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文章
必读社 > 好文 > 散文诗歌 > 正文

少年文章

2022/12/07散文诗歌

少年文章(精选30篇)

时光去了哪里

文/听晓

任何人在24岁以前的生活还比较理想化,觉得生命的多彩该是此生为之不懈追求和思索的,因此,探索和旅行应该是生活的主题。不为复杂的人世纷繁和家庭的琐屑所扰,生命的大部分意义在于思索自己过的如何,家人朋友过的如何等主题上。

24岁以前的人生所以飘然又随意,不会为某一个人停留,也不会为某一个人行走。最大的印象是可以随便奔走,想到哪里去的时候,带上行李就去,也不会考虑沿途的是非曲折到底是不是自己所能承受的。最好的印象呢,也是一个人,一个人行进到一座陌生的城市,因为悄然的遇见而结交上一群素不相识却又交谈投机的朋友。

于是在后来的大多数时光里,渐渐习惯了一个人创造的寂静或喧闹的生活,只是随性而起,随性而泯,连突兀的心绪都不需要掂量,千山万水就匍匐于脚下。时光在一个人的脚下静谧成了云淡风轻,行走的人指点一二,似是得到了某种快乐的回应。时光即是飞逝,直到悄无声息,连我也看不通透。

光景的模板里,最有韵味的年少来自一老一少的黑白组合。老人年过古稀,少年正是青春,老少组合的意境,苍凉而不失跃动。老人给予少年的是稳重的教诲,执着的浊泪,就好像他一生经历的那些地覆天翻的宏大事情都是错误,他反而要从少年的青春里找回失落和厚重。而少年也是轻巧的,他有着动人明亮的双眸,多少他不明白的事情,怎么也侵袭不进,感染不成。

老少光景不易留!是的,老少的年华是短暂的,老人的时光何其珍贵,少年的时光何其漫长。老人用晚年的时光做一件事,少年用年少的时光尝试很多事,老人精致而走过,少年恍惚而游过。光阴流逝于是成为必然,老人只是比少年更懂时间而已。

老人对时光的推究到最后很可能都变作梦幻,少年轻惶惶,还不可终日的念叨。光阴无论怎么推敲都是向前的,有些时候,少年只是接受不了马不停蹄的一往无前而已。于是少年在行动速度上惊若凡人,而在心理上早已睡着。

奔走的少年拥有斑斓的心境,走到哪里都不会沉迷,开心的是奔走这件事本身,旅行的概念是随后才萌生的。一个人的旅行世界,抓着的是行囊一副,好奇的心特别念旧,无论辛苦异常,窝囊一世也不退缩回头。心境的磨练就在遥远路途之上,路有多远,心里的沉静就有多长。

我遇见的旅行有时候就是单人行走,旅行的少年背着宽大的双肩包,踩着山地自行车,他们光着膀子,露出被晒得通红的皮肤。汗在身上流,他们也不顾,仍是兴高采烈,热情欢呼。马路上有了尖锐的号子,水泥成了有限的流水,一行车子前进,一脉涓流抖动。

旅行之外的活动据说就是喝酒,酒味的麻醉在哪个时代都是兴盛异常。印象比较深刻的场景是人数一杯酒,不分白啤,大概是为了尽兴,酒劲之后就是一群人的热烈舞蹈。光与形的魅力不尽于此,多少人从酒中醒来,然后继续默默无闻,消失在旅行和城市之中。

旅行的人到最后据说都会有一个适合停留的地方,也许是因为一个感慨的人,一段古老的故事。停留本身蕴含着多姿多彩的可能结局,因为每一个人哪,究竟是要沉淀多少缘分和巧合,才能够遇见那个精彩的地方。

在精彩的地方停留,好过在寂静的地方歇息,因为没有人知道,旅行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好奇的人面带微笑,从陌生的城市和乡野间走过,浪漫的风景里不一定会有浪漫的故事和人到来,但因为有了浪漫的心境,于是最单调的景致也会变得斑斓起来。

旅行开始的时候,流行一个人,当做冒险,当做经历,当旅行把一个人由青涩变成熟的时候,他自己也会渐渐丰富起来。因为旅行中的点滴,认识了一群人,一个世界,自然滋生另一群风风火火的人。有人跟着旅行的想法而来,慢慢丰富,慢慢看透,生命的意义和方式。

我最看重的一种旅行方式,是从旅行里走出来的人,因为某一段长长又浅浅的时光而认识到了一个全新的自己。也许他还是一个人,一件行李,但他真的是勇敢又成熟了,丰富的经验在他脸上写着厚厚的苍凉,那么多人喜欢苍凉故事。

在少年看来,似乎行走的起点长于终点,每到一处地方,行走都是不顾一切,与认识一个地方相比,行走似乎来的更加仓促。行走的人,素心沉重,健忘的人反反复复,生命的长度总是有限,我也不知道,那个很有期待的明天是奔跑在了哪里。因为我有好奇的心境,所以奔走不累,念叨不疲,即便山山水水,依旧永不过期。

我记忆里的旅行之处是由城市的一条街道开始的,城中村,小乾坤,出入辗转无神。我随着好朋友zoc,往来穿越,人潮汹涌,终于绕出了那一块块狭窄的地方。zoc仍是淡定自若,从容挤上公交车,然后和我说再见;雄楚大道上的风景我虽然很熟悉,还是呆呆观望,哪一年,哪一天,我会再次来过。

城中村在这座城市据说很快要泯灭了的,残留的地段很少,一块城中村被围墙圈起,然后凄然倒塌,最后留下破败的砖瓦,另一座更美丽的建筑群会在若干年后竖起,但大概,我肯定是不会回来欣赏了。

一个人的生活和旅行便是要从其他的地方开始,开始认识那个地方,开始了解那个地方,然后轻巧地,用好奇的心做着打算,接下来的时光,我要去到哪里……

少年时的爱情

文/梅心荷

——写给小朋友

为什么要有情人节?是因为年轻人除了亲情友情还需要有一份爱情。爱情是生活中的调味剂,没有她生活略显单调无味,有了它生活更具色彩。

少年时的爱情,初涩后甜,如一杯不加任何色素的纯正咖啡,想让它再浓烈些,只能慢慢等待,等待时间的验证。

少年时的爱情,是爱的品尝,是两性的相吸是对美好的向往,想让它更成熟些,只能慢慢等待,等待成长的脚步跟上。

少年时的爱情,真挚耐品,是所有年龄段里最美好的爱情,没有它生活一样继续,有了它定要倍加珍惜,不要有任何举动去糟蹋它,只等它慢慢积淀在心用心去等待。

少年是花朵,是吸取日月精华最好的时段。阳光为你普照,风雨把你浇灌,即使坎坷也是一生中的礼物,即使阴影也是上天给你的考验。只因你还要成长,还要经历,还有更美好的时光等待着你。

这时,爱情来了!慌乱中夹带几分欢喜,娇羞中增添几分可爱。收起自己的莽撞,收敛自己的张狂,把一颗心细细包裹,只为他(她)打开心声。此时,爱情对于你,只是一份感觉,也是一种少年情怀,神秘的情感空间里,只有好奇和期待。不必走近了,远远的欣赏,更好!

若两情相悦,更应珍惜,那份情,那份爱,能照亮彼此的心间,温暖寒冷的冬夜,排遣无助时的孤寂。

少年时的爱情,美好且短暂。爱会随着时间转移,情会随着年龄改变,朦胧的情感只是一把打开爱的大门的钥匙,它不是你人生的全部,向前走,你会遇到许多惊喜和欢乐。

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有美好的回忆,把这一份天然的发自内心的纯洁的爱情当作少年时的回忆是再好不过了!它会像童年的幻想一样给你带来希望和梦想,在你以后成长的岁月里给你的生活带去不断的发现和憧憬,留下它吧!留在心底,发酵生根,让它如花儿一样在某一天灿烂开放。

少年的岁月太匆匆,来不及品味就过去了!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等待发现的未知也太多,莫停留,莫浪费了大好年华,外面的世界太精彩,还有更广阔的天地需要你去开垦,放下一时之情,把萌芽的爱情存放心灵深处,拿起勇士之刀放下柔弱的感情向前迈步吧!

心若在,梦就在。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少年时期正是追梦的年龄,梦想有了,生活就有了动力,前行必然离梦想更近,停留只能忘而兴叹。对美好爱情的向往也是少年应有的心态,不必惊慌,认真对待,端庄态度,一样可以拥有健康的情感世界。

现代家庭里兄弟姐妹的减少,使得每一个少年都有一种孤独感,对异性的渴望很自然的从内心升起,友爱填补了少年的空虚和寂寞,情爱加深了友爱的交往程度,媒体界面或许影响了少年的爱情观,空白的情感世界里总想增添一两种色彩。其实,只要拥有了正确的世界观,少年的心始终会向往着光明的。

少年时的爱情,很美好,很真,放到青春期,会更美好,更真!

花儿朵朵开

文/程应峰

1

米兰花,羽状复叶互生,花色橙黄,极香,是勇敢、激情、和睦的象征。

传说中的米兰花,一年之中,一半时间会盛开红色的花朵,一半时间会盛开蓝色的花朵。太阳升起的时候,它会绽放出火红的光焰,月光普照的时候,它的光芒笼罩着淡淡的蓝幽。它的神奇,在于无论白天黑夜,都在不遗余力地向上生长。勇士出征时,总会采上这样一朵花,将它佩戴胸前。在人们心目中,它是当之无愧的勇士之花。

后来,米兰花的同一个杆茎上开出了蓝色与红色的花朵,这两朵花同时在阳光下闪耀,在月光下荡漾,深邃而深情。它们就象一母双生的弟兄,在任何需要勇气与激情的地方,都有它们相互倚重、相互支撑的痕迹。

2

梅花,没有其它花卉的娇弱,它总是凌寒而开,芳香袭人。梅花冷艳的背后,蕴藏着为情而盛,为爱而衰的深情。

所谓“梅开二度”,就是缘于这样一种情愫。唐肃宗年间,邯郸城女子陈杏元家中,有梅花树,时当花期,正喷香吐艳。忽一日,无缘无故,树枝蔫了,花儿落了。就在这一日,陈杏元在朝做官的父亲差人送来一书童。这书童聪明伶俐,才貌超人。后来得知,他原是忠良之后,叫梅良玉。原来,梅花自败是应在了他的身上。知道了实情,陈杏元的内心萌生出难以名状的情愫。随之,俩人相爱了。可是好景不长,战乱频仍,唐王无奈,选美和番,陈杏元难以幸免。

在邯郸丛台,陈杏元泪别梅良玉,一步一回头,悲切而去。路经悬崖断壁,痛不欲生的陈杏元跳崖寻死,却得救于一缕阴魂——那是前朝昭君的亡魂。她将陈杏元送回家中,让她与梅良玉喜结良缘。完婚之日,院中梅花二度重开,花朵满枝,艳丽无比,馨香四溢……

3

百合花,清纯高贵,完美无瑕,身体中潜藏着果敢和执着,因挚爱而死,因凄美而生。

远古之时,有个国王和皇后生了一百个儿子。王国之中,有个王妃居心叵测,与外臣勾结,离间国王和皇后的感情。国王经不住蛊惑,最终把皇后赶出了皇宫。奸妃和外臣串通将国王软禁,发动政变。皇后得知,便迅速通知了自己的一百个儿子。在儿子们的努力下,纷乱得以平息,家国得以安宁。告捷的那天,刚刚经历过血与火洗礼的峡谷,下起了清凉的细雨,落在地上开出了洁白的花朵。风雨中开放的花朵,沾满了晶莹的水珠,恰似喜悦的泪水。

有人说,天降圣花,是百子合力救国救父感动了苍天。于是,人们将此花取名为百合,旨在纪念百子救国救父的气概和深情。

4

满天星,堪为生命中忧伤美丽的童话。它告诉我们,爱一个人,不仅要装得下他的幸福,还要甘愿为他付出生命。

很久以前,俩姐妹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彼此间没有任何秘密。直到有一天,一个身负重伤的少年跌倒在路旁,妹妹救起了他。昏迷中的少年隐隐感到了一双温柔眼睛的注视。妹妹去请医生,让姐姐照顾少年。少年清醒的时候,误以为是姐姐救了他。是夜,姐姐说她爱上了少年。就这样,姐姐和少年成为情侣,每天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看着姐姐幸福的样子,妹妹一次又一次掩藏了自己对少年的爱意。直到有一天,灾祸之星阿瑞斯追至山村,以所有人的性命逼少年现身。姐姐害怕了,乞求少年离开山村。就在少年答应姐姐请求的那一刻,妹妹将少年迷晕,自己扮成了少年的模样。于是,妹妹成了灾祸之星阿瑞斯的刀下亡魂,她的灵魂悬在夜空中,以最后的力气抹去了对少年的记忆。

花神得知此事,将她飘散的灵魂融入少年晕倒的那片草地。于是,那片草地上开满了斑斑驳驳的白色花瓣,它的名字叫满天星。

往事如烟,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她有多少次在梦里回到过去,看到站在阳光下的他,仍是那个英俊少年的背影。几年过去了,少年已不再是那年纯真的少年,她也不再是当年活泼开朗的少女,也只有在梦里,她还会有那样的奢望,奢望她只要耐心地等下去,一直等下去,他就会回过头来,再一次对她微微地笑。如果那时的她能够预知未来,知道她与他会有那样一个悲伤的结局,她还会伸出手去吗?

那年这怪异又美好的感觉让她无措,坐在少年自行车的背后,下坡的时候少年终于打破沉默,低声说了句,"干嘛呢?你得把住了,会掉下去的。"半是提醒她,半是提醒自己,但背后突然一暖,是他身后的女孩儿,伸出手来,轻轻抱住了他……

岁月如梭,经不住沧海桑田,他是她不能言说的伤,每个人都有一段悲伤,想隐藏却欲盖弥彰。离开一段自己所熟悉的生活有多折磨?她比谁都明白,那种不被全世界认同的滋味,那种硬生生将自己从点滴习惯中拔出的滋味,无论怎样,都是她自己的选择。

早知道是这样,如梦一场,但就算是一场梦,她也想把它做完。

这一年来她学会了坚强,她以为她应该是坚强了,其实不然,只是她确实很少流泪了。她意识到流眼泪这样奢侈的事情,如果要在人前,那一定得有人守着替你擦才好放肆的,否则就是徒惹笑话。

往事如烟,有多爱可以重来!

当我们深爱过之后,其他的人,最多只是可爱的,可能爱的,即使我们选择了另一个人与之共度一生,这也是永无可改变的事实。

人力可及的地方,都只是咫尺,但这世上总有些地方,是你穷尽一生都走不到的。那个地方叫做远方。

……

如果痴痴的等,某日是否终于可等到一生中最爱。

空城旧梦

人与人接壤,能述说的仅是片面辰光,一两桩人情世故而已。能说的,都不是最深的孤独。

-------题记

昔日你我都是怀梦少年。而今,旧城仍在。但,梦早已消失在时光尽头。

在江南小城的烟雨里。你曾许我一个美丽的梦。

而世事无常,在岁月的洪流里,往昔的海誓山盟,爱恨情仇,都化作了流水,缓缓的离我而去。

旧人仍在,昔时城楼也依然完好,只是,梦再也回不去了。

没有了梦,旧人,旧城池,也都不过是,被遗弃在岁月里尘埃。风一吹,就散落的无踪无影了。

简媜问:“当年,你能给我一个梦,就算那梦已经找不回了;难道,你现在不能给我另一个同样的梦吗?”

他要如何说明白:人,不可能给两个人同一种梦;也不可能给同一个人两种梦!

我深知,这梦已随年少时光的远去而消失了,虽然,仍用着旧名字,背着旧记忆行走,然早已不是昔时有梦的少年。

虽,仍深爱着这个繁华落寞的尘世,但,旧梦已经死了。葬在江南的梅雨里。无声无息。

或许从没有人问起过,也没有人知道旧梦为何,但,我自己知道,旧梦已经不在了。

寂寞的世界总是充满了无可奈何的生离死别。但愿人长久,终归也只是但愿罢了。

空城,还将永远的空着,寂寞无言下去。

无人能懂,也无需人懂。

孤独时,无人懂你的悲歌。快乐时,亦无人知解你的欢愉。

生命中的大喜大悲,都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它必定是孤独的,要一个人去慢慢品味。

有的时候,会以为,旧梦,不过是场梦罢了,时间过去了,梦还会在那里。

即使,空城已不是当年模样,即使,彼时少年早已远去天涯,但,梦还在,空城就不会永远的空着。

一直以为,那个人还会来,梦,还有机会实现。

但经年行路,走过千山万水,才恍然醒悟,原来,此时旧梦,不过是心中一点痴念而已。

流水落花春去也,空城旧梦,不过都是些空城旧梦罢了。

《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文/xaxo123

去年的九月份我离开家乡,来到合肥求学,这九个月的时间里,大学的生活方式对我的冲击太大,太突然,以至于一段时间我都不适应。太多的时间需要自己安排,或多或少给了我空虚的感觉。不过我就是我,总能在最无助的时候找到出路。我是我自己的典型,有很长的路要走,我要把能量放在更有意义的事情上。记得去年的12月份,我从学校借了几本名家着作,才让我的寒假生活有了一番滋味,更影响了我开学以来的生活,学习。在这些书籍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恰同学少年》,一本描写伟人毛泽东的励志书籍。

书中的毛泽东一出场英气逼人,精力充沛,潇洒直率。毛泽东虽出身中农阶层,但家里人多,生活也比较艰辛。身为长子的他于是出外闯荡,他当过工人,从过商,进过新军,但社会的落后及政府的腐败,使他最终都放弃了。一日远游回家,他受到父亲责骂,在他心里受到打击的时候,湖南第一师范招收免费师范生的消息一下子让失落迷茫的毛泽东看到了希望。于是好学的他毅然奔赴长沙,这也揭开了他立志报国的序幕。

去应考的的过程中,他结识了蔡和森,机缘凑巧,毛泽东和蔡和森分别以第一名和第二名被学校录取,两人由此而惺惺相惜,由相遇、相知,最终成为革命同志。后期,毛泽东和蔡和森共同组织“新民学会”,结交志同道合之人,后来,许多“新民学会”的成员走上了革命的道路,有的甚至登上了早期的中共领导岗位。从毛主席交友经历和“新民学会”的创办,我想到我开始加入IT爱好者协会的初衷。我加入IT协会,并不是为了好玩,而是我有梦想,我希望通过IT协会来锤炼自己,结交和我有共同志向的人,提升自己的交际能力,同时在交流中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学到知识。而我加入IT,不正是我要把自己培养成高素质、高能力、高情操的有志青年而做的高瞻远瞩的决定吗?如今在IT已经走过九个月时光,有些人退出了,但更多的人则坚持了下来,我希望我们能在这些坚持下来的同学中找到自己的知己。

在师范求学路上,毛泽东事事争先,不仅文化课门门争优,体育课也一向一马争先,为此,他每天坚持锻炼身体。寒冬腊月,他坚持用雪水洗澡,定期去江河游泳;每天早上都定时出来跑操,不惧寒风冰雪,更不怕烈日曝嗮。正是他这种顽强的毅力,才让他在今后的艰苦的革命环境中取得了革命的胜利。而作为大一的我们,虽然每天早上也要做操,但一遇到恶劣天气便停止了,条件与那时相比可谓是天壤之别,还有更多的压根不想去,翘。为什么呢?毫无疑问,有的人被暖暖的被窝诱惑住了;有的人被些许寒风吓住了;另一些人则是被无所谓的心态给拉扯下来了。我不批判那些不去的同学,可我要赞赏那些坚持下来的同胞,因为你选择了坚持,选择了不放弃,那么将来健康也不会抛弃你。只有活动充足,我们才满负激情投入新一天的学习。

在师范的这些日子里,最能体现毛泽东有胆略且能把理论完美运用于实践的事件莫过于他率领两百毫无武装的学生军俘虏三千北洋正规军这一事了。而这一切得益于毛泽东广泛涉猎军事着作,而不是拘泥于自己的专业课本,从而能把虚虚实实的军事诀窍运用得如此炉火纯青。同样身为大学生的我们,除重视自己本专业的学习外,更应该阅读、学习其他专业的书籍。对于加入IT的我的来说,尤其如此。在一次次的服务活动中,各个专业的同学畅所欲言,这些都向大家表明了,IT爱好者们是上进的,是全面素质人才的摇篮。同时,我们更应该把自己学到的知识应用于实践,比如法学专业的可以兼职家教等,总之,要在实践中检验自己理论知识的扎实程度。其次,我们更应该做个心怀祖国、心系人民,志愿服务人民的新时代大学生。向毛爷爷学习。

最后我用一句古话来做个总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血性中国,少年中国----纪念918

文/性淡如菊

上马杀贼,下马学佛。

学佛可以明智,可以崇高,可以放下,可以博大,可以无所不容,可以无所不忍,可以生慈悲心。 杀贼,亦是一种崇高,亦是一种博大,亦是一种慈悲。

心胸阔时似虚空,何忧浮云遮望眼。心气平时万欲休,哪有娑婆非净土。

孔子曰仁,老子说道。海至低而纳百川,水至柔而生万物。绵羊温顺而生生不息,虎狼强悍而濒临灭绝。抱拙守雌,以柔克刚。静如处子,动若脱兔。

纵观世界,从未见强权霸主能恒久。焚书坑儒秦始皇,一代天骄成吉思汗,法西斯,日本军国。

尘世上的屠杀,多以善的名义。尘世上的仇恨,多以爱的名义。佛魔无二。愿我们多一些佛性少一些魔性。多一点人道,少一点不平。多一点博爱,少一点狭隘。多一点宽容,少一点仇恨。多一点睿智,少一点鲁莽。多一点理性,少一点浮躁。

老子说,不争不辩。不争,是最大的争。不辩,是最大的辩。孔子说,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佛说,忍。容世间难容之事,笑世间可笑之人。

血性中国,少年中国。中国的血性在哪里?在博大无边的爱里,在生生不息的柔里,在至低而无敌的宽容里,在无私无欲的崇高里。在一无所有,而无所不有的智慧里。中国的少年在哪里?在孔子的仁里,老子的道里,佛祖的忍里。少年强,则中国强。少年智,则中国智。少年富,则中国富。少年文明,则中国文明。

中国,至低,而无敌。至柔,而至强。柔性中国,和谐世界。理性中国,美丽世界。文明中国,庄严世界。

下马学佛,上马杀贼。爱我大中国,慈悲佛净土。

越走远,越怀念

文/程乐唯

雨水洗过的夏天,总是散发着透亮的清新,仿佛江南女子撑伞时回头的那一抹笑,荡漾在蓝天白云正好相接的地方,心头不知不觉晕开一种喜悦的舒服感。清澈的流水默默地漫过山川的缝隙,带来远方明媚如初的幻影,在别致的年纪里朝思暮念了一个盛夏。最开始的时候,我就是偏爱北方小城里的无声的山川与流水的对白,悄悄蔓延至少年时期的懵懵懂懂。

古老的木窗发出朽木的气息,在消褪热还没的时候,祖母总会为全家煮上一锅绿豆汤,颗粒大小般的绿豆沾染沸腾的水花,在有着蓝色底纹的碗里漂浮,多像我们还没走掉的昨天,在大街上无休止地放歌欢笑。年幼时,总会以为能有喝不完的绿豆汤,总会以为祖母会一直陪在我身边,就像我永远不会离开北方的城市一样。

小时候每一个下雨的日子,我总是喜欢和祖母睡觉,轻轻地趴在祖母的怀里,伴随着窗外的雨声和祖母轻微的喘息,感觉时间突然在祖母的怀里静止,而我始终是那个会做美梦的小孩,梦里有成片的花海和清凉的湖水,会唱歌的哆啦A梦和骑着扫把的哈利波特,成了我的前后桌的同学。往往一觉醒来,窗外的雨已经停了好久,总是看见祖母看见忙碌着准备晚 饭的身影,在那所阴暗却干净的小屋里不停地移动着。每次祖母看见我醒来,总是端着一碗清水让我喝下,白色的茶碗在祖母粗糙的手里像一个不谙世事的幼儿,显得格外温顺好看。而我总是连忙接过祖母手里的水,一咕噜喝光,好去抓紧时间写下雨之前写了一半的作业。

祖母说,人死后灵魂就会依附在我们北方的大山上,看着活着的人是不是不听话。我自小对祖母说的话深信不疑,所以总是对家乡的山怀着一种无比的崇敬,说到底不过是年少时对死亡的恐惧。毕竟是年少,那个时候哪里会晓得世间的分离与无奈。

十三岁的时候,我已经成为住校生,由于中学的学校离家很远,不得不一星期才回家一次,祖母每次见我回来都会准备一桌好吃的饭菜,有凉拌黄瓜、南瓜芝麻焖饭、爆炒鸡腿菇,每一道菜都在祖母的手里出落成精致的风景,成为我年少最眷恋的的往事与倾爱。我爱北方的城,因为那是埋藏我少年时期永恒的小确幸,这里有祖母落叶归根的情感,将在此生开枝散叶。我不会忘记我中学时祖母徒步走到我们学校看望我,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独自背着我平时爱吃的饭菜,竟然走了那么远的路,每次一想起来,我便心痛如绞。疼痛本就是少年时种在心里的种子,若不是因为祖母此生的恩情,我真怕从我的心里早晚会蹦出魔鬼般的邪恶之花。

记忆中祖母并不富裕,但是她会给我买小喇叭、玻璃球等类的小玩意儿,让我从不因为别人有而自己没有,感到失落。祖母会在我的父母吵架时第一个上前安慰我,送我上学,给我收拾书包,并告诉我她会一直陪着我,没有人会欺负我。祖母的一生极其好强,为我们这个残破不堪的家维持了一辈子。少年的时候,我从心底生出一个根深蒂固的概念:有祖母在的地方,就有家。

上大学之后,我离祖母的距离就更加远了,而祖母再也没有力气去看看我的新校园,因为如今的她在不久之前身患癌症。这个夏天要走的时候,祖母真的还在吗?第一次从很远的学校急急忙忙赶回来,看着病床上不成样子的祖母,回想起我的少年时期的祖母判若两人,瞬间眼泪决堤。我对祖母说,等您好了,我就带你去我上学的城市,那里比我们这漂亮,还有很大的喷泉。祖母虚弱地点点头,我的心里却痛地要窒息。

又是一个下雨的日子,医院的消毒水的味道更加浓重,窗外的雨声伴着祖母微弱的呼吸,渐渐地停了,我的少年时光,我的祖母,我的回不去的青春却在以火车启程的速度开赴,就在那么一瞬间我突然觉得,我成了这个被世界抛弃的孤儿。

下一站,当我把祖母的人生走过一遍的时候,我又会在哪里?少年故事,说给你听,不伤心,不落泪,只为一个会发光的昨天。

寂若安年,与文字缠绵

文/浅吟*诗君

踮起脚尖,在一大片沉满墨香的薰衣草田,拈一支素笔,写满玫瑰色的诗篇,等待天晴。从此,我的少年,一半明媚,一半忧伤。

——题记

时光渐远,我已至少年,漫漫时光悲喜无尽。韶华胜极的青春,花开最艳,却也最寂寞。盛世的年华,是否会走到末端,那时,半世山河又将为谁流转?

花开的季节,与寂寞有染,于尘世无缘。灿如朝日的年纪,轻轻的挥洒如兰的诗词,看少年的心开成陌上的蔷薇,在这泛滥的雨季,兀自摇曳,兀自妖娆。

四月,回望窗外,阴霾的天空下着雨,流云沾惹了尘埃,聚拢的寒意催生着寂寞。指尖流逝的岁月,黯然过去的时光,在无法触摸的远方破败。于搁浅的岁月里豁然醒来,如织如丝的思绪氤氲着清寒,窗外的落花飘进我的掌心,摊开手掌,轻嗅一段余香。

曾今只是个乳臭未干的孩子,被人爱着,却浑然不知;曾今只是不谙世事,不曾专致,不曾修契;曾今只是如现在一般,喜欢仰望天空,却望不见自己飞过的轨迹。曾今最美,也只是曾今。也许,比天空更深邃的不是泉潭,而是我望穿秋水的眼眸。

时间,总是这样兜兜转转,静静的流淌,没有开始,没有终结。而我们却在兜兜转转间,渐渐的长大,日趋成熟,等待着苍老。

当经年之后,我们再睁开布满沧桑的双眼,是否还能看见曾经陪伴我们的那些熟悉的笑脸?当我们再伸出疲惫的双手,是否还能抓得住逝如流水的年华?

过去已经成为历史,我们的故事还在继续。幽幽时光里,再也怀想不出花开的绚丽,再也揣摩不透生命的旖旎。而谁许了繁华如烟云,在寂寞中悄然老去?孤独的回忆划过酸楚的心脉,任凭绝美的忧伤施放出的暗香将我腐蚀。风中的窃窃私语已随风远去,感伤的音乐还回荡在耳畔,某个回音切合的瞬间依然会触动我的心弦。

也许,少年的我,在无数的诗词中,在无数的语句中,在无数的落红中,学会了寂寞。这不是谁的错,在一个人的时候,心还是会寂寞。总是会在无人的夜里,阑珊深处,感到孤单。就像头顶凌空劈开的烟花,它只是寂寞而已。

也许,这绚烂至极的青春,总是需要寂寞的点缀,才不会一味沉沦。就像四月里盛开的花,于百媚千红中遗世而独立,也许,正因为寂寞,它才绝美。我时常在想,如果没有寂寞,灿烂的青春里,我们的回忆,是不是就失去了很多?

也许,寂寞是青春该有的颜色,这样,在安静无声的氛围里,才可以任心漂游,任笔下的文字如流水一般,宣泄着自己的情感。素锦时年,谁乱了妖娆?背上行囊,在漫漫红尘中行走,文字便是我心底最深的一抹眷念,不可抛弃。

许多次想远离尘世的淡漠风烟,远离寂寞,却发现,无论我走得多么遥远,无论我经历过多少艰难,我永远也离不开我头顶的这方天空,我脚下的这块土地。我的青春里,不仅仅是寂寞而已,我的文字,在我心底,是柔柔的,暖暖的忆念。在我的世界,我的文字,与寂寞有染,与爱有关。

在这个世界,我既是寂寞的少年,又是被人深爱的少年。就如我深爱我的文字,她就像我的红颜,我微笑我欢喜的时候,陪我回忆。我悲伤我流泪的时候,给我安慰。我一直都被人深爱着,正如我写着如此让人心疼的文字。

一阵微风飘过淡淡的梨花香,天边流云舒卷,眸中映出的清冷采集着随风飘忽的薄云。时而暗想,等到一季又一季的流光,百转千回后,这盛极一时的青春,又会是何种场景?

纸上的流年映射于烟水脉脉里,在悄然无人的时候折柳而歌,看隔岸盛开的桃花,随风拂摆含羞的凝香,宛如旧时风月里明媚的妆颜,摇曳满目过往凄美的云烟,绚丽于四月的湖面,迷离这青春的雨季。

再回首天空,阴霾已经悄悄散去,青涩的烟雨早已停息。与文字缠绵,轻轻的敲打着键盘,每一下,都敲到了自己心里,一字一句,都是心疼的期许。幸福在哪里,在寂寞无处停歇的时候,我无从可知。

我深爱着我的文字,有人也深爱着我,我不寂寞,只是偶尔会感到孤单。一个人的时候,望着天空,手里握着竹笔,也许就能找到内心的答案。

这青涩得绝美的青春,何处是晴天?我想,我深爱的文字会告诉我,只要心里有阳光,只要心里有爱,那么无论在什么时候,无论在什么地点,都能让寂寞开出绚烂的花。

四月,人间最美。搁浅在这个季节,在柳暗花明,风和日丽的时候,一切的寂寞都烟消云散,一切的爱与被爱都已知晓。

寂若安年,如若少年。喜欢寂寞,喜欢与文字缠绵。我的世界,从此日光倾城,我的青春,从此遍地花开。安静的年华,与文字为伴,此生足矣。

渺渺晴空

文/听晓

01

他走过这个夜市的时候,依然可以茫然无故地想起很多人。

一些曾经与他闯荡过江湖的人先后离开了那座有美夜市的城市,后来的每个夜晚,他只是轻松的像不认识这座城市般,陌生的游历在城市的角落之后中,然后再犹豫的走进夜市里的某个大排档里,点一份可供很多人吃的海鲜。他静静的喝着啤酒,却不细致地吃着佳肴。

夜市对于他来说,拥有很多意义。他第一次来城市之时,看过的最美风景,就是城市的夜市。海鲜,灯光,夜色,还有如此之众的行人,让没有见过流光溢彩的他瞠目结舌。城市里的无边风景,有时候就是由这些斑斓的夜市组成。直到多年以后他才明白,原来当初自己所经历的朴素风景,是那么的干净,纯真。

夜市上的争吵声音很杂,他一路走过,看到的都是锱铢必较的面庞。那些厚重的身影背后,是矮小的光线和矮小的摊子。房子一点也不高,平静的,安宁的,夜色不深的时候,里面是黑暗的。多数夜市上的人会从房子里出来,走到大街上,也习惯融进那些吵闹声中。

对于一座城市的这个样子,他铭记的很深刻。那么多年的习惯里,他已经将矮小的夜市当成了无边的人海。星星火火的灯,熠熠闪动的人,充满了人情的味道。他说,那是一座城市,也是一片海。流火,萤灯,残将,黑空,城市的夜市里流动的是像天空一样蔚蓝的海。

他想象自己是那片海里的某个不知名生物,带着灿烂的羽翼,飘摇在夜市的无边无际之中。或许,他再也见不到曾经相伴在一起的某些朋友了。江湖久远,自会相逢,他看清了一片海,宛若是仰望时看到的渺渺天空。

02

天气晴朗的时候,他会扭着头,从高大的树影下走过。

夕阳晚照的时候,他自己都可以回头看到,有一片高大的像树影子状的黑色线条,在大树的一角芊芊移动。以前,他会和某一位死党一同走在树下,谈论着小小的事情。偶尔欢笑,偶尔沉默。

在有一年的流萤飞火之夜,他们笑着闹着,一起走到树下,渴望找到传说里,可以系上红线的老树枝。月色弯弯的树下,他说,一定会遇到那位在月下手执红线牵扯天下姻缘的老人。他会让自己知道,并且相信,走过了多少的路,不会遗忘,只会坚强。

那是一棵树,也是一种誓言。

忘记那棵树,或者忘记那声誓言。如果是在很多年前,他一定认为是件很难得的事情。然而,此时此刻,他就是那般轻松的走在树的身边。没心没肺,安然的仿佛自己是第一次来到此地。

那些看似绚烂的过往啊,究竟要怎么去遗忘,才能不用惊心动魄的眼泪和焦躁难定的情绪,去安慰,虚假的自己。他安静的时候就像一面张开的镜子,凉意的收拢着自己的心安理得,然后重新回到左右为难的抉择里。

很多人都看到了,那样一个精彩的故事。少年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携手心爱的女子,在玲珑的光线里,他们看到了彼此年轻的心。天空的边缘有无限的蓝海,渺渺的意境让人心生苍凉。一个故事的苍凉结局不过如此简单,而故事里的人依旧生死不得。

在有一年纯净的天空之下,伤愈过的她重新走到树下。

她再没有记起那位少年,前程往事对于她而言只是一个忧伤的故事。不会再记得谁,不会再亏欠谁,人世间的梦魇很多时候也是美好的。聚散是缘,闲来不晚,总说山雨欲来风满楼,如今的她却是恋破红尘分外瘦。

她需要的只是一场宁静的邂逅,不在乎遇上谁,只希望在遇上之后的空间里。那个人,依旧会给予自己渺渺的自由翅膀。

03

想象一个渺渺的故事,晴空万里,大雨磅礴或者雪花纷飞。忘记这一个故事里的他和她,只虔诚的铭记自我。谁也想象不到,在遇到和不遇的两边,你会看到坎坷的路。山重万行,水面匆匆,总有磨难落成空。

故事里的少年像天空一样的张扬,在碧空如洗的白云下快乐的奔跑。城市,花田,季节,错列,在晴朗的城市中,少年的身影明净的接近虚无。很多少年的成长都是如此的,接触过一段叛逆的岁月,以为着天高地厚不过指尖蹉跎。而原有的忧伤也会和叛逆同在,读不懂的忧伤就像读不透的叛逆,最终有一天,在一片蓦然里,少年回首灿烂的点滴光阴,喜极而泣。

时光的流失最终是让少年刻骨铭心的,少年读不懂轻狂岁月里的爱恨,以为着短小的经年就是杳杳的人生。年少的光景那么漫长,老来如此之快,成长如此之慢。少年的天空里,不再爱恨分明,他们望着渺渺的天空,只会徒增“然而涕下”的风华。

所以故事的结局会那么悲凉,一段时间和另一段时间的匆匆变故,让少年在江湖的风波里渐渐长大,变成了他们自己都感觉陌生的角色。终有一天,少年的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慢慢绝迹成传言。

有一个传言是这样讲的,他和她皆来自江湖,执着于做演员的他在剧组的生活里挫折百出。终于他有了出眉头的机会,提携他上演的是一位娱乐大姐。在一次探班的过程中,她遇上了正在亲热的他们。她什么都没有说,甚至没有让他发现自己。江湖杳杳,她从此消失于无边的人海茫茫。

故事的开始他们都是年少的,直到多少年后,她才从真相里走了出来,那次让她误会的过程根本就是一场正在上演的戏份而已。

04

或者,再去记一首诗句吧。

宋代的连文风在《寄友》一诗曾写道“今古悠悠交道变,江山渺渺俗人多。”连诗写的真切,这个世界上悠悠的世道变化的时候,这远大的江山之内就都是渺渺的俗人了。一位古老的诗人,用十几个文字,写出了每一个曾经走过人生百年之人的感悟。

会是哪一位清醒的诗人再从城市的夜市和灿烂的花前树下走过,吟诵着酒味的词句,渐渐走远,渺渺而终;会是哪一位少年又从芳草斜阳的灿烂光景中踽踽而行,将自己久远的故事悉数相知?曾经真实的过往,现在全都赋予渺渺晴空。

书香幽幽少年心

午后的阳光,懒懒将一束投在木桌上的《繁星。春水》。我走去,将它翻开,思绪,却回到了从前……

恍惚间,依稀可以见到一张古朴的木桌,一个小女孩坐在旁边,抱着一本薄薄的诗集,旁边放着一杯凉了的牛奶……

冰心,是作者的名字。我不禁感到好奇:她可是同她的木桌一样沉稳、安详?

淡淡的墨香,萦绕于我的呼吸了呵!

我慢慢地成长,读过的书也越来越多,心中的困惑却越来越大:为什么我觉得写作文难呢?冰心的诗再次浮上心头:“我的朋友!不要任凭文字困苦你,文字是人做的,人不是文字做的!”豁然开朗见,想到的却也只有她的诗了:我的朋友!感谢你解答了我久闷的问题,平荡而曲折的水流里,青年快乐在其中荡漾着了!

蓦然回首,方知诗集的墨香早已在心上留下一个深深印记。

三一七级没过,对承受能力是一次考验,在我万般沮丧和悲伤之时,冰心淡淡的话语又在耳边响起:“星星——只能白了青年人的头发,不能灰了青年人的心。”是啊,我怎么可以灰心呢?“青年人!信你自己吧!只有你自己是真实的,也只有你能创造出你自己。”在一首首小诗的鼓励下,我顺利地通过了三一九级。这时,我方才明白,这些印在脑海里,化在骨髓中的诗,正是黑暗中的灯塔,指引着方向。“指点我罢,我的朋友!我是横海的燕子,要寻觅隔水的窝巢。”诗集啊,你又何尝不是通向成功彼岸的指路牌呢?

淡淡的墨香,是人生的路标呵!

在阳光和淡淡的书香中,我仿佛在书卷中看到了另一片空间。在思想碰撞所溅起的火花瞬间的光芒中,我看到了万物的真谛!

再见,亲爱的少年

还记得那年的洪水么?

洪水之后,他们要上四年级了。

自从那次之后,他们就再也没有联系了。

四年级,分班,三虫在一班,而559,据说被分到3班。

但,结果是

他转学了

三虫知道这件事的时候是四年级下学期。

后来,同样也是在四年级,三虫和559再一次相见。

四年级下学期,民歌节那天,学校组织去广场看演出。在广场的入口,三虫再次看见559,只是,已经没有一起玩时的感觉了。重要的是,559,已经不认识三虫了。四年级,三虫外观有比较大的变化,三虫剪了齐耳短发,三虫把脸上的黑痣抹去了。或许是这样,559就算是认识,就算是想找到三虫但这样的变化或许已经认不出了吧!那时,559在单杠上和其他以前的朋友打招呼,三虫看到了,笑得那样的阳光,离别不到一年的时光,他还是那样的可爱帅气。

再见,再不见。

那时,三虫为什么没有勇气去拥抱,为什么不互相留联系方式,为什么……双鱼的三虫永远那样的纠结,永远那样的优柔寡断。再也看不到559喊出三虫名字的样子了,再也看不到559的微笑了,再也看不到……

三虫不能用好聚好散来形容,因为,那时,那种感觉,那种情况,不是爱,不是喜欢,说不清,这是什么……

其实,那时,三虫已经默默的在心间对他说:再见,我最最最最亲爱的少年。

云一般的少年

文/月中仙

清风崖,天上云。

一个断崖巍然而立,高达千百丈,高耸入云,气势雄浑,断崖边上长满了无数棵青翠娇柔的垂柳。清风翩翩吹来,柳梢如眉,无数细长的绿柳枝条和着清风的柔和节拍在空中摇曳生姿,婆娑起舞。

天上晴空万里,碧然如洗,漂浮着无数朵洁白的云朵,每一片云朵白得如牛奶一般纯净,白云变幻,飘忽闪烁,犹如一个个白色的云之精灵在追逐打闹,玩乐嬉戏。

断崖,名清风崖,清风永不停息,翩翩然吹打着柔和的节拍;白云,是天上云,白云不化落雨,飘飘乎追逐着欢乐的戏曲。

清风崖,天上云,这是柳城十分着名的地方,柳城百姓人人流传,人人敬仰,口耳相传着许多许多神奇鬼怪的传说。

清风崖闻名于柳城,但由于高度太高,直达千百丈,如垂天之崖,直插云霄,是柳城最高的山峰,因而,清风崖并不是寻常的百姓可以攀登的,许多百姓把这里当成了祭祀之地、信仰之所,认为清风崖上有着神灵存在,祭祀神灵以求平安。

有了神灵的存在,柳城的百姓更是绝了攀登清风崖的心念,认为这是对神灵的不公,会遭到神灵的诅咒。

“铮铮……铮铮……叮咚……叮咚……”

然而,在这传说有着神灵存在的清风崖上,此刻却有着一阵飘渺的琴音隐隐传来,虚虚渺渺,若有若无,仿佛来自遥远的天际。细细听闻,琴音婉转清脆,悠扬清澈,幽远清宜,似缕缕清风,绵绵不绝;似潺潺流水,叮叮咚咚;又似丝丝细雨,淅淅沥沥。

悠远中舒展一份惬意,平静中暗藏一些寂寞。

循着飘渺的琴音而去,只见在清风崖顶,那一块平整的断崖中,一道白色的身影正在抚琴而和,身旁有着清风相伴,绿柳起舞,好一番恣意唯美的画面。

此时正值清晨时分,天空更是一片洁蓝纯净,浩瀚天穹下白云悠悠,变化莫测,幻化成各种形态,这些白云似乎也随着飘渺婉转的琴音在浩渺天空中悠然飘舞。

断崖上的绿色的草叶尖上,有着一颗颗细小圆润的露珠,露珠璀璨晶莹,反射着碧蓝的天空,纯净盈人,此刻和着清脆的琴音节拍,在草叶上如珠玉起舞,跳跃婉转,好不欢乐自在。

断崖上,那个抚琴的白色身影竟然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少年身着一身洁白的衣袍,衣袍中绣上了几朵洁白纯净的白云,如天上的云一般洁白。白衣少年面如冠玉,俊秀绝伦,面目略显稚嫩,但那双灿如星辰的双眸中,却是有着一股不属于这个年龄段的沉稳,甚至有一种沧桑的感觉。

此刻,白衣少年黑如宝石的眼瞳凝视着身前案台上的绿色长琴,洁白的十指如玉轻弹,似乎也在翩翩起舞,灵巧轻快地落于琴弦之上,神情专注凝神,除了身前的长琴,仿佛忘记了世界的一切。

白衣俊秀少年端坐于清风崖上,优雅似仙,悠然抚琴,就像一朵洁白纯净的云,清风想和,绿柳伴舞,白云相映,露珠起舞。

许久之后,浩渺的天边射来一缕金色的光芒,太阳出来了!

同一时刻,白衣少年专注凝琴的神情一动,似乎轻舒一口气,洁白如玉的十指瞬间停止跳跃,细长的琴弦也停止弹跳,悠扬飘渺的琴音也在天边缓缓消逝……

白衣少年缓缓拿起案台上的那缎白毛巾,轻轻擦拭了一下双手,而后轻轻起身,离开了琴台,走向断崖边上。

在断崖边上,身下是犹如万丈深渊的陡峭悬崖,可白衣少年凛然不惧,淡定安然地静立在那里,平视着遥远的天际,那里已经显露出一个金色的圆弧,金色的圆弧射出璀璨的金色光芒,暖暖的金色光芒照耀在白衣少年身上,将白衣少年更是映照得如神仙中人。

“太阳,又一次出来了,又是新的一天!”

白衣少年悠悠一叹,声音稚嫩清澈,如清流激石,但却饱含着一股沧桑的意味。

“少爷,我们该回去了。”另一个苍老慈祥的声音突然在少年身畔响起,不知何时,在白衣少年身后,安然屹立着一位灰袍老者。

灰袍老者是一个五六十岁的老者,面目朴实平凡,无丝毫出众之处,就像一个平凡的老者,但老者身上却有着一股莫名的气势,这股莫名气势使得那金色的太阳光芒完全偏离了灰袍老者。

灰袍老者与白衣少年明明相隔很近,白衣少年身上金色的光芒璀璨耀眼,但灰袍老者身上竟然没有一丝一毫的金色光芒,依旧是静然一片,端得无比神奇。

对于灰袍老者的出现,白衣少年似乎早有预料,俊秀的脸上无丝毫惊讶之色,灿如星辰的双眸依旧看着遥远天际的金色圆弧,看着它慢慢变大,变圆,逐渐地显露出一个硕大无比的金色圆球,光芒万丈,照耀世间,那就是太阳。

“安伯,就要回去了吗?我还是喜欢这里,宁静安然,清风柳绿为伴,白云露珠同舞,每天看着太阳升起,暖暖一片,多好的感觉,我喜欢这种感觉。”白衣少年悠悠说道,清澈的声音里有着一种说不出的意味。

“少爷……”灰袍老者轻唤一声,却不知说什么,原本的话早已说不下去。看着白衣少年,灰袍老者只有满心的怜惜。

看着浑身金光照耀,璀璨耀眼的白衣少年,此刻的少年似乎是天之骄子,闪烁着耀人的光芒,但只有灰袍老者知道,白衣少年心底的孤寂。

“洛云,洛云……如果我真的是一朵云,那该有多好!即使是一朵会落的云,我也愿意。”白衣少年突然把视线转移到清风崖上的那无数朵洁白纯净的云上,看着他们悠雅自由地变化飘舞,尽情地追逐嬉戏,少年灿如星辰的双眸中有着丝丝羡慕之色,微微叹道。

洛云,柳城洛家的三少爷,正是白衣少年的名字。

听到洛云少爷的感叹,灰袍老者心底微微一滞,看着身旁小小的少年,虽然面目俊秀,身姿华美,但没有那种朝气蓬勃的感觉,而是却有着孤寂和沧桑。

“少爷,我相信,老爷一定会有办法的!少爷这么好的人,怎么可能只活十六岁,那老天也太无眼了!”灰袍老者突然激动起来。

洛云缓缓摇摇头,微微笑道:“不管如何,还有一百零一天,我会珍惜的。爹爹,大哥,二姐,还有安伯都是我这生最亲近的人,我很幸运了。”

“少爷……”安伯神情又是一滞,双眼模糊,有一种想流泪的感觉。

“希望下辈子能做一朵云……安伯,我们回去吧!不然,爹爹又该着急了……”白衣少年最后看了一眼天边那金色的太阳还有无数洁白纯净的云,眼中来着无限的留恋,最后狠下心来,转过身,对着安伯微微一笑。

看着少年平静安然的笑容,安伯极力忍住眼中的泪水,微微点头,“回去吧!”

而后,安伯微微一招手,一朵白色的云朵突然出现在安伯的脚底,同时右手微微一挥,那绿琴和案台就神奇地消失不见了。

“少爷,上来吧!”安伯对着洛云轻轻招手。

看着白色的云朵,洛云微微一笑,轻轻地踏步上去,动作轻柔不已,似乎害怕伤害这朵白云。

最后,这朵白云载着安伯和洛云两人,飘飘飞下了千百丈高度的清风崖。

“安伯……你说……这世上真的……有神吗?……”

清风崖上徒留清风中传来白衣少年的飘渺声,随清风飘荡,久久不息。

少年

文/闵善燚

少年不是人生的一段时期,而是心灵的一种状态,像美得一塌糊涂的樱花,时刻酝酿着下一次的盛开与灿烂。少年有着“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的壮志豪情,有公理之下正义不朽的浩然正气,所以我爱少年。

我爱少年蓬勃的朝气,每每心力憔悴,抬着头,那种少年独有的气息扑面而来,我淡然一笑,不小心就染上了些许,斗志满满……静言思之,我大概也是少年。

少年最是善变。一会儿哀莫大于心死,一会儿满眼山花花如翡,如见故人,喜不自胜,一会儿有着“闲来桥下夜泊,听折新戏,我提壶酒看你焙新茗,想来从年少一路到古稀”的悠闲,一会儿有着“脚不沾地,笔下生风”的繁忙,白云苍狗

几千回,世事变化无常。那时候,日子也正长。过了今日,还有明天;过了今年,还有明年;过了春还有夏,过了秋还有冬,过了冬又能看见明年春到,依旧桃花满坡,油菜黄。最喜欢不过,最完美不过。

“青年者,人生之王,人生之春,人生之华也。”我们正值青春,正如“根之茂者,其实遂;育之沃者,其光晔”。我们要脚踏实地,也许会迷茫,但我们要用百倍努力,期待完美绽放。那几粒星子坠入深海,随之,越出一轮骄阳,一晃几十载,倏忽而逝,而这个世界,需要青年人披荆斩棘,执着追求梦想的勇气,需要中年人不忘初心……所以少年一定要“且视他人之疑,目怒盏盏鬼火,大胆去走你的夜路”,要相信“纵使黑夜吞噬了一切,太阳还可以重新回来”。而所有细微之下,都隐藏着春暖花开,冰面破裂的巨响,所有不发光的都是在为发光做准备,我们只要把所有夜晚归还给山河,把所有春光还给疏疏篱落,把所有慵懒沉迷和止步不前归还给过去,明日之我,胸中有丘壑,立马振山河!

流光一瞬,华表千年,岁月之羽,撩过时间的海,抚过浩瀚的星河,在岁月斑驳深处,让我们聆听理想绽放的声音,去探索蛟龙潜海,飞天神舟起航!时光如一曲奔流不息的歌,浪漫且充实,但也悄无声息带走了人们的年华与梦幻,所以一定要爱点什么,恰似草木对光阴的钟情,我们这一生很短,生活不是苟且,还有诗和远方,所以不妨多看几本书,多翻几座山,多追几次梦,不妨更大胆一点,还有很多事没有答案。

当晦暗散尽,终星河长明。少年啊,“迷路就是走路的一部分”,铅刀虽软,却不曾有先磨砺成锋利宝剑的志向,萤火虽弱,也希望与日月之辉并肩,水滴虽小,但也能穿石……我们当“以不息为体,以日新为道”。

匆匆少年,一片淡蓝

文/落幕

看《匆匆那年》,是因为看到他空间里的说说。他说:现在看到高中生,总会想起陈寻和方茴。所以,我上网百度了这两个名字。然后,我开始看这本小说。最近的心情很不好,第一次会因为想念觉得寂寞。我一直是不喜欢用寂寞这个字眼的,因为我从来都不觉得寂寞。我觉得我的生活很充实,很快乐,很幸福。可是,这次的想念不一样了。我们其实已经有三年没有见面了,那个我高中喜欢的男生。今生是第六年了。时间真是很快啊!就是这几天,会在夜晚的时候,感情放大,无比的想念。然后,看着漆黑的天花板,回忆,流泪。看起来像是病态一样的想念有时候令我着迷。我觉得那样的自己好像在另外一个空间了神游。那个空间只是我的意识世界,只有我自己的思想。很安静。

我突然也就觉得累了,真正的累了。六年,没有什么结果。也是该真正的放弃这一切了。上次,小畅看星座的时候说:金牛座的人忘掉一个人需要五年。够了。那就这样吧!再见!

和晓琼聊这些的时候,很是释然的感觉。其实,不管什么事,心情不好。总是会想到她,不管和她聊的是不是这方面的事,心情也会好起来。而对于他的事,她一直以来都是最好的听众。感谢,一直以来都是。

我也并不确定,这次是不是真的就放下,我也没有刻意攥紧拳头说:我要把你忘了。我只是感觉到一阵轻松。如释重负的感觉,这几天的阴郁一扫而过。看《匆匆那年》的时候,会想方茴爱陈寻,不一定胜过我呢。我觉得他们本来就不合适,方茴和我太像了,心思细腻,敏感多疑。而陈寻却是完全相反的性格,他总是在高空飞翔,不拒小节,帅气,活泼。那样的他不适合方茴。方茴太小心眼了,而且什么都憋在心里。所以,我看方茴的时候,就像在看自己,我会替她难过。却更替乔燃难过,是的。凭什么?方茴明明是先喜欢他的。而他却只能看着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和好兄弟在一起。还什么都不能做的维持他们之间的友情。我突然就觉得也许作者也是金牛座的女孩或者身边有一个人是这样的。不然,为什么乔燃最后索要一个拥抱的时候,方茴都没有给呢。她总是觉得她的心里只有陈寻,那他什么都不能再给其余的男生了。哪怕明知道,这一个拥抱什么都代表不了。可是,方茴还是爱的那么小心翼翼。

高中的感情是最记忆深刻的吧,比初中多了份成熟,比大学里的单纯。这样的爱里面,只是最纯粹的爱。没有世俗的观念。但是,这样的爱情多半是不长远的,哪怕是自己一个人的事情,谁的年少没有个谁呢?终归是要忘记的。是吧,亲爱的自己。很多时候,我们怀念的并不是那个人,而是那个岁月里的自己。

我有时候在想世界上最残忍的事情是不是,看着自己逐渐老去,却无能为力。看着那些年轻的人,却回不去自己的那个时光。我总觉得这是多么残忍的事情。所以,我总是拼命回忆那个时候的自己。写到这里,我突然发现,我喜欢的那个他是不是。只是因为想念那时候的时光。因为对现在的不满意,导致于更想念从前的时光。

而把所有的感情都放在他身上了,因为得不到同样的反应,便变本加厉了。

心好像就开阔了,不去想那些意识里虚假的东西。脚踏实地,认认真真的。晚安。

两个山地少年

文/柴然

电影《闪闪的红星》公映时,我还在县剧团上晃荡,不过也快要被打发回去了。重返陵川城北关小校,继续当一名小学生。

县剧团不出台口,则会回到县上的大本营,排练呀、开会呀、整顿呀这些。县城南街顶头起,剧团所在的大院,就有县职工俱乐部,它隶属县文化局,一般来说,由县剧团和电影公司使用。当然,剧团用得少,戏不可能总唱,再说我们有时候还去党校礼堂唱;电影公司自然用得多,那个年头,县上还是三天两头有电影的,有时候那是全天演,甚至是四场五场六场的演。俱乐部放电影,在大门上收票,剧团的人,却可随便进出随便看电影;电影公司若是放新电影、好电影,电影公司的收票员,知你是剧团的人,抬头不见低头见,也会高抬贵手,稍晚一些放你进去。不过这时候电影已经开了,让你误了个开头。赶好了,是中央新闻纪录片厂的加演刚完,看故事片不受影响。

《闪闪的红星》在陵川上映后的第三天,一个日场我进去,在中间找座位,碰上了我的前同学冯小强,我就和他挨着坐下来,一起看电影。说是前同学,是因为我上剧团当小演员学校里拉下来两年,再回学校,我倒退着和我妹妹到了一个班上。冯小强是我前面一二三年级的同学。他家是吃供应粮的,父母有正式工作。家中的日子,要比我们这些吃农村粮的好得多。这时他已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第二年就要上初中了。

冯小强的心智,比一般孩子要发达。我们之间,应该有隔阂。有一件事,谁都不会忘记,这是他被我们打得转学走了后,我们还排着长队,到他们家门上,进行过“秋后算账”。二十余个孩子,从北关到东关,再到他们家门口,很有一些不依不饶。他父亲出面接待了我们,把他欠我们的账,也还上了。他父亲是个很和善的人,特别讲理,在这件事的处理上,没有偏向自己的孩子。他父亲人比较削瘦,正常个子,说话声音弱弱的,似有病缠身。冯小强称王时,我们多巴结他,常去他家叫他耍,等他,他父亲也还是惯熟惯熟的。实际,在人性善恶之外,一个很强大的道理是:凡你该(欠)下人家的,你记着记不着,人家会死磕死地记着。这一溜子二十余个小孩,全十岁上下,竟无一人不清楚冯小强到底“该”他有多少,包括二分钢镚儿,一张纸,是在什么情况下,被你这称王称霸者掠夺过去的,清楚无比,确凿无疑。这秋后的清单,比秋上的高天透亮,风再扫涤,我们便会叫它:绝刮晴天。我曾动过心思,拿绝刮晴天这四字写一个小说,也试着弄来,没弄成。

冯小强和我,显见还是有一些经历的。也许正因为如此,这电影院碰着了,《闪闪的红星》要开演了,我们两个便能够:相逢一笑泯恩仇。他们学校有包票。我们前后一片孩子,乱糟糟的。我俩和边上的孩子年龄大致相仿,但有一种内在的成熟,如你更忧郁,如冯小强眼睛一笑,嘴角即流露有嘲讽意,显现出你两个的与众不同。我们基本知晓成人世界。

电影开演之后,冯小强给了我一颗水果糖,让我含着,又给了我一小把葵花,告诉我这样吃,可以吃出来一股炒花生味道。我照他的说法,吃着葵花籽,真的是吃出来一股浓浓的炒花生的香味儿。这和后来喝咖啡后不洗杯子,随之冲泡一杯绿茶,而能喝出狮峰龙井味相类似。2013年秋天,带儿子到北戴河休假。儿子发现,别人在户外坐下,不会像我们山西人一样,先拿手在下面摸一把,看上面是否有灰。和儿子在北戴河,我也有发现,在作家之家,早餐的咸菜里,总拌有细碎的蛋花。就这个,若不来这边,恐不好见着。我和儿子说,类似的东西,也只有你多多来去才有发现,最终综合,变作见识。记着,没人会专门告给你这些。之后是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云云。生活的馈赠,鲜活得不能。

我自会想起,那两个山地少年,在陵川县职工俱乐部看《闪闪的红星》,把葵花籽吃出花生的味道。我的前同学冯小强,后来上了长治医专,当了医生,又后来从长治调来太原晋祠疗养院工作。他来后即几次找我,前同学,好同学,相见愉悦,却也说不了多少话。一个让我震惊的消息,是有一年春节,他全家人回陵川过年,包了一辆出租车,结果途中遭遇车祸,一家子连同司机,全部丧生。

上世纪90年代初的事,实也过去了不少年了。

曾经那个懵懂的年少

文/罗诗语

那天,学校放假了,几乎所有的同学都已经回家。因为新年刚过完,家里边还有诱人的香喷喷的腊肉啊。加上是高三,紧张的复习阶段,难得放假,当然要趁此机会回家看看啦!

可是她却是个例外,她从小就不喜欢吃油腻的东西。并且爸爸妈妈不在家,她很少见到他们,想着这些她就不想回去,可是他们很疼她,视她如宝。

她想呆在学校里看书、睡觉、听听歌什么的,就两天嘛!很快就会过去了。

好像整栋宿舍大楼就只有她一个人,白天可以上街逛逛,可是到了晚上,她哪也不敢去了因为她胆小啊!上厕所都是提心吊胆的跑着去,然后又跑回到床上去,整个过程,音量都是那么小。

她开始后悔自己的选择了,哪里都是黑灯瞎火的。想想书上说的那些关于学校的恐怖事件,她更是害怕,大气都不敢出。

在孤独、恐惧的心理状态下,她好不容易睡着了。这是她所盼望已久的,睡着了就不再害怕什么。

哪知道,天不遂人愿啊!

睡得迷迷糊糊中,她被宿舍的电话铃吵醒。她好恨呐,心想:是哪个杀千刀的,生存的余地不给我啊!她本来是个性格柔和的女生,可是现在却怎么也压抑不住心中的怒火,差点也灼伤了自己。

满肚子怨气的接过电话:喂!找谁呀

很明显,语气不是那么友好。可是她心里忘却了害怕,就只是要知道对方是什么人,半年三更,还扰人清梦。

“我是**的朋友,请她听一下电话好吗”电话那头传来算得上好听的男声。

“她不在,我们学校放假,她回家了。你是谁呀她回来我叫她打给你。”她此时的口气委婉了很多。

“ 我叫李俊熙”哇塞!怎么这个名字像韩剧里的一样啊不会是自己遇见了个韩国人吧!她在笑。

“你笑得好甜啊!”她已经不知道“害怕”是什么了。

“你的名字很像韩国人的啊”他也在笑了。

他说他在省外上学,是学画画的。她在想:他到底是怎样的一个男生,那么健谈。

那晚,他们聊了很多,两个陌生的人,没见过面,抱着电话就能聊那么久。聊着聊着,她知道他也是她现在所在的学校毕业的,这样就更没完没了啦。

他是她的师兄耶!他说起他在学校的事,她很耐心的听着。

不知过了多久,他说:我挂了。她这才意识到时间不早了,这时的她心里莫名的有些不舍,可是她想到:是长途啊!打那么久,话费一定很贵吧。

“你告诉我你的号码吧,我回来了一定要去找你”。

“我为什么要给你我的号码啊”

“咦!你这个女孩怎么这么无情啊给你说了这么多的话了,要个号码都不给啊!”

“无情就无情咯,就是不给你。”她调皮的说。

也不记得最后一句话是谁说的,然后就挂了电话。

她以为在这茫茫人海中,他们之间不会再有什么联系了。可是她错了,这其实只是故事的开始。

室友们终于回来了,一个人的日子算是熬完。

紧张的学习又要开始了,说实在的,坐在这个六七十个人的教室里,压力蛮大的,那种气氛让她呼吸困难。虽然讨厌,但也得坚持,就为心中那个遥远而美丽的梦。

她不怕辛苦,就担心付出了却得不到相应的回报报。

她是个爱做梦的女孩,总是做些奇怪的、乱七八糟的梦,有时在梦里哭,有时又在梦里笑。有事没事就在心里编织自己的梦想:未来,有个很爱很爱自己的人,永远把她放在心里的第一个最好也是唯一一个位置宠爱着。实现自己的理想,到达成功的彼岸。

对未来,她满怀期待、充满信心,相信会有轰轰烈烈的爱情和阳光般的生活。

如同很多高三同学一样,她早起完睡,拼命的看书、做题。

高三的生活如同嚼蜡,枯燥乏味。学生做题,然后老师解题。考试,听老师分析试题,已经成为他们生活的全部内容。

他渐渐的被她淡忘,每天学习那么忙,哪有时间和精力去想关于一个陌生人的事哦!

她的室友,也就是他打电话要找的那个女孩用她的手机给他发短信,然后他就知道了她的号码。

后来他们就开始发短信,他很会关心她。由于学习,她睡得晚,所以早上他会给她打长途电话,叫她起床。他说:只要你需要,我一百个愿意叫你。

“六一”儿童节那天,她收到很多同学的搞笑短信,其中有一条是他的:丫头,节日快乐哦!别忘了叫***妈给你买新衣服啊!害她差点笑出声来。

不知过了多久,他发的信息有了异样。他对她说我喜欢上你了,做我的女朋友好不好她沉默了,过了好久。她问:你没有见过我,为什么喜欢我给你发几条信息你就喜欢我了,我的信息没有这么大的魅力吧!她拒绝了他,让他在身边找一个,离自己近一点的好。他不愿意,还说只要她答应他,他就会会永远只对她好,心里面只有她一个人。她虽然很感动,可感动归感动,她还是不想跟一个没见过面的人有这样的关系。

那回,他的学校放假,他说要回来看她,她不愿意,心里边还是有所顾忌的。后来有个长假,他回来了,可她不想见他,他说他在学校门口的奶茶店等她,一直等到她出现为止,后来又说只等十分钟了,她还是没去。

他要回学校了,带着遗憾离开。走的时候给她发信息说他心里对她很牵挂,放不下她。

时光飞逝,转眼的瞬间,高三生活就要结束了。

怀着紧张,兴奋而又恐惧的心情走进考场,这场所有人期望已久的无销烟的战争开始了。

很快的结果出来了,她没有考上理想中的学校。不过,她的梦想依然在,好多同学都建议她去上专科。她其实很想去读医专,可是,想到医院那些什么什么的,她就害怕了。她认为先填了志愿再说。

就在她去学校填志愿的时候,她又接到了他的电话,他说他回来了,想见她。其实她对他满怀愧疚,所以不再拒人于千里之外。

晚上,她去找她的初中同学娟,她在美容店上班。娟很忙,没时间陪她,她无聊的一个人在那里看着过往的人群发愣。

这时她的手机响了,是他打的。她接了电话,她说她在步行街。没过多久,他就到了。

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

他说:这么漂亮的女孩,怎么会说自己很丑啊她调皮:我有说过我很难看吗

气氛还算可以吧,他们沿着河流的方向走。他问她叫什么名字,真觉得挺搞笑的,她一直不愿意告诉他名字。现在她还是不说,他急了,突然伸手拉她不让她走。

第一次有人这样对她,她也急了,忙甩开他的手,不得了的是,她还生气了。

感觉像是被人欺负了一样,一脸的委屈。

她是个内向型的女孩,加上从小父母灌输的女孩子就要怎么怎么样,不要怎么样怎么样的思想教育,因此男女授受不亲提醒她要时刻警戒。

生气了沉默,这是女孩子最大的法宝。男生一般会很快妥协的。

她生气的走在最前面说要回去了, 他没有办法,只好送她回去。 这是否就证明了,他们没戏了吗

之后,好几天,他都没有主动找过她,她又以为他们从此无任何交集。

因考试的事情,她的心情一点也不好,可以说整天以泪洗面,不想看到任何人,把自己关在 房间的黑暗角落里独自悲伤。

时间真的是治疗心灵创伤最好的灵药,惭惭的,她从黑暗中走出来啦。

还好,虽然腼腆,但脸上时时会出现阳光般灿烂的笑容。

大概一个月过去了,她又接到他打来的电话,叫她去找他,他说过几天就要回省外的学校了,不想带着遗憾离开。

电话里,他说:“你跟我一起走吧,到那里我们上同一所学校,我还可以教你些东西呢。”

她笑盈盈的“你这不是要我跟你私奔吗”

他无语。

她苦笑“算了吧,我们不要见面了,你就安心的走,不要有什么牵挂。过几天我也要去远方的城市寻我的梦去了。”

“你要去那里,等我毕业了过来找你”感觉得到他一脸的认真。

她在心里想着:那时候,恐怕已经没有必要了吧。

爱情是自私随性善变的,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有可能喜欢上任何人。

接到他的电话,她很意外,内心有说不出的高兴。她想到一句话“对于世界而言,你是一个人,但对于某个人来说,你是他的整个世界。

或许是因为感觉到有人在乎,所以掩饰不了内心的喜悦吧。

但此时此刻,她已不想跟他有交点了。

就这样,他走了。

没多久,她也踏上另一城市的列车。

从此他们再没任何联系。

在这个城市里,她找到了自己认为是幸福的幸福。

男生会做可口的饭菜,最重要的是男生很会关心爱护她,无论何时何地何人在,他都会顾及到她的感受,照顾着她的心情。不在她身边的时候,还老是惦记着她一个人有没有吃东西,饿了没有。饭桌上,不顾别人的眼神,总往她碗里夹菜。她则尴尬还带点埋怨的看向他“我不要了”。

她最快乐的是坐在男生的自行车上嘴巴滔滔不绝个不停,任丝发在风间飘洒。此刻,她认为是欺负他最好的机会了,于是,在他怕痒痒的地方张牙舞爪起来,直到他求饶为止。还不忘过马路的时候紧紧抓着她的手,生怕一个不小心,她就不见了。

看电视的时候。她说,我要喝水。

“这个真是懒得可以”他起身给她倒水。

其实,她不是懒,只是喜欢那种被他宠着,疼着的感觉。

她总是莫名的生男生的气,因为他工作太忙,她觉得不被人在乎,不被人关心呵护了。电话里,她沉默了又沉默,满满的委屈,眼泪便夺眶而出。

男生不知道为何,更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她。

他们是相惜、相爱的。真心相爱的人注定将会不离不弃。

他们的感情与日俱增。

这时候,他在网上碰到了网名叫“葬爱11年”的男孩。她惊喜,原来是那个曾经说着“你要去那里,等我毕业了过来找你”的男孩。

但这时,她已对他没任何爱情了。她的爱情这回正开着花呢!!

他说,这些年来,一直在学习,没有喜欢过任何女孩子,所以也没有谈恋爱,一直孤单一个人。

她不懂他的意思,他是不是在暗示她,这些年心里一直放着她吧。

但是,不管怎么样,她对他只是友情,没有爱情啦。

他们注定延不同的方向奔跑,不再有交点。

牛铃叮当响,少年似梦香

文/巴山大地

绵延逶迤的大巴山,横跨川陕,遍是旷野沟壑。由于南北气候相间,牧草丰盛,放场天然,山民一直都有养牛的习惯。养牛不仅仅是耕田犁地,还为种植粮食积造肥料。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造田改地,以粮为纲,家家户户都养了一两头牛。不过,那时的牛是集体财产,只能喂养,没有处置权。喂着能耕牛,可以挣工分。不是能耕牛的,也能踩一圈牛粪,用于初夏上田种水稻和冬天上地栽土豆,牛粪同样以斤记分。

牛,成了那个年代,一个家庭重要的劳动力。特别是象我们这样,只有两个大人出工挣分,细娃儿又多的家庭,喂一头牛,只要勤快,多割草踩粪,就多了一个劳动力。

山里的人养牛,都要在牛的脖子上,给它戴一个铃铛,俗称“响铃”。牛走路吃草,都会发出叮当叮当清脆的铃响声,这主要是便于牛钻进茂密的山林,也能顺着铃声找到它。

我的童年和少年,正赶上那个以种粮为生的年代。我们家养牛,放牛割草的事情,自然就落到我的头上。童年、少年,于我来说,好像没有明显的界线。反正有记忆开始,就是牛铃叮当伴随我,走过了那段如梦的时光。

春天来了,浅草露珠。我牵着牛儿从圈里出来,牛儿跟着我来到田埂、山坡、河边。牛儿呼哧呼哧啃着嫩草,我一页一页翻看着连环画。牛铃叮当,摇散了片片白雾,摇飘了袅袅炊烟,摇来了春阳笑脸。

夏雨落了,草肥水美。我戴着斗笠,披着蓑衣,依然牵着牛儿在山坡、河边。牛儿边吃草边甩着尾巴,拍打着身上的蚊子,我津津有味读着一本小说。牛铃叮当,摇跑了弥漫风雨,摇显了一弯彩虹,摇响了声声蛙鼓。

秋风起了,百草渐黄。我把牛儿放进收获了的庄稼地,让它自由自在地啃食。包谷杆上的黄叶,被牛儿用嘴撕得滋滋响,我仔细寻找地里遗拾的包谷。牛铃叮当,摇出了金色暖阳,摇落了片片黄叶,摇飞了雁阵南归。

冬雪下了,枯枝败叶。早晨起来,我和院子的几个伙伴,把牛儿赶进远处的山里。这个时候的山里没有农作物,牛儿可以在山里放一天,我们下午放学后才去收它。牛铃叮当,摇碎了枝头残冰,摇醒了山谷寂寥,摇走了年年岁岁。

养牛放牛,蕴藏着我少年时很多的快乐。养牛放牛,也让我流过伤心的泪水。

一个暮春放学后的下午,我既要放牛又要割草。那个时候,到处都种有粮食作物,一不小心,牛就会跑到地里吃庄稼。我把牛牵到一个半山腰,将鼻绳盘绕在牛角上,就赶进一块灌木林,以免它跑过来吃庄稼,我好专心去割草。那知道,它才进入灌木林的小路,就踩虚前蹄,一偏就翻了过去,然后一个连一个的跟头就滚下山去了。我顿时就哭了起来,我知道这么陡峭的山上滚下去的后果。我急忙顺着山梁连走带梭,绕到山下去看我的牛儿。跑拢一看,牛儿倒在山下大路的小河边已经咽气了,我哭得更伤心了。一边哭一边将散了的牛绳盘绕好,因为我知道,集体的牛那家饲养不善,放养时牛鼻绳没有盘绕好,摔死了是要赔钱的。我一路哭,一路跑到父母做活路的地方,告诉牛摔死了。全生产队的人都在那里干活,有些长辈看我哭的伤心,就逗我开心说:huaer,莫哭了,摔死了,我们可以分牛肉吃啊!第二天,我们家按人头分了两斤多牛肉,晚上父亲对我说:这一次虽然没有赔钱,今后放牛还是小心些。

还有一个冬天,早晨我们一群伙伴将牛赶进山里,下午放学后去山里赶回来。按父母的规定,去赶牛回来的同时,还要捡一捆干柴回来。走到山里,就忙捡柴,等把柴弄好了才去找牛。冬天的白天很短,天色已暗了下来,眼看天就要黑了。牛在山里放了一天,不知道跑到那里去了,也听不见牛响铃的声音。我只好随着牛的脚印一步一步往山里的树林找,一直找到山顶的一个树林坪,才看到我的牛儿在地下卧着。这时天已经黑尽了,山风呼呼作响,我感到一种可怕,不自然哭了起来。我把头角的绳子解下来,牵着它随着来时的路,蜿蜒曲折地摸着往山下走。我隐隐约约听见山下有呼唤我的喊声,也看到了山下有一点亮光。我仔细一听,是母亲在喊我,我一边哭一边答应。走到山下,我见母亲提着一盏马灯,她心痛地说:生产队放活路回来,看你没有回来,估计是牛没有找到,就来接你。我说:我把柴弄起,才去找牛,那晓得它吃饱了睡在哪不动了。母亲说:找到了就好,你牵牛走,我来背柴。母亲提着马灯背着柴在前,我牵着牛在后,马灯散发出微弱的光,照着我们母子俩回家的脚步。弯弯曲曲的山路上,叮当叮当的牛铃声,在这静谧的冬夜显得格外清晰。

斗转星移,时光荏苒。现在养牛的很少了,我家也有十几年没有养牛了。今天的我,已不再少年,可那放牛的少年时光,象甜蜜温馨的梦悠悠飘香;那叮当叮当的牛铃,时常在我心里摇响。

马背上的少年

文/阎仁厚

儿子问我:“爸爸,什么时候过年啊?我盼了好久了,怎么还不过年?”

我说:“快了,你为什么盼着过年呢?”

“过年了,你和妈妈就有时间陪我去滑雪。从长长的坡顶滑下来,就像骑着赤兔马一样风驰电掣,别提有多爽了。”儿子是个三国迷,老是羡慕骑马的感觉。

“那就去爸爸的老家过年吧,你可以看到马社火,那可是真正的骑马。”我告诉儿子。

他顿时来了兴趣,要我讲讲马社火的事。

我的老家在陕西陇县。陇县的社火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种类繁多,以马社火最富有广泛性和传统性。马社火以扮演角色的演员骑在马背上表演而得名,演员手中多拿角色所需的兵器(俗称“加把”)。马社火以锣鼓开道,按神话传说、历史戏剧故事装扮成各个角色,骑骡马列队成行,叙述故事内容。三英战吕布、赵云保皇嫂等和三国有关的故事,是陇县马社火的保留节目。马社火展示出古战场的雄浑壮观,带给人强烈的视觉冲击。

“爸爸,那你演过社火吗?”儿子满怀期待。

儿子的话一下子把我拉回了我的少年时代。

我十五六岁那年,演了一回社火。家乡的社火是在大年初三上演,凌晨3点,村口的大喇叭就招呼演员到大队部集合。在那里要按照各自的角色,由几位有经验的村民给化妆,俗称“打脸子”。我扮演的是赐福的天官,面色白净,俗称“净脸”。化妆师特意刮去我的鬓角,画了双眼皮,以便让我扮演的天官更符合传统形象。打好脸子,戴上髯口,穿好戏服,打扮停当,已是早上8点多了。

吉时将至,自有人祭天敬祖、祈求村子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演员则纷纷跨上挂红的骡马,拿好自己的“加把”。天官是为民祈福的,笏板就是天官的“加把”,上书“天官赐福”四个大字。然后按照各自角色,摆好造型,几人排成一列,组成一出曲目。一场社火常由若干个曲目组成,演员以男性居多,犹如绿叶捧着几朵“红花”。演员就位后,指挥一声令下,多面牛皮大鼓同时响起,咚咚声直冲云霄,一时间人欢马嘶,群情鼎沸;镲的金石之音作为伴奏,高亢清脆,激荡出无限豪情。一阵鞭炮响过,在浓郁的硝烟味道中,一年一度的社火巡游拉开了大幕。

社火巡游俗称“踏庄”,就是挨家去庄户人家院子里转一圈,以求驱邪避恶,迎春纳福;而主家也会燃放鞭炮,为社火披红挂彩,以示迎接和感谢。有的人家,还会请扮演“关老爷”的社火下马进屋子走一圈,为一家带来平安吉祥。

说实话,骑在马背上,保持一个姿势,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才过了个把钟头,我就觉得腰酸腿疼,身体有点木木的感觉,我悄悄弯下了腰。有人说:“这个‘天官’是谁家的娃啊,怎么腰不直?看看人家‘关老爷’,多帅!”我不由得红了脸,急忙直起身体。虽然有点累,可一想到这一刻,自己作为一个神话人物的化身,为村子里带来了一年的好福气,一股自豪感油然而生。

扮演“关公”的,是我的一个同学,他脸盘大、浓眉单眼皮,很符合关公形象。如同《三国演义》所描写的那样,他的妆容面如重枣,凤眼卧蚕眉,二尺长髯,相貌堂堂。更妙的是,他骑在自己家养的高头大马上,也不需要人牵马拽蹬,潇洒异常。他一亮相,就引来一片喝彩声,片刻功夫,青龙偃月刀上就绑满了村民挂的彩头。我的同学也能沉住气,身体笔直,大刀举得四平八稳,端的是威风凛凛。

“我也要扮演关云长,骑在马背上,做个大英雄。”儿子打断了我的回忆。

“为什么?扮演关公最累了,你不怕吃苦?。”我问他。

“不怕。关公是我很佩服的三国人物,他骑着赤兔马,多威风啊!温酒斩华雄、过五关斩六将,还有谁做得到?还有他身在曹营心在汉,不忘初心……”儿子一说起来滔滔不绝。

我笑着对他说:“那你快点长大啊,长大了才有精气神演好关公。”

儿子盼望着过年、盼望着长大、盼望着早日成为马背上的“英雄”。

花样的少年,静静的离去

文/天使的翅膀

2011年12月16日17点59 分,16岁的花样少年走到了生命的终点,子豪弟,悄然的离我们而去。那么的安静,一脸的祥和,带着对父母几多的不舍,或是对灿烂生命的眷恋,伴着亲人的悲伤,他就这样挥手告别。我可爱的弟弟,一路走好。别了,子豪弟的无言青春,别了,可亲可敬的家人。天堂,那是一个生命陨落的最好归宿,16岁,笑靥如花的年华,带上翅膀,一路飞翔,累了,渴了,想家了,就回来歇息,永远的家,永远的爸妈,永远的亲人,永远的等待。

你静静的离去,昨天萍姐走时,弟还说,想吃桂圆,下次带来给你,想起你的笑,你的疼痛,你的无奈,闪烁双眼的渴求。上一秒的离去,尽是一世的隔绝,一生的无言遥望。时间流去,生命这一场大的浩劫,我的家人,我最亲的人,如何去面对,用什么去释怀?匆匆,太匆匆,一秒秒,一分分,时间停格在那个有子豪弟在的瞬间,那个眼泪奔涌而来的时刻,那个刻骨铭心的绝望画面。

你静静的离去,亦如死如秋叶之静美,冬天的寒冷,天边的雪,我们的心,静静的流淌着,生命最真的爱,难忘的青春。相信生命,相信上帝,尽管,绝望来临,可是,我依然相信上帝,相信她不忍看到你百般的折磨,想带你去更美的地方,去那没有病魔的天堂,去那鲜花盛开的世界。最后的最后,你,子豪弟,依然是上帝眷念的那个孝顺懂事的孩子,新的生活,上帝仍会照顾你。祝福你!

看着你幼嫩的脸,触摸着,想念着,我可爱的弟弟,仿佛,你,在身边,永远都在我们中间。花样的少年,乘着晚风,飞向更幸福的地方。16年的言语微笑间,16岁的花季,我们永恒的怀念。静静的藏在心中,藏在天涯之间。

我的梦想

文/弥赜冰

请让我成为永远张扬永远浪漫永远清澈的存在。

这是我的梦想。

我是少年,我们是少年。少年的梦想都是值得被肯定的。

梦想是心中深蓝的彼岸,是鲸的呼唤,是海草柔软的身姿,是生命里最温柔的一阵清风。心中怀着最可亲、最可爱、最期待的梦想,一切苦丧懊恼都走开,一切复杂多疑都扔掉,我们不畏惧、不害怕,也不哭泣,生命本身就是奇迹,如果快乐很难,那我祝你平安,因为在我心里没有谁不是阳光灿烂的少年。

梦想是曲调,是你不如意时的一支悠扬的歌谣,没有什么所谓或无所谓,挫折嘛,不过人生一瞬。在漫长岁月里,在来日方长中不过是一个长大后再听时忍俊不禁的童年趣事。正因他们、他们的存在,这些小小的烦恼、小小的失落才谱成少年的曲调。

如果梦想很大,偶尔不切实际,可这本就是梦想啊!有梦为何不做?旁人都只是旁人,而你唯有自己。看过想过了解过,只说不做就太可悲了。这世界太大了,这宇宙之外,这皓月当空,这明明媚媚,这娇娇俏俏,这心心念念,这万物可喜,这世界灿烂盛大。我们被击倒、被轻视、被嘲弄,但我们坚持了、挺身了,直起腰杆了。我们哭过、伤心过,也卑微过,但身后有那么爱你的人为你撑腰,为你留下最温暖的怀抱,这世间值得我们寄予梦想。

这天空任我飞,这大地任我为,这生命为何不嚣张?这气势为何不来似洪水,去时波涛?

我们本是骄阳,即使有一段心酸的背景故事,即使生活不如人意,即使我们面对的挫折太多,可记住,你有自己,也有梦想!你是完整的、是纯澈的、是不同的、是雀跃的,是山间的芳香、是落日的余晖,你我都是最美的。

我就不信,如果我全心全意,拼尽全力,无所畏惧会成全不了我自己。我也不信,我流过的汗,哭红过的眼,辛酸的学习不会有成效。我更不信,我脚磨满了泡,泡破了再磨无数厚茧子,会让我打不好拳。

要学会善意,要热爱生命,要努力成全。成为自己找到自己,学会自己了解自己,最后实现梦想,也实现自己。

记得少熬夜,乖乖睡觉,好好上课,向上而努力。

记得少吃零食,小心发胖,珍惜自己,也爱护生命。

敢爱敢恨,坚强又不失从容,明朗又可爱,敢做又敢当,做一位仗剑的勇士保护这个偶尔伤心的世界,保护脆弱的小朋友,保护我心中的明媚与挚爱。这是我的梦想,我想成为的样子。

我还要当兵报效祖国,也保护你们,这是我的梦想。

少年时

文/欧阳溪枫

认识你们,多少年了?忘了,我数学不好,你们是知道的。
09年见的,现在十三、十四年了,也是够久了除了我爸妈,就跟你们在一起的时间长

还好不?虽然不再常联系,但我时常想你们
曾经吹过的牛逼,都妥协了吧?

十年前,高中毕业,我没上大学,说是为了生活。
十年后,再次重逢,你已事业有成,而我的生活依旧过得一塌糊涂。唯一庆幸的是,我那颗年少的心依然火热如初。

飞蓬各自远,且尽手中杯。

你们说,所有往事都在酒中,干了它,迎接新生活。以后的日子相聚不易。
酒散后,各自远去。

又一年,我遇见了我的爱情
你说还单着
我笑你。

某天你突然来电说哥们我要结婚了。
我才发现好多事情我们还没开始适应就已经闯入了我们的人生。

有女朋友的,
好好经营你们的爱情
别让她在这个现实的社会飞走了
毕竟这个年代,有个爱你的人不容易。
没有的,也继续努力吧。

近来,诸事不顺,烦恼颇多
偶尔会有人想起我,
知道我失去了爱情,会打个电话,
安慰下我,希望我能想开点。
我说没事,你们还记得我就够了。
地上散落的酒瓶似乎在听着我倾诉。

生活,就是如此
把我最讨厌的一部分展现给你们
希望你们帮我踩几脚

不知什么时候
我把签名改成
一群少年,荒了时光,闲了岁月,
一条长街,独自游荡,独自彷徨。
我觉得这句话最适合现在

我说,决定人生的
不是起点,而是拐点
往南走的人是SB,往北走的人是NB
你们在北,当然NB
而我在南,当然是SB

最后,我突然想起高中时我看了很多遍的一部叫《艋舺》的电影里面的一句话——“风从哪个方向吹,草就向哪个方向倒。当初我以为我是风,直到后来遍体鳞伤,才知道原来我只是一棵草。

若虹的故事

文/志鹏君

我至今仍然记得若虹坐在家里的绿色沙发上,看着茶几上两个包裹在塑料袋里的柠檬,发着呆的场景。

窗外是有些残破的红色楼房,楼下的草坪枯黄,稀稀疏疏长了几处野花,远处的天空很蓝,几朵白云飘荡。

若虹和我说不愿意想起那个夏日,去了医院得到那么吓人的结果,她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为什么在她人生最美妙光景刚刚开始就要宣布它的终结。

可场景渐渐模糊,连我都快忘记了若虹的存在。现在我要记得那么多的东西,总有一天会占据若虹在我脑海中的空间,那么在我不幸遗忘若虹之前,我想用文字记录下若虹的一生。

10岁的若虹是我的邻居,和当时的我一样大,她留着短发,平时喜欢偷偷的给自己化妆,照着镜子对着自己笑。喜欢买一些花枝招展的衣服偷偷藏起来,不敢让父母发现她的异常。

她的父母和我父母很熟悉,所以我经常去她家玩。

每次去我总能发现她的异常,并恐吓她告诉她的父母。她总是愠怒,却对我无可奈何。我把她辛辛苦苦藏起来的衣服翻出来,耻笑她的眼光。她只能惊恐地想把衣服夺回来。可她总是徒劳无功,我像只小猴子一样,上窜下跳,把若虹远远甩在身后。

10岁的少年往往比传统印象中的要坏。我很快成为了黎城街二流小混混货色,每天都在长满梧桐的街道上游荡,和那些染着头发的大孩子们拉帮结派,蜂拥地出入游戏厅,台球室。

拉帮结派的后果就是少年们必须以战斗来证明自己。黎城街没人说得清那么多大大小小的少年们战斗是怎么发生的,少年们的精力就像夏天生长旺盛的梧桐树,无穷无尽的生长着,也无穷无尽的宣泄着。

那是个午后,在那个久负盛名的小黑吧。一群少年们围着一台电脑,商讨着游戏对策。这时另外一群少年进来了。

经过了短暂令人尴尬的沉默后,战斗发生了。谁也说不清是谁先动手的,总之打起来了。

我拿起了砖头,在混乱之中砸向了另一帮的少年。另一帮少年的脑袋开了瓢,躺在地上流了一地的血。

大家都慌了,慌不择路的开始逃跑。

我和另一个少年逃到一个小道,看到若虹和她的同学正迎面有说有笑地向我们走来。

若虹看我慌慌张张,迟疑地向我打招呼。

我担心暴露自己,恶狠狠地把她推开,装作不认识的样子。后来想想又跑回去,在一群女生的尖叫中把若虹拉到一边,更加恶狠狠地告诉她不准和我父母说今天看到我。

她惊恐地点头,说不出话来。我厉声问她有没有听见。

她点点头。

我满意地把她推开,然后回家。

我假装不经意的回头时候,发现若虹仍在站在原地不知所措。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后来事情就平息了,谁也不知道被砸开瓢的孩子是谁,有人说是渔船上的,没人管;有人说是外地人,被送回去了;也有人说是死了,被那帮人埋在了松树林里。

总之没人再提前那次战斗和被砸开脑袋的人,也没人为此受到惩罚。

而对于我,是有惩罚的。

自那以后,若虹和我之间就多了些什么,让我们的关系不在像以前那么亲密,起码我不再好意思再去她家,把她的衣服翻出来让她追打我。

过了段时间,若虹搬家了。我记得那场酒席,她扎着麻花辫,抖抖索索地唱了首歌。我不懂她唱的什么,不过我和她打招呼,她并没有理我。像只小兔子,满满的恐惧。

自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若虹。

直到5年后,才偶然见到她。

我依然在黎城街做个那个二流的混子角色,和诸位老大们在KTV喝啤酒抽烟。

一个老大让她女朋友过来陪玩。

她女朋友进来了,留着时髦的发型,明显地化了妆,穿着满是破洞的牛仔裤和帆布鞋。

是若虹。

她一眼就认出我了,惊讶而热情地向我打招呼。感叹完好久不见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她亦觉得的如此,于此熟稔的开始吆五喝六,和一帮老大的谈笑风生。

我借口离开了。

我甚至觉得有些呼吸不过来。

那是个夏天,我听着hecker的《anaesthesia》找到另外一个和青春期说再见的方法。我开始摆脱我以前的角色。

后来听说过很多若虹的消息,她打架,怀孕,然后打胎之类耳熟能详的新闻,在黎城街,女孩子这样没有什么特别意外的地方。当男生们窃笑地传播并绘声绘色地评论她时,我的内心有种难以言说的悲怆。

我总觉得是那个10岁的午后,我的粗暴的推开她改变了她的世界。

虽然逻辑上根本无法证明,可我总觉得如此。

高中三年我并没有再见到若虹。据说她去读了中专。

再见到她时,是暑假。那个暑假,我高中毕业。被一所三流学校的三流专业录取。

我彷徨地在黎城街上漫步,看着遮天的梧桐发呆,却意外看到了若虹。

那天她穿着白色干净的宽松T恤,蓝色的牛仔裤和运动鞋,她留了中长发,花了淡妆,明亮地就像10岁的她。

就像10岁那样,她邀请我去她家玩。我说好。

她坐在她家绿色的沙发上,望着我。她说自己夏天去体检,发现自己得了癌症,晚期,没得治。

后来她又说,真怀念小时候,看到你就想到小时候。

我没有说话。

我静静地坐着,听她说话。

不知道我怎么离开的。我只记得出门的时候,楼道是如此灰暗,以至于我差点跌倒。

我没有若虹的联系方式,那也是我最后一次见她,最后一次和她说话。

暑假独自去她的坟前看了看,黎城街的公墓,簇簇拥拥的墓碑挤在一起,压抑地不能呼吸,我找了很久,找到若虹的墓。她的墓只刻了个名字。

我烧了一些冥币,火热地熏地我睁不开眼睛。

我知道我再也见不到她了。

那天我又回到黎城街,回到童年居住的老房子。那边又有同样顽劣的少年,染着头发,蜂拥地出没。梧桐树长的茂盛,强烈的阳光透过绿油油的树叶刺的我睁不开眼。

对面走过一个小女孩,扎个麻花辫,和同学走在一起。刹那间,我觉得有些恍惚,觉得那是若虹。

可是,我知道,我再也见不到若虹了。

我的思念,是一杯冷咖啡

文/乱臣

17岁的少年

像一颗埋在地下的种子

在无知的黑暗世界中

挣扎

懵懂的

想要一片属于自己的

——天空。

从书本中醒来的少年,发现身边的一切都变了。课余的话题不再以学习为主题,更多的是男女间的关系,而讨论频率最高的两个字,无疑是两个字——喜欢。男男女女像刚刚卷舌的鹦鹉,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唧唧喳喳。宁静的校园仿佛一夜间就成了喧嚣的森林。原来那就是喜欢,少年笑了,笑的神圣而皎洁,堪比水里的那片弯钩倒月。

我至今能体会到第一封信发出后,少年急切难耐的心情。它的旅程毫不逊色于哥伦布横渡大西洋发现新大陆,将两片陌生的陆地联系在一起。他的不安源自于彼此的陌生,源自于他的卑微。在忧虑中,少年不由的有些后悔,不应该如此的冒失。虽然信里的内容无怪乎一些礼貌上的问候以及近况,却难于掩饰内心的爱慕。直到收到她的回信,他的心情又变的激动起来。两封信,两封庄重似公务函一样的书信,却无法否认这伟大的一刻——两个彼此陌生的人终于架起了一坐桥梁。来来往往的书信,让人觉得像是两个很要好的朋友,其实彼此之间,都暗自警惕,害怕失去。

他隐讳的表白,她巧妙的回避,都使彼此的联系时断时续。他的患得患失,他的欢笑悲愁,就像吟游诗人笔下凄然的爱情篇章。然而青春却没有停下她的脚步,那些言语嘈杂,思绪难明的书信,那些躁动不安的心绪,都被埋在了岁月里,风过无痕。有的只是笔落纸间的一个名字——ZL,有的只是咖啡冷却的味道!

你,是谁的风景

文/青山麓

那些在青草地上追逐着打闹的年少,像一阵偶尔经过的风,留下一地的狼藉后,忽然间就老去了。而年少的我们,还没来得及挥一挥手,惆怅着和时光说声再见,就被光怪陆离的现实拉扯着,脱离了最初的航线。而后,剧烈地拉伸成长,化蛹成蝶,长成始料未及的强大模样。

年少是最温暖的橘色云朵,浮过白雾悠悠的青碧色山脉。大风吹一吹,便落下清凉的雨滴,跌进比矿泉水还要清澈的眼睛里,溅起层层微浅的涟漪,细细漾开后,侧映着年少最干净的样子。

我们被唤作少年,清澈的眼睑盛满了年华里最温柔的一池春水,指尖有跃动的白光笼罩着。

我们也还只是贪玩得天黑也不肯回家的孩子,在记忆的往昔里惯性地怀念着,那些曾在指尖轻柔停歇过的微风,和染得色彩斑驳的棉花糖,还有粘在猫咪尾巴上的青草色透明水果糖。年少是少年曾经过的风景,少年在年少里以安静默立的姿势站成不朽的永恒。

吹过盛夏的季风,带着无处不在的闷热温暖,呼啸着,一遍又一遍地吹过荒无人迹的旷野。我们在严寒的冬天里拔节生长,在兵荒马乱的年生里辗转奔走着,最后被迫成长蜕变。那蝉翼般薄而透明的年少,轰然远远逝去了。那些脆弱的,疼痛的,不舍的,统统被现实从身体里剥离,露出鲜血淋淋的伤口。而那些曾被鲜血浸泡过的伤口,最后会结起厚厚的深褐色血痂。齿轮咬合样往复的时间,一点点在岁月里老了过去。那些曾经经过的风景,还等在最开始的地方,执着地等着下一批冠着年少礼帽的少年路过。

年少时雾蔼沉沉的眼眸,如今透出成长后该有锋利,却失去了那些美好的沉淀。时光的深处,还藏着年少时埋下的糖果匣子,没有人来得及将它们挖掘出来。那么,那些藏在糖匣子里的秘密,还会有谁记得么?那些躲在云朵故乡说给月亮听的故事,就这样尘封在墙角的匣子里了么?铁匣子生了厚重的土黄色锈迹,放在匣子里的关于年少的风景画,也被岁月斑驳的颜料染画得更为老旧了。

只是,大片大片的纯白色,依旧干净得动人心魄。时间溯回到被风吹凉的秋季。梧桐叶承载不了整个季节赋予的凉意,早早地从枝头跌落下来,在地上铺满浅密的金黄色。上一个秋季落下的叶子,叶脉的纹路里还纠集着年少时微笑的温度。散落在青石板上的泥土,似乎还是年少时刚经过的模样。

少年的年少,温度还残留在上一季拂过的微风里。我们都是少年,都曾年少,也都曾陪着时光一起,不停打马经过那些流年里的风景。

那些踮起脚尖亲吻过的时光,我颌首。

那些温暖过整个夏季的温度,我回应。

那些拂过指尖然后遗落的风,我浅笑。

那些来不及祭奠的如歌岁月,我莞尔。

少年在年少的岁月中渐渐走失,铅华洗尽后,依旧颌首低吟,巧笑嫣然,将年少画上句点,写下最华丽的完结篇。

眼里有彩虹

文/曹文润

每次我从居住的小区出门,总会习惯绕过离顺城巷老家最近的一个书报亭,舍近求远走到南门口,去从一位熟悉而陌生的白发阿婆手里买一份《达州晚报》。自然,这是出于对年迈阿婆的一份同情。老人家按理应该在家抱孙子享清福,要不是遇到什么因难,她这么大把年纪,谁愿意来干这份挣钱不多的苦差事?不知为什么,自从我母亲去世后,这些年,我在故乡的大街小巷遇到任何一位上了年纪的阿婆,都会觉得很像我母亲,而心生亲切与敬爱之情。

记得是个冬雨纷飞的寒冷早晨,我没有在街口看见一直在那里卖报的白发阿婆。取而代之的是一位十五六岁的少年。大概今天他是第一次卖报吧,他抱着一大叠报纸,拘谨地站在巷口的电线杆下,也不好意思吆喝,只是微微扬起一张稚气未消的脸,以腼腆的微笑迎着每一个从身边路过的行人。他的脸颊有些病态的苍白,两只手紧紧地抓着用透明塑料袋包起来的报纸,肩上挎着白发阿婆以前背的那只打补丁的旧书包。

难道他是白发阿婆的孙子?

我走上前去买报时,才看清楚原来少年是位盲人,他的两只无法聚焦的瞳孔虽然空洞眸光散乱,却透出一缕真诚与友善。我拿了一份报纸掏钱时,才发现钱包里和所有衣袋里都没有零钱,连十元钞也没有。我只好递给他一张百元钞票,并解释道:“对不起,我真的没……零钱。”盲少年愣了一下,伸过来接钱的手缩了回去。晚报8毛钱一份,也许他感觉到为我找回一大把零钞不方便吧,稍微迟疑后,他朗声笑道:“没事,那,您就明天给我吧。”不知为什么,我注意到他略显苍白的脸突然升起一层羞涩的红晕。我想大概他是有些不熟悉卖报这活儿,还有些笨拙吧,所以难免有点紧张和激动。“那好,明天我一起给你。”我回报了他一个充满真诚的微笑,尽管他看不见。但他一定可以感受到。

在我转身离开的刹那间,我突然感觉到盲少年眼眸中的笑意如此动人,犹如春日的灿烂阳光照在我的脸上,在这个寒风刺骨的早晨,我心里却漾溢着一缕暖意如春的温馨。  的确,被人信任是一种幸福,而信任别人更需要勇气。

实话说,在我对盲人有限的印象里,总是把他们和那些蹲在街头巷尾算命测字、或给人推拿按摩的联系在一起。但眼前这位卖报的盲少年,让我深信他与正常人是平等的,拥有一颗美好的、犹如山涧溪流般清澈纯净的心。

我拿着报纸匆匆离开了站在寒风中的少年。岂料,从此我却没能再见到他。

记得当天晚上我因为有急事离开达州回成都去了,一去就是一个多月。当我回到达州,次日早起,还特意在口袋里揣着零钱,一大早就来到熟悉的路口找那位卖报的少年。奇怪的是,一连几天竟然不见他的踪影,而那位白发阿婆同样也没有再出现过。这个因我一时疏忽而无意中犯下的错误,使我非常难过自责,我想我欠下了一笔难以偿还的债务。时至今日,我仍然深感愧疚。区区几毛钱,本算不上什么大事,令我不安的是,那位盲少年也许刚刚走出校门,初涉社会,第一次卖报,想自食其力,对我这个陌生人怀着信任,却被我“欺骗”了,他纯净的心灵一定会因此对这个无法看清的现实社会产生怀疑和不信任。这种精神上的伤害,无论用什么药,花多少钱都是难以医治的。

一晃好几年过去了。

我一直没有看到那个卖报的盲少年出现在达城街头,他就像晨风中的露珠,似乎永远从这个城市消逝了。我心里空留一道深深的犯罪感。如今每当我经过南门口时,还会下意识地扭过头,看看那个行人拥挤、脚步匆匆的喧嚣街角,我的眼前就会立刻闪现出盲少年那双充满信任的坦诚双眼,闪现出那略显苍白的脸颊上的明净微笑。这样的回忆一次又一次地加深了我内心隐隐的负罪感。盲少年那闪烁着人性之美的眼光,犹如狂风暴雨后的一道安静明亮的美丽彩虹,让我看见了善的希望,也使我在努力做一个有悲悯情怀的人时,尽管踽踽独行,却已倍感欣慰与鼓舞。那眼里的彩虹似警钟,更似炉火,时时令我警醒,时时温暖我心,让我有足够的勇气以诚待人。

那年,月下的母亲

文/飞花逝梦

儿时,最怕冬天,因老家的冬天总是异常寒冷。不知是那个年代缺衣少穿的缘故,又抑或是那里的冬天本身就比我现今居住的这座城市寒冷,一年四季中,我最不喜欢的季节,当属故乡的冬天。

在故乡寂寥漫长的冬日中,雪,会偶尔光顾。然而能取代雪花的,怕是那皑皑的寒霜吧。每年冬来,一场一场的风越过高高的秦呼啸而下,那凛冽的寒风,会先把身处的世界吹个天昏地暗,而后再把片片枯叶从树枝上片片挤榨下来,紧接着,天气便一天天冷了起来。在那令人瑟缩的冬日里,风虽不在恣意乱蹿了,但每到夜深人静之时,那层层寒霜,也会把周遭妆扮的如刚下过雪一般。

在家乡每一个寒冷的夜晚,若非有什么特别的事,人们通常被逼坐在家中的火炉边,一家人相对无言的围坐在红红的火炉边取暖。那时,风与寒冷都被封堵在了紧闭的门窗外。到第二天晨起,若推开门窗,那寒霜变本加厉似的已把天地都染成一片雪白。那时,小草已在重重风霜下变成了无生气的枯黄,而披上一层厚厚白霜的母亲的菜园,各种蔬菜也会在寒霜的肆虐下,像刚刚被盐腌渍过一样,无一例外的在菜园中耷拉着脑袋。

在那种呵气成冰的寒冷中,水中已结下厚厚的冰凌,人走在铺满白霜的路上,一不小心就会摔倒,特别是在夜晚,风刮在人的脸上会如刀割般疼痛。而在那种霜寒覆盖的月夜下,母亲孤单的身影,却会为了生计,在月光下奔行。

母亲,是在某一年冬天学会做油饼的。最初母亲仅是凭借自己的想像,把家中的面粉和匀发酵以后,再与蒸熟揉成糊状的地瓜合在一起。当这简单的两样物品混合一起之后,再经过纯正植物油的煎炸,不一会儿功夫,那种软软糯糯,香甜可口的地瓜炸油饼就做成了。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母亲的炸油饼很畅销。

那时,养育我们六个儿女的母亲,仅有冬天闲暇下来之时,才偶有机会到离家十多里地的镇上去卖油饼。有时为能找到一个好地势,母亲通常会凌晨三四点钟起床,当她在家中把一应该物品准备妥当后,母亲就背着沉得的背篓伴着月色从家里出发,在那个北风呼啸的街口,母亲支起火炉一边炸油饼一边向人们出售。那时,炸油饼的收入不多,通常一天下来也就二三十块钱。而我们的母亲会为了那微薄的收入在街口一站就是一整天,直到夜晚月亮再次升起,母亲才会踏着寒霜与薄薄的月色回家。

记得儿时的某一个夜晚,皑皑寒霜已把我家屋顶染得像披了一层白纱一样,而屋檐下,也挂着长长的冰溜子。那天凌晨的三四点钟,躺在被窝中的我被母亲在厨房中弄出的响动惊醒。那天晚上醒来之后,我没继续蒙被睡下去,当我穿上厚厚的棉衣起床,只见母亲正在厨房中那口大铁锅中奋力和面。在去镇上出摊之前,这些都是母亲必需事先准备的。

那晚当我推开房门走出来,清冷的月光洒了一地,庭院诺大的天井中,从屋顶投射下来的月光在地上拉出了一个长长的四边形。厨房里亮着微弱的灯光,我在母有些惊异的目光下坐在灶堂前,不时向灶堂跳跃的火焰中添一些柴草。母亲最初见我,爱怜的给了我一个温暖的笑容。继而,低着头的母亲又心无旁骛的忙碌着,在灶台上奋力和面的母亲,袖管高高挽起的手臂已冻得青一块紫一块,一缕发丝从母亲面额前垂了下来,在那缕垂下来的发丝中,我竟看到几根银白的头发在母亲的额头来回舞动。

也许那一天,是我生平第一次用审世的目光去注视我的母亲。也许那一天,我生平第一次窥探到了人生的艰辛以及我们那个家庭附着于母亲身上的苦难。仅是那么认真的看了母亲一几眼。不知怎么回事,眼中竟有大滴大滴的泪水顺着我冰冷的面颊滚落下来。

而今,母亲已故去了六年,也许在母亲的这一生中她永远会不晓得,那年冬天,她只有十岁的女儿,会因她的生命中背负的过多苦难而流泪。也是从那一天开始,她十岁的女儿,把对母亲的感恩与疼惜深深揉进了内心最隐秘的柔软处。

也许,有寒霜的夜晚月色都会格外明亮吧!做好所有准备工作的母亲就要向镇上出发了。在那十多里的山路中,我无法想像一生胆小的母亲何来的胆量与勇气,敢于背负着几十公斤的重物一个人在夜晚荒寂的山路上行走。我也无法想,第一次行走在乡村夜晚小路上的母亲,是如何去战胜内心的极限与恐惧。

当母亲的身影很快消失在月色中,我仅希望天上的月亮能够亮些,再亮些。希望它替我驱赶走母亲内心的寒冷与恐惧,希望它,能替我陪伴在母亲身边。

不知是不是十岁那一年,母亲此生悲苦的命运以及附着于她身上的磨难深深剌痛了我的心,我仅知道是从那天开始,在有母亲陪伴的所有时光中,除休戚与共的与母亲分担她生命中所有的重负,我也从不忍心以自已的言行去驳逆母亲丝毫。即便在母亲生命中的最后几个年轮中,一生疼爱两位小哥的母亲在某些事物上对他们的决策与方法是错误的,我也一味的顺从着母亲,如一位爱她的恋人及臣服于她的臣子,一生唯命是从于我的母亲 。

然而,命运对待我的母亲是残忍的。在母亲七十一岁那年初秋被检测出罹患晚癌,不久后,母亲便匆匆离世!

送走母亲的那些日子,因心中对她无法割舍的眷恋与思念,在我生命中的很长一段时间,无论春夏秋冬,身在异乡的我,从不曾抬头去观赏天空的那一轮明月。因为那轮月亮无论是挂在有父亲母亲所在的故乡,又抑或是挂在有我的他乡,睹物思人,每次看到月亮我就会想起我的母亲,内心就会如被刀割着一样疼。

前几天看了一篇文字,文中讲述了一位少年与雪的故事。在那篇文字中,父母去世后的少年与祖母相依为命。当少年在祖母的陪伴下长到十六七岁时,不甘于守在祖母身边的少年离开村庄去到外面打工,这一走便是很长时间。有一天,少年开始想念祖母了,于是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冬日决定回到祖母身边。当少年一身风雪的走到家门前时,远远看见他日思夜念的祖母正倚在家门前等他。当无比欢欣的少年一路奔跑到祖母跟前才发现,在风雪中迎接他的祖母,早已经家门口守望成一樽冰冷僵硬的雕塑!

此后,少年心中再容不下冬天,甚至边一片雪花他也是憎恶的,每到冬天天气转变开始下雪时,少年便会用最恶毒的语言去咒骂那样的天气,就连人们堆好的雪人,他也会恶狠狠的去踹上几脚。

由于之前不了解真情的作者经常到少年打工的饭店去用餐,他非常讶异于少年的行为。后来,在少年的一次醉酒中,作者才了解到他憎恶雪花的原因以及他与祖母的故事。此后,作家对少年伸出了温暖的双手,在作家的善意引导下,少年才渐渐醒悟明白过来,其实一个人生命中的无常与苦难,与我们身处的社会乃至这个世界无关。

读完那篇文,我想那位少年是幸运的。在那个寒冷的冬天,当那位孤苦的少年掉进生命的黑暗中苦苦挣扎,他多么幸运的遇上了那位把灵魂放置在香草与大地间的大作家。在那个雪花飞舞的冬季,从此打开心结的少年与作家尽情地在雪地里玩耍,他们堆雪人、打雪仗、最后双双躺倒在雪地里,用身心去拥抱那个美丽的纯白世界。在那位少年与祖母的故事中,那位作家以他灵魂的深度与温度,帮助少年在寒冷中寻找回了现实的春天,并令他有勇气与信心去面对生活中好好走下去。

在母亲故去的六年中,我虽从不曾把母亲的离世以及内心的疼痛归咎与其它,但经过六年的漫长自我修复后,我终有了悦纳世事的勇气而从新回到人群中。在我生命中刚刚走过的最为漫长的六年中,我非常感谢,是生命中的那些苦痛与磨砺新教会了我,如何敞开心扉的去容纳世事与爱。它也教会了我如何去欣赏身边的美景;抑或是用温润善意的目光去看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而今,又到了隆冬。异乡的明月虽偶尔也会把我身处的世界映衬的如白昼般通明。而我,亦会在这样的夜晚,静静地去注视窗外的那一帘月光,想起那年在月光下匆匆行走的母亲。仅是多年以后,我仰望母亲的那颗心,再不会被窗前那一轮寂然纯净的月光咯疼。

故乡·少年·三角梅

文/曾维敏

清晨,阳光渐渐收敛起温和,露出炽热的一面,阳光从窗缝硬生生地挤进屋里的时候,少年打开窗户,屋外一片车水马龙。戴着斗笠的老阿婆颤悠悠地挑着担子,用嘶哑的嗓子喊着:“薏粑、煎堆”;隔壁家早餐店的师傅穿着油腻的白大褂“砰砰砰”地端着铁锅忙碌着,阵阵诱人的香气扑面而来;三三两两的食客趿着一双拖鞋,跷起二郎腿舒坦地在塑料椅子上坐着,朝厨师来了一句:“阿伯,来碗粉”;腰里别着扩音器的小年轻在一张写满数字的纸上龙飞凤舞地比划着,力竭声嘶地喊着:“已知这两码来个8,什么加八等于2,所以中肚合4……”稀稀拉拉的围观者随着小年轻的声音时不时点头附和;坑坑洼洼时不时积水的路面上,自行车的铃声、摩托车的喇叭声混在一起……还有那把勃勃生机绽放得淋漓尽致的三角梅,从墙头上爬出来;从窗台边伸出来;从街角里探出来;如火如荼地开着,绿的叶,紫的花,绿紫相间的花海簇拥着这个热闹的小镇。一切显得那么的嘈杂和喧嚣,又显得那么的热闹和生机。

这便是少年的家,位于这个不大的都市里一个偏僻的角落,年年月月都是这幅场景,时时刻刻都是这般喧嚣,少年随着这幅场景长大,也渐渐厌倦透了这份喧嚣。唯有那爬满窗台的三角梅给少年些许安慰,少年时常对着窗台三角梅述说着自己的秘密:“总有一天,我会离开这个小镇,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岁月在阳台的三角梅的花丛间悄无声息地更迭着。

读书、考试、升学、毕业、找工作……三两个字便是一件人生大事,连在一块便是少年数十年的人生轨迹。

相识、爱过、恨过、错过、离开、遗忘……三两个字便是一段感情,排成一行便是一个个在少年生命中留下轨迹的人。

北京的皇城根、青岛的哥特式洋楼、南京销金的秦淮河风月、姑苏城的吴侬软语还有那让你看得只瞪着眼的黄浦江畔的花花世界、浸泡在美食里的广州城、四季如春的彩云之南、安逸悠闲的天府之国直至大洋彼岸尤因的沙漠、密歇根的雪和加利福尼亚的海……三两个字便是一个地名,三两个字便是一方水土,三两个字便是少年曾经去过的地方,连成一串便是少年这些年行走的足迹。自从离开了故乡后少年的脚步就没有停下来过,少年早已习惯了这样漂泊的生活,习惯在陌生的方言包围下说自己的话的感觉,习惯了在别人的土地上走自己的路的日子。

几度坎坷几度风雨,当少年经历过许许多多的事,真正步入了所谓的成熟的年纪时,那个模糊多时的故乡渐渐地在少年的脑海里清晰地浮现了。总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尘封多时的回忆夹杂着小镇的喧嚣呼啸着扑面而来。隶属于闽南语分支的方言,低矮的瓦房,清早邻家阿婆慈祥的问候,还有那爬满窗台的三角梅……少年其实明白,这些残存于脑海里的记忆相加起来并不能简简单单地等同于故乡,但是,少年也只能通过这些印象去追忆那个被三角梅簇拥着的小镇。也许,这就是所谓的乡愁。

少年总觉得自己应该停下脚步,回到最初的起点去看看。可是在这个叫做外面的世界里,快节奏的鼓点般的生活是它特有的标签,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簇拥着少年马不停蹄地奔跑和追赶着。渐渐地少年也就迷失了自己。

又是一年初夏,在公司的楼下,少年又一次看到了那绿紫相间的花海。在这个洋气的城市里,其实也是有三角梅的。可是这里的人们更愿意叫它九重葛。看着那无数次出现在梦乡和脑海里的三角梅,少年心抽搐一般地疼了一下,少年固执地用他许久未说过的方言叫它:三角梅。看着如火如荼的花海,渐渐地少年的眼角有些湿润了,他仿佛听到了自己那个被虚伪和世故蒙蔽许久的心灵有了融化的声音。

一个充满了雾霾的清晨,少年拖着空空的行李箱,回一回头看了看这个车水马龙的都市,没有半点眷念地奔向了机场。少年念叨着:

“故乡的三角梅,我回家了。”

少年念着念着,突然间潸然泪下!

犹记那时少年恋

文/陈晓辉·逆枫

当她手捧着教材书,以非常腼腆的声音向班上同学作自我介绍时。我原本那已阴暗了两年多的位置突然便晶莹明亮起来,对以前让我“生不如死”的语文课也有了与众不同的向往。

我竖起耳朵非常认真地听她说话,担心会错过任何一个甘甜柔美的字词。而她的羞涩,宛若池中寂静的野莲花,静安着,却幽香清逸。我无法形容当时内心的期待与激动,如果她是水中花,我便是那在岸边心念已久的采莲人。

犹记得那次,办公室所有老师都对叛逆不羁的我扑哧以鼻,罚我一整天面壁思过,是素不相识的她,悄悄帮我去超市买了牛奶与面包。此后,我便记住了她的善良,知道她是大学毕业生,在我们学校当实习教师。她的笑,很轻,很轻,像五月的木棉花飘落,一瓣、一瓣地在空中旋飞着,很清澄的美。

我曾在脑海中虚构过N次与她接触的机会,甚至想不顾一切,在精致的信纸上写上我对她的爱慕与谢意。只是,每次触及她的笑,我便犹豫,我多么害怕她看完信后的讶然与不知所措,或者是不再会以如此朋友般贴近的眼神来注视我,因为,自恃已经长大的我,与她相比,各方面都好遥远。她就像窗外那只翩然起飞的蝴蝶,让人注视着,欢喜着,却隔着玻璃的距离,永远无法触及,我害怕她始终会随着时光越飞越远,飞出我的生活视线。多少次,在这样的彷徨与担忧中,哭出声来。

许是姻缘巧合,她实习结束,正式留任下来,第一个带的班级就是我们文科2班。这让忧伤少年对一位年轻教师的懵懂欢喜又有了重新燃放的希望,如漆夜中即使再幽弱的火苗也能温暖黑暗之心一般,她的意外出现,惊起了我心中的万千狂澜,每一朵浪花都澎湃着痴迷的少年情恋。

如此,我成了语文课上发言最积极的一个人,成了她最忠实的拥护者,原本的叛逆与疯狂因心中羞涩与执着的爱恋而改变了方向。而她,一如既往地以温柔如水的眼神鼓励我,对我热情的学习态度褒扬不已。

一个霞光绽放的午后,我坐在校园的草坪上,望着蔚蓝辽阔的天,听脆耳的鸟鸣声,终于向上抛出手中的硬币,硬币落于地,是正面,代表着向她倾诉心扉。

我买了一本新的作文本,在洁净的格线中以“逆枫”的署名写上那句在心中彩排过无数次的话——“我喜欢你,很久,很久了”,然后和大家一起以作业的形式上交。

可本子刚一离手的那刻,我的心便忐忑不安了,她会不会知道“逆枫”便是她的学生“陈晓辉”?如果不知道,我这表白又是为了什么呢?

时光阡陌,在之后的课上我总是会细致观察她的脸,却一直不敢对视她那亮若星辰的眸子,怕她已然窥及那个喜欢她的“逆枫”就是我。作文本发下来的时候,我在人群中翻了个遍,却没有找到自己的那本子。它失了踪,像心心念念的爱情迷了路,原本殷切的期待此刻却化为寒冬的霜,在心上铺开,厚厚的,透彻得冷。我突然恍然般想到,批改过我那么多次作业的她,又怎会不清楚我的字迹?是她的不以为然,还是刻意回避,全然当作没有收到?

原本一直向往着,我的初恋能有一个繁花锦簇的春天,那里有晨起的太阳,暖煦的风,每一朵洁白的云,都是微笑的心。而如今,原来只是一个人的单思念,那句隐忍了那么些年的表白,见了光,像丢进深海的石子,泛不起任何涟漪,我再也不敢提及任何欢喜。

未曾料及的是,第二日上课翻开自己的抽屉,看到了一个相框,上面夹着一张与众不同的“相片”——她将有着我的表白话和她的回复语的作文纸塑封了起来。“相片”上她那隽秀的字又如春日的娇美蝴蝶,慢慢地飞进我的心窗——你们是鱼,我是海,我将你们的每一份欢喜,每一次雀跃与成长都拥抱在心里。老师感谢你的欢喜,希望你能将这个相框保存至毕业,努力学习,然后再将它送给老师,并告诉我那时的心情。

干涸的心再次看到雨露的希望,她没有刻意拒绝一位少年对她暗恋的权利。

中学毕业那年,当我将曾经的相框送回给她时,斑驳的记忆如旧时光机,全然涌却心头。只是,此时的我已然没有了当初对她那般萌动的迷恋,而是多了一份羞意与敬然。因为,她用生活的钥匙将一位花季少年曾经那颗情窦初开的心锁解开,让我在岁月中历练后明白,我的人生风景在更遥远的未来。

人生没有再少年

文/豌豆simon

时光荏苒,青春在被挥霍。

这样的生活应该不是我想要的,我的青春也不应该是这样的,这样的点点滴滴似乎也不能构成所谓的热血。

从清晨打开双眼,我便知道这不是我梦中的世界。明处的挑衅,暗处的撕斗,这便是生存的法则么!法则永远是法则,它不会因你失败的惨叫而展现一点仁慈,它也不会随你的心情而变化。它总是如此客观,而你只能适应它,或者选择被它毁灭。

我们的青春不会归来,它是直线式的,错过便无法从头来过。所以把握这仅有的一次青春,静静地享受所谓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