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的剪影

2012年11月13日友情文章

格格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公主,只是某种神志游离后想到的哥哥的近音,自然格格也不是女子,而是一个纯粹的带着血性的爷们儿。认识格格的时候是在七月流火的夏季,而格格离开的时候也是夏季的六月,算来,是从夏季开始,又到夏季离别,冥冥中好象注定似的。我们人生之中,总是在某个特定的时刻与一些人相遇,然后又在一次次征途中与人分别,聚聚散散构建了人生的起起伏伏,而我们却在那里,寻找到一个情感上的平衡点。

夏季的院子,耐得住热的植物都在松着懒腰,偶尔听到蝉不甘寂寞的叫声,倒也不觉得刺耳。上班第一天中午去食堂吃饭的时候,在那个窄小的餐厅里,才第一次见到格格。格格说咦,怎么多了一个不认识的人,旁边有人解释,说我是一个新人。彼时,格格有点儿微胖,剪着短短的头发,穿了一个粉色的T恤衫,下身是黑色的休闲裤,脸上还着笑意,分明能从眼神里读出欢迎的意思。

开始与格格与不熟悉,仅仅是认识,而且这个认识,止于见过面。大家在同一个地方,相遇,谈多深的交情那到也不至于,有点象那种点头之交吧。

在同一个办公室,格格坐靠窗的桌子,大叔与他对面,而我与格格斜对面,恰好在大叔的前面,虽然一个办公室有四个人,但却有三个部门。因为办公室没有调好的原因,我临时寄住在这个办公室里办公。格格给的白沙烟,至今还记得,不是发一根,而是直接丢了一包,我与大叔每人一包,那时,我抽烟只是好玩,带着好奇。抽着烟的时候,便会随意地聊聊天,情感这玩意儿有时候就很奇怪,聊天聊开了,在心里上便感觉熟悉,有一种亲近的味道,就象云与云地相聚,两朵云本自天边飘浮,一旦聚在一起,会不自然地紧紧抱成团。

真正地熟悉应该还是下象棋,每每下班之后便没有什么事情,于是打发时光的最好方式,便是坐在办公室下象棋。我的棋下得不怎么样,格格的棋下得也不怎么样,和我的水平应该比较接近。但格格好胜,而我也好胜,于是两个人经常不可以悔棋,偶尔还得争吵,必须要分出胜负来。夏天的院子很凉快,夜凉如水时,灯火便会在木里摇曳,然后拖着修长的身影,各自回各自的宿舍。

八月时,格格紧急有事回家了,没有人下棋,闲得无聊时,便与他打了个电话,格格竟然听不出我的声音,还一个劲地问是我谁,我告诉他名字,他竟然糊涂地不知所云,彼时,我真的有点儿伤心。但他很快反应过来,或许,他认识的人里边太多于叫我这个姓的吧,然后电话里的声音与实际的声音还是有千差万别。

格格的宿舍就在办公室隔壁,偶尔下棋晚了,会与格格去宿舍里聊会儿天。向来愿意与比我年纪稍长的人聊天,因为别人的经历,或者对事物的看法,会不自觉地对我有所启发。格格与我聊的天什么话题都有,有关于他青春年少时的体会,有他读书时的趣事,还有他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一些其它的事情,而有一些事情是我没有经历过的,我一直充当一个倾听者的角色,从来不多话。聊天晚了,便不愿意回自己的宿舍,他宿舍里恰好有两张床,就在他宿舍直接休息,这样的日子,也不在少数。

格格打篮球的兴趣,应该算是我带动起来的吧,除了格格,还有前文里边提到的蔷薇,下了班便会去一个小学操场打球,那球还是自己从外边带回来的“双鱼”,至今还留存着。后来,格格与我打篮球多了,便打得越来越好了。不可否认,格格的速度非常快,果然象一个踢足球的,在球场上抢断是非常正常的事情,而且,我自信带球突破还行,但面对他时,他的速度让我过了也能追身防守,尽管他的动作不规范,而且经常有犯规的嫌疑,但无数次的实践证明,我还是不能带球突破他。而我们做队友的时候,大凡我突破,他就会寻找空位,然后把球传给他,他便能空位投篮。只是,球场上的快乐毕竟是短暂的,现在他离开了,打篮球的队伍里又少了重要的一员,多少有点儿可惜。

格格偶尔也会打麻将,而且打得还不错,我想,大凡打麻将打得好的人都聪明,一如前文中的蔷薇,一如现在文中的格格,人都是非常聪明而且灵活的。在山城里打得为数不多的几次麻将,大多都和格格在一起,借此消磨一点儿时光。其实,最惬意的是打完篮球之后去吃面,或者在外边吃个饭,格格是从来不喝酒的,对于酒应该是过敏得厉害,远甚于我,几乎从来没有见过他喝酒,那怕是啤酒,但据说他喝一杯啤酒之后,便会醉,后来就再没有人逼他喝酒了。

下四国军棋时,格格也是其中的主力,每次我们做了队友时,便会与格格争吵几句,要不是他埋怨我配合得不好,要不是我埋怨他那时不会给我挡子,但我们做队友的时候还是赢得多。因为他好胜,我也好胜,所以近乎于苛求完美,争取盘盘都想胜利。

我们不打球的日子,是黄昏的晚霞非常美丽的时刻,便会与几人相约去河边散步,望着那江面的水波,聊聊一些生活里的小事,偶尔开开玩笑,轻轻地笑几声。他走后,我们去散步的日子少了,打球的日子更是清晰可见,日子仿佛过得更加地慵懒。

格格的车开得真的很好,车可以开得很稳,然后又可以开得快。自己学车的生涯,就与格格出车较多的缘故,不自然地学会了。格格指正我开车毛病时,毫不客气,近乎于严厉,但他还是带着调皮话的成分,自然我一听就明白。如果我开得快了,格格说我是不是技术非常好了呀,我才感觉到自己是开快了,然后减速。与他出车的日子多了,要不坐他的车,要不他坐我的车,但却可以学到很多的东西。

彼时,我不会开车,有一次走在路上,一辆黑色的轿车走S型贴着我,而我恰好没有注意,等我反应的时候,已感觉到电影里追杀的境头,着实吓了一大跳。我急着想躲开,但车就是能紧跟着我,我抬头一看,车子有点儿熟悉,车窗摇了下来,露出了格格的头,他刹住车,微微笑了起来,原来,他跟我开着玩笑。

有一次晚上去街上散步,格格临时起兴,想去买一件衣服。我们在店里试了很久,他喜欢的是另外的一件,而我喜欢的是一件黑色的秋天上衣,穿起来有点儒雅的味道。我就建议格格买那件黑色的上衣,格格也听从了我的建议,选了这件,然后付钱的时候,奇怪的是他竟然付了两件的钱,然后叫服务员装好两件,我说为什么要买两件一模一样的,他说到时候我就知道了。那个衣服是“才子”品牌的,回来的路上他说送一件给我,我惊讶了一小会儿,然后便拉着他去了另外一个衣服店,找了一个冬天的大衣,灰色的,他以前看过,我从他的眼神里读出喜欢,然后我也买了两件,一人一件。来而不往非礼也,于是,两个人穿衣服尽量避开同色同样,倒也偶尔有同色同样的时候。

后来搬住的地方,我与他恰好在同一楼层,都是六楼,办公室也在对面,站起来便可以看到。搬家的时候有一个小细节,他的住房会很细致地打扫干净,甚至连墙角线都不放过,是一个一旦认真做事便不折不扣的人。

格格身上的一些东西,很是值得我学习。格格有时候很幽默,开玩笑也很调皮,算是风趣的一类人吧,给人的感觉有时候会很温馨

一起度过了近四年的时光,想来,在生活里也是一件非常开心的事情。他走的时候,我恰好送他出大门口,说以后再联系吧,而近一段时间,竟然也没有再见过面了,多少有点想念,想念一起走过的那些日子,想念那一段浮华的光阴里密密泻过的阳光,很温暖

偶尔接到格格的电话,还会有事没事聊几天闲话,很熟悉,却很久远。

还是祝福他吧,希望他在以后的日子里,会走得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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