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卖冰棍

作者: 高铭昱2017年07月27日来源: 西安日报情感文章

1979年,我任临潼县谭家大队的会计。一天,在公社修理组的同学来说,他们办起了冰棍厂。公社要各大队抽调一名社员去卖冰棍。当然,这也得公社红头文件分配名额,大队及生产队决定人选。

同学告诉我,这次去卖冰棍,自负盈亏,收入归己。此前,无论公社还是大队抽调的人员,付酬方式只有一种,由所在的生产队记工分。实行收入归己,无疑是一种尝试和进步。

同学又接着说,你们大队就让你妻子来吧,再不要胡派人应付差事。我自然明白他的好意,但想去卖冰棍,不仅要过大队这一关,还得生产队同意。收入归己也有麻烦,不记工分就没了工分粮,就当时来说,吃饱饭仍是第一要务。解决的办法是交钱买工分。我所在的生产队实行的标准是八角钱买10分工,相当于一个劳动日的工分。

生产队及大队还算很给我面子,此事比较顺利地得到了他们的同意。一位会木工手艺的朋友帮我做了个冰棍箱子,表面涂成白色,再用红漆写上“冰棍”二字,打眼一看,还真像那么回事。

当时,冰棍还是很时髦很高档的消费品,卖家也很少。至今我还常常想起我们公社的产品,是那么的名副其实,冰棍,就是一块加了糖精的冰,硬邦邦的硌牙,只能含在嘴里让它慢慢化。

妻子很快开始了卖冰棍的生涯。第一天带了100根,每根批发价三分五,售价五分。这样算来,卖完后的收入除交生产队,还大有剩余,卖一天冰棍几乎相当于在生产队干两天。可是妻子跑了一天,没赚到什么钱。冰棍在乡间并不好卖,一些没卖出就化掉了,于是想告退。

又过了几天,开始收麦了,生意陡然好了起来。这时节人们都在地里割麦,看见卖冰棍的来了,有人就怂恿队长给大家加加油,降降温。毕竟一年里这期间最忙最累,且又大热天在毒日头下弯着腰干活。队长的怜悯之心油然而生,他大叫一声:“卖冰棍的,过来!”这一去可不是卖三根五根,队长一数干活的,说:来50根!乖乖,那是多好的生意啊。

从开镰收割到小麦上场碾打,都是卖冰棍的黄金时期。可幸福的日子时常是短暂的,也就月余光景,麦场里的活路接近了尾声。一天,妻子去卖冰棍,看天色不好,就只要了200根。刚到麦场就狂风大作,霎时间豆大的雨点劈头盖脸地急泻而下。妻子淋得落汤鸡似的推着车子回家。停雨的时候,她把箱子里的冰棍全分给了雨后出来戏水的顽皮孩子。打那以后就再也没有去卖过冰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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