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2009年05月23日来源: 网络文章原创文章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不是一种真正的心甘情愿,而是难以预期的无可奈何,人都是自私的,不自私的话,你属于谁我都会心平气和的祝福你,但如果是后者的话,那顶多是一种隐忍的祝福。为什么说是自私的呢,因为我爱你,你也爱我,所以我想我们两个人在一起就应该是你和我都想要的幸福,然而,假如最后你没和我在一起,无论是谁,我都会怀疑你和他在一起有没有和我在一起幸福,会产生一种比较和较量。其实,把自己当作第三人称来看的话,幸福是一种体验和感受,你在我这体验不到感受不到了,但在另外那个人那里可以找到,那我就不能自私的把你束缚在我的身边,而不是不让你去寻找你自己的幸福。但是幸福又不是一个人的事,这种感觉牵扯的因素很多很多,所以我想幸福是有层次之分的吧,如果真的像金庸大侠所说的完美——一见钟情,一生相爱,应该就属于幸福中的极致吧……我们是不是一见钟情呢?已经不重要了,根据斯腾伯格的爱情成分理论来分析的话,彼此的承诺只是一种空爱,彼此的亲密只是一种喜爱,彼此的激情也只是一种迷恋,亲密加激情会创造出浪漫之爱,亲密加承诺是伴侣之爱,而激情加承诺却是愚昧之爱,完满的爱则是亲密加激情加承诺。但完满的爱能不能长久则是靠你刚才说的爱是一种责任,是什么样的一种责任呢?是不离不弃、同甘共苦吗?还是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现在有爱情心理学,我认为其实我们这一生都是需要去学习爱的,如何释放爱,如何接受爱,如何感受爱,如何创造属于我们自己的爱,人无论实现了什么,最终都是还要有一个归属,我想这个归属就是爱吧,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最高端是人的自我实现,这个实现确实是自我的一种展示与感受,但仅次于生存需要的爱的需要却是下面的支柱的。像我们中国这样一个传统的国家更是如此,不然不会有落叶归根与寻根问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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