇塘的人们不会和一个寡妇一样,较劲,只是可怜他们一家,生活上紧张,出现一些偷点红薯,玉米棒子鸡毛蒜皮的小事,……因而得罪一些小气的人。翠兰心灵手巧,她让大羯子去村东头的芦苇塘,采一些芦苇节,用镰头劈开,晾晒干,翠兰亲自编一些苇席、苇吊门、锅帔,每家送一个。从此街坊邻居的关系由一塌糊涂慢慢变成缓和、融洽。 村前有一条小河,小河对过有一片荒地,是芦苇塘村黄家坟地,黄家已经没人烟了,是黄福成他娘的坟叫大墓子。芦苇塘村有一家姓黄的,娘俩过;娘一死,黄福成就把自己那三亩地用一个月的时间用小推车给他娘堆了一个坟墓,5米多高;堆好后,黄福成仅有的那些财产请芦苇塘的家族长喝了一顿酒,听说离开那天,黄福成在他娘坟前磕了18个响头,泪眼婆娑离开芦苇塘,再没回来过。芦苇塘村的人从此把那个地方叫大墓子。晚上大墓子经常出现鬼火,一道一道蓝光呲溜划过天际,芦苇塘的人都不敢去哪里。翠兰是个胆大的女人,她说:都说芦苇塘里有吊死鬼,我白天在芦苇塘深处割芦苇,也没见什么呀!14岁的小女人-翠兰为了一家的生活,就决定把大墓子剩下的那2亩地烧了荒,和大羯子、二绵羊、三狗子深翻了一遍,种上了高粱;当年就收入500斤高粱粒。把大羯子他娘乐的不拢嘴“俺翠兰是个大能人,好媳妇”。翠兰在冬闲的时节,编一些苇席、苇吊练,锅鞁拿到季集、县城大集上换点钱 ……年底,属于她和大羯子的单独房屋,建起来了,有了属于他们俩世界,还建了一间厨房。翠兰出面,又从王克坡家那边买了一亩薄地,现在,家里已经有了7亩地,粮食够吃的了,年底多少还结余一些。有时候,还不时地给她姐送点豆类、红薯……

翠兰16岁了,肚子一直平平的,可是她姐翠甜已经是三个孩子的娘了。这可把大羯子的娘急坏了,去村后那个娘娘庙烧香拜佛,求神灵给俺们翠兰一个崽。催翠兰去村医王克坡家,诊断诊断,王克坡家开着药铺,坐在桌子前,给翠兰把把脉,“叔,咋样?”“你火气旺,肾虚,白带多”,“那咋办”翠兰焦急的问,他看看翠兰那大大的胸脯,好像把持不住自己的神情,“你,天黑了来一趟吧,给你仔细细的医一遍”。翠兰问:“天黑了还来?”王克坡有个想法,用一种色色迷迷的眼睛看看翠兰“看看原因到底在哪里!”王克坡是祖传的医术,他老婆是县城郗家大药房老板的闺女,有多年的生意来往,嫁给王克坡的时候,王克坡2岁,他老婆20岁,是童养妻。那时候,王克坡30出头,老婆已经是黄脸婆了。王克坡和大羯子是本家,已经出了五服,血缘已经模糊了界限。

大羯子的娘领着翠兰去王克坡家那个药铺,天漆黑漆黑的,看不到五指。到了药铺,“坡,大兄弟在不?”大羯子娘喊道,王克坡拿着蜡烛,一点昏黄的光,“进来吧,嫂子”。他回答道。翠兰进去之后,王克坡把大羯子他娘支出去,关严门,“脱衣服吧,让我看看。”“咋,脱衣服,不看了”,翠兰说。“你是病人,还想要孩子吗?”好久,翠兰慢慢的脱了衣裳。在黄昏的烛光下,王克坡用颤抖手在她那硕大的胸前……王克坡把她抱起来的时候,突然清醒,“放下我,不然我喊嗷了!”王克坡无奈的放下她。之后,王克坡开了一些药,“是阴挺,房事过频,适当控制点。”

狗日的日本人, 说来就来了。一枪把翠兰的大羯子地根给报销了。多亏克坡叔,把大羯子的命保住了,但是,他却说成了残废人。翠兰这样想,要感谢克坡叔!每7天换一次药,半年光景,用了36只活鸡肚皮捣碎制成膏药贴到伤口上。王克坡从来不跟翠兰要钱,是他打心眼里暗恋着翠兰,一直眼花雀乱。翠兰也隐隐感觉到那种情感的存在。每当看到他,自己努力的束身自爱可能灰烟俱灭,心里那种欲望不能自拔的无奈也是一种扼杀啊!现在,不管他的用什么心,也想他的清秀的面容强壮的身体,翠兰心里乱想非非,好像有一个兔子在心脏里乱蹦乱跳,她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原来,每晚大羯子都要用力去压她,让她飘飘然,可是,现在……一到晚上,看着瘫痪的大羯子,一种寂寥涌上心头,努力不想,就把一簿器的300粒黄豆,铺洒开了,一夜的时间把所有的黄豆粒一粒一粒的完璧归赵,天亮了。对一个从14岁到19岁的小女人无奈、空虚、寂寥是不是一种残忍和欲的扼杀。19岁的翠兰已经廋成一张皮了。病了,起不了床。大羯子他娘喊了村医王克坡给翠兰瞧一瞧,是肾虚、贫血,开点补身子的中药,炖个老母鸡喝喝汤,补补身子用三个月的时间恢复了。一天晚上,翠兰去王克坡的药铺,夜依旧漆黑,还是那种昏黄的烛光,夜非常的寂静。王克坡把翠兰抱在怀里,已经瘫软了;那种声音传出老远老远……芦苇塘的人不认为翠兰是坏女人,而是一个贤惠、孝淳、通情达理,有能耐的媳妇。一年之后,翠兰生了一个九斤重胖小子,起名叫王九斤,模样很像王克坡。一家人欢欢喜喜的办了酒席,招待全芦苇塘村的人们。

解放后,王克坡是县中医院的副院长,1989年底得肺癌死亡。聪明贤惠的翠兰在新中国紧跟政策,一路凯歌,家庭生活蓬蓬生机,越来越好了,1954年,二绵羊结婚了,邻村一个韩楼韩家的闺女;三狗子也在1962年结婚了,是姚庄姚家一个闺女,翠兰都操心给他们各建了一出院,各住各的,吃饭还在一块,一大家人,团团结结,和气融融。1964年底,翠兰的婆婆死了,次年,大羯子也死了……所有的喜事白事都是翠兰一手操办,没有一点纰漏;芦苇塘的人都说:翠兰是能人,有本事的女子……

翠兰的儿子-王九斤,是芦苇塘最早出去的大学生,现在在省城一个大医院当院长。1998年,王九斤把翠兰接到省城。翠兰每到清明节,春节都回来,给已逝的亲人烧烧纸,长辈拜拜年。翠兰已经80多岁了,模样不显老,还带着年轻时的清秀气质,白白的皮肤,精神矍铄……

翠兰的故事是老一辈讲的,还有我亲身经历的,看到的,都是一种真实地怀念,翠兰的处世为人得到了全芦苇塘人的敬仰……在这样美丽的我地家乡大地上,像这样的故事,到处流传,也是我的家乡,我的芦苇塘村的善良和宽容……

都市的角落

文/雷淑伟

1

她父亲早逝,母亲含辛茹苦地抚养他们姐弟俩。为了减轻母亲的负担,同时供在西安读大学的弟弟,她在西安一家大饭店做服务员已两年多了。

她工作时间就是端着盘子来回穿梭于饭桌之间。每个月她可以休息两天,一年除去休假,她有三百多天重复着同样的动作——从厨房将盘子端出,再送到顾客面前。她不记得究竟端过多少盘子,也没想过端盘子能给这座城市带来什么,她只记得不要把汤汁洒出来,不要不小心打碎了盘子,每个月能按时领到薪水。这样枯燥的工作让别人看起来枯燥乏味,但她很珍惜。饭店里有空调,冬暖夏凉,无论环境还是收入,比乡下不知要强多少倍,饭店还管吃管住。她知道自己文化不高,能找到这样月薪1500元的工作,她很满足。

每个月工资发下来,她给弟弟送去800元作为生活费,给乡下的老母亲寄回去500元,剩下的200元作为自己的零花钱。在物欲横流的城市,她过得那么淡然、知足而快乐。每天她都微笑着面对客人……

2

下岗后,她重新拾起了母亲传授的织补手艺,加入了街头织补的行列。在她生活的古城西安,街头做织补的很多,大多是和她年纪相仿的女人。她想,也许她们的生活也和她类似吧,没有稳定的工作,没有嫁一个能赚很多钱的男人,有需要抚养的孩子。

遭遇这样的人生,她也曾感到委屈,可是一看到女儿,所有的委屈就都烟消云散了。上小学的女儿聪明可爱,学习成绩好。女儿是她的希望、她的幸福、她的寄托。

半年后她的生意越来越好,每天只要她坐下来,就会有顾客主动找过来,拿着需要织补的衣服。有时候因为应接不暇,她不得不介绍顾客去找别的织补工。可总有顾客会耐心地等在那里。终于那一次,她感觉实在忙不过来,于是抱歉地对一个等候织补西装的女人说:“对不起啊,要等好半天呢,天又冷,您找一下别人吧。”

“没关系。”女人微笑着,依旧站在那里,好脾气地等候着,并夸赞她:“都说您补的衣服好,收费又低,我没别的事,不着急的。”

于是女人就在那里等,边等边和她聊天,说着说着,女人感慨了一句:“你真是好福气,有个那么懂事的女儿。”

她一愣,抬起头来问:“您认识我女儿吗?”

女人笑了:“不认识。不过,您女儿和我儿子在一个学校,她可是他们学校的小名人哩。”

她也笑了,点头说:“那丫头学习好。”

“可不是为这。”女人说,“你的女儿为你做了许多小卡片,那么小的孩子,她多体贴你啊!”

她疑惑了:“什么小卡片?”

“你不知道吗?”女人也有些意外,在包里拿出一张粉红色的小卡片递给她。

于是,她在卡片上看到了这样的话:“请找我的妈妈去织补,她在书院门街口,她有最美的笑容和最好的手艺,她能让衣服上的破洞开成花。”

红色的笔迹,是女儿有些稚嫩的字体,旁边,还画了一个可爱的孩子的笑脸。

女儿说得多好,她能让衣服上的破洞开成花。她下岗那天,也曾觉得人生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破洞,可是如女儿所说,她还是努力用自己的双手将那破洞填补上,并期盼破洞上开出希望的花。

现在,她做到了,她和女儿一起,将这人生的破洞变成了花朵,这花即使在最寒冷的冬天,也一样璀璨开放,美丽招展。

3

她是一位在西安卖“放心早餐”的小商贩。两年前在纺织厂当工人的丈夫出了车祸,如今整天躺在床上。家有上高中的儿子,为了生活,瘦弱的她每天凌晨六点之前就出摊了,她把三轮车停在十字路口,便陆续有急匆匆的上班族前来购买。在这个城市,她已经卖了两年早餐,光顾她的顾客多半是她熟悉的,她笑容可掬地忙碌着。

九点多钟她又赶忙收摊,回去照顾躺在床上的丈夫。她不觉得生活有多辛苦,反而感激城市给她提供了这么一个谋生挣钱的方式。每天早上她都微笑如花地面对着西安南来北往的顾客。

在我们这个都市的角落里,总有一些人尤其是一些坚韧的女子,她们生活得很辛苦,似乎也很卑微。但是,她们从来没有失去对生活的信心、热爱和向往。她们散落在城市的角角落落,以一种倔强、乐观、安静、向上的姿态,默默地付出和耕耘,为无数都市人提供必要的服务。每当我看见她们,总会向她们投去一双尊重的目光!

青衣

文/施施然

小时候过年,是要穿戴打扮齐整了,跟随妈妈一起去戏院听戏的。以至到现在,也认为只有听了戏,才算是真正的过了年。

小时候对戏种不懂,也不挑,妈看什么,就跟着看什么。记忆中,看过黄梅戏《天仙配》、《女驸马》,越剧《红楼梦》、《五女拜寿》、《西厢记》,评剧《花为媒》,晋剧《四郎探母》,昆曲《牡丹亭》,冀剧《宝莲灯》,京剧《锁麟囊》、《梁祝》、《王宝钏》、《春闺怨》、《拾玉镯》等等。从一开始满剧场的摸黑乱跑,到安安静静坐下来随着戏里人生悲喜起伏,再到懂得欣赏戏曲和戏曲人物的美,我的八九岁的内心经历了从混沌到豁然开朗的过程。戏里人生、戏外大千世界以及对艺术的感受,启蒙从戏曲开始。我还记得小时候我画的第一幅工笔画儿,便是根据脑海里七仙女的造型所画。后来,戏看得多了,虽不敢称懂戏,却也有了自己对戏的见解与喜好。诸多戏种里,最爱的,除了昆曲,便属程派京戏里的旦角青衣了。

青衣也称正旦,在旦角行当里担当最主要最中心的位置,多扮演一些贤妻良母或悲情女子,例如《玉堂春》里的苏三,《窦娥冤》里的窦娥。不熟悉戏曲的,应该知道电影《霸王别姬》,张国荣演绎的虞姬,就是经典的青衣角色。

青衣扮相沉静端丽、玉润珠圆,犹如春风拂柳、婆娑生姿;感情深深邃、细腻熨贴;性格沉稳、柔韧刚毅。青衣的唱、念、作,极为端庄、严肃、正派,却是极具幽婉哀怨的韵味与女性气质。因此有人说,青衣,是女人中的女人。生活中,一个女人若举手投足,韵味天成似青衣一般,那一定是女人中的极致。不懂青衣的男人,等于不懂什么叫真正的女人。

青衣,不只是一个行当那么简单。就如女人,不只是一个性别那么简单一样。并不是所有的女人都是真正的女人,也不是所有的青衣都是真正的青衣。电视剧《青衣》里的筱燕秋就曾讥讽地对那位把嫦娥演绎成铿锵朴实的劳动妇女的同行说“您再配把盒子枪,就更好看了”。真正的女人,是天生的那种性情,是与生俱来融在骨子里的那一抹风情。此风情不是风尘女子的风骚,不是青涩女孩的不谙世事,不是一头长发、一声娇音、能够生儿育女那么简单就可以当得。

青衣少了花旦的活泼俏丽,多了份成熟与雅致;那份淡定从容、洁净矜持,任十几、二十岁的女孩怎样摹仿也是学不来的。生活中的青衣女子,“犹如清明时节采摘的山茶,经过了采摘烘焙后,将所有的心事都凝在嫩绿油润的条索深处,只有在烹煮取饮时,才会轻舒眉眼,在杯中有如幽兰初发,那淡淡的清香会让你疲惫全消、神清气爽”。

喜爱青衣,犹爱程派的青衣唱腔。程派青衣是淡云遮月,不是晴空日出;是游刃有余,不是不遗余力;是意味无穷,不是震耳欲聋。程派青衣不同于梅派的华丽,张派的高亢,而那一种低回婉转,最是将青衣的婉约幽怨发挥得美到极致。就如真正的女人,她的千种风情,万般情愫,尽在不经意间的一嗔一喜、一颦一笑中。

我的旗袍情结

文/云逍遥

行走在芳菲的流年里,身着旗袍的女子,永远是一道靓丽的风景。

最早对于旗袍的印象,是来自电影电视里,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上海滩,夜夜笙歌艳舞灯红酒绿的百乐门,那些身着旗袍的女子,个个浓妆艳抹,妖冶、魅惑。像朵朵盛开到极致的罂粟花,带着隐隐的毒,盈握迷魂的酒,饮醉行行色色的男人,饮醉整个夜上海。

于是,那时候对旗袍的印象,是妖媚的、神秘的,带着风月的色彩,仿佛哪个女子一旦与旗袍有染,便沾了些许风尘的味道。

后来,随着年龄的逐渐增长,和对历史知识的不断了解,才慢慢对旗袍有了新的认知。

在戴望舒的《雨巷》里,那撑着油纸伞的姑娘,身着素雅的旗袍,细细碎碎的脚步踩着淡淡的忧伤。那款款摇曳的旗袍,应是淡紫色的,或浅蓝色的,亦或是天青色的;素净,清雅,散发着丁香花般幽幽的芬芳。她静默地走来,烟雨般的眼神,朦胧,凄迷,宛如初夏的清晨笼着薄雾的乍醒的青莲。她悠悠地走过,慢慢消失在微雨濛濛的视野……由此领悟了,旗袍,她应是纯净的,圣洁的、不染一丝纤尘的,像一个盛在晶莹剔透的玻璃瓶中的梦,是不能轻易触碰的,只能远观,而不可亵玩。

在电影《花样年华》里,我又领略了旗袍的另一番风韵,成熟、典雅、矜持、绰约、忧郁。她浸润着女子万千心事,千种风情。她涟漪着深闺女子寂寂长夜不眠的梦。这时候的旗袍染上了古典诗的韵味,寂寞惆怅谁人诉?她湿润、柔软成一枚清词,长满了细细密密的青苔般的相思。

在《倾城之恋》里,白流苏的旗袍是知性的、优雅的。她可以是大家闺秀,也可以是小家碧玉,她可以千娇百媚,“侍儿扶起娇无力”,惹人怜惜;也可以高贵冷漠,高处能胜寒,拒人于千里之外。

旗袍是婉约的、雅致的、细腻的、旖旎的、华丽的、也可以是洒脱的;但不可以是张扬的、豪放的,更不能是狂野的,粗俗的。她不属于市井,她挑剔,需有一张温婉的、娟秀的、精致的面孔,更要有一副窈窕的、曼妙的,丰满的、凸凹有致的身材,还需要有一种含蓄的、内敛的经得起岁月磨砺的兰心惠质,才能诠释出旗袍的无限丰韵。

旗袍是属于东方的,她是中国女人的专利,她是摇曳在每个中国女人内心深处一个奢华、瑰丽的梦。

年少时,旗袍对于我来说,是奢侈的。她像水中月,她像镜中花,她是华宇丽舍中的千金小姐。于是便渴望:什么时候才能够真正地一睹芳容,拥有自己的一条旗袍啊!

很幸运的,还是赶上了好时机,赶上了改革开放后的经济繁荣时代,旗袍,这个“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千金小姐,终于从“庭院深深深几许”的深宅大院中姗姗走来,轻移莲步,迈入了寻常百姓家。

三十岁那年,买回来两条裙子,一条浅紫,一条浅蓝,它的样式很像旗袍,只是领口处略微开低了些,压了一圈窄窄荷叶边,下面的裙摆也稍比传统的旗袍略肥了点,加了点西洋的味道。虽然自己没有出众的容貌,但身姿也还曼妙、妖娆,加之当时年轻,皮肤细致、颜色润红,那个夏天,因了这两条旗袍裙子,确实招惹了不少艳羡的目光。心里暗暗窃喜,感谢父母,赐我一副窈窕的身材,即使芳华不再,也还自信满满。

那天逛商场,一件靛蓝底碎白花的旗袍吸引了我,仿佛被使了魔力一般,毫不犹豫地试穿上了,没有想到,十年过去了,效果却非常得好。在店主和同伴的惊羡声中,我快乐地收入囊中。

那天,穿上旗袍,将头发松松地在脑后挽了一个髻,用镶着蓝钻的发结系住,在镜子前照了照,不禁嫣然。上苍竟这样垂怜于我,四十出头的女人了,脸上虽染了些岁月的沧桑,身材却依然曼妙,肥瘦均匀,凸凹有致。

但旗袍毕竟太束缚人,她好像只适宜直立或行走,适合于观赏,适于站成街边或宴会或商城里的风景,根本不适合家居,更别说我们这些需要开门七章的烟火女人了。因此,上街办完事,走了一圈,回来赶紧脱掉。让我美丽的旗袍复归宁静、高雅吧。

女儿暑假回家,出去打工,在一个大酒店试做了一天礼仪小姐,晚上回来喜滋滋地对我说:妈,我今天穿旗袍了。你知道我穿旗袍什么样子吗?我笑,我能想象出来。女儿继承、发扬了我和那个人所有的优点,已经出落得很美貌很出众了,穿了旗袍,无疑更是一道亮丽的风景。

唉,旗袍,究竟是你成全了女子,还是女子成全了你?

旗袍,你让一代一代的女子为你痴迷,又让一代一代的女子来传承你优雅细致的文化,来承载你对美的不变的追求和东方女子不老的梦!

脆弱与坚强

文/精灵鼠--晓蕾(雷小珠

脆弱和坚强是一对反意词。现在的女强人很多,男人就显得十分的脆弱,经不起这个社会的打击。动不动就会显得不负责任,难得现在多了不少的女汉子。

今年的电视剧不是叫《女不强大天不容》吗?再坚强的女人后面,有的时候也要需要有个支持和理解她的男人帮她做后盾。再坚强的女人也有脆弱的时候,她为了大局,不得不把眼泪往心里咽。从古代到现在,女人一直都很卑微,男尊女卑一直在影响中国人,其实不只是中国人。真的也没有什么男女平等之说,社会的不平等让男女更加不平等。男人的坚强就是不流泪,可是越是这样,反而不好,只有伤心难过了,才可以让情绪得到一定的发泄,更不能说男儿不泪不轻弹,这对男人也不公平。对女人不公平的事,就是男人可以在外面花天酒地,女人却不可以。出轨这个事情,对男人非常公平的,对女人也不公平的。女小三的和男小三的待遇是不同的。在婚姻上,女人就像是个生孩子的机器,结婚成了男人传宗接代的借口。那么对婚姻有什么意义。

坚强的女人现在也不少,不是她们太强势。是她们不得不强势,因为女人一直都很弱势。在强势的女人也不为人之的脆弱一面。她们可以假装掩饰内心的苦,做为强者的女人们,她们也要承受一定的寂寞和孤独。就是所说的,高处不胜寒。她们虽然得到了一些名和利,也要失去一定的时间去陪伴家人。虽然她们有不少的金钱,可是她们也会失去一些东西。其实这不只是女人,男人也是差不多的。

现在有多少失败的婚姻,就有多少坚强的女人,坚强的女人因为孩子,宁可自己单身也要让孩子幸福,这也是女人的伟大。

脆弱的时候谁没有,因为人类并不是什么机器人,是有血有肉的感情动物,所以也被外界打败的时候,只有没有感情的动物才不会哭泣和伤心的。脆弱不代表不坚强,坚强也不代表不脆弱。

只是因为不公平,人才会脆弱的。所以也没有绝对脆弱的人,也没有绝对坚强的人。

坚强是来自人的乐观向上,而脆弱只是一时的低谷。

再坚强的人也会脆弱,此时就需要大家的鼓励和支持了。不是说了从哪跌到就从哪里爬起来,一个人的坚强来自大家的帮助。

希望有一天真的可以男女平等,世界大同。

人生很漫长,肯定有高潮和低谷,不要因为一点脆弱把人看死了,不要因为太坚强,让别人来个羡慕嫉妒恨。

世界很大,也很精彩,我们要在脆弱中成长,在坚强中强大。

心大了,就不会想太多了,不要让脆弱成为一个人的代名词,也不要被所谓的坚强给骗了。

这就是我对脆弱与坚强的想法!

论玩女人与爱女人

文/性淡如菊

写这样一篇文章,也许会受到天下女人的围攻与棒杀,那唾沫星子和脸上的手指甲印,会让自己面目全非。但我还是要写,因为真理不能因为我的怯懦而被无端的湮灭。

午夜梦回,蓦然惊醒,那过去曾经爱过的女子历历在目,音容笑貌就在眼前,活色生香。那无数次让自己心痛的女子,已经不再让自己心痛了,我是真的悟了。佛祖那是功不可没。时间也是最好的药物,任何伤口随着时间的推移,都会慢慢愈合,甚至连疤痕也不见了。当然也包括爱我,为我而死的女子。其实,那是一个更大的伤痕,恐怕一辈子都没有办法愈合。即使愈合了,也只是个无底的深渊。那深渊,只有佛光才能穿透。

可能你要问我,女人为什么需要爱,更需要玩?我只能告诉你,玩比爱更懂女人,非我等凡夫俗子所能领悟得了。玩,是比爱更高一层次的境界,非高人所不能为。爱,只是俗人所为,肤浅而不懂艺术。爱,意味着沉溺,一个男人爱上一个女人,往往沉溺其中,不能自拔。而玩女人者,却站在更高的高处,采取俯瞰的姿势;或跪在更低的低处,采取崇拜的态度。哪一个女人不爱翱翔的雄鹰?那玩女人者,有时更像一条小狗,趴在地上,伸长舌头,反复舔着女人的脚心,逗得女人咯咯直乐,哪一个女人不爱摇尾乞怜的小狗?爱女人者,总是平等的对待女人,或亲或狎,或聚或散,但都不如玩女人者更得女人心。那玩女人的人,却时而雄鹰般的高亢,时而小狗般的献媚,时而坏到骨子里的狎昵,时而高傲到云天里的冷峻。既狂野又温顺,既狂热又冷酷,总有点坏坏的。那个女人能经受得起这种诱惑?——大开大合,大起大落,惊险而又刺激,浪漫而又疯狂。所以女人们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那种坏,其实就是一种征服。女人不被征服,总是有点不习惯。那能征服女人的男人,往往不是爱女人的男人,而是玩女人的高手。这高手既要有雄鹰和狼的野性,又要兼备绵羊和小狗的奴性。

能玩女人的男人,肯定不是普通的男人。那是一种能超越自我的男人,总有那么一点霸气。拿得起,放得下,既多情浪漫,又冷酷无情,仿佛比常人多了那么一点魔性,又比常人多了一点佛性。女人不是任何一个男人都能玩得转的,就像琴不是任何一个男人都弹得好的。首先得有弹琴的天赋,其次是操千曲而后晓声。不懂琴的人,弄一把名琴,只当是扫把,就是奏得汗流浃背,那也只是乱弹琴,弹坏了琴,弹痛了手,污染了耳。没有弹琴天赋的人,即使弹过千遍,那也是杂乱无章,琴也不会发出优雅的乐声。玩女人的高手,首先是天赋,他的情商要高,举手投足,一言一笑都迷得女人花枝乱颤,春心萌动。其次是他得有操千曲的修为,随便一把琴,随手一拨,就发出美妙的琴韵,如果是名琴,那将奏出怎样的高山流水,成就一段佳话。

爱女人者,多被女人所弃。爱文字者,多被文字所累。爱艺术者,多成了艺术的俘虏。爱金钱者,总是成了金钱的奴隶。爱权力者,多被权力所伤,反而沦为阶下囚,甚至送了卿卿性命。只有让自己超越其上,玩,拿得起,放得下,懂得游戏规则,懂得适可而止。既能征服占有,又能全身而退;既能俯身膜拜,又能高瞻远瞩。总之玩文字者,要真懂文字;玩艺术者,要真懂艺术;玩金钱者,要真懂金钱;玩权力者,要真懂权力;玩女人者,要真懂女人。同理,玩男人者,要真懂男人。

我只能说我是一个爱女人者,属于比玩女人更低一等的男人这一层次里的。对女人,我只有敬畏,有贼心却没有贼胆的那种。在我心里,美好的女人都是一朵莲花,只能远观,而不敢亵玩焉。或者在经不起诱惑时,刚脆按佛祖的方法:直接视之为白骨,想象她年迈苍老时的容颜,和化为骷髅时的过程。——这样可以缓解欲火焚烧的痛苦。

那能让女人发出美妙琴韵,能让女人升到天空猛然爆炸,烟花一现的高手,大多有点程冠希。女人为什么尖叫,女人为什么夜不能寐?因为那种坏男人能触动女人身心最原始的欲,就如只有雷管才能引爆炸药。女人一辈子都想找到那枚能引爆自己的雷管,希望能如烟花般美丽绽放。同理,那能让男人魂不守舍,甘愿献出生命的女人,多半不是狐狸,就是妖姬。因为坏女人,往往更懂男人身心,知道怎样唤醒沉睡了的男人雄性的本源。所以“爱”的人,注定是输给了“玩”的人。那“爱”的人,是断然不能成佛的,因为他还有执着之心。而那“玩”的人,玩腻了,千帆过尽了,放下屠刀,即可立地成佛。所以佛祖更眷顾后一种人,让他们得到和拥有更多更好的。男女之间的情爱,只有超越,才能更美,才能更加崇高——最终摆脱了单纯占有的自私,实现爱情的“共产主义”,实现从物质到精神的“天下大同”。但不知道这是文明的进步,还是退步。

佛曰:一切皆虚幻。一切有为法,都如梦幻泡影。拿出一点佛祖的游戏精神,“玩一玩”,这个世界“随缘”、“放下”的人多了,也就和谐多了。那为情自杀的,杀人的,放火的,因爱恨情仇发生战争的也就自然而然地消失了。岂不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阿弥陀佛!

究竟是玩好呢?还是爱好呢?那是共产主义和资本主义谁好的哲学问题,也许现在正是二者之间的过渡时期——玩与爱同时存在。二者共存,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天空

文/玉之晶

天 空

玉之晶

不知是人们的伟大造就了天空的广阔,还是天空的广阔造就了人们的伟大。

同事给我打电话,让我去药店买点药用一点钟的客车捎回去。

中午,太阳炙烤着大地,划一根火柴似乎就能将空气点着。尽管打着太阳伞,但走在烫脚的有些发软的油漆路面上,膝盖之下遮不住阴凉的部分无处躲无处藏的,有一种难忍的痛。我小跑到药店。尽管只有不到五百米的距离,也不想在路上多停留一秒钟。街上的行人少之又少,我边跑边在心里诅咒这火辣辣的天气。

我把药送到客车上,从车站出来时,依然以去时的速度往回小跑。无意中从上空传来一个女子的声音:“再来一桶涂料”。我听到这声音向前迈动的脚步一下子定在那里,寻声望去,身旁这座楼房在做暖房子,正在墙体的外表面抹涂料。在楼房的半空中悬挂着几个铁架,每个铁架上站着两个戴头盔的人正面对着墙壁舞动着手中的工具在墙上抹来抹去。并没有找到女人的身影,我随着升上去的那桶涂料的方向搜寻,定睛向上看,接桶的那个人正向下看,虽然带着头盔,从那并不魁梧的身材上和那并不白皙的脸上还能捕捉到女人的影子。我不相信在半空中干活的还有女人,揉揉眼睛仔细的端详着,大吃一惊,“是女人,真的是女人。”我自言自语的在心里说着。

这么热的天竟然还在太阳底下干活,甚至还有女人在干活。他们干的是最脏最累的活,尽管他们为了谋求生活,可他们这种坚强,这种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我们当中又有多少人能做得到呢?更何况是女人。难道她们没有白皙的皮肤吗?难道她们没有美丽的脸颊吗?难道她们不怕紫外线的照射吗?难道她们喜欢身上撒发出难闻的汗味吗?但是她们仍然做着和男人们一样辛苦而伟大的工作。在我眼中她们是当今社会的“花木兰”。

此时此刻,又有多少农民工正顶着烈日在为我们的城市添砖加瓦,来释放他们的光和热。我们城市中的每一处繁华和美丽不都是这些穿着脏兮兮的农民工所创造出来的吗!

我只需十几分钟的时间在这烈日下行走,打着太阳伞还感觉到晒得受不了。不由得伞下面那张脸由内而外开始灼烧,丝毫不逊色阳光的毒辣。我索性合起伞,任凭太阳的刺射。可此时,身体被正午的阳光炙烤的疼痛完全消失,有的只是心中燃烧的烈焰,这烈火是惭愧的内焰,这烈火是敬畏的外焰。

我仰望天空,那湛蓝的天,那洁白的云,和那悠悠的铁架子上的农民工,是多么绚烂多彩的一幅风景画啊!

人人头顶一片蓝天,农民工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地位不高而妄自菲薄,也不因自己的工作脏累而丧失那片天空。他们凭着满腔热忱和对生活的无限热爱,撑起属于他们自己的一片天空,一片因伟大而广阔的天空。

优雅活,好好爱

文/雪梦

母亲生下我时,我用第一声啼哭,缓解了母亲的疼痛。小时侯,为了满足自己可怜的私欲,我用大哭,来博得母亲的疼惜。长大后,我不再哭泣,以微笑的方式,面对母亲,面对亲人,面对滚滚红尘。

我,不是没有眼泪,而是把泪咽进肚里。女人啊,自从戴上那枚戒指,那双银镯,那条项链,就像带上了镣铐,命运就被紧紧拴起。不仅拴住了双手,双脚,还拴住了大脑及思维。女人开始变得痴呆,开始变得市侩。生活亦开始变得匆忙而琐碎。女人的灵性被抹杀,再也难以自我寻回。女人的罗盘被遗弃,再也难以掌控自己。

漂泊了半生。有过困惑,迷惘,无助。徘徊在十字路口,蓦然回首,已经浪费了太多的青春。我一直怀疑自己,剩余的下半生,是否尚有心情回忆、缅怀曾经的绽放与凋零?

总感觉,昨日的欢笑,已被光阴的手遮蔽。昨日的激情,已被时光的利剑穿空。委屈,悲戚,亦被岁月风干,欲哭无泪。我试着,从身体里打捞。试着,从骨头里剥离。总想,过滤出一个崭新的自己。却又,一直担心,生锈的机器,能否再禁得起打磨?涂抹上油彩,能否与光鲜同驱?我时常在想,重重的命运缆绳,还能否被我轻而易举的抛向天空,划出一道美丽的彩虹?

生活,命运。命运,生活。在我生命的天平上时常倾斜。昨日零落的碎片,在我视及的范围内,时而重叠,时而悲欢着交织。人,真是矛盾体。但我,不相信女人的眼泪,它呈现给世人的不仅仅是脆弱、卑微。更多的是,隐忍中透出的坚持与刚毅。

不知何时?我开始尝试,改变自己。优雅地活,好好地爱。爱自己值得爱的人,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坚持自己的信念,坚守自己的家园。让心底残存的梦幻成天使,于天地翱翔,于山水徜徉。

一直崇尚任先清先生的诗句:坐进老里,就得喜欢老。这是一种何等的人生境界?这是一种何等的人生慈怀?这是一种何等的生活态度?这是!一种被生活历练后的人生况味,这是一种被熔炉蒸烤后的淡定从容,这是一种生命阅历中至高的大境界!他的胸怀若谷,坚强不屈,随遇而安……如今物欲纵横的社会,做到的能有几人?更何况,我还不老。确切说,不是太老。我应该相信自己,我尚有足够的精力再驾驭自己的生活及命运!

亦,一直喜欢许多古人,比如,老子的水之道:上善若水。感觉女人,应该是水。水乃万物之源。虽柔弱无比,但却隐匿着内在的弹性及张力。滴水穿石,以柔克刚,水蕴涵着势不可挡的力量,无坚不摧。水至柔至骨、至纯至善,至灵至韧,水有静动的韵律,时时彰显着本性中无尚的高贵,无尚的唯美。

还,犹豫什么?背上行囊,继续蹒跚在前行的路上。疏林山影,浩海旷野,是我沿途最美的风景。喷薄的旭日,是我追求的灿烂光芒。温暖的斜阳,是我孜孜期待的归舱。

如今,我不再拒绝真情,因为真情,是幸福永恒而持久的脉动。我不再阻止泪水的奔流,因为女人的眼泪,有晶莹之光,有灵动之美。

我相信,只要生命不止,血液就会畅流。我相信,只要充实自己,心境就会清悠。

上帝啊!我以最虔诚的心祈祷,请您允我,好吗?

我没有过高的要求。只想,只想做大海中一朵小小的浪花,聆听大海的呼吸,感受大海的博大精髓,在大海的怀抱里,生生不息!!

花开花落,又一春

文/贺小双

有人说过,女人如花。抽芽,含苞,怒放,凋谢,消逝。

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也许,一生注定只为博君一顾,但却至死方休。

路过的人啊,倘若一朵花只为你绽放,请你一定一定要善待她,因为啊,女孩们,但为悦己者容,亦为伤己者颓。

幸福的人啊,你若把你的女孩当成天使,宽容她的任性,爱护她的脆弱,她便会如天使般美丽,善良。那么,幸福才会如陈酿,愈久愈香。因为啊,大部分成功的男性背后,总少不了一位伟大的女性。

然而,世俗的偏见总以为,形单影只的女人终究难以撑起半边天。

可是,事事哪能尽如人愿。不是所有的女人都那么幸运,有缘和相爱的人惺惺相惜,白首到老;也并非所有的女人都能被自己深爱的人捧在手心,关怀备至。所以,现实教会她们的,不仅仅是温柔善良地对待那个某某,更重要的也许是坚强勇敢地面对生活的无情,还有独立乐观地争取自己的幸福。

茫茫人海,遇到对的人不容易,错过却是轻而易举。对于女人,最残忍的也许是,曾经的山盟海誓经不起现实的考验,终究一点点被压力摧毁。曲终人散,人去心也空。当爱恋已成往事,曾经的喜悦哀伤终究也会被时间淡忘,终究也会被记忆尘封。若干年后想起,嘴角浮现的只是一抹淡淡的微笑,心中也许早已泛不起任何涟漪了吧。

总以为,曾经沧海难为水。青春年少时的恨啊、爱啊也许刻骨铭心,但却终究灰飞烟灭。红颜历经过沧桑,也许才会更加耐人寻味,独得一份宠辱不惊的淡泊。

王国维说过,梦里寻他千百度,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女人啊,总有一天,还会有一个人拉起你的手,拍拍胸脯告诉你:丫头,这辈子你就是我的了。那个人,叫做丈夫。他也许没有曾经的那个某某让你怦然心动,可是你们一起撑起的一片天才经得起外界的风浪。你们会彼此扶持,不离不弃,因为他才是命中注定的那个可以和你相儒以沫,白首到老的人。

所以,不论什么时候,女人应该善待自己,让自己开心快乐,精致的过好每一天。静静地,耐心地等待,终有一天,他会悄然来到。

茶香女人花

文/钟芳

静谧的午后,有阳光透过纱窗细射进来,温暖舒适。我斜躺在竹椅上,闭目小憩,一杯香茗在手,慢慢品味,文雅甘醇,心情怡然,不禁想起大文豪苏东坡的一句咏茶绝唱:“戏作小诗君勿笑,从来佳茗似佳人。”

佳茗似佳人,茶香品美女。苏东坡喝茶、爱茶,对茶情有独钟,浪漫多情的他认为品茶不仅是在品味一种人生,更像是在欣赏姿态万千的女人。碧绿纤细的芽叶沉浮于杯中,水波氤氲,簇簇拥拥,犹如一个长长绿袖的女子在舞蹈,或温婉或热烈,或聪慧或娴雅,清香隐隐,令人不知不觉如痴如醉。《诗经》曰:有女如荼。荼通茶。茶者,娇美之意也。古人称可爱的少女为茶茶或小茶。

茶者,南方之嘉木也。茶叶百态,百茶有百味。小小一枚茶叶,似针、如眉、似花、如雨,生于青山,长于幽谷,承受微雨清露,沐浴山灵水秀,恰如女人的风情万种。西湖龙井韵美,似偶落凡间的仙子,金枝玉叶,悦目动人;洞庭碧螺春羞色,满枝芳叶,宛如热恋中的邻家姑娘,纯朴天真;乌龙茶留香,玉枝香叶,是养在深闺的名秀,书香浓郁,气质非凡;红茶妩媚,是繁华都市的女郎,肤若凝脂,精致靓丽;各色花茶明艳,韵枝嫚叶,如娉婷的丽人点脂匀粉,窄袖轻罗,魅力无限。

茶要沸水冲入以后才有浓香,淡雅中,更像是女人的一生,岁月愈久,愈是沉香。一代茶圣陆羽在《茶经》中写道:懂得品茶的人,必定是一个有道德和操守的人。一个人对茶的品尝,莫过于浅尝茶淡淡地稍带一些苦味的清香,浅尝最为甘美,也最为持久。惟有淡泊才能宁静,惟有苦涩才能醒目提神。

如茶的女人都爱品茗。《红楼梦》中,气质美如兰的妙玉以隔年蠲的雨水、梅花上化的雪水煮茶,茶具件件是奇珍异宝。这梅花雪茶的味道,俗人宝玉也觉“轻浮无比”,遂“赏赞不绝”。对于吃茶,妙玉自有高论:“一杯为品,两杯就是解渴的蠢物,三杯就是饮牛饮驴了。”话虽说得刻薄夸张了些,却说出了茶叶最初的作用并非是为了解渴,而是文人雅士们的杯中尤物。

著名女词人李清照不仅爱茶,也嗜好行茶令,她与丈夫金石学家赵明诚在汴京结婚时,住在清雅幽静的“归来堂”。每当饭后,他们煮一壶清茶,讲述一件史实,争相说出这件事在哪本书的哪一卷,第几页第几行有过记载,谁先说出便可以饮茶一杯,得胜者往往捧杯大笑,以至于杯倒茶倾,反而喝不到茶了。茶可助兴,亦可解愁。后来赵明诚去世之后,李清照在乱世中便靠清茶排解心中的苦闷。“酒阑更喜团茶苦,梦断偏宜瑞脑香”,端起那杯苦涩涩的清茶静静独饮,把心情浸泡在茶叶里,便如诗一般“一饮涤昏寐,情思爽朗满天地;再饮清我神,忽如飞鱼洒清尘;三饮便得道,何需苦心破烦恼。”

山水一壶茶,邀得清风共雅兴。女人就是那一盏清香袅袅、各具特色的好茶,小啜一口,香馥若兰,齿舌留芳,让品赏她的人回味无穷、念念不忘。

霜降

文/唐玉霞

和菊花一起开的,还有霜花。昨晚忘记收回家的竹匾里,干枯的豆壳上一层薄薄的白霜。

乡下人说,下菊花霜了。俗话说补一年不如补一天,就是霜降这一天要进补。男人说今天烧个板栗仔鸡,喊连襟来一起喝杯酒,商量卖棉花的事情。女人在灶屋里答应一声,霜降吃栗子就是补了。仔鸡和板栗都是自家的,并不费事。

霜重见晴天。晴亮亮的一天,棉花全部采摘干净,棉秸秆拔出来拖回家,在门口晒干了。家家附近都有三两座高大的草堆。草堆被抽出窝来,多是烧火烧了不少稻草。

乡下人家讲媳妇,媒人肯到那些草堆又大又多的人家,不用看粮囤,就晓得稻子收得多,是过日子的好人家。

霜降也是三秋大忙的关口,因着晚稻要收割,小麦、油菜要种下去。这个时候江南少雨,天干物燥,正好晒秋。稻子自然要晒干,稻草也是,不然很快就发黑,俗话说的烂草无瓤。不要说铺在床上不保暖,牛也不肯吃,就是烧灶也不经烧。冬小麦播种下去,霜降的时候已经出苗,这个时候要把看上去长得不旺相的苗剔除,指望不上的就不白费功夫了,还能保证优质的苗在冬寒之前长得壮实一些。油菜也是这个理,趁着秋天最后的温暖时光,让它们拼命生长。这时候的霜并不可怕,还不冻,若是冻,那就是一把要命的刀了。

无论如何,山芋是要挖回家。下霜在乡下人嘴里是霜打,霜像一根细细的篾条子,打在花花草草上,打在田里土里,打在萝卜白菜上,打在人背上。人感觉着时节的催促,像给盲人引路一样,刚想停下来,不成,后面有人在推着往前呢。霜降杀百草,花花草草打蔫了,倒是萝卜白菜,像皮实的孩子,一点也不怕,反倒鲜甜起来。一年到头,若说天天萝卜白菜都吃不厌的话,也就是霜降之后了。

天黑得早,从田里上来,天还蒙蒙亮着,几条田埂走下来,进村子已经擦黑,到家门口,屋里乌漆麻黑,女人又没舍得开灯。一股醇厚的香味却比灯光还要浓烈地扑过来,像狗蛋,心里滚过一阵喜欢。只是今天,叫狗蛋的大黑狗并没有迎出门来,它在灶间逡巡,女人今天不唯烧了板栗仔鸡,还煨了一锅筒子骨汤,听到人进门,滚刀切了大萝卜放到汤里。骨头汤滚了几滚,这个时候连襟也到门口了,说回家去换了件干净褂子,在田里搞得太“乌糟”。乡下作客去,总要弄干净一些,那是尊重,其实这黢黑的天,谁能看见干净脏?两个读中学的孩子也回家了。

女人并不多说,拉亮了灯泡,黄晕的光铺满整个屋子。两个孩子看到大桌上一大海碗仔鸡烧毛栗子,眼睛立刻就亮了,儿子伸手稳准狠地拿了一块鸡腿肉塞进嘴巴里;女儿虽小,却稳当,放下书包就到灶屋去烧火帮忙。男人一筷子打到儿子身上,连襟赶紧来劝。说着说着,酒就倒下去了,是女人秋分做的米酒,酒香扑鼻。热腾腾的骨头汤端上桌,狗蛋跟在后面,尾巴摇得一刻不停,乡下的狗虽然大惊小怪,但是这样喜气洋洋也是少见。

门口的柿树上,柿子由青转红,软软地兜着一包甜蜜。白天鸟雀们聚集着啄个不停,被啄过的一只红柿子坚持了半日,终于撑不住,噗一声掉到地下,摔成一摊汁水。几只鸡正要上笼,慌慌张张跑过来,尖着嘴巴啄个不停。其实刚才它们在归成堆的稻草里翻找个遍,把稻秸秆上饱的瘪的稻粒吃了一嗉子。可是,在乡下,鸡们总是没有吃饱的样子。

物质女人

文/赵攀强

物质是相对于精神而言的。

所谓物质女人,就是只追求物质享受,而没有精神寄托的女人。

这种女人,看似风韵,实则无神。“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可能说的就是这种女人。

不难识别,只要看看她喜欢什么,讨厌什么,就可判断她是一种什么样的女人。

物质女人,顾名思义,凡是物质的东西她就喜欢。比如名牌衣服、高档化妆品、高贵金银首饰、名表、名车、豪华别墅等等,她都会喜欢的要命。

物质往往与金钱相联系,喜欢物质,就会特别喜欢金钱,张口闭口谈钱,朝思暮想为钱,想钱日夜失眠,久日久之,精神空虚,成为金钱的奴隶。

这种女人,是地地道道的拜金主义,虚荣心控制了她的整个身心,她只会对物质和金钱感兴趣,对于其他事情则毫无兴趣,就连工作也觉得没有意义。她心中想的除了金钱,还是金钱。在她心目中有了钱就有了一切,有了钱就拥有了世界。

这种女人,花钱无度,永远也不知道满足,有了小钱想大钱,有了小房想大房,有了小车想名车,有了银山想金山,就是把整个物质世界都给她,也无法填平她那欲望的沟壑。

看似生活得潇洒,穿金戴银,花枝招展,招摇过市,其实她生活的并不如意,日日心烦,月月苦恼,总认为别人欠她很多,社会欠她很多,心中除了抱怨,还是抱怨,心情浮躁,距离幸福越来越远。

物质女人最缺的是精神,可是她却最讨厌精神上的东西。让其追求事业,她会说事业不值钱,干好干坏一个样。让其读书学习,她会说读书不挣钱,看见文字就头痛。让其培养兴趣,她会说兴趣不来钱,她对任何事情都不感兴趣。

浮躁的社会,畸形的消费,糊涂的教育,市场的误导,造就了物质女人,这是时代的悲哀,人性的悲哀,更是物质女人自身的悲哀。

对于人类,物质与精神互为表里,缺一不可,只有物质没有精神,人类就不会散发出璀璨的光芒,只有精神没有物质,人类就会进入贫穷落后的冰窟。

对于女人,追求物质无可非议,但要懂得精神追求同样重要,如果顾此失彼,将会沦为精神的乞丐,不仅危害自己,还会影响未来。

惊艳

文/空灵

当年全副武装、杀气腾腾的曹丕带人马闯入袁绍府邸,如牡丹初放,又犹如鲜艳明星一样的甄洛女士,让曹丕惊现出“当啷”一声将举起的利剑脱手坠地的狼狈相,不用说,甄洛是惊艳的!虽然曹丕没说,但是他的弟弟曹植说了,那篇《洛神赋》就是最好的佐证。要不是在不久前的一次朋友聚会上,我看到丽,那么关于惊艳,我会一直认为那是书里的记载,现实生活中不会有这般倾国倾城的尤物出现。可这尤物偏偏就出现了,她惊得圆桌周围的男男女女如沐春风,个个都有着欣赏花一样的愉悦心情。尤其是我,总是不经意间把羡慕的眼神投向她。

“你们不知道,我昨晚和朋友吃饭,见到一女人简直可以用‘惊艳’来形容。”我对办公室里两个长得有模有样的小兄弟说,他们如我一样的惊喜,并下结论:但凡被女人夸奖为漂亮的女人,一定长得错不了,何况又是“惊艳”的女人。那个令我惊艳的女人有个如她人一样美丽的名

字,秀丽的丽。丽眉清目秀,鼻梁坚挺,唇红齿白,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女孩在古赵的大街小巷并不少见。可关键是她不是单纯意义上的漂亮,而是让人有眼前突然一亮的惊喜。一件极其普通款式的淡绿色的毛衫和一条看上去并不算精致的翠绿底色的大花图案围巾,把丽衬托的如凌波仙子下凡,又似芙蓉出水般脱俗。我一直观察着丽的举手投足,总想安慰自己这是个外表和内心不能统一的女人。最后我竟发现我错了。丽仪态端庄,态度不卑不亢,不像有的女孩那样,举手投足间流露出一种凌驾于常人之上的清高和自命不凡,更不像那些粗脂烂粉举止轻佻,卖弄风情。这更令我对她刮目相看。

山水画大家C老师看到丽后,当场表态此后就改画仕女图了。倘若丽不惊艳,在书画界颇有名气的C大家会出此言?国家一级装裱大师X在丽举杯邀他有时间一起品茶时,竟不敢把目光投向她那双晶莹

剔透的大眼睛,我想即便大师习惯给名画锦上添花,但此时也是乱了分寸的,这就犹如一个人把一幅已经美到极致的画送到大师面前让他装裱,大师不得不拒绝,因为即使用黄灿灿的金箔装裱,都会使人感觉那是画蛇添足。

而看上去目无他人的我,此刻在心里也放低了自己。从小我被家人嘲笑为丑女孩,所以二十岁之前,一直做由丑小鸭蜕变为白天鹅的白日梦。梦醒时分,我学会了用知识填充自己的相貌平平。二十多年过去了,即使当年比我漂亮的同龄人,如今也被岁月刻上了沧桑,再看日日用文字浸染的我,反倒越发显得滋润。因此,我的傲慢之心随着那些花儿的凋零,渐渐疯长起来,直至遇到丽,她的清丽逼得我低下高傲的头。

关于什么是漂亮女人,我一直有自己的衡量标准,即外表美和心里美。如今站在街头可以说是美女如云,但有人的美经不起第二眼去看就露出了破绽。一次步行回家,

见一红色豪华跑车风驰电掣般由远而近,停在正要过斑马线的我跟前。我贪婪地把目光投向跑车,只见车窗徐徐落下,一个二十几岁的女人探出头来,我看见阳光照射下她皮肤如镜子一般光亮洁净,眉眼也煞是好看,尤其是那头棕黄色披肩长发,让多年以短发为伍的我看直了眼。孰料,这个女人雪白的手麻利地抛出一团纸,缓缓地合上了玻璃窗。

一个女人的美,和她从事的岗位有什么直接关系呢?难道坐办公室的都是美女?而从事个体经营的就是丑女人吗?显然不是!丽是一家茶社的老板,不用说净给那些要么是附庸风雅的款爷、要么是有闲情雅致的文人墨客打交道,她应该浸染上一身的市侩或媚俗之气,相反,丽竟是人见人夸惊艳的靓丽女人。不用说丽把内功用在了自身修养上,否则,她和那些拥有美丽皮囊的庸俗女人没啥区别,就不值我赞美了。

旖旎女人香

文/阿简

在所有描写感官的字当中,香,似乎是最缠绵温软、引人遐思,也最让人念念不忘的一个。

比如说到夏天,我的印象除了小时候热辣的白日头底下摇晃的柳枝和鸣蝉,永远少不了的,就是金红色晚风里的痱子粉香。暑热初散,晚霞未退的天光里,女人们洗了澡,三三两两地出来遛弯。湿漉漉的头发,在夕阳的余晖里闪闪发亮,花露水和痱子粉的香,跟身上的桑绵绸衫裤一样家常、闲适而柔软,有一点淡淡的诱惑而不淫邪,虽素不相识,却有一种莫名的亲……这一幕极市井,却深入我心。

那时人们的日子都还清苦,香水这样的东西,一般人见不着。所以多数人的身上即使有一点令人愉悦的气息,也是稍纵即逝,唯独母亲的一个同事,是个例外。虽然一样的勉强温饱,可那位阿姨的日子,明显过得有调调儿,比如用同样的布料,别人做了千篇一律的半截裙拖拖沓沓,她却做成独领风骚的“布拉吉”(连衣裙)袅袅婷婷。而且所到之处永远暗香浮动,说起话来也轻声慢语:“衣柜里搁一块蝶花香皂,那衣服嘛,倍儿……香……啊……”头轻摇眼微闭,神情中有深深的陶醉,也有一点独门香薰的得意。多年不见,现在想起她,依然是白底碎花连衣裙上香皂的味道。以至于她口中的“蝶花”,在我这里也变成了“楚留香”——过了几十年,隔着泛黄的书页,纸都已经腐脆了,名字却还幽香不绝。

前些年在国际饭店,上电梯时前面有个老外,一转身裙裾飘飘,散发出一股纯正的玫瑰香气。那是我第一次对香水生出喜爱,甚至于为了贪恋这个味道,还跟在她后面一路同行,直到大门口。可是不知品牌的香水,跟不知芳名的佳人一样可遇不可求,所以直到现在,依然欲求不得。偶尔提起“好香水”,就会想起电梯上那姑娘,面孔发型全无印象,只有那裙子的猩红和玫瑰香水的纯正历久弥新——简直是一缕芳魂一样的存在。

有一回朋友聚会,简单送了我一瓶香水。瓶子的形状像一个加大号的雨滴,幽黑的底子上星星点点,仿若浩瀚璀璨的夜空。我喜欢它的别致好看,但不认识那上面的商标,好奇地网上一搜,才发现它原来如此的价格不菲,后悔早知如此,不该收人家这么贵重的礼物——简单的老公当时在海外工作,恩爱夫妻常年天各一方,那香水,原本是他探亲来带给爱妻的。

可是既然收了,又没有隔了一年再退回去的道理。于是,素来不用香水的我,试着跟它接触,却很快被它的美妙收了心——浓而不烈,留香绵长,那种愉快,可体会不可言传。颈后,耳边,手腕,轻轻喷一点,花果的甜香里有盈盈的喜乐和明灭的风情……丫头趴在我肩上笑:“老简你终于像个女人了。”

前阵子女儿过18岁生日,说成人礼上必要有一件象征性的礼物是香水。我手上恰好有一瓶古驰家的“花之舞”,便顺手转送给她。她虽嗔怪我敷衍,对她的成人礼不走心,可到底还是收了,周末回来时,偶尔便从她身上,闻到淡淡的花香。问她对这个成人礼的礼物满不满意,她频频点头,说给女人送香水,实在是最聪明的选择——每次用到的时候,随着那迷人的香味慢慢散开,都会绕不开地想起它的来处,旖旎不绝、思恋不断,实在是最细水长流的念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