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的野花不要采

2012年07月12日情感文章

看着题目,我两眼一黑,真想晕倒在地,但是打开音响,听到了同题目的歌曲,这才强打精神,继续写这个看似老掉牙的主题。

野花,本来是田地里、林中、山坡上自生自灭、顽强生长的小花,颜色斑斓,虽然生命短暂,却一生灿烂,相比起在温室里的那些娇嫩无比的花,野花浑身上下散发着野性的魅力、坚强独立的灵性光芒,更能为人类所欣赏和敬佩。然而随着现代文明的发展,人性伦理观念的越来越淡薄,“野花”成了小蜜、二奶、情人的代名词,有时甚至代表了某种特殊职业女性,至此,野花再也不是标新立异的独立,而衍生成让女人谈之色变、让男人趋之若骛的罂粟花,沾上了就难戒掉的毒瘾。

“送你送到小村外,有句话儿要交代,虽然已经是百花,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女人这样谆谆教导自己丈夫,男人嘴上应承着,心里嘀咕:不采白不采,采了也白采,白采WHO不采??然后暗自得意地走出门去女人又不能象拴DOG一样在男人脖子上套一项圈,只能背地里碎碎念佛“菩萨保佑”,一旦耳闻了丈夫的一点风声,或自欺欺人,装做不知;或寻死觅活,暴走跳脚,此为女人的痛苦和可悲。

记得你的情,记得你的爱,记得有你天天在等待。”男人迎合着自己的老婆这样唱着,但是真正放在心上的却寥寥无几,恐怕这句话的画外音是这样的:看看你的脸、看看你的身材,有你等待真歇菜!出了门的男人如是想着,继续纸醉金迷、花天酒地……然而,很多民意调查都证明,男人虽然其生理构造决定了他的花心和不专一,但是很少有人会为了“野花”而舍弃“家花”。正所谓“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男人是不会轻易和老婆离婚的,一来有孩子牵绊,二来离婚会影响自己的仕途。有人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偷情的危险性和新鲜感刺激着男人的感官,于是会乐此不疲周旋与“野花”和“家花”之间。不过,有不少衰到极点的男人遇到了“野霸王花”,她们不甘心做彩旗,一心想被扶正,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红旗,嘿嘿,这时男人们就感到万分棘手,如果是真的爱了“野花”,或许他们会咬牙割舍“家花”,不过绝大多数是玩玩就算的男人,他会想出各种办法拖延、甩手,被逼急了,雇凶杀人、亲自施暴等各种方法就会相继出台,管她“家花”、“野花”,让我烦了,你就是落花、残花!!此为男人的凶残和可笑。

当然,也有“家花”和“野花”互殴的场面出现,你泼我硫酸、我割你肉肉,这些报纸、杂志上有很多报道,那么,路边的野花究竟要不要采呢?世界、社会在发展,万物都是在变化着的,“喜新厌旧”是人类的本性,一辈子对着一副面孔好象也越来越不可能,爱情的忠贞从一定程度上要求两人不断磨合、求同存异,同时努力让自己成为“百变”人物,这个对男女通用,“家花”同时又有“野花”的优点和特质,这个世界就不会存在“家花”和“野花”的区别,“红旗”时而变成“彩旗”,爱才会长久、情更悱恻缠绵……

路边的野花,今天你采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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