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左培安

作者: 左传义2016年02月21日情感散文

在庆祝全国第二个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我想起了父亲左培安——一位终生热爱党、崇尚法律、献身法律的老共产党员。

父亲1927年10月出生于河南省信阳地区固始市桥沟集一户中产阶层家庭,1945年,父亲在固始市中学毕业回桥沟集小学教书。1947年8月26日,父亲投笔从戎,参加刘邓大军“千里跃进大别山”,走上了革命道路。1949年5月,他随部队打过长江,在武昌整训时被分到李先念任校长的“湖北革命大学”司法班学习法律。在此期间,他刻苦学习,很快掌握了各种法律知识。他坚信学好法律,在共产党领导下的新中国一定会大有作为。

1951年7月,父亲大学毕业后被分配至麻城人民政府司法科工作,成为建国后麻城第一个法律科班生;1952年,他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53年9月,他被组织上任命为新组建的麻城人民法院审判庭庭长;1954年,他受组织安排到中南政法学院学习,结业回院担任法院院长助理,兼任审判庭庭长。

1957年,麻城市馆驿公社发生了一起冤案。由于父亲秉公执法,被错判的5名群众被宣告无罪释放,扞卫了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维护了司法公正。1958年3月,父亲被打成右派,下放到农村劳动改造。父亲左培安在被下放到白果镇粮管所劳动改造期间,特别是在“文革”期间,饱受无休止的批斗,受尽磨难,仍不改初衷。

1982年,经审查认定,组织上对我父亲给予平反,恢复党籍,任命父亲为白果镇粮管所纪检员,直至1992年离休。在粮管所担任纪检员工作期间,父亲依然高扬法律利剑,与各种歪风邪气作坚决斗争,受到干部群众的称道。

父亲的一生,是弘扬宪法、维护法律的一生,他虽然经历坎坷,无论在被打成右派期间,还是恢复工作以及离休后,始终为党、为扞卫法律的尊严而殚心竭力,无怨无悔;始终教育儿女要热爱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他视法律为生命、面对权势不弯腰的精神,几十年来一直激励着我们一家人遵纪守法,在各自的岗位上成为正直善良的人。我的大哥左传礼,上世纪70年代当上一名石油工人后,在新疆卡拉玛依油田工作30余年,多次被评为劳动模范,直至退休,仍扎根边疆不动摇。我和妹妹分别在麻城国土部门和商业系统工作,均努力工作,多次获得组织部门表彰。我们的大家庭先后有8人入党,走出了4名大学生。

2000年7月,父亲去世后,我们仨兄妹征得麻城组织部和老干局意见,在父亲的墓碑上刻下“南征北战血汗挥洒大别山,刚直不阿两袖清风激后人”的墓联,这是对他为党终生奋斗的总结,也表达了我们对父亲的敬仰之情以及儿孙们将永远继承他的遗志,为党为国家多作贡献的情怀。

撰写此文,感慨良多。我们要传承父亲忠于法律、维护司法公正的大无畏精神,努力学法守法护法,依法办事,共创法治社会的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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