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块补丁

作者: 刘乙苏2017年04月21日来源: 邢台日报情感散文

公交车上,一位妙龄女郎的大衣格外引人瞩目。我悄悄数着,足足有二十多个破洞。这让我想起自己也在这个年龄时穿的一件打了十八块补丁的蓝色上衣。

我在家排行老四,家境不好,一直都穿自家织的粗布衣,或者穿母亲用姐姐哥哥们穿剩再改小的衣服。

上初中那年,母亲第一次到离村两公里的营头供销社,为我买回三米蓝色单卡哔叽布料,四角九分钱一尺。为省下八角钱的裁缝加工费,巧手的母亲整整用了三天时间,晚上也不曾休息,自己裁剪,自己一针一针倒勾针为我缝制了一套标准的学生制服,穿在身上板正,得体,扛肩下摆棱角分明,看上去与裁缝铺做的没什么两样,甚至密密匝匝的小针脚比裁缝做的还要精细,直溜。我喜不自胜,爱不释手,晚上睡觉都要小心地叠平整放在凳子上,唯恐有了褶皱。从来不懂修饰的我,每日穿在身上,总会在方桌上放着的穿衣镜前左顾右盼。它是我出门在外唯一一身能穿得出门的外衣。

这身衣服我整整穿了四年,一天都不曾离开地穿了四年!每个星期天要洗衣服已成惯例,从不改变。冬天晚上洗,我跟奶奶睡,将脚叉在用坯和泥垒成的煤火台两边,两手撑开湿衣服去烤,得烤多半夜。特别是夏天,我总要等到正午毒辣辣的太阳吐着火舌时才洗衣服。农村的沙石房顶炙热,烫手,我就将洗好的制服平铺在房顶上,像烙饼似的来回翻转。我一边使劲地摇着蒲扇,一边时不时把衣服挪着地方,尽管如此,只一会儿功夫便也汗流浃背了。大约半个时辰,衣服刚刚半干,我就麻利地脱下夹袄换上那身心爱的制服。之后,我曾戏谑地称之为“烙衣服”。

由于四年里一身衣服穿到底,再好的衣服也沉不住气了,更何况布料质地差,洗得勤,自然破损厉害,以致于每次洗时都不敢用手搓,只是轻轻揉一揉。即使这样,我还是不得不在多处破损的地方打上补丁,特别是上衣,四个布兜,每天掏进掏出,几乎每个角都有补丁。

说起打补丁,我是最拿手的。

那身学生制服也的确穿得太久了,常年风吹日晒,已全成白色。布兜,袖口,下摆,肩部到处都是破洞,要打那么多补丁实在太扎眼了。因此,每次衣服有了破洞,我就会从母亲的针线筐里,从旧布堆里找出与我的制服颜色相配的旧布料做补丁。我先把衣服平摊在桌子上,非常细心地将补丁按平,再用长针脚在补丁四周固定,一针一针密密缝严实,然后在茶缸里倒上滚开水来回烫平,表面上看不到一个针脚,穿在身上若不细看根本看不出有补丁。邻居家的大福婶常夸我手巧。那件曾打了十八块补丁的学生制服一直陪我到高中毕业。

那身补丁摞补丁的制服实在不能再穿了,母亲执意要拆了它做鞋底的铺陈,可我不舍,舍不下四年里与我朝夕相伴的学生服,舍不下我平生第一次穿的单卡哔叽,舍不下那一针一针用倒勾针穿起的母爱。

自小的艰苦环境,养成了一生的节俭习惯,即使几十年工作在外有了丰厚的条件,也没奢侈过。现在回想起来,隐隐觉出遗憾,起码在乡镇,在机关时应该懂得修饰自己的。

白驹穿隙过,岁月不饶人。当皱纹交错,老事横秋的我终于明白“人要衣裳马要鞍”,服饰不仅仅是对时代的展示,也是通过穿着打扮认识自己的感觉时;当我意识到,自然大方,亮丽时髦的穿戴会使一个人显得特精神、特气质、特风度、特有品味时;当我体味到干净、利索、得体的服饰可以将舒适和情调感染给对方,是对他人的尊重,是一种美的享受时,我终于也学会到大商场挑几件称心的衣服。

可我仍忘不了那件打了十八块补丁的学生制服,因为它是时代的印痕,是母爱的记忆。我也非常赞赏公交车上那位时尚女孩儿,她们这代人遇上了好时候,赶上了太平盛世,应该热烈,潇洒,生活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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