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记得你足矣

作者: 杜荣霞2016年03月10日现代散文

我和老公开车出门的时候,我们是铁杆“黄金搭档”,他负责开车,我负责指路。如果我指错了,他辗转调头从不生气。因为他从来记不清那些常常光顾的店铺或者朋友的家,每次只记个大概坐标,尽管已经在这座城市生活了几十年。每当遭到我无情批判,人家总是振振有词,他说不想浪费自己那宝贵的脑细胞。每次出差,如果有伴,他只管跟随;如果只身,人家也不怕。按照导航仪,或者上网查路线。再不济,人家还有一张“嘴”,问呗。反正,任何时候只乐得潇洒走一回。多年习惯使然,逼得我到哪都得“眼观六路”。我不厌其烦地教育他,改造他,结果是徒劳。

老公不但不记路,也不记人。我常说这是他的“致命伤”,影响了他的一生。见过面吃过饭谈过话,如果不是经常聚会,常常是人家记住他,他早把人家忘到了爪哇国。他一贯的理由就是那些诸如“酒逢知己千杯少”啦,“人到无求品自高”等等。如此导致的严重后果是,常常不记得酒桌上某些领导或“人物”们的名字,只落得个“傲慢”“自大”,不堪重用。他竟浑然不觉,死不改悔。有一次我们家的“老爷车”和“老大”的专车狭路相逢,他不知退避三舍,还一路逞能,飞驰而过。我一再提醒,人家竟然说,世界上又不止他那一辆车。我们家和他的“老大”同住一个小区,七年有余,他愣是不知道“老大”住在哪栋楼。记得搬来的第一个春节,我和他商议,让他去领导家里礼节性走访一下,不料任我三寸不烂之舌,嗓子冒烟,人家脑袋拧成货郎鼓,只回我两字:“免谈”。每逢年节,我就纠结,总觉得他“不识时务”,但是牛不喝水怎能强按头?何况我这辈子遇上这么个“犟断筋”?

但是,对于改造他这个“致命伤”,我依然执迷不悟怀抱幻想。我不厌其烦,试图让他醒悟,重新“做人”。有一次,我给他讲吉姆·佛雷的案例。人家吉姆·佛雷,连高中都没读过,10岁父亲意外丧生,母亲带着一家陷入生活困境。家境贫寒,他不得不放弃上学,到工厂打工赚钱贴补家用。成年后,虽然学历有限,却凭着爱尔兰人特有的热情和坦率,处处受人欢迎,进而转入政坛,还当上了邮政部长。当记者问他,“听说你可以一字不差地叫出一千个朋友的名字”时,人家说,我能叫得出五万个人的名字。人家每次认识一个人,一定会先弄清对方的全名、家庭状况、从事的工作,以及政治立场,据此建立一个概略印象。当下一次再见到这个人时,不管相隔多久,人家能迎上前拍拍肩膀,嘘寒问暖一番。所有人觉得他平易近人,和善可亲。被他记住的人,就会注意他,敬佩他,亲近他。这被称作一项品格或者一种能力。但是,当我津津乐道讲完的时候,总以为能吹皱那“一潭死水”半分,但人家只回我一句话,噎的我差点晕倒:“我又不想当部长”。

每当见我无奈又失望的样子,他就安慰我说,老婆,别费心啦。寡人这一生,天生记忆力不好,纯属无可救药,我只记得你足矣!

咳!我无计可施,唯有认命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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