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夏殇,守望一个人的海岸

2010年07月15日来源: 网络文章QQ空间伤感日志

所有的一切,都止于夏季,忆念,止殇。

【繁花深处卑微尘埃】

倾城落泪的那天,我接到了一张请谏。黑色的花边纹理,昭示着百年好合的牡丹花,高调怒放。素白的手直翻开鲜红的封面,色彩突然失调。心开始剧烈颤抖,繁华深处,亦是卑微到尘埃。那一刻,我看到自己的可笑。烫金的大字赫然写着两个名字,折射过阳光,刺瞎了我的眼。

故事始于盛夏萎靡后的十月,有些微凉的季节,我只身来到了这座城。那天的阳光出奇的好,光线穿过稀疏的枝叶,在窗前投下斑驳的树影。这样的竟色让心情豁然开朗。逆着光里,我看到到了殇。

他是我的同事。普通的有些平凡的男子,平头,白衬衫。笔挺的西装裤,一双黑色皮鞋干净而明亮,典型的都市上班族的装扮。他立在窗前一面,望着一叶如蝶般飘落的树叶发呆,目光清澈却有一股难以隐藏的忧伤。也许是因为当时的心情比较明朗,竟把这样一幅画面记得那样深刻。却没想到,后来它成为了在这个十月,乃至以后记忆里,最美好的场景。

因为是同事,很容易便熟悉起来,寻着那抹清澈的忧伤,我走进了他的世界。此时的他正处于爱与痛的边缘,他深爱的女子,不被家族认可。正迫于分手。做为朋友,我帮不了太多,唯有陪在他身边,要他坚持,不要放弃。

可最终他在的家族的压力面前败下阵来,我也终于知道其中的缘由,那个女子的爸爸患有白血病,他的家人害怕会隔代遗传,所以强迫他们分手。毕竟是为了家人的健康,他选择了妥协。

那天晚上,他细细的为我讲他们之间的爱情,一点一点的感动渗进了我的心田。原来他也是如此感情细腻的男子,大抵从那时开始对他有满满的心疼,也是第一次,我感到他家族强大的悲哀。

【同类之人必相悲之处】

倾城是我在网上认识的女子,敏锐的像只猫一样,可以动悉所有不易察觉的细节,然后迅速捕获,或撕毁,或占有,或舍弃。不遗余力。

“你长的很像我的姐姐。”

这是我见到倾城时说的第一句,其实,我是没有姐姐的。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我觉得倾城与我很像,我们应该是同一类人。

在没有见到倾城之前,我一直在想。该是怎样的女子,才可以拥有这样高傲的名字。果然,她没有让我失望,鲜丽和妖媚让我惊讶,眉目间流传着一股傲气。如此女子,该是强大的,懂的置之死地而绝路缝生。

正如她后来对我说的那样:“爱情,需要的是勇与谋”。可我却竟觉的,我们是一类人。

和殇的联系越来越密切。他是个细心体贴的男子,和他相处的这些日子里,他把我照顾的很好,而且很轻松,不用伪装。隐隐的,我们之间的关系开始由朋友变得有些暧昧,他的关怀和呵护让我感到不知所措,还有幸福的小甜蜜。

下班后,他第一次送我回家,一路上没有太多的言语,一颗心却满的快要溢出来。在过马路上,他突然抓住了我的手,一股暖流从他掌心传来,宽大而安全。带这几分谨慎,他带我走走过马路。

想起初中时,少女情怀的我们,在一起讨论“爱情”这个不知所云的问题。我故作清高的背诵了一段至理名言。“爱情对于我而言,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疏一饭。他是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命的英雄梦想”当时的我们,把这样一段话奉为经典,却全然不懂爱情。

后来才发现其实爱情很简单,也许就是在你过马路时,他会记得牵着你的手。

在穿过最后一道斑马线时,他放开了我的手,然后认真的看着我的眼睛说:“听夏,我喜欢你”

风吹过他未落的话音,于我耳边不停盘旋,在这秋高初寒的季节里,我的心化成了一池柔媚的春水。也许是幸福来的太始料未及,我竟没有说出一句话。直到走到了家。他在我额头留下了一个轻轻的吻,我才说出了一句“晚安”。

那夜竟睡的如此安稳,梦里一片明媚,如同江南的的夏日水乡。

【爱情。需要勇与谋】

“听夏,爱情需要的是勇与谋。”

对面的倾城把玩这手中的红色耳环。奉我一句箴言。精致的妆容露出一丝微笑。而我对这句竟有些不屑。爱情对于此时我,只是轻而意举的东西。殇已经说要带我回家过年。而我只需摇头或点头。便可得到这份近在咫尺的爱情,勇与谋对我来说,略显多余。

“啪”倾城的手突然加大力度,那枚红色耳环被折成两半,嘴角上扬的那抹笑意僵在脸上。她眼光定格的地方,是一个英俊的男子,旁边有一娇艳女子,极显恩爱。

倾城把那枚破碎的耳环仍进了拉圾桶,:“他为什么记不住,我不喜欢红色”

倾城告诉我,那个人叫林奕,是她爱的人。而他的旁边,是他的妻子。

我诧异,如此强大的倾城竟甘心做一个情人。

“我爱他,倾尽了所有,而他亦可以给我所有,金钱和爱情。只是,不包括名份。”

倾城在说这句话时,表情平静,带着那份勇与谋的自信,让我突然有种莫名的悲哀。

【始料未及的幸福。措不及防的灾难】

转眼便已到了年底,我终究没有和殇一起回去。只是觉得我们之间的关系还未发展到这个地步。

就在我为工作而忙碌,生命再一次的转变,让我措手不及。

第一次见倾城哭泣的那天,我接到了一份请柬,大红的封面,牧丹花簇拥绽放,极尽阿娜。繁华深处便是卑微到尘埃,那一瞬,我看到自己的可笑,几天前说爱自己的人竟然和别人订婚了。始料未及的幸福和猝不及防的灾难,无论什么时候,我总是欠缺准备的那一个。而殇预知或掌控这全局,我是选择后的结果。

此时,我才明白,他如此聪明。

这样的倾城是我从未见过的模样,一杯红酒迎面泼来,她竟然连躲的力气都没有。那个女子笑容妩媚,一旁的林奕如同局外人般,静静的看着,像欣赏女人之间的一场闹剧。林奕牵着那个女人的手走开时,我分明看到了倾城眼角滑落的泪珠,只一颗,便化了妆容。

我相信林奕是爱倾城的,只是爱的见不得光。在那个女子出现时,他会把倾城踩到最底层以保护自己。男人,如此自私。

我犹豫了很久,还是没有走过去。我不知道我可以给她什么,在这场爱情战术中,我无疑是个失败者,一无所有。我想,那么强大的倾城也不希望我看到她的脆弱,所以,我径直走开。

那张请谏被压在书桌最底层,我终是没有去。那天我穿上了一件黑色长裙,找到倾城。她的瞳孔里烙印出我的娇艳。我为她跳起了一支舞。身态优雅。舞姿极尽妖娆,以至无法停下,直到筋疲力尽的那一刻。我直直坠地。我才发现,心中的不甘远大于心痛。我不甘心。

倾城看着我,语气嘲讽:“一腔热血的爱情,会让你败的一塌糊涂”

我看着倾城说:“爱情需要的是勇与谋,只是没有谁是胜利者。”

【强大便习惯占有】

再见到殇时,他分明多了几分沧桑。我远远的看着,有些心疼。却也没了当初那般心痛。此时,我只想安静下来,学会观望,也学会遗忘。

可殇却不肯放过我,一次一次出现在我面前,不停的解释。企求我的原谅。他用一种近乎无辜的口气对我说,他是被逼的,被家族所逼。我又一次感动可笑,这次是为这个懦弱的男人,他的家族的强大我早已了解,只是这次,我看到了他的懦弱与自私。

也许,我如同倾城,本是高傲的女子,因为得不到,才会更不甘。太多时候,我们不是因为陷于那份爱情,而是占有欲。

而且他又是如此温柔的男子,心里的坚定再次被动摇,可我却莫名其妙成了第三者。

在一名女子的阴影下,我们竟爱的心安理得。也许我们本都是自私的动物。

他未婚妻来的那天,他来到了我的房间。沉默不语。然后我们开始做爱,在我的床上。在他沉重进入我的那一刹,我听到身体破碎的声音。那一刻,我觉得我像极了倾城。从第一眼,我便认定我们是同一类人,便陷入同样的命运。忽然闪现出对面房间里,他未婚妻的脸,心中升起莫名的罪恶与喜悦。他是我的男子。我拼尽所有想要守住的所有。我的殇。

于是我便成了他真正的秘密,他的未婚妻每星期回来一次。这个看似平淡而寻常的女人,显然有些迟钝。她知道殇有暧昧,却不知是对面的我。有时看她对我扬起的微笑,我有种胜利感,至少在这场败得一塌糊涂的爱情里,还有人,低于我的脚下。

我每天用身体来交换与他相拥的机会,在这场勇与谋得较量中,成了被卑微的交易。

他说,可以和我一起承担,所有事。但不包括做爱。

他说,好悔当初订婚悔没勇敢同我在一起。

他说,我们两家离得太远,我家人不会让我嫁过去。

太多的话,诺言和谎言之间。我不得不怀疑。他是如此聪明的男子,他明白我们之间的可能性,他明白我必须把我的家人放在一起去考虑,他明白我没有那么大的力量抵抗所有和他在一起。

所以,他不用负责。

这个世界没有真正的秘密,我们的事终于被他姐姐的知道了,她说,分手。

我不愿,也不甘。

我把这告诉了殇,他握住我的手,如此坚定:“听夏,不要放弃。”

眉目间的自信让而我筑起的堡垒突然倒塌。

倾城自杀的那天,我彻底厌倦了一切。

她懂的爱情的勇与谋,却不懂的进与退,终于在这场争斗中,她耗尽了心智,成了最愚蠢的女人。倾城毁了那个女人的容貌。林奕终于忍受不了她的恶毒,毅然的离开。最后的爱,是帮她,撤销了起诉。

无论倾城怎么哀求,林弈都不肯回头看一眼,甚至是无比厌恶。

林弈毁了她最后的骄傲和强大,她选择了自杀。当我找到倾城时,她已置身于一片血波中。左手的手腕,伤疤醒目。鲜红的血液从源源流出来。蜿蜒前行。我开始感动可笑,为倾城,也为自己。

在爱情里,我们毁掉了所有的信仰,最后却输得惨痛。在这场勇与谋里,无疑是最大的失败者。

殇第二天来找我,满眼的血丝。我却没有了心疼。

嘴唇颤了几下,只说了三个字:“对不起”。

心在那一刻是麻木的,对他的懦弱与自私我早已看透,并学会了不动声色。

我笑这看着他:“如果我怀孕了呢?”

他诧异,然后说:“你难道会生下来吗?”

心仍然麻木,对这个自私的男人。恨,早已恨到不恨了。

倾城的病房,苍白的瞳孔写满了绝望。

缠满纱布的手腕,不断有鲜血渗出来。一丝一丝的红。在一片洁白中分外刺眼。我可以想象出里面血液暗涌的摸样,像一个被束缚的小宇宙。等待着迸发。

倾城说:“他可以给所有,除了名分。我不甘心,我只是渴望一个拥抱,我只是渴望一份温暖”

我看着倾城,她的美丽已毁成一旦,她的渴望,其实只是一场空。

突然想离开,我知道他还爱我。我想用自己的离开去报复他,或者,去好好爱自己。

【曾经的天荒地老一个人离开】

倾城去了西藏,又一年的十月。我接到了她发来的照片。湛蓝的天空,她穿着简单的牛仔裤,剪掉了长发,短发齐耳。一脸的素颜,左手的那道伤疤处戴上了串翡绿色的镯子。看不出一点伤痕。成为了一个干净而小巧的女子。

她告诉我,西藏的天空很蓝,一直处于静止的状态。放佛伸手就可以剪裁,博大如同没有波澜的海,又窄小如沁心湖的一颗水滴,一只鸟便可打破它的寂静。

我收拾了所有的行李,把记忆和一朵即将枯萎的月季花一起封锁在这个夏天。

然后便交了辞呈。最后一次屹立在这个窗前。想起去年的十月份,逆着光里,遇见殇,以及那抹清澈的忧伤。

那时的他,是为爱情而忧伤的男子。

现在他的眼里早已没了那份清澈,在爱情的勇与谋里,耗尽了心机,眼睛里早惨杂太多别的目光。

人生若只入初见。

最初的他,最初的记忆。

最后的我们,面目全非。

火车启动的那刹,所有片断随着铁轨的轰轰重放。然后车轮一遍一遍碾过,压缩在心底深处,成为最坚固的记忆。

人生就像一个舞台,我们从上帝手中接过不同的剧本。或平淡,或剧烈,或甜蜜,或悲伤。

能与你同台便是一种幸福,哪怕不能走到最后,也谢谢你,曾美丽过我的世界。

我仍相信,爱你。我不后悔。

这个夏天终于过去了,忆与念,止于殇。我想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去看海,那倒过来的天,是否真的有那么蓝?

终于,可以静下来听一首《红豆》。倾城说这是她现在最喜欢的歌。

一把红豆,几许相思。

一缕缠绵,几多哀愁。

给不起一段天长地久。赌不起一场永垂不朽。

只是,太多的时候。看的透结局,看不穿自己。

只是,太多的时候。掩藏起回忆,却学不会忘记。

再等一个转身,等风景看透。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

再找一个理由,相信你还爱。也许你会和我走过荒芜的沙丘。

也许真的有一天,可以静下来,平平淡淡去爱。

寻一个人手,再看细水长流,我在这个夏末秋初节,等一个人踏马蹄月夜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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