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轻重

作者: 刘泽安2016年07月12日哲理散文

在一次参观基层法院的乡村法庭博物馆的展览时,偶然看见文字说明栏里存有一份当地法庭的死刑判决书,好像是用钢笔写的,判决书的文字还基本清晰可见,我脑子一时没有转过弯来,心里也想不通,怎么一个基层法庭会有这份死亡判决书?

我本来想好好地认真地阅读这份死刑判决书,可它是隔在玻璃窗内,真正的内容尚不清楚。这使我产生了一些怀疑,这是真的吗?是不是因为要办这个法庭博物馆而存放的嘘头?一个博物馆嘛,总要有镇馆之宝吧,没有镇馆之宝,也就不会有什么看头。

产生这样的怀疑也很正常,我无论如何也想不通。

我久久地站立在这张玻璃窗前,叫了工作人员。

这份判决书能取出来看看吗?

先生是什么意思?

我想看一看这份死亡判决书?行吗?

工作人员摇了摇头:不能取出来,怕损坏了,本来就有一点点翻黄了,一不注意就破了。

那是真的吗?

你可以看看判决书末尾的公章,就是我们当时法庭的章,章还是清楚的。

当时的法庭可以判死刑吗?

刚解放的时候,斗争形势很复杂,不但可以判,还在当地执行。

能够告诉我这份死亡判决书的内容吗?

这是刚刚解放时,一个生产队的破坏分子把村里的好几头耕牛追下了悬崖,耕牛全部葬身于山崖下的山沟沟,给村里造成的损失可大了。

就这样的一个事情,判死刑呀?

是啊,当时的情况跟现在完全不一样,这也不奇怪。据说现在当地有些老年人都还记得这件事情,枪毙就是在区公所前面那个河沙坝上,看的人还不少。

我隔着玻璃胡乱拍了几张照片,照片模模糊糊,单看文字的模样青青秀秀,仿佛是钢笔字,不像毛笔小楷,具体要认出是什么字,太小了看不清楚。好在工作人员介绍了基本案情,可以猜出这份判决书的内容。

有没有上诉的权利?即使是刚解放时也不可能草率地判死刑呢?这是我的疑问,工作人员也离开了现场,我该去问谁呢?

其实,我也知道,这个疑问解不解开都没有什么意义?我也相信那个时候的犯人也应该有上诉的权利,但与法制健全还有相当长的距离,或者说只是新中国才刚刚起步。

我没有一点点贬低当年那个死亡判决书的不合时宜,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法制,不可能同日而语,何况当时新中国刚刚成立?

生命之轻重,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其衡量的标准都不一样。但是随着社会的法制健全,现代社会渐渐有了统一的标准,生命是至高无上的。

生命的宝贵,跟人的贫穷、地位无关。

我庆幸的是这个时代已经渐渐形成对生命的尊重,即使是犯罪嫌疑人也给予了人的尊严,虽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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