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执的喜欢

2010年03月21日来源: 网络文章原创文章

在家整理旧物,常常整理个半天,能够丢弃的仅是一小袋的东西而已。其实留下的也都是些不值钱的东西,但弃了又可惜,便日复一日地将东西堆积起来,塞满了所有的柜,父亲见了便要扔,我说怎样也都是治出来的东西呀。用久了的东西总是会生出了感情,即使它们没感情。

我总是固执地喜欢自己的生活里所有的一切,执着于自己的好恶,我承认自己过于任性,过于感性,因此我也不觉得自己适合在大风大浪里闯荡的。就象有朋友和我说三明的美女都走光了,就你一个人留下来了。我不觉得自己有什么美不美的,对于过去的事也绝没有什么因达不到而感到遗憾的,每一步不成功,也不强势,每每却给人错觉,被人误解。所幸我非什么传奇人物,偶尔被人误解了,时间久了也就风吹云淡了。我还是在生活里那个并不热闹的角落,在没有人的时候喜欢泡一壶红茶,看一本散文,写一点杂记,做那个喜欢躲着尘世嚣喧的我。

在一个地方住久了,生出的感情比什么祖籍的要感到亲切的多。小时候有虚荣心,总想把家乡想在什么大地方,譬如上海啊、扬州呀。扬州确是祖籍,只不过祖籍的人并不知道省外有我这么个人。可能老家里有个把亲戚知道,只是我们这些算是时代产物的人,没有太大的亲戚观念。不象福建这边的人,家族观念很强。再加上我也不是儿子,亦非名人,因此我在祖籍之地谈不上什么人物,也就不被人记着,久了便二十几年没回过一次祖籍。倒是离开这生养之地去外地时,听到了三明会十分的亲切。记得82年的时候父亲调动,家里要从荆东搬出来了,我因舍不得和从小一起玩的伙伴分开,怎么也不肯出来,后来据说是在母亲用列东冰厅的冰淇淋的诱引之下才把我骗出来的。其实是母亲夸张了,我那时作为那时的一个小孩就算再不肯,也是拗不过那时的父母的(我为何用了那么多的“那时”,是因为那时的父母的确和现在的不同,现在是太民主,孩子是爬头上去了)。

休息的时候,我喜欢看书,犹爱看散文。初中的时候开始看第一本散文,是冰心的文集,后来又看过鲁迅的杂文。直到长很大时才看三毛的散文,还有张爱玲等几个民国才女的散文。我总能从散文中找到生活中的点滴,喜欢浮思冥想,也喜欢观察,特别是风土人情。我喜欢一个人去旅行,并不觉得孤单和可怜,相反我觉得有一种放松的心情,是一种没有束缚的自由感。不过也承认儿时过早看散文也逃不了作噱头的成份,年少的人其实读不懂散文的,没有阅历是读不懂散文中的生活的。只懂得看的时候一直记着老师说的,散文形散而神不散。

爱书的乐趣使我在家中放了很多的书,我甚至连床头都放满了书,任何一次孤单的旅行,我都不能没有书的陪伴,而且我认为不爱看书的女人是浅薄的,当然实际上不爱看书的女人都要比我幸福的多。我呢是带着些许文人的酸气和傲气,可以说是以一个文人的标准来生活的一个普通人,我只囿于我自己的生活方式,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有人说我一定是从小被父母宠惯的孩子,不知道生活的辛苦,我也不想多说什么,懂我的人自会明白,不懂争又何用?对牛弹琴罢了。

也快到四十不惑的年纪了,还会固执地喜欢,是有点过火了。生活的现实让一些喜欢的东西都不能有的,至少是现在,顶着一个正当壮年名号,我想怎么也不能固执地喜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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