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制度改革

2011年12月22日来源: 网络文章入党资料
抗战胜利后,在反奸清算和减租减息斗争中,广大农民迫切要求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彻底解决土地问题。为了满足农民的要求,1946年5月4日,**中央发出了《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把抗日战争时期减租减息的政策改变为没收地主土地归农民所有的政策,这标志着中国***土地政策的重要改变。到1947年2月,解放区已有三分之二的地区解决了土地问题。1947年10月,**中央在总结解放区土地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在解放区掀起了更为广泛的土地改革运动。在土地改革运动广泛开展起来后,有些地方发生了对地主、中农和民族工商业“左”的偏向。**中央及时发现并纠正了这一错误偏向。1948年1-2月间,毛泽东、任弼时、周恩来就土地改革问题分别作了《关于目前党的政策的几个重要问题》、《土地改革中几个问题》和《关于老区半老区进行土地改革与整党工作的指示》。这些文件对怎样划分农村阶级以及对土改中的具体政策作了明确的规定。4月1日,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在总结土改经验的基础上,将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土地改革的总路线概括为“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人民解放战争转入战略进攻后,新解放迅速扩大。1948年2月15日,毛泽东为**中央起草了《新解放区土地改革要点》,对新解放区的土改政策又作了许多明确的规定。由于党中央的正确领导,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有了深入的发展,到1948年下半年,解放区大约有1亿农民分得了土地。土地改革从根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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