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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小狗的文章

2022/12/12散文诗歌

描写小狗的文章(精选30篇)

小狗多宝的田园范

文/吉豆日光

我家多宝,年龄五岁,品种不详,模样憨厚,特长是卖萌。

不要以为多宝在乡村,它就特土,它就不受宠爱。总是有人向我爸妈取经,多宝是怎么养的?他们很直白地称赞多宝看上去非常有气质。父母听了就笑,什么气质?咱家的多宝那是不挑食长得帅好不好?

多宝视世间所有能吃的东西为美味。地里的花生好了,卤一盆,给多宝捧一把,它连壳带粒儿一块儿吃;分给多宝半个香瓜,它呱唧呱唧宛如在享受甜点。最好玩的是,家里大年猪的有机营养餐,多宝也要分享。多宝闻着热气腾腾的玉米糁,开始摇尾巴流口水,老妈笑着舀了一勺放到多宝的碗里,多宝奔过去,用一种胡吃海喝的方式吃出了幸福样儿,表达出对生活和美食的最高崇敬。

多宝的帅,是五谷杂粮调理出来的。这让人不得不承认,在狗狗界,一个广义的美食家,才能修炼出强大的精气神。如果你觉得自己身体不够风调雨顺,那就跟多宝学学吧。

多宝气场彪悍。只要它一出场,周围各种飞禽走兽避而远之。有一次,一群不知底细的小母鸡,大摇大摆地在我家稻场上走秀,觊觎那一地黄灿灿的玉米粒。多宝看见了,仰天长吠,腾空而起,奋起直追,那可是熊的模样、豹的速度。娇滴滴的小母鸡们没见过这阵势,咯咯咯尖叫着,疯狂逃窜,结果有一只脚底打滑,扑扇着翅膀掉进了小池塘里。这幕经典的速度与激情,引来无数围观群众,大家都纷纷褒奖多宝的英勇,多宝的信仰代表主人的信仰,那就是:颗粒归仓。

多宝在外威风凛凛,声名远播,但是在自家人面前,那却是一朵开到了尘埃里的花。

爸妈闲时,会进城来看我,每次多宝都恭送他们到路边等车,等他们上了车它才恋恋不舍地回去。我们每次回去看爸妈,多宝也是会到路边迎接。虽然它不会说话,但是眼睛里的激动和依恋,我能看懂。它能感受到我们归来的那个日子爸妈心情的喜悦,它也明白爸妈站在门口眺望是为了什么。接到我们后,多宝会高兴地摇着尾巴,亲昵地蹭我们的腿,舔我们的手心。这样热情可爱的多宝,让我的孩子总是觉得特别的新奇开心。他多次要求,把多宝带到城里陪我们一段时间。“爸爸,我们每天给它洗澡,喂它最好吃的狗粮,给它买小梳子理毛,好不好?”

我总是笑着不答应。因为我没法跟这么小的孩子解释,让在广袤田园尽情撒欢的多宝,跻身于最狭窄的公寓房,呼吸城市里的空气,无异于禁锢了它的自由。不接地气的多宝,就是给它最香的骨头,给它最有趣的玩具,也比不上一勺玉米渣和一群小母鸡来得让多宝开心。

多宝是一个乡间的追风少年,它可不屑于一切制造出来的城市味道,带它来一趟,肯定不会是它的芳香之旅。

多宝有份气质男的清高。周围所有的小狗,它都不理睬,但是大伯家的小白来我家串门,却是畅行无阻。小白是一只白色的小狗,很秀气,总也长不大。它的饲养方式和多宝完全不同,大伯退休在家,实在是闲得慌,把小白当成了波斯猫,每天钓鱼给小白吃,喝牛奶也习惯性地留下半盒倒给小白。人家小白就连饭碗也是大伯用合金钢材亲手打造,其牢固程度,真是饭碗恒久远,一个永流传,怕是小白八辈子的后代都用不坏。

多宝喜欢小白来,但是小白来了,它又闹别扭,一会儿和小白亲昵无比,耳鬓厮磨,一会儿又和它打打闹闹。这个家伙,太不懂得表达了,有一次竟然还把小白打伤了,然后好多天,它都闷闷不乐的。老妈和大伯母在院子里聊天时,它和小白各自待在主人的脚边,望着彼此,那一眼里情意荡漾又欲说还休。

我坚定地认为,狗狗也是会自己掌控命运的。就像多宝,它若不是美食家,它就不会那么帅;它若不是那么帅,它就不会风驰电掣;它若不风驰电掣,它就不会那么孤独;它若不孤独,它就不会眼里只有小白。当然,这些都不是我们爱它的真正理由。我们爱多宝,是因为多宝作为一只小狗,以最美好的忠诚和对生活的无限热情,很努力地成为了我们的亲人。

豆豆

文/秋风

从没见老公发过那么大的火,简直是声嘶力竭。看着他暴跳如雷的样子,我有点怯了,赶紧关了电脑,但心里却不以为然,不就是一只狗吗?至于吗?

半年前,老公和两个孩子从亲戚家抱回来一只小狗,我清楚的记得,它那娇小的不能再娇小的摸样。浑身都是黑色的,只有两只眼睛上面有一小撮黄色的毛。在我们老家,像这样的狗是没人喂养的,俗称:四眼狗。克主人的。所以,从我看到它的第一眼起,我就不待见它,更何况我极讨厌喂猫啊,狗啊,那些还得我伺候它们的小动物。我极力的劝老公把它送回去,可他们三个大男人根本就不理会我,倒是齐心协力地不一会就给小狗做了一个舒适的小窝。我在旁边气的眼睛都绿了,可也无济于事,只好少数服从多数,极不情愿的投降了。由于小狗太小的原因吧,孩子给他取名叫豆豆,我心里想,哼,名字取得再好听,我也不会喜欢它的。

接下来的日子,更让我烦心。也许是豆豆刚离开狗妈妈,也许是换了一个新环境还不适应。整天嗷嗷地叫个不停(也许是太小的缘故,不会汪汪的叫)烦死了,可它却成了孩子们的宝贝。尽管我不止一次的像个特务似地偷偷查看,还是没能管住他们抱着小狗不止一次的睡到天明。于是,声嘶力竭的就是我了。可孩子们总说我没爱心,大冷天不怕小狗冻死啊,可洗床单的不是你们吧,你们更没爱心,也不怕把你老妈累死。接下来就是一场口舌之争。而老公总是哈哈的笑个不停,诙谐地说;反方胜。那得意的样子真的让我火冒三丈。

豆豆在我们的争执中渐渐长大,可它一直不会汪汪的叫。我对老公说,别再是一只哑巴狗吧,要真是的话,要它有啥用,又不能看家。老公也自言自语地说,是啊,它怎么不叫呢?我心里窃喜,终于找到把它送人的理由了。那天是星期天,我心想孩子们都在家,正好可以改善一下伙食,于是,吃过早饭,我就高高兴兴的出去买菜了,等我回来,刚推开家门,就见他们三个大男人趴在地上,孩子手里拿根火腿肠,嘴里还不停地学狗叫,我不解的问:你们在干啥,不嫌地上脏啊 ?老公诡异的说:我们在教小狗学说话呢。我晕,没见过这样的人,把我弄的是哭笑不得,唉……真拿他们没办法。

小狗在一天天的长大,在我们的精心照顾下(我之所以说我们,是因为他们不在家的时候,我也没少操心)豆豆出落得“楚楚动人”左邻右舍也总是夸它长得俊,我心想,狗的相貌也分三六九等吗?呵呵。但心里也挺开心的。把它送人的想法暂时抛到了脑后。可接下来的一件事,让我又一次改变了想法。因为不是大狗,所以,我们一直没把豆豆拴起来。一次,家里就剩我一人,正吃午饭,一个陌生人敲开了我家的大门。说我家的小狗咬到他了,我看了半天,差点没拿放大镜,才看到了他说的伤口。没办法,既然人家找上门了, 不管伤得如何,拿钱吧,谁让咱是外地人呢。送走那人,我气不打一处来。 对着小狗劈头盖脸的就是一顿抽:行啊你,还没长大,你就给我惹事了,两个孩子还没给我惹麻烦呢, 你可倒好,因为你,我的一条新裙子跑了。可气归气,骂归骂,打归打,它毕竟是个畜生,一点犯错的样子都没有,照样摇头摆尾的跳来跳去,唉……真拿它没办法。

一次打麻将散场后,牌友看到了我家的小狗,说你家的小狗挺漂亮的,让我给他帮忙找一只。我心里一动,脱口而出:你把我家的抱走吧。牌友喜出望外。不由分说,就把小狗牵走了,临走还说不许反悔。切,不就是一只小狗吗,我才不会后悔呢,我正愁没人要它呢。

下午,老公下班有点晚,我把饭做好,感觉无聊,就打开了电脑。不大一会,孩子们和老公陆续到家,我给他们盛好饭,又坐到了电脑旁。孩子问我喂小狗没,我不假思索地说;小狗送人了。话刚出口,没想到平时焉了吧唧的老公,“腾”地一下站了起来,把筷子重重地摔倒了桌子上,眼睛瞪得比平时大两倍,那样子似乎要把我活吃了。孩子们也一直说我脑残。我委屈的泪水不由自主的掉了下来,心里想,我给你们当牛做马的伺候你们,在你们心里,我还不如一只狗。老公见我梨花带雨的摸样,火气没那么大了。接下来,我给他们出了一道选择题,有我没狗,有狗没我。虽然那顿饭我没吃,但我胜利了,到最后妥协的还是他们。

说真的,没有豆豆的几天里,我还真不习惯呢,出门回家,再也看不到它蹦跳着接我的样子。每次收拾吃剩的骨头时,总想着,要是豆豆在,这些就是它丰盛的午餐。每次想到它,心里还真不是滋味。老公不止一次地说要去牌友家看豆豆,都被我拒绝了,虽然我也很想它,可说出去的话犹如泼出去的水。做人不能出尔反尔啊。有一次,我还没起床,就听到了狗叫声,我心里一阵狂喜,是不是豆豆回来了,没顾得穿衣服就赶紧往外跑,果真是豆豆。那么多天了,它还能记住回家的路,小狗看到我,叫着向我跑来,那样子,真的很像一位久别的朋友,它在我身上蹭来蹭去,我的泪水差点又一次流出来,赶紧跑到屋里,拿出我们还没顾上吃的鸡架扔给了豆豆。看着它狼吞虎咽的样子,我心里还真不是滋味。我迫不及待的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老公,听得出来,老公电话里的声音也是非常激动。一个劲的说:真是狗不嫌家贫,忠臣那,别再送人了啊,我下班就回家。可想而知,他对小狗的感情让我不得不承认,虽然表面老公是冷若冰霜的人,但他的内心也有柔软的一面啊。孩子们放学,那欣喜劲自不可言。之后,孩子们也给我也出了一道选择题:妈妈,你要狗要儿?我又一次哭笑不得。但我知道,我已经不需要选择了。于是,我大声说:狗儿们,我都要!!!

弱者的美丽

文/王胜华

一个极寒的冬天早晨,雾气弥漫的街道传来清洁工清扫落叶和垃圾的声音,声音传来的那个方向,一只小狗身后拖着车一样的东西,艰难地跟在清洁工身后上坡、下坎……

莫非是清洁工用小狗来架车拖垃圾?这也太残忍了吧!亏她想得出来、做得出来!

我有些反感,有些好奇,走近那个清洁工和她的狗,却让我的心疼痛了起来。

这是一只完全残废了的小狗,干枯的双腿和扭曲的后半身被捆绑在用钢筋焊接起来的轮椅之上,由于只能靠前腿来长久地牵引和支撑,小狗的前腿特别的粗壮。不管是异性表示友好跑来舔舔它的嘴,还是同性在它面前呲牙咧齿地表示愤怒和鄙夷,它的眼神里都透出一种淡定,一种无谓。

“这狗,怎么了?”

“被出租车扎的。”听出我的关切之音,清洁工附在我耳边小声说。

那天早晨,小狗往常一样跟着主人来扫街,一张急着抢客、载客、赚钱的出租车急驰过来,从小狗身上就直扎了过去,血,就像倒墨汁一样从小狗身下淌了出来。连续的痛叫声中,小狗用两只前脚艰难地撑起正在流血正在瘫痪已经不听使唤的后半身,两眼惊恐地看着从自己身上流出来的热血慢慢地浸泡着自己的身子,茫然地望着这条熟悉的街道。茫然和惊恐的眼神透出这样一种信息:从今往后,我不再是一只健全美丽逗人喜欢的狗狗了,主人会不会不管我,甚至将我遗弃?

活着,生命还有意义?路途还有鲜花?时运还有掌声?

不就是一条狗么?都成这样了,还企望什么意义?还奢求什么鲜花?还蒙昧什么掌声?

毕竟,与横冲直撞的出租车司机相比,清洁工太弱小了。看着满脸胡茬无动于衷地坐在生命血泊之上的那个人,清洁工想上去理论,但她没有理论;准确的说,她不敢去理论。她怕突然有一天,这样的血也从自己的身体里流出来,这样的厄运也降临到自己的身上……待出租车离开,清洁工脱下洁白的衬衫兜裹着小狗,默默地抱着它回家。像在筲箕里压豆腐,殷热的血即刻渍透了衬衫,一滴一滴地从清洁工的身前溅落下来,接着在她身后的路上打印出一串长长的红色省略号。省略号的一头连接着清洁工的家,一头连接着她负责清扫的那条街……半个多月后,清洁工找来四只轴承滑轮,用钢筋焊接了一张特制的轮椅,将小狗瘫痪了的后半身和蔫瘪了的两只后腿绑在轮椅之上,一次一次地教小狗拖着轮椅练习爬行。

不弃不离,无数次的失败之后,小狗终于能够拖着沉甸甸的轮椅滑行了,小狗和她的主人终于又能不离不弃地来扫街了。

不知什么缘由,每一次路遇,我都要对这一生命奇迹长久地驻足,长久地瞩目,甚至心生敬仰。以及说是对狗的敬仰,不如说是对人的敬仰、对弱小生命的敬畏。我敬畏一切弱小而坚强的生命,我更敬仰支撑这生命的力量。这力量是无形的,像催开荷花的那一池柔水,像温暖身上的那一层薄棉,像暖心窝子的那一声慰藉,无形而柔软,却是生命可以托付的脊梁。

我的目光常常停留在那个清洁工和她的狗身上,感情常常倾向于那些弱小无助的生命,我偏执地认为:那些弱小的生命曾经美丽,或即将变得美丽。

也许生活在弱小的时间越久,空间就越小的原因,弱小的生命重重叠叠反反复复地来到我的面前:我常常看见蝴蝶或蜜蜂被从蛛网里解救,我常常看见落渠的狗被营救上岸,我常常看见冻在路上的蜜蜂被捧在手心里哈醒,我常常看见那些乞讨的碗碟里堆满碎币……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美,但我却深深相信:弱小的生命比起强大的生命更能展现出生命的本质与美丽,那些刚从生命颠峰骤然滑落的生命,那些刚以蹒跚走来的脚步,甚至那些已经凋零成敝了的花……我无缘它们美丽时的美丽,也许我也无缘它们即将的美丽,但它们今天在我面前落魄了,狼狈了,甚至即将逝去,而蓦然间,上苍就将这落魄这狼狈降临到我眼前,让我无法回避地撞上了。

无可回避地撞上生命在我面前骤然滑落,我怎不黯然泪下?

也许是自己正处于弱小生命里的弱小心态,但我却那么相信:文学是弱者的文学;文学的美,其实就是弱者的美:我认为窦娥因冤而美丽,黛玉因病孱而美丽,一百单八将因各有冤情而美丽,神通广大的孙悟空因遇到无奈而美丽;同样,我也认为孔子因不能士而美丽,屈原因不被赏识而美丽,唐人张继因名落孙山而美丽,陶渊明因不为五斗米折腰而美丽,曹雪芹因没有酒钱而美丽;同样的同样,我还认为语言因文学而美丽,意境因诗而美丽,情节因跌宕而美丽,人物因波折而美丽。生活中,这样的美丽无处不在:维纳斯因断臂而美丽,张海迪因轮椅而美丽,吴斌因雷锋而美丽……一句话,文学因生活中的弱小而更加美丽。

我始终认为:这是滋生弱小生命的厚土,这是孳生爱心的国度,这是以爱心来衡量美质的国家,爱的高度就是美的高度。

我这样偏执于弱小:因为,并非所有的弱小都能美丽。

狗年说狗

文/何桂梅

一直以来,我对狗都没有特殊的感情,甚至可以说一点也不喜欢狗。

在我的印象里,狗是肮脏的,随地大小便不说,它身上还藏有一种叫虱子的东西,只要这种狗虱黏上你的皮肤,吮吸你的血,便会感觉奇痒无比。我记得小时候是遭过这种罪的。在寒冷的冬天里,脱光全身的衣服,跟虱子玩捉迷藏的游戏,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最终还是没能捉住它,让它跳走了。于是,每遇到狗,总是避而远之。

印象当中,狗也是凶狠的。我的父亲曾经被狗咬伤过两次。有一次,父亲被狗咬伤之后气急了,拿起木棍就要将狗收拾了,结果被狗的主人拦住了。主人解释说,那是因为天黑,狗没看清来人是谁,误以为是小偷,所以才咬伤了父亲。后来,那只狗还咬伤了其他的乡亲,人们都说这只狗养的年月太久,该杀了。我又不禁想,人老了会变得友善,狗老了反而会变凶恶?于是,每当遇到狗,我的心里就会油然而生一种恐惧。

去年,对门的叔叔家养了几只小狗,这几个小家伙每天都来我家串门,别的时候不来,吃饭的时候准时到。因为是小狗,所以我对它们没有丝毫的戒备,而且觉得它们有几分可爱,经常把吃剩的骨头扔给它们吃。还真有趣,这些小家伙一见我就把小尾巴摇来摇去,还会跑到我的脚下撒娇。于是我提议,我们家也养只小狗吧!父亲说,狗养大了,终归是要杀掉或卖掉的,到时候怎么下得了手,怎么舍得把它卖掉?听了父亲的话,我沉思良久,狗跟人的感情果真这么深厚?

几天后,我随母亲到舅舅家做客。坐了老半天,还不见我那活泼可爱、总喜欢缠着我讲故事的小表妹。我问舅妈:“表妹哪去了?”舅妈告诉我:“她正在房间里伤心呢。”“谁惹那小淘气不开心了?”“还不是她喂养的那只小狗,病了,好几天不吃东西了。”走进房间一看,果然看到一双哭得红肿的小眼,看着怪可怜的。

前不久,我看到这样一则报道:在美国旧金山的一次地震当中,一只名叫科迪的宠物狗成功地解救了正在二楼床上睡着的婴儿小罗伯特。我还看到了几则类似的故事:狗跳下河把落水的儿童救上岸,狗叫人把生重病的主人送往医院救治……真神奇!

看来我对狗是成见在先,至今我坚持不吃狗肉,过去是因为讨厌吃,现在是因为不忍心吃,因为我终于知道狗是人类最忠实、最好的朋友。

这个初冬温暖的旋律

无声无息的时间慢慢见证着岁月的轨迹,暮然回首,皆是过往。所以,有些美丽需要定格,有些美好需要珍惜,有些回忆需要珍藏……

静美的秋天犹如一小段恍惚的光影,转瞬即逝,四季有规律的更替,转眼又是冬天。

刚刚迈入初冬的日子,几件不起眼的小事,奏响了这个冬天温暖的旋律……

(一) 立冬那天下午,老乡送来一些新鲜的茼蒿,儿子要吃火锅,还要吃羊肉和鱼丸,近的几个超市都没买到鱼丸,于是我做公交去远处的一家大型超市买,公交车人很多,没座只能是站着,在我旁边的座上坐着一个九零后小男孩,带着耳机在听歌,身体跟着旋律也在扭动,再看那打扮,头发就中间留一道,还是红毛,两边是光头,穿一小格子衬衣,外面一件亮面的羽绒马甲,那衬衣的袖子还禄上去的,看着手腕纹了一只蝎子,一看就是个叛逆的孩子。

一会公交到站又上来一些人,其中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带着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刚好站在我旁边,这时座上那个“蝎子”哥看见了,竟然站起来让座,这让我很吃惊,突然觉得,其实这男孩蛮阳光帅气的。

(二) 昨天中午,到了散学的时间还没见儿子到家,这时儿子一个同学来送信,说儿子的自行车链子断了,而且卡住车子不能动了,我拿上一把钳子赶紧骑车去接他,老远就看见一个人在帮儿子弄车子,等我到了,那车链子也拿出来了,再看帮儿子弄车子的是一个中年男人,也是去接孩子散学的,这时的他两手全是油了,他的女儿从书包拿出一张纸递给爸爸让擦手,多可爱的父女俩。

我感激的谢人家,那对父女笑着说不用客气,边说边骑车走了,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心里感觉暖暖的,祝福好人一生平安!

(三) 前几天,二嫂家的小黑狗生小狗狗了,四只,很可爱,可不知道什么原因,这狗妈妈没奶水,这下麻烦了,二嫂去买了奶粉用奶瓶喂小狗,一只一只的喂,每次都费半天功夫。

昨天我去她家看小狗狗,突然发现那四只小家伙趴在狗妈妈身上吃奶,高兴的我刚要喊,这狗妈妈终于有奶水了,可仔细一看不对,这四只小家伙的妈妈是小黑,怎么现在喂奶的是二嫂家的另一只狗,花花。

原来,这花花前段时间也生了小狗,不过满月后都送人了,现在都过去二十多天,没想到还有奶水,二嫂说,花花是只善良的狗,它听见那四只小狗饿的嗷嗷叫,竟然主动跑窝去给小狗喂奶,没想到还真有奶水。

我听了忍不住眼泪留了下来,多么伟大的母爱,虽然这不是它自己的孩子,原来这动物的母性也如此强烈,于是赶紧喊儿子回家把他吃的火腿肠给花花一根。

其实,这世界上的事物都有两面性,也许,现实世界,有太多的无奈,束缚了人本来的美好心灵,也许是太多的经历,扭曲了人本有的良好人格,如果人人都用清澈简单的目光去看这世界,你会发现原来这世界并不复杂。

遇见你

文/beng-擦擦

绿柳随初秋清凉的风浮动它柔软的发梢,和着半透明的云,随心所欲的奏响了和铉。阳光一改缄默,透过树荫,丝丝缕缕都在哼唱明媚。如果我今天遇见你,我会把这首动人的歌介绍给你。幻想提拉米苏一样甜蜜的笑容绽放在你英俊的眉宇里。

小狗的项圈上有想念的字样,梅花脚印绕过草地上的毛毛虫,绕过树荫下走来走去的小鸟,绕过塑料翻斗车和西瓜模样的气球,穿过人群,乘着午后的欢声笑语,准确无误的奔向你。如果我今天可以与你交谈,我期待你摸着小狗的额头问我它为什么认识你,那样我就有机会告诉你,你就像一枚优雅的钻石,不需要自我介绍,就已经落在了所有人的眼睛里。寻寻觅觅,念念不忘。

柳叶想顺着流水去看远方的风景,和空中的七星瓢虫擦肩而过,落在水面击起一层浅浅的涟漪。我用帆布鞋与树上的蝉鸣配合,踏出轻快的节拍。如果此时你与我并肩而行,我会把自己的真诚放到你面前,告诉你,刚刚的节拍是我遇见你的心跳。高低起落,怕你听见,又怕你听不见。

把心情放在小蝴蝶斑斓的翅膀上,随着它去浅蓝色的湖面照镜子,把眼神中的喜悦印在花朵的倒影中,和另一只小阿飞许下约定。如果你今天对我微笑,我会捧着一整个夏日的芬芳,提起我长长的裙摆,旁若无人的绕着你翩然起舞,把我心中溢满的幸福毫不掩饰的表达给你。

会讲故事的树和巢里的雏鸟轻声的说着有关于溪水的童话,等雏鸟长大了,就可以衔回小溪边碧玉一样漂亮的石头,放在大树的脚下。而此时的我正把感动绣进红色的绸缎中,在大树憨厚的腰身上系一个大大的蝴蝶结。如果我今天可以拉你的手,我会带你去森林中,一厢情愿的把这一天一地的温馨作为礼物送给你。

如果今天你有事没能出现,那么我会在夕阳中跟大家开个小会。跟柳树,云朵,阳光,跟小蝴蝶,毛虫,小狗,跟飞鸟跟七星瓢虫约好,今天看星空的时候就要定好闹钟。明天相同地点,我们大家准时等待你的到来。

你明天有时间吗?

小狗蹦蹦

文/杨天宇

姥爷家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狗,它小小的个头,活蹦乱跳的,所以我给它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蹦蹦。

蹦蹦一身黄白相间的毛,长长的,远远看着,像一头威武的小狮子。它还有一双大大的、明亮的眼睛,给人一种非常友好的感觉。蹦蹦今年已经九岁了,是我最忠诚的朋友。

每次回乡下老家,蹦蹦老远就从家里跑过来,扑到我的腿上,好像在说:“小主人,你终于回来了,我可想你了。”于是,我就高兴地带它出去玩,看着它在野地里滚来滚去,到处撒欢。虽然它身上沾满了黄土,但我也不觉得它脏。如果有别人家的狗冲我发凶,蹦蹦就会挺身而出,甚至会跟那条狗来一场激烈的大战,直到把那条狗赶离我的身边为止。看到它这么勇敢地保护我,我心里非常感动。

后来,姥爷生病了,蹦蹦一动不动地卧在病床边,不管大家怎么叫它,它也不离开。姥爷去世那天,它默默地看着我们,眼中分明含着泪水,看着它悲伤的样子,我心里更加难受了。

姥爷去世后,蹦蹦只好被寄养在别人家里,我好长时间都没有见到它了,真想回去好好陪它玩一玩,让它不再那么孤单。

邻居家的小狗

文/刘衡星

邻居奶奶家有一只可爱的泰迪,咖啡色的毛卷卷的,细腻柔软又干净!可见奶奶把它照顾得多么细心。它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怜儿!

回想起我们第一次见面就觉得好笑。有一天午后,我准备下楼去买点东西,突然从邻居奶奶家的屋子里窜出来一条小狗(当时奶奶房门是开着的),冲着我“汪汪”直叫,吓得我飞跑。它紧跟着追了过来,直至追到楼下都不肯放过。我吓作一团哀求道:“小祖宗,求求你别再追着我了!”可它就是不吃我这一套。在它就要扑过来之际,一声“怜儿,不许调皮”传了过来,那只小狗忽地跑了回去。我循声望去,哦,原来是邻居老奶奶。

奶奶见我吓坏了,走过来抚摸着我的头温和地对我说:“没事,星星别怕,怜儿很乖,不会咬人的。它只是吓唬吓唬你。”我颤颤地说:“奶奶,这只小泰迪是您养的?我怎么从没见过它呀?”奶奶回答道:“这是我女儿养的,她这段时间要加班,没时间照顾它,就交给我看管,要不你帮我陪怜儿玩一会吧?我老了,这小东西想跟我玩,我没有这个精力了。”我爽快地答应了。

奶奶上楼去了,留我和怜儿在院子里,想起刚才那惊慌的场面,我心有余悸,但还是壮着胆子上前主动讨好它:“怜儿,我们是好朋友,一起玩,好不好?”此时的它,毫不领情,掉过脑袋便拿屁股对着我。正当我一筹莫展不知怎样和它沟通时,忽然想起:家里中午不是还有没吃完的红烧肉吗?拿一块给它,任何狗狗都应该抵挡不住美食的诱惑吧?我拔腿跑上楼去,拿了一块下来,悄悄地放在它的前面。刚开始它只是闻了一闻,闻了半天,才吞下了肚子,可能感觉到我的善意,慢慢地它便认可了我,对我摇了摇尾巴,又嗅了嗅我的手。我小心翼翼地摸了摸它的头,它竟然乖乖不动,很惬意地享受着,就这样我和怜儿成了朋友。

从那天起,我一有时间就去看怜儿。每次见它,它都把自己的玩具拖鞋叼在嘴里,用两只前爪抱着,还不停地晃动着脑袋拼命地撕咬。我走过去一把抢了过来,谁知它一下蹦了起来,想来抢呢!我高高地举起冲它大喊:“来啊,来啊,抢不到!”怜儿一边晃动着尾巴,一边对着我“汪汪”地叫着。我冲它扮了个鬼脸,就把拖鞋扔了出去。怜儿就像箭似的窜了出去把玩具鞋叼了回来,还躲着我,生怕我又来抢似的。它那可爱的举动逗得我直笑!

没几天,邻居奶奶的女儿忙完事了,怜儿要走了。看到怜儿临走时依依不舍地眼神,我也留下了难舍的眼泪。

雪儿

文/于小燕

邻居小赵有一只狗,名字叫雪儿,因为它对小赵的忠心耿耿和不离不弃在我们这儿很有名。

小赵不爱狗,从来没想过要养狗,可是有一天清晨,刚打开门,他就看见有一只雪白的小狗卧在他门口的道崖边。他就没理睬,和妻子上农场去了。到了农场,小狗也跟到了农场。中午他们下班,赶头他们回来,小狗早在门上朝着他们迎上来摇着尾巴呢。

小赵便叹息着又微笑着说:“没治,给上点儿吃的吧。”他上有老父老母,下有儿子女儿,自己和妻子又收入有限,实在不愿多一张嘴。喂过便连吓带真打的要撵走狗儿,谁知,怎么也撵不走,旋撵旋回来了。他就没辙了。不管他给不给吃的,这小狗似乎就认上他了。他上农场,小狗跟他上农场;他卖菜,赶头他到了市场,小狗也到了市场。他把车子停下,小狗就卧在车边或者车底下。因为不爱,所以他也就不管。菜卖完,他就只管自己回来了。让他惊叹的是,他开着车回来了,小狗自己也回来了。您想,路上那么多的车,小狗又这么小,那么短的腿腿!日子长了,小赵不由得也心生爱怜了。慢慢,也就三天一顿两天一顿的喂开了,并给小狗起了一个漂亮的名字——雪儿。走哪里也常常回头看看它,有了骨头丢给它。

对于雪儿,一开始我们都感觉很新奇,觉得有点儿匪夷所思。因为雪儿并不是小赵养的狗,虽然不知道它来自哪里,但大家都知道,一开始,他跟小赵一点儿瓜葛都没有!当它出现在这个队里的时候,它就卧在小赵门上,小赵一家不管它,还是别人一直喂它呢。可它就认小赵一家,这不能不说是个奇事!有几个爱狗的人都吃了醋呢。他们气愤小赵的不对狗好,经常特意的喂雪儿。他们嫌小赵的不顾雪儿的安全,让雪儿在公路上穿行。怪小赵不让雪儿进门,雪儿一直睡在门外面。可他们没办法,小赵不听他们的,雪儿又只认小赵。这真是一桩奇事,简直就是电视剧里才有的情节,尽管我们不相信,可它就这么真实的在我们面前发生了。并且天天冲击着我们的眼球。我们的小狗,忙的时候走哪里都不带,闲了或抱在怀里,或牵在手里,或载在车里,从来不敢让它上公路,不敢让它一个人走远,它喜欢吃什么,就给它吃什么。它们在雪儿面前,就像家养的小雀,弱弱的。雪儿则不然,它生气的时候拿眼一射、一声低低的怒吼,就令同类生畏。它跟在电动车后面风驰电骋的样子,简直像一只奔跑的猎豹,身上闪现着一种野性的光芒。一路上穿行过的村子,都知道有这么一只狗儿。大家因为心里是那么的欣赏雪儿、敬佩雪儿的忠心不移,雪儿的名声也就出去了。雪儿和小赵一家成了我们这里一道亮丽的风景。不管是小赵夫妻,还是他们的儿子女儿,不管春夏秋冬,刮风下雨,只要外出,雪儿就在车前或者车后相随着。夜晚,雪儿尽职尽责的为他们守着门。他们在农场里做事的时候,雪儿悠然的卧在离他们十几米远的地方,让人生叹!

没有功利的陪伴

文/阚则思

那晚,我在小区散步,树影婆娑,略有微光,月季花和金银花散发着浓浓的香甜气息。我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

忽然,在人行小道上见到一只鸭子,像我一样踱着步子,一会儿又伸着脖子急急地往前赶。好奇心起,我立刻跟着鸭子,发现鸭子在追赶前面一“帅哥”,那“帅哥”还不时地停下来等一下,关系很是亲密。

哈,这么晚了还出来约会?我忍不住想上前看看“帅哥”长啥样,夜幕下隐隐约约看见是个和鸭子大小相似的四腿动物。它们感觉到有人跟着,走得更快了。我只好轻声喊了一句:“帅哥,等我一下好吗?”四腿动物可能感觉我没有恶意,回头看了我一眼:那长长直立的耳朵和两只大大的眼睛,是一只吉娃娃小狗!我竟然见证了这超级有趣的“狗鸭恋”。我正兴奋着呢,突然一辆汽车驶近,车灯照到这对“情侣”身上,它俩没有立刻逃跑,而是紧紧贴在一起护住对方。之后,它们迅速走入树丛,再也寻不见了。

小区住户们对动物很友善,很多人家都备有猫粮、狗粮,小猫小狗在这里不愁吃喝,恋爱就更自由了。也许在这只母鸭眼里,这只长耳朵大眼睛的小狗就是最帅的“帅哥”,而在小狗眼里,那只白鸭一定是最美的“天鹅”!两情相悦,两身相伴,就如此美好。

我想小狗和小鸭分属两个相隔甚远的族类,但是它们看对眼了,就不管不顾地爱起来。相比之下,现在的人类对于爱情太权衡、太精明、太算计了!很多人不懂得珍惜那份真情的陪伴,也太可怜了。

在电视剧《三生三世 十里桃花》里,男主人公夜华非常明白自己快乐的来源就是爱人白浅,所以愿意牺牲掉一切去守护住这段爱情,甚至有点“不择手段”。这部情节虚幻的电视剧之所以能打动人心,也许就是因为现代社会太稀缺没有任何功利的爱情了。

这两只小鸭小狗,好像比人类更懂得:最长情的是陪伴。

我的一天

文/莫平凡

一天,天气很好,晴空万里无云,太阳高高地挂在天空上,金黄色的阳光撒下来,大地穿上了黄色的衣裳。

阳光下,我和妈妈走进花鸟市场。市场很热闹,到处摆满了鲜花和小动物。我和妈妈来到卖小动物的地方,那里有一只小狗,特别可爱,于是我就想买回家。

小狗全身雪白的毛,两只闪闪发光的眼睛,一对尖尖的耳朵,一条大尾巴。那条大尾巴摆动起来,更加可爱。

妈妈见我喜欢这只小狗,她也逗起小狗来,小狗很有意思,大声地叫着,拼命地摇尾巴。妈妈摸了它一下,它便不叫了,把头抬起来,望着我和妈妈。

妈妈笑了。她帮我买下了这只小狗。

我抱着小狗高高兴兴地回家了。这一天,真快乐。

一抹淡淡,一抹念

文/色拉么

春风淡雅,婉约星辰,荡漾在这安静的夜晚,一个人走着这熟悉的步伐,放下了一身疲倦,携一碟暗香,漫步在这丝寒春意间。

喜欢这种淡淡的感觉,不止一次的迷恋于美丽的夜晚。轻步散漫似乎只有在这短暂的瞬间,才得以相见。忙碌的节奏从未停止的向前走着,寻找自己喜欢的东西,从早到晚。每当礼拜天,总是会有异样的别恋,生活似乎平淡的不能再改变些什么,包括自己的心情。

夜似乎躲开了那一抹月亮的笑脸,但却添了一份幽然,无论什么时候,夜晚总是那么的安静,告别了一天的喧哗,嗅到一股自然的气息,内心在这里能与你安静的融为一体,得到一种华然的释放,感觉一种格外的清怡。

一双黑色皮鞋,一条修长的黑色休闲裤,再加上一件看似马甲的外套,灰黑相间。一步步走在这几乎没人的乡间小路,如果能看到自己的影子,便是锦上添花了。没有过高的要求,只是喜欢这种感觉,一个人,一条路,听着风,闻着大自然的呼吸,好像就能洗掉一身的倦意。不知道何时开始,莫名的喜欢上了黑色,觉得一个男人,黑色似乎就是他的象征,气质不容置疑。喜欢穿着一双皮鞋,漫在泥泞的小路,路旁有些杂草,一些浅水沟。微风掠过眉梢,驶向这黑色的夜晚,草丛中泛起一股蛹动,哗哗的几声唏嘘后,迎来一阵清幽的枯禅。不由得停上脚步,闷一支烟,吐露于青砖苔的路面。看指甲有些醉意的抖擞着,寒意竟如此的肆无忌惮,不知是几勺酒薄酒捣的乱,还是衣服穿的有些单,年轻人不讲温暖的体魄,偏偏要的几度翩翩,冻的是自己,养的却是别人的眼。在这无人的黑夜,想不通自己为何一身打扮,是为这月亮吧,可人家今晚并未出现啊!

抬头见天,低头见地,脚踏实地的伫立于黑色宁静的润颜。一席碎发,借风吹打着左边的脸颊,一股淡香的味道,随风驱散。

纤长的身躯,长长的头发,一双高跟鞋,踢踏的节拍击打着大地酣睡的梦边,似乎看到一个美丽的女子,扑鼻的香味已弥漫心间,若梦若现。带着几分柔情的俊脸,唤引着一幅迷人的春天,即将在这漆黑的夜晚,燃起浪漫的熏烟,点燃着星空的璀璨,像一幅浓墨点缀其间,为你我的插肩,幻起一道迷人的光线,眼睛在黑色旋律中翻转,见得几分羞意,低头中,又不忍回望……

思念是耐不住的诱惑,美丽的心灵,美丽的大自然,美丽的记忆,无一不欢。懂得欣赏是件美妙的事情,像是一种愉悦的心情,一个开心的苹果,那样甜。毕竟走了一段很远的路,看看那个印记还在熟悉的路上,也许不该在想起你,可是在这迷离的夜晚,却始终不能躲开你的思念。故事已经结束,但留下了许多美的节点,伴着月色,如能细读一番,那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回味往事总能让人傻笑一番,记得那年春天的一个晚上,你穿着一件白色的外套,手里抱着一只被遗弃的小狗,而我则在你的前面,当时你看一眼怀里的小狗,看一眼我,接着再看一眼小狗,再看一眼我。记得我当时忍不住说了一句话:“你看我也没用,狗不是我扔的,我也是想来抱它的,只不过被你抢先了。”你调皮的说:“我不是这个意思,而是看你长得有几分小狗的可爱,忍不住看了看。”我接着说:“您老人家过奖了,我哪有小狗长得好看,要不然您抱得就不是狗了,而是我了。”

一个玩笑竟能让你如此的开心的笑着……

一个小狗、一句玩笑、一抹淡淡的月光,竟然成了彼此爱的桥梁,或只因爱上了一个瞬间,彼此变得那么遥远,你带走了可怜的小狗,也带走了一颗心……

答应过彼此以后都要好好的,想了就想想,倦了,也就别再留恋。正如那一抹淡淡的月光,只是淡淡的也就够了。

能有一个人值得在夜晚去想念,对于彼此,本就是一种幸福。

那是爱的泪

泪水,有着感情,喜悦,悲伤,激动……我仍记得那一次……

记得那一天,妈妈从早到晚都是在唠叨我,不是这,就是那,我听得都不耐烦了,便扔下一句“我出去玩。”来到了小区里散步。走着走着,我发现原来郁闷的心,已经舒服许多了。这时,我被前面的一幕吸引住了,不禁停下了脚步。因为在那前面,正有一只大狗与一只小狗,虽然它们都被主人用绳子牵着,但是,也阻挡不了我那怕狗的心理。这时,它们主人的身边来了一个人,他或许是狗的主人的朋友吧,他那朋友不知对他说了些什么,便伸手要去摸摸狗。那只大狗正在绕着他的朋友嗅来嗅去,狗的主人的朋友也一边躲着。“坐下!”我隐隐约约地听到了那位叔叔对那只大狗发出的命令,只见那只狗乖乖地原地就坐。叔叔的朋友想把小狗抱起来玩玩,可是,当他的手刚摸到小狗的狗毛时,大狗便对叔叔的朋友吠起来,吓得他马上缩手。我这才时发现,原来,小狗是大狗的孩子。大狗一直都紧紧地盯着叔叔的朋友,从它那目光里,我似乎明白了什么。我马上飞奔回家,一进门就投入了妈妈的怀里。妈妈搂着我,说:“妈妈不再这样唠叨了……”“不,妈妈,是我不对,您是为我好的……”我的泪水马上涌了出来,妈妈的眼角也湿湿的,泪水滴在了我的脖子上,凉凉的,却有着爱的味道。

天下有哪个妈妈是不爱自己的孩子?又有哪个妈妈不愿自己的孩子好?妈妈的唠叨就是爱,妈妈用着最平凡的方式来爱着我们。

“世上只有妈妈好……”在那一个小小的动作上,在那一句短短的问候里,在那一个小小的行动中……而那次,妈妈的爱藏在了唠叨里,而它又成了泪水,流入了我的心田。那是,爱的泪。

到马戏团去工作

文/张炜

无论怎样的童年,都是人生的黄金。当然苦难的童年并不鲜见,但即便如此,人们也会珍惜之极。那是人之青春的前期,是生命之初,是最值得痛惜的幼稚期和出发期。上个世纪四五十年代出生的人和现在不同,二者在接触大自然的深度上有很大区别。人们现在感叹最多的是孩子们功课太多了,除了课堂上的紧张学习,还有课后作业和课外的各种辅导班。孩子们就此踏入了人生的竞争之路,接下去几乎不再有喘息的机会,这样直到六十岁甚至更晚之后才会稍有缓解,所谓的退休了。也有人退而不休,那就意味着终生忙碌。过于紧张和生硬的生存节奏意味着悲剧,可是我们谁都没有办法解决。在这条奇怪的生命流水线上,一个人是不能按照自己的心愿行事的,自己是停不下来的。这命运、这一切,都是由时代和族群的文化特性所决定。

上个世纪中期或更早以前的孩子,可能仍然拥有大量的野外时光,鲁迅即便是进了三味书屋,也还是能找到一个趣味盎然的百草园。今天的人去看看那个给了当年鲁迅无比欢乐的园子,会觉得它这么小。然而它虽然小,在鲁迅笔下就不得了,简直是应有尽有,奇妙之极。由此可见大自然对于儿童来说是多么不可或缺,对于他们心灵的成长和知识的构成是多么重要。野外的一切给予人的营养之丰富之有机,远不是书本和课堂所能比拟和代替的。

在林野里会遇到各种各样意想不到的奇迹:人、动植物、溪水河流、风雪、流星银河、翩翩而至的大鸟,还有踏着小碎步溜溜跑来的一只狐狸,可谓不期而遇。那样的童年要多少惊喜有多少惊喜,而拴在课桌前的儿童就像失去了自由的小狗。小狗一天到晚系着绳索,悲哀可想而知。小狗被日日训练,只为了有一天能到马戏团去工作,这样的小狗学会了许多古怪的技能,会踏小飞车或进行更高难度的智力活动,比如辨识扑克牌、计数等。这样的小狗在主人那里是赚钱的宝物,可是其一生基本上毁掉了——远离了本性和欢乐,没了自由,也就什么都没了;失去了流畅自如的生活,也就失去了全部。

俄罗斯作家契诃夫很小的时候,要在父亲的小杂货铺柜台后面接待顾客,几乎不能离开半步。所以回忆那段日子时,他说了一句令人心碎的话:“我没有童年。”天才式的作家都是敏感的。这种拘束的童年,在他看来不是好不好的问题——而直接是没有,是被取消。

而今,被“取消”的童年,却不是某一个,而是太多太多了。这是一种不可原谅的大面积的残忍。这种情况下,谁来挽救一个民族的童年?

我们见过的一所所小学、一个个补习班上的孩子,更有回家后伏在桌前的稚弱身影。由此,我想到的是被关在笼子里的毛茸茸的小鸭和小鸡——它们真可爱,也真可怜——它们应该出门游戏,捉虫或戏水。

没有童年和拥有幸福多彩的童年,这二者差别多大,将来必会慢慢显现,也将形成完全不同的人生。没有童年的族群,会成为一个畸形的群体——除了个别的天才——他们不会有出色的创造力,也不会有足够的判断力;而且,由于失去了大自然的养育与呵护,他们在心理方面也会造成不可修复的残缺。

我们人类本来就是大自然的组成部分。只有与大自然亲密接触,我们才是完整的,我们才能领略“三才者,天地人;三光者,日月星”的和谐和无与伦比的好意。

小狗牵黄

文/孙守名

邻居老杨作画堪称一绝。一张破旧的报纸平铺于桌面,牵黄站在矮凳上,老杨抓起画笔,刷刷刷几笔,牵黄的雏形便勾勒完毕。随之,描尾,着色,点睛,半盅茶功夫,那牵黄已栩栩如生立于我的面前。

我将这幅画视为至宝,回家就贴糊在床头的墙壁上。此后每隔一月我都领着牵黄去找老杨,两年不到,我的整座房间俨然成了牵黄的天下。但见墙壁上的牵黄形态各异,或站或蹲,或静默或狂吠,或低头或擎首,神形毕肖。只是看得久了,倒觉得那眼神似有些玄机,有忧郁,有感伤,有寂寞,有凄清。只是,那时候年少,哪里会知晓老杨会将自己的人生际遇融入其中?

牵黄是我从村西柳家抱养的,柳家二姑娘年岁与我相当,聪慧灵敏,自幼与我熟识。她家的老黄产崽后,我提出这个羞于启齿的想法,柳家二姑娘倒也爽快。小狗满月后,顺理成章地落户到我家。兄弟姐妹争相为之取名,左邻右舍也来献计献策,邻居老杨随口就吟诵出“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的词句,还给我们滔滔不绝地讲述苏东坡那年在密州出猎时意气风发的情景。大家啧啧称道,认为“牵黄”这个名字既有学问又体面。

牵黄很讨人喜爱,我进门,它便立起身,两只前爪呈作揖状,将眼睛眯成一条缝,随后围绕我再转上三圈;待我坐下,一纵身,跃进我的怀抱,憨态可掬地望着我。我出门,它又恋恋不舍,怏怏不乐地送了又送,似有千般嘱咐万般叮咛。秋去冬来,寒风四起,又到了打冰夹鱼的时节。我带着牵黄,去河边赏玩。脚踩着薄冰,心里自然惴惴不安。一个趔趄,竟滑落水中,卡于冰面之间。这时,牵黄猛冲上前,死死咬住我的衣襟拽拉扯撕。毕竟体力单薄,它竟对我丝毫不起作用。我陷入绝望,一任冰冷的寒意浸透我的肌骨。牵黄撒腿就跑,偌大的旷野中只剩下我一人。我失声痛哭。正在这当口,牵黄又扑了过来,它的身后跟着的竟是跌跌撞撞的身体瘦弱的老杨。感谢上苍,感谢老场,还有我的救命使者牵黄。

我家对牵黄从此另眼相看。

老杨挨批斗的那天下午,下起了秋雨。画家老杨低垂着头,瘦削的身体在寒风中不住地颤抖。牵黄不知何时出现在戏台上,用嘴咬住老杨的裤腿,死命地后拉,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它大概是想拉走老杨,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有人高喊“走狗”,逼近牵黄猛踢一脚。一声惨叫,只见牵黄前翻,升高,一道弧线,消失在戏台下的西北角。我的心抽搐起来,本能地要冲出去,柳家二姑娘紧紧地攥住我的手。苦涩的泪水流进我的灵魂,几经眩晕,我差点站立不住。

身体单薄的老杨走了,这位下放到村子里已有七年的画家、诗人,带着满腹经纶和岁月的沧桑,带着对生活的热爱和对我的关怀,静悄悄地离开了我们。这大概是被批斗第二天的事了,他走得很安详,安详得让我们这些活着的人心惊肉跳。送葬的人稀稀落落,我跟在人群的后面,寻寻觅觅去找牵黄的身影。

我时常在想,老杨的死会不会是因了我那牵黄……

浅秋渐进的凉

文/灵秀

秋凉了,叶儿开始飞舞。

【1】喜悦

每在闲暇时,我总是喜欢去大自然。明知北方没有烟雨江南的青翠,没有温润缱绻气势磅礴的湖光山色。就一条黑河长年不涸地在宽阔的河床流淌着几股忽而交汇忽而分道或清澈或混沌的水,在离城市不远处永不停息地哗啦着流向远方。

这是我家乡最大的河流,也是我烦闷时最愿意去的地方。

坐在黑河水中央,看河水淙淙,清灵灵地流向远方。河岸两边堆积或挖掘得乱七八糟,既使这样,在周末去黑河玩的人还是很多。他们将越野车直接开进河床,洗车玩耍。孩子们在清清浅浅的河水里嬉戏。大人们则喝酒猜拳。

我静静地欣赏着周围的一切。我的小狗对着对面的人狂吠乱叫,似乎这是它的天地。没人理睬它的嚣张,我也任它乱吠,我怕它不小心会被河水淹没,用绳拴住。

我看手机小说,时而抬头看一眼周围的人。老公仔仔细细地洗他的车。

起风了,秋的凉爽带着丝丝的冰凉袭来,意犹未尽的人们渐次离开了。

湿地的芦苇,长势不是很好,前一年的枯苇未除,好似阻碍了它的生长。我踏上栈道,牵着我的小狗,在栈道奔跑。跑累了,我放慢脚步,小狗跳着蹦着,兴奋异常。竟然有几对新人趁着黄昏,在芦苇间拍婚纱照,淡淡的绿色在枯黄间伸展,这样的景,是春是秋还是夏,站在此刻,我们明白是在浅秋。

滨河新区也有不少游人。秋花烂漫,芬芳已被风掠走。湖边上有一群白色的鸭子,或站或卧,悠然自在。我的小狗,只要我走得稍快一点,它便要奔跑,我也随它奔跑。它激动地扑我的腿,闹得我裤脚上满是土。

老公说我:你比狗还要疯。

喜欢自然的我,一向如此,即使身体不适,只要在大自然,我都是愉快的。

【2】薄凉

我在润泉湖公园遇见了他,自然而然就想起了他的父亲,那位精神饱满面带微笑的老人。

他,蹲到,再也没有起来。昏迷,再也没有醒来。

他想不到自己的生命结束的如此之快,他也看不到远道赶来的儿女凄楚而又冰冷的悲伤。

父母给儿女生命,细心呵护,培养教育,供其上学,后来工作,帮助成家。之后为了生活儿女奔波远离。之后,父母的家就只是一个客栈,等待疲惫的孩子回来的温馨港湾。

《常回家看看》一首歌感动了几亿的中国人。回家的原因很多,是自己想念了,或父母想念了,抑或为了孩子,也许是一种责任。走得越远,回来的机会越少。其实,不是远与近的问题,而是心。

感恩父母,是否明白父母的牵挂?是否给父母一些慰藉和快乐。儿女回来,没有那个父母不希望,不高兴。不想回来的理由很多,其实,就一个字:忙。再忙,再不好请假。人生,就那么短短几十年,等儿女大了,父母已没有几年活头了,多陪陪他们。作为儿女,理应为了让父母见上一面奔波,虽然辛苦,但之于亲情,又算得了什么。

他也是我的老师,一位非常喜欢运动、勤劳而俭朴的人,对生活他没有多少企求,对于儿女他更是没有任何要求,只希望他们好。大儿子和女儿都在国外,后来大儿子回到了上海分公司。回来的机会都不是很多,他们也去帮着照顾一下孩子。

一天,刚七十四岁的老师,正在打乒乓球,突发心梗,就住在医院附近,迅速抢救。当时,医生就已经觉得没有希望了,可在极力抢救下,恢复了心跳、呼吸,处于深昏迷状态。

在外地的儿子和女儿赶来了,可老人深度昏迷,住在ICU.

他小儿子就在医院上班,别人不让进,他们可享受特殊待遇,可以轮换进去陪陪老人。

老人的手指动了一下,可脑部缺氧太久,医生断定醒来的可能不大。

在这几天里,最焦心的是懂医的小儿子,他坚信父亲能醒来,我们能理解。站在医者的角度,他知道那只能是等待奇迹发生;可站在儿子的角度,他不愿相信一直健壮的父亲突然之间会再也醒不来。

大儿子和女儿偶尔去看一眼。因为在ICU,不需要家人照顾,也不需要吃喝,一天一天过去,六七天后,依然如此。这期间,他们竟然有心去逛湿地,之后,病人还生命垂危,他们都走了。

后来转到了普通病房,日夜都需要有人照顾,才感到了艰难。可只剩下母亲和小儿子。十几天后,看不到希望的母亲,断然放弃了治疗。然后,大儿子和女儿才又回来奔丧。

现代生活节奏快,工作压力大,可父亲在病危状态,那个单位也是能够理解和宽容的,请个十天半个月的假,应该不成问题,究竟是请不上假,还是……

我的老师走了,安祥地走了。

我没有看到太多悲伤,也许,他们看得太透,人总是要走的。

那天在网上看到一位母亲,两年为成为植物人的儿子用刷子刷脚底板,并不停地与儿子交流,两年后奇迹出现了,儿子醒来,第一句话是叫了一声:妈。后来又在母亲的精心照顾下,能扶着墙走路。这位母亲老伴癌症去世,儿媳跑了,还照顾着孙女。母亲的伟大,正因为有伟大的感动人心的爱,才有爱的奇迹发生。

我的老师,就在他出事的前一天还说:就我的身体,再活十年二十年不成问题。可生命却在次日,就失去了知觉,就成永远。

也许,对于远离,就该淡然一些,必定是没有办法的事,但我还是接受不了这样的薄凉。假如,是父亲看着躺在病床上的儿女,会如何?就算他再也醒不来,最后的日子也该陪陪;就算他没有感觉,抚摸一下他的手,也是一种对自己的安慰。然而,他们走了,如此凄凉。

秋凉了,心也凉了。

【3】芦苇花

几十只风筝或高或低或远或近,都向着一个方向,在蓝天下飘荡。突然有一种喜悦传遍。好庆幸自己没有睡懒觉。太阳升起时,一切都是那么明媚,那么灿烂,那么舒畅,那么陶醉。湖面微波荡漾,湖心有七星岛,每个岛都是芦苇围成的圆,芦花在阳光下泛着银色的光。

喜欢这样清淡如水的美丽,随处可见的芦苇摇曳生姿。湖边上的垂柳将灼热的阳光用向阳的身躯拥抱,我走在它向阴的凉爽间。湖水的涟漪被几只鸭子搅乱,还有芦苇的影子也凌乱不堪。前面几个年轻人在奔跑,一只小狗不甘示弱地欢奔。后面的孩子嘻笑:他们与小狗赛跑。

我在一束高高的芦花前驻立,衬托在蓝天背景下的芦花,淡雅清爽,绒绒柔柔,轻飘飘的仿佛欲飞,从芦苇长高生出花,仿若生命的四季都是一样的色彩。渐渐的绒渐渐的柔渐渐的丰满渐渐的在枯黄的芦叶上优雅。冬季的雪花站在芦花上,多了几份妖娆和妩媚,在阳光下雪水又将芦花粘成残败的模样,可经不了多少光芒和风拂,它又如从前一样柔韧和轻盈。剪几枝芦花插在窗前的瓶里,家也变得有几份雅致。

在湖边一个小小的广场,一对夫妻他弹她唱,自娱其乐,不很动听却无比动人,在他们脸上幸福如花儿一样开放。

一位老人正在那些凌乱地竖起的石柱上训练他的小狗。小狗乖巧、机敏,在主人美食的诱惑下它做得很认真也很漂亮。看着那只纯白的可爱小狗,我又想起我的小狗点点,假如它还在我的身边,它也一定比那只小狗优秀。你在哪里?你还能享受如跟着我一样四处蹦蹦跳跳的快乐吗?她是否用绳索将你拴住?她是否知道你喜欢野外?是否……

随处可见的小狗,以各自憨态可掬的模样,悠然自得,每在这时,都会想起我的小狗--点点。小狗突然间被我们送人,不知经历了怎样的心路里程,也许我想念它一如它想念我们一样吧。那可爱的模样,那淘气而又招人喜欢的机灵劲,尤其是守在门口的忠诚和热情,为实现自己的愿望巴结主人不停站立作揖的姿态,那种与人之间仿若心有灵犀的懂得,胜过语言交流。还有你不让它叼的东西,当你放回原处,它看着你偏无所畏惧地叼起又快速扔掉,然后夹着尾巴离开,有一种我看你能把我咋样的挑衅。有时,小狗就和小孩子一样。

路上,落英缤纷的槐花,已在初秋的风中消失。季节纷繁的当口,转换是如此准时。天,开始了渐进的冰冷。时光就是这样匆匆地滑落,如华发披挂在额头,挡不住沧桑的容顔。

谁在秋的丰裕里揉捻进淡淡的忧伤?浸染这一季的欢喜。

走失的狗最可爱

那个人一直也对你很好,但你还没有爱上他。你自觉以你这样的条件,可以找到更好的。

然而,有一天,他跟别人恋爱了,你竟然觉得心酸。不但心酸,更糟的是你发现自己其实是爱他的。

你对他的恋人妒忌的要死了,你想他回到你身边,但有希望保持自己的尊严。他现在愈是快乐,你便愈痛苦。原来,你爱他已经很深了。

你爱他并不是你自己以为的那么深,你只是没有你自己所以为的那么有自信。

有些女孩子知道旧情人谈恋爱以后,整个人会很失落。明明是自己提出分手的,却为什么还是有酸溜溜的感觉呢?原来,放走的蝴蝶是最美丽的。

舍弃的东西是最有价值的。走失的小狗是最可爱的。我有一只走失的小狗,直至今天,我还是觉得她聪明伶俐,活泼又可爱。而事实上,我只是大概记得她的模样。

你的仰慕者移情别恋了,你就当他是你养的小狗走失了吧。他的好处,就是他走失了。

孩子的心

文/余英国

这阵子,一只流浪的小黄狗出现在我家单元楼前。或许是受到了邻居的善待,小狗见人很亲,经常尾随,甚至还抬起爪子抱腿。它根本不管这样的方式,是否为所有人所接受。

流浪狗的出现,有人欢喜有人烦。欢喜的人中,包括我的大女。正值高三的她,每天下自习回到家都很晚。每次走到楼道口,大女都要逗逗小狗,甚至还为此耽搁几分钟,常常需要我催促再三,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这种场面,让我想起了大女还小的时候,发生的类似一幕。

大女从小就喜欢宠物。很多年里,她一直念叨着,希望能够拥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家住六楼,面积不大,女儿的心愿注定不能满足。

多年前的一个周六,我所在的家属院内跟这阵子一样,也来了一只流浪狗。见到大女归来,一路跟上了楼。

小家伙估计饿坏了,进屋后不停地找东西吃。我辛苦炒出来的一盘小鱼,鱼头全部被大女剔出,让小狗饱餐了一顿。午饭后,小狗竟然还趴在我家阳台上要午休。大女拿出一个旧的棉垫,为小狗临时造了一个窝。但它在我家只能作短暂停留,下午,爱人千般说服后,在大女不舍的眼神中,将小狗送到了楼下。

大女跟着一路小跑,在楼前的竹林内,为小狗再次造了一个窝。当晚,下起了雨,大女不由得又想起了那只小狗。直奔下楼,再回来时却神情沮丧。“狗狗不见了,我楼前楼后地找了一圈,也没见到它的影子,雨下得这么大,它会淋湿的……”

一整晚,大女都在念叨着小狗:会不会淋雨,会不会饿了,会不会很冷……继而,又怪起了妻子:都是你狠心,为什么不能收留它呢?我好喜欢它,好想和它做朋友!

一连几天,大女都在念叨着这只再也没有出现的小狗。她和它萍水相逢,唯一给她留下的,是不舍,是遗憾……

面对大人的坚持,大女别无他法。妻子告诉我,这么多年,大女一直都盼望能有个很好的玩伴。在当时只有一个孩子的家庭里,大女其实很孤单。上不完的补习班,望女成凤的隐形压力,让她正在快速告别欢乐的童年,加速奔向未不可知的成人世界。

缘于生长的环境,我一直无法想象,我会对一只小狗,倾注如女儿那般的情感。我认为,在大女那般年龄,学习知识是件极端重要的事情。我对她最大的期盼就是,能够很好的学习,养成很好的习惯,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孩子。这方面我关注的多一些,而大女的孤单、爱好,在我看来,可以忽略不计。

和大女相处的这么多年,我常常犯主观主义,武断地以我的标准,扭转她的所思所想所喜所爱。大女喜欢画画,尤其喜欢漫画书。随着进入初中,她一度视为

“命根子”的漫画类杂志,全部束之高阁。有一天,我和爱人整理家什,在没有征求大女意见的情况下,一股脑将漫画类杂志卖个一干二净。

大女什么都没说,依然一如既往地学习、做题,显得非常平静。我觉得,慢慢长大的她,是可以不在乎这些的。但大女悄悄跟妻子说的一番话,再次否定了我的判断。

大女觉得,这些漫画类杂志卖掉并没什么可惜,只是里面有几本精华本,画工上乘,绘画者皆为大家,线条优美,是难得的好东西。这些精华本是她辛辛苦苦“淘来”的,现在骤然失去,让她格外惋惜。

妻子跟我转述的时候,我的心猛然间有些抽紧。我视之为玩物丧志的这些杂志,对大女来说,却是她童年中难忘的一段记忆,也是学习的另一种途径。我没有想到的是,在我看来还是孩子的大女,竟然对漫画的理解那么深刻和理性。而我毫不可惜清除它们的一个真正原因,竟是妨碍孩子的健康成长。

那一刻,想起了大女曾愤怒之下说出的几句话:你老是让我看经典看课本,见不得我看一点别的东西。我也有自己的爱好和喜欢,你不要老是用自己的标准,去要求我。你太自以为是了……

往事历历,浮上心头,竟让我好几天辗转反侧。和大女相处的种种,使我逐渐动摇当初的自以为是,得出了一个让我有些沮丧的结论:我这个父亲,其实真的不理解孩子的心——孩子的心,是玻璃心,纯净、善良,可以装下很多美好。而我那颗成人的心,经历社会和时间的磨洗,已经标准化、程序化、世故化。

过往岁月里,当两颗心相撞时,大女选择的多是服从,是让我满意。当下面临高考,成绩不尽如人意的她,依然如同过往那般,被我们施加压力,不时被我们唠叨。偶有反抗,都被无情地镇压。这么多年过去了,很多局面,其实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私下想来,这何尝又是我真正所愿呢?如果不是有着很多无奈,我惟愿保存完好的,恰是孩子那颗晶莹剔透的心。在时间行进的未来,我希望能说服自己:学会理解她、呵护她,让童心停留在孩子那里,能够久些、更久些!

但,这或许依然只是个奢望!

小狗灯

文/成石

元宵佳节快要到了,明月挂当空,银辉洒大地,我不由想起那时的元宵夜……

那时的元宵节也是热闹非凡,大街上耍龙灯、划旱船、踩高跷、扭秧歌,人海如潮。街巷中花灯闪烁,玉米灯、白菜灯、莲花灯,还有各种各样的动物灯。家家户户也高挂着自个儿做的灯笼,我们这些孩子也提着小花灯在人流中穿梭来往,把欢笑洒向大街小巷。

那时,我家的邻居刘嫂做的花灯最精致、最漂亮,刘嫂是一位心灵手巧的媳妇,裁衣、绣花、剪花等女红活计样样做得好。居委会见她做的花灯好,便年年请她做大型花灯,去市花灯会参展,头一年,刘嫂就捧回一个二等奖。

记得那一年也是一个狗年,母亲请刘嫂做一个小狗灯。刘嫂扎灯笼的骨架都是细细的竹条,用温水浸泡一夜后,软软的竹条在她纤手中任意弯曲,一会儿功夫便扎出一个小狗的骨架,然后糊上黄纸,一个金黄色的狗灯脱颖而出。最后她在小狗的嘴上粘了几根绿草,预示着春天的到来。元宵节那天,这盏小狗灯高高挂在我家的门头上,周围邻居纷纷前来欣赏,并拍手叫好。

一身狗毛

文/桂一居山人

院子里有条小黄狗,两年前自己跑丢了,幸运的是又自己跑回来了,可那之后小黄就再也关不住了,主人家无奈只能放养,整日在院子里游荡,吃百家饭,看百家门,也倒讨得邻居们喜欢。

儿子喜欢小狗,整天里逗小黄玩,落得个小黄一早一晚都在楼下等他,跟随一段上学或放学路程,间或讨些零食。

公司门卫大爷也喜爱狗,收养了只流浪母狗,取名来福,一到发情季节,惹来大大小小一群公狗在门口乱窜,大爷时常拿着扫把追打驱赶,可防不胜防,我们运气好时能在走廊里看到一幅活春图。就这样,来福一窝接着一窝,生了不少小狗,大爷也养不了那么多,陆陆续续都送人了。

九个月前,来福新生的一窝小狗快出满月了,儿子来了就迈不动步子了。拗不过儿子的执着,挑了其中一只黄白相间的带回家。河东婆接受不了,对我们狮吼:伺候你们俩懒汉就够受了,还要加条狗,是要活活累死老娘啊!?无奈之下,苦苦哀求只让小狗在家过一夜,第二天就送回去。

第二天,装模作样带小狗回来,可周末大爷不在,也不好将小狗独自放下就走,只得又带回家商量暂且过个周末,等周一再还。就这样,七拖八拖,小狗在家算是熬过了一星期。待到第二周真要还狗时,河东婆已经有点舍不得了。带着小狗回到母狗跟前时,恰逢母狗正给其他小狗断奶,对小狗又凶,吓得小狗躲在车下不敢出来。电话汇报河东婆,那边也心有不舍,小狗终于又回来了,正式落户,河东婆赐名樱桃。我也正式开始铲屎一族生活。

话说樱桃来了后,自然增添了很多乐趣,可也有不少烦恼。小不点到如今的大姑娘,长大了,家里也留下了她很多破坏的痕迹。好像也就这么接受了,没有人埋怨这新增的成员。

樱桃在小区里认识的第一个狗朋友自然就是小黄,小黄有7岁了,应是熟知狗情世故,也耐着性子任由樱桃在它身边撒泼戏耍,对樱桃宠爱有加。但凡遇到园区里其他小狗对樱桃有非分之想,还会醋意大发,恶狠狠吼上几声。

终于等到樱桃长成大姑娘了,第一次发情,自然小黄更是殷勤不断,白天晚上蹲守楼下,时刻想着见樱桃一面,更有多次欲行不轨,都被我吓跑。那段时间,我成了棒打鸳鸯的恶人了。河东婆倒笑我,这是没闺女把樱桃当闺女养,严把女婿关呢。

一周之前,小黄又不见了。这让一下楼就看到它的邻居们觉得心里少了点什么,都担心它出什么意外了。最初两天,樱桃下楼来转遍了小区,找不到小黄的影子,上楼来总是闷闷不乐,再后来,樱桃一下楼就直奔小黄家,隔着院门看不到小黄,呆呆在在那儿哀鸣,到现在还看不到小黄的影子,樱桃除了每次去小黄家看看,还学会了在草坪上到处留下自己的气味……

真不知这样下去,樱桃会不会得了相思病!早知如此,还不如当时成全了它们。

虽说养狗,可我除了天天弄得一身狗毛,狗的世界我未必真懂,且养且珍惜,以此纪念丢失的小黄和樱桃的成长。

怀念阿黄

文/林茜

一天,下班回家,发现我家楼下卧着一只小狗,毛色金黄,看模样还没有长成。二楼的邻居说,这是他遛狗时,自家小狗引来的,赶不走了。

我转身回家,拿来一只香肠,剥开,放在地上,躲开,上楼在窗户里观察。小狗狼吞虎咽的吃相,触动了我内心的柔软之处。我决定收养可怜的小狗,给它取名阿黄。

从此,阿黄成了我的牵挂,每天喝牛奶,我省下一口给它;为了它,不爱吃荤菜的我增加了买肉的次数。一天天过去了,牛奶和香肠催肥了小狗,它也成了我们家的一员。我在楼梯拐角处放了一个木匣子,作为它的容身之处,它也很享受这样的安排。

因为阿黄,我家的饭桌上多了很多话题,狗的忠诚、文明养狗、人与动物如何和谐相处等。

阿黄很听话,从来不乱叫。它每天在小区里活动,邻居们也善待它,给它吃的喝的。每当看到我下班,无论它离多远,都会立马奔跑过来,在我身边撒娇,扯我的裤腿,蹭我的脚面。那一刻,我的心仿佛被融化了。

狗,是通人性的动物,知恩图报。曾在网上看到一个故事,某城市的王女士看到一只流浪狗很可怜,就每天喂它食物。几天后,令她意外的是,这只狗每天都会在一个空车位上等她,为她占车位,其他人想把车停这里却赶不走它。王女士很激动,没想到自己一个小小的善举竟然换来小狗的回报。

我不求这只小狗的回报,只想让它不再流浪。3个月过去了,小狗长大了,皮毛愈发金黄,眼睛更加明亮,每天准时接送我上下班,我总是以一只香肠作为奖励。可是有一天我下班回家,没有看到它飞奔的身影,木匣子是空的。我拿根香肠,在小区里转悠一圈,没有发现它的踪迹,一种不祥感笼上心头。一天、两天过去了,一个月过去了,小狗始终没有回来。

都说狗是人类的朋友,忠诚于主人,可你为啥不辞而别呢?难道3个月的相处,你还没有把我当作你的主人吗?是缘分让我遇见你,难道是缘分尽了,让我们又分离。看着那一箱火腿肠,心里很失落,不知这只小狗会不会再回来。

此后,那身金黄色的皮毛,那双黑色的眼睛经常出现在我梦里,阿黄,你还好吗?如果是谁收养了这只狗,请你善待它;如果不喜欢,也不要伤害它。爱护动物,和谐相处,因为我们共同生存在地球上。我相信每一个收养流浪动物的人,都有一颗善良的心!

趁着娘在去看娘

文/胡俊芳

锁上街门,准备去朋友家里闲坐一会儿,不料遇见邻家的哥哥。哥哥说,今天大娘从市里三弟家回家了。心里瞬间改变了主意——看看娘去。

邻家的哥哥是个苦命人,二十来岁时父亲病故,没几年姐夫和两个兄弟先后去世,一家人的重担都压在了他的身上。但是不管多苦、多忙、多累,哥哥从来没有说过怨天尤人的话。回到家,进门后第一句话就是使劲喊一声娘,那时仿佛一天的辛苦都在娘急急的回答中化为乌有。不幸的是,婶子后来也患脑瘤病故,以后哥哥回家,就再也听不见他喊娘的声音。妻子常说:看哥,那么大的个子,没了娘,也是那么可怜。

村里人都说我是一个孝顺孩子,其实我自己心里清楚,孝顺这个词对我来说是论心莫要论事的。十八岁参加工作,二十七岁担任乡里的副书记,三十九岁当上镇长后来又成为一个单位的副局长,在乡亲们眼里,我就有了点出息;不怎么拿架子,乡亲们托付的事情一般都会尽心去做,这让乡亲们觉得我好说话;家里分了承包地之后,地里的农活都是自己业余时间忙活,加上在一些事情的处理上表现了一种高姿态,这又让乡亲们高看我一眼。其实,也许是因为早早离家的缘故,在我的心中,对父亲的感情远远胜过母亲。父亲是个有着一身好手艺的建筑工人,在村中的威望极高,他的坚强乐观、刚毅果断、幽默风趣、多才多艺影响了我好多年。父亲在世的时候,我隔三差五就要把父母叫过来小聚一次,特别是电视里有京剧节目的时候。父亲去世之后,去老院的次数就明显少了,几十米的路,十天半月也走不了一次。有时候买点肉或者酥鱼什么的,也常常是叫儿子给母亲送了去。

推开老院破旧的木门,小院静静的,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落寞和静寂,儿时的热闹却一下子从记忆中跳了出来。小院的西南角是一个猪圈,常年有一只或黑或白的猪仔在泥坑里打滚,粪坑边有一棵歪脖子小叶杨树,春来的时候,我们会爬上树梢,折了嫩嫩的杨树枝子来喂猪;再往北一点有一棵榆树和两棵槐树,暮春时节的榆钱和初夏时候的槐花洒了一院子的清香,鸟儿在上面搭窝,我们就去上面掏鸟蛋,满院子都是鸟儿愤怒的身影和叽喳的叫声;西墙根有我垒砌的小兔窝,放学后给兔子挖菜是我很开心干的一件事。一只野猫把刚出生的小兔咬死,一只只整整齐齐摆放在西院奶奶家废弃的炕头上,我和一个伙伴为此曾和野猫大战一场。家里姊妹多,父亲又好朋友,最热闹的是傍晚时分:父亲和人在屋里喝酒,母亲在东棚子下架起柴草做饭,我们几个孩子谁忙活谁的事又不时发生战争,院子里鸡飞狗跳,一幅杂乱不堪又生机勃勃的景象。以后,我们像出巢的鸟儿各奔东西,再以后父亲退休回家院子里就他们老两口。再以后父亲走了,家里就剩下母亲一个人守着老屋,房子不再修葺,情景今非昔比。想到此,心中顿生一种难言的滋味。

迈上北屋的台阶,一只小屁屁狗迎了上来,绕着脚来回地蹭,只是腿上有点瘸。这几天村子里不安生,上班的时候有人把街门的锁子撬了,东西没丢,心里总觉得不踏实。清明节的时候,一位邻家的大哥把城里的小狗崽抱回了村,我把它抱了过来,可因为年前添了个孙子,儿媳妇说什么也不让在家里养,只好放在母亲这儿。我想,我们不在家,让小狗和母亲做个伴也好。进到里屋,小狗也绕着脚尖跟到了里屋。母亲说,小狗儿倒是好养,一碗玉米粥就行,可就是太顽皮,活脱脱像个孩子,你走到哪,它跟到哪,路都走不成,踢了它一脚,结果腿就瘸了。我说,你的孙女出嫁了,不淘你了,有个小狗淘淘你不好?母亲说,我淘了你们这么多孩子还不够麻烦啊,狗啊猫啊的,白吃食,不待见它们。再说了,来串门的都是上了岁数的,小狗一惊一乍的,咬了人家惊了人家怎么办……嘴上说着,又拿着碗去给小狗倒我提过去的剩奶粉。小狗儿可不管这个,依旧摇着小尾巴,把人的脚当作玩伴。唉!也是,那时候家里穷,喂一条狗,就当是舔了一口人,上了年岁的人多有些舍不得。

屋里还有一个人,是邻家的大娘。大娘和娘的情况差不多,大爷过世,孩子们分家的分家出嫁的出嫁,家里也就剩了她自己,两个形单影只的人就常常在一起叙旧、玩牌。开着电视,正在放着雅安地震的新闻,老人不识字,细节的事情就看不清,我就一一给她们作解释——雅安、芦山在什么地方,地震的情况怎样,全国是怎样帮助抗灾的。说到伤了多少人的时候,我原想把“5·12”汶川的情况说一下,可又忽然停了口,因为那一刻我忽然想起了父亲。“96·8”长江流域抗洪救灾的时候,父亲瘫痪在床,不能说话,我把牺牲了许多解放军战士的事告诉他,一向没有怕过死的父亲忽然哽咽起来,泪水涟涟,我赶忙转了话题。说到地震,就说到了六六年的邢台大地震,那次死亡8000多人的大地震震中在邢台的宁晋、隆尧一带,距离我们家也就几十不到百公里的路。我说,这次新当选的总理也去了,早晨就着咸菜喝了一点粥。母亲和大娘齐声说,好,好,是个好样的。听说那年周总理来看咱们,就喝了一碗落了不少灰尘的白开水,咱们国家有这样一脉相承的好总理,还能没有好日子过?我和她们开玩笑,你们都是奔八十的人了,再来一场地震,你们怕不怕死?她们说,这孩子,赶上这么好的年景,谁不想着多活几年多享享清福?为了怕她们过于沉湎伤感的事,我把电视换了台。中央二台正在播放“舌尖上的中国”。关于吃喝的旧事一打开,话匣子就更有些关不住,不过话题却明显轻松了许多。

尽管不停地唠着话,却总觉得母亲似乎有话说。我问,是不是没零钱了?随手掏出二百元递过去,母亲有些不自在地接过去,攥在手里却不往兜里放——公司欠你爹的钱给清了,差不多也花光了。前几天你姐回来给了我几百,老三从市里回来给了我二百,你给了我钱,我就好给你大哥张嘴去要了,当时分家说好的事,亏了谁也不好。我说,那有啥,大哥那儿事多,不给就算了,钱没了你就说,现在条件好了,还能没你花的啊。十个指头不一般齐,可咬哪个哪个疼;反过来也一样,轮到你们出养老费了,谁不出娘的心里也觉得疙瘩。大娘笑笑,是这么个理。嗨,也是,在娘的心里,你就是天王老子也是个孩子啊!

有人打电话,接了电话往外走,小狗撵着出来,却不敢下台阶,母亲一直把我送到街门口,似乎是送一个外人,就这一会儿功夫,又说了姊妹们、村子里的好几个事,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意思,有一种恋恋不舍的神情,我随口搭讪着走开,母亲不再高大不再健壮的身影老槐树桩一样立在门口,这让我的心中有些不忍。唉,母子一场,儿女欠着父母多少情啊!

走在街上,清亮的月光把房子、高墙的影子投了一地,如同一张黑白的剪纸,那首儿歌忽然在耳边响起:“月亮地,明晃晃,开开大门洗衣裳,洗的白,浆的白,娶个媳妇俊又白……”院门外,分明有着母亲和大娘婶嫂洗衣服时逗我玩的身影,分明有着月儿西斜时母亲要我回家睡觉的呼唤。那是一幅多么温馨的景象啊!心中就有一阵阵的隐痛。我暗暗地嘱咐自己:不要留遗憾,趁着娘还在,多去看看娘。

花花

文/陈志鸿

很早,老公就放出话来:要在我们俩结婚两周年之际,给我一个特别的礼物。我偷想:哼,我这个老实得近乎木讷,刻板得近乎执拗,只有在谈到猫猫狗狗等小动物才可以从他闪烁明亮的眼睛中感到他是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能有什么惊喜?

转眼到了两周年纪念日。我下班回到家。桌子上摆的是“老三篇”:一荤一素一汤。没有期待中的莹莹烛光,更没有想象中温情浪漫的玫瑰花。我的心一下子沉了下去,脸不由得阴了几分。

老公见状,赶紧蹦跶进小屋,拿出一个边缘缀着亮亮柔柔的蕾丝边的碎花小沙发。“什么东东啊,做狗窝还行。”话刚毕,他又蹦跶进房间,果然抱了个圆溜溜,毛茸茸的白色小狗放在地上。我一看,狗啊,不加思索地踢了一脚,那只小狗尖叫一声,然后呜呜地叫着躲进了小屋。

说起对狗的反感,也不是一两天堆积的。我本身稍有洁癖,家里掉在地上的一粒米,一根发丝我都要赶紧捡起来。再加之同事们的“血泪控诉”更是插进心里的一把刀:我家狗呀,爬上床拉尿尿;我家狗呀,把新买的沙发咬个稀烂。

那天的二周年结婚纪念日自然是不欢而散,一朵阴云挡在我与老公之间,挥之不去,都是这可恶的小东西惹的祸。

小狗来到我家第二天,我上完课回家,刚一开门,它就从小屋一拱一拱地走出来,在我脚边很笨拙滑稽地打着滚儿,把胖嘟嘟白嫩嫩的肚皮翻在上面,小尾巴不停地摆着,像婴儿呆萌挥动的小脚丫舞出一段我见犹怜的萌萌哒。我冷静地从它身边走开,一丝笑容也没舍得给。小把戏见这招不灵,笨拙地从地上爬起来,“哒哒哒”跟前跟后,对我“察颜观色”。我一脸平静,视若不见地坐在餐厅吃饭。它便静静蹲坐在我对面,用可怜巴巴的目光歪着头深情地望着我的碗,此时我的心不觉有些软了,扔过去一块肉。它马上吃了,又用同样的眼神注视着我。过了一会,它走向厕所,我悄悄尾随其后,只见它半蹲着,拉出一股细细的“清泉”。这家伙居然知道去厕所撒尿!

对狗陈见极深的我,准备给小狗出道考题。晚上我故意把它抱到新铺好的蕾丝沙发上,睁着秃鹫一样的眼睛扫描着它的每一个细节。只见它柔柔地踡曲着,嘴里不时“呜呜”轻鸣,全然没有要抓扯沙发蕾丝的意思。我又故意扯出它的爪放在沙发垫蕾丝处,它立马把小爪缩回来,睁着黑汪汪的眼睛瞅了瞅,看样子似乎明白:这些是主人的物品,得温柔对待。小把戏一下子从沙发上跳下来,回到狗窝安然躺下。不服气的我又如此重复了类似两次“考试”,结果都是完美过关……

等老公一个月从单位上回家来,我已抱着小狗在门口浅笑相迎了。我对老公说,给它取个名字吧。老公说,你定。我看了看它粉红而湿润的小鼻子说,叫花花吧。这样花花就挤进了我们的二人世界,成了一道让我们两口儿想想都甜蜜的滋味。我们带它去油菜花海疯跑,去青草地上打滚儿,去州河边散步,去凤凰山撒欢儿。在我们的照料下,花花转瞬由稚嫩的“少儿”走入到一树芳华的花季,也变得更聪明机警,更有灵性。

有一天,我和花花正在州河边散步,一只雄纠纠的阿拉斯加犬向我们飞奔过来。我向来害怕大狗,本能地向后退了几步,嘴里“啊”地一声惊叫。花花嘴里大声地“呜呜”叫着,冲到了阿拉斯加犬面前,虽然它的身型在对方面前显得那么瘦小,但是为了护卫我,它没有半分的胆怯,朝着阿拉斯加犬龇牙咧嘴,直至对方转身而去。

转瞬又是春节,照例我会去乡下妈妈家呆几天。正要带花花出门,隔壁的小女孩非得缠着我把花花给她玩两天,说得真切处还抹泪。心一软就答应了下来,想着反正很快就回来了。当我从乡下回来时,小女孩和***妈哭丧着脸过来说,走后第二天她们把花花带出去玩,不小心把它弄丢了。我一下子瘫倒在沙发上,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滴落下来,老公猛地把我一把扯起来:哭有屁用啊,赶紧去找啊。

我和老公找遍了楼下花园的旮旯角落,又打着电筒从东园走到西园,从北街奔到南街,每一个可能的地方都去问,都去找。第四天,正在我对找回花花完全绝望之时,门外忽然响起微弱的“呜呜”声,我神思恍惚地打开门,天呐,果然是我的花花。只见它浑身湿透了,身上沾满了污泥,不知在风里雨里走了多少路费了多少周折才找到家的方向。我一下子抱住花花失声痛哭起来。

冬去春来,日月如梭,转眼花花与我们生活了九年多了。花花一天天老去,毛病也多了起来,常常被抱去宠物诊所。我隐隐感到,花花“大限”将到了。

花花要走的最后一天,为工作心力交瘁的我正迷糊小睡,忽然我听到了细如游丝的呜咽声并感到有一团毛茸茸的东西正在我脸庞边。猛然睁开眼一看,是花花!它十分吃力地举起右爪,轻轻地,柔柔地抚了三下我的脸庞,嘴里发出哀鸣,好像在与我作最后的告别。我泪如泉涌,一下轻轻搂住花花,不料它吃力地挣脱我的手,跌跌撞撞地爬回小窝,随后头一歪便安然地闭上了眼睛。

花花死后,我和老公含泪把它所用过的物件:小窝,狗链,小鞋一并葬在那棵开白色花且流香四溢的花树下,每年春天,那白色的花瓣挂满枝头,犹如一树飘飞的蝴蝶,又犹如花花那柔软发亮的皮毛。每到花落一地,我都会把这些枯花扫拢一并葬入花花的“墓地”,也让它在另一个世界仍能感到人间的馨香缕缕。

花花走后,我家再没有养狗,这辈子当然也不会养狗了。因为在流年中颠簸的我,实在无法承载一个弱小生命消失的那份沉重,这大约也是份人生参悟吧!

追风的舞曲

文/522734708

我不怎么做梦,少数几次所做的恶梦,是有一只紫髯巨麒麟追我。我不停地跑,风声也咆哮,然后我跑到直喘气,跑了几千米。最后我停下来,那只狗也停下来。它的眼睛凝神着我,我看见它摔倒在地,随后体积变小,成了一只小狗。

我疲倦地坐在地上,突然听到周围有婴儿的啼声。那啼声好些熟悉,如一把利箭深深刺进我的心里。猛一转身,就有一道巨大的光束向我眼中斜刺进来。

我揉了揉眼睛,见窗外太阳升上九层轻云放出幽幽的光彩。我匆匆穿衣,脑中已是充满了对今早电影的幻想--《龙门客栈X版》啊,怎能错过!开始叠被子时,恍惚中听到一连串的铃铛声,腰一挺起,便有一个铃铛掉了下来。也没时间去捡,就匆匆跑到洗手间去洗脸刷牙。

可是,我每走一步,总觉脚步声有重复,但向四周张望时却又没什么人。当我走到洗手间时感到头有些发麻,难道感冒了?当我拿起牙杯时惊异地发现身体虚脱手也无力。然后我无意识地看向镜子,一对血红大眼竟正对着我……

来不及尖叫,手脚早已慌乱,手中的牙杯摔落,我看见碎片四处飞散,然而碎裂声却噼噼啪啪乱响,一声接着一声,一首接着一声,此起彼伏,雄壮凄苦的死亡交响乐奏起!

我凝神着那双眼,下意识地用手去抚摸,也没为什么,只觉得它很亲切。就这样,互相看着对方,就这样,几分钟,然后它不见了。或许,这是我的幻想;又或许,恐怕那是另一个自己……

时间就像异次元,时间中的时间,现实中的现实,空间中的空间。本就是虚无,来去很匆匆。我们就生活在这样一种虚无中。刚刚我还在洗手间,现在已在电影院了。瞬息的变化,真让人叹息。

现在,心中的激动就和屏幕一起数倒计时吧!

突然,我的耳边传来一连串的铃铛声。嘀铃嘀铃铃,我的视线也随之越来越模糊。仿佛是一声铃声,又仿佛是一声号召,仿佛周围的事物都在上升,又仿佛我的头被一种无名的力量按了下去,按到地下,直按到深渊。周围的一切都是黑暗一片。只有我面前的爆米花还发着微弱的光。我看到一对血红大眼在那包装纸上缓缓出现,呲牙咧嘴,怒目而视。

我拿起一块爆米花。吃吧,很好吃的。然而它又消失了。

几年前,你不也是这样,这么挑食……

回到家后躺在沙发上,觉得特别发困。迷迷糊糊中我听到了婴儿的啼声,于是我睁开眼将我的小狗抱起,将这曾在激流中死咬住我,死于车祸的小狗抱起。我看着怀中的小狗渐渐入睡,听着它发出咕噜噜的声响。真不知道它是否还会回来,我的心也紧缩成一团。

一切结束都是开始,一切都未完待续。

“你以为这是梦吗?”

忽然间风云变色,狂风乱卷,飞沙走石。我一抬头,一道巨大的光束瞬间罩住了我的身体。

“是谁在讲话?请站出来。”

回顾怀中时,狗已不见。随后光柱显示是四年前。

四年前,我有一只狗……小狗调皮我打骂它……小狗嬉皮笑脸谄媚时我对它说:“要心平气和神态自若风度翩翩……当我骑自行车撞出栏杆摔进激流时,小狗奋不顾身跳进河流中……咬住我衣袖……死死不放……

”我一直都存在着,只是时间无法将我带出虚无。很感谢你创造了我,让我有这样一段过去。“

”是啊!曾有这样一段过去……“

我家小狗路路

文/孙效东

“什么藤结什么瓜,什么人养什么狗。”老话有理。

我家小狗路路,长得好看,尤其是它的五官长得特别好,来我家做客的没有不喜欢的。每逢客人到我家,路路会跑前跑后,围住客人打转,又是叫又是闹,直到客人落座为止。有时客人落座了它还想往客人的身上凑,我们喊一声“路路”,它才心不甘情不愿趴在地上。如果客人起身,它就知道客人要走了,紧接着围住客人打转,迎前送后的,所以客人们都喜欢它。

路路有三大特点:一是恋家。别家的狗是主人一打开门就拼命往外跑,主人拉都不愿回,但路路不。我们在家时,它也在家。我们上班了,它就在楼梯间和顶楼上自由活动,玩累了就回到门口等我们回家。只要感觉到我们回来了,它就在楼上汪汪叫,仿佛在说:“我等你们已经很久了,怎么这时才回来呀?”

路路的第二个特点是爱卫生。街头巷尾也有不少四处乱窜的狗,它们看见地上的东西要去吃,看见脏水也去喝,有的还在水里面打滚。路路不!天上下了雨,楼顶上一些低矮处也积了不少的水,人走路时都特别小心,以免打湿鞋。我曾经多次观察,对于这些水洼,路路特别小心,它总是小心翼翼绕过。把它抱起来,身上依旧是干净的。在楼上玩耍的时候,看见地上的东西,它顶多是闻一闻,或者咬起来耍,但绝不会吃进肚子。喂食时,它先用鼻子闻一闻,有异味了绝对不会吃。我们就只好把原先的倒掉,重新给它弄。等我们重新给它弄了吃的,它才细嚼慢咽起来。

路路的第三个特点是喜欢客人。也许是太寂寞的缘故,路路不喜欢甚至惧怕外出,但当有客人到我家来,路路总是跑前跑后围住客人打转。落座后也是紧挨着客人,或者趴在客人的脚边。当客人要走时,又是跑前跑后“嗷嗷”直叫,有时还会流几滴眼泪,直到让客人感动地说:“路路乖,等几天又来看你。”它这才作罢!

其实这三点都与我们有很大关系,比如我们都喜欢呆在家里,不喜欢到处串门。比如爱卫生,家务事很大部分都是搞好家里的清洁卫生。再比如好客,同样如此。我们狗狗路路也如此,莫非真有“什么人养什么狗”的道理在?

什么是平等?

久前回了一趟东川阿旺的老家。恰逢星期天赶集的日子。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瘦骨嶙峋的样子,像是一棵干枯的老树。他背一个被火烟熏黑的背篓,旁边还有个小男孩,衣服已经很旧了,全身脏兮兮的。

天气非常热,老人和他的小孙孙满脸大汗,坐在在一棵桉树下的石头上乘凉。恰好我走到他们身边,于是听到了以下对话。

“你别再吃了。这是给你妹妹的。早上来的时候她就追着我问,买什么给她。你瞧瞧,都被你吃完了。”

“爷爷,我再吃一条就不吃了。”

他吃什么好东西呢?其实是果冻条,一毛钱一条那种。

走过他们身边,听到他们的谈话,特别感慨,眼睛不知不觉酸涩起来。天特别热,一丝风都没有。我掏出纸擦了擦汗。立在高处的石头上看天。这时候想起大学的一件事情,心情就更加沉闷。

有个暑期,我在昆明打工,好几天找不到工作。一个朋友给我联系了一份发传单的活。发了十天,三百块钱。但不是立刻就能拿钱,得等一个月后。

拿钱那天,我特别高兴。怀着激动的心情领取了十天的工资。在公共车上,我想着用这三百块干什么。想着想着就晕车,恶心得难受,于是在石闸立交下车。扶着绿化带的栏杆休息。这时候恰是红灯,一辆凯迪拉克正好停在我旁边。帅哥开车,一美女怀里躺着一条小狗,美女正在喂给小狗奥利奥。小狗也不张嘴,一副懒得搭理的样。那一刻,我差一点吐了出来。

我步行回到了阴暗潮湿的出租屋。躺在床上,想,为什么同是年轻人,差距却那么大。我为什么是这样子?而别人为何是那样子?区别在哪里?

热而沉闷的天气,汗水把衬衫都沾湿了。

那个老人,老人的小孙孙和小孙女,我,还有那个开凯迪拉克的帅哥,还有那个喂给小狗奥利奥的美女,差距是如此之大,让人有一种无所适从的感觉。

后来,我一直没用那三百块钱。就是在最缺钱的时候,我也没动那三张红色的票子。我将它们放在信封里,压在枕头下。那一天,我给自己下了个决心: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忘记努力改变现状。

我知道社会永远不可能绝对公平,但是,普通人通过自己努力改变现状的路子越多,社会就越趋近平等。

话说狗狗

文/段新民

动物中究竟哪一种智商最高,我不得而知。从一些资料乃至传说获悉,狐狸最狡猾,大猩猩最接近人的智商,海豚相当于三岁小儿。可同人类最亲近、最忠诚的大约只有狗了。关于对狗的评价,我不敢妄言,相信每个人都能说出许多,尤其以狗为伴的人。

我不喜欢狗,因为小时候被狗咬过。那是放学路上经过一处院子时,几个小伙子追着狗跑出来,狗撕开我的裤子,将我的臀部咬出几个血印子来。小伙子们手忙脚乱给我敷伤口、缝裤子,误了我几天课。自此,我对狗便没有好印象了。直到现在,去朋友家串门,首先要问有狗没有,只要听到犬吠,立马毛发倒竖,跑出去老远。有次下乡,农户家养只大狼狗,为了平息我的惊恐,主人将它圈到另一家中,锁上大锁,我方敢进入。偶尔狗在隔壁嚎一声,我立马颤抖一下。

前些年,我们办公的院里还有一家单位,该单位郭姓朋友养一小狗。那天他带狗出去遛弯儿,小狗被一大狗咬死,一家人痛哭流涕。我去劝解,他哽咽着说,你不懂,那是感情呀!

前几年,同事去医院,我问哪个亲戚病了?他说要给狗输液,我有点惊愕。他说,小狗是其岳母所养,岳母70多岁了,与狗相伴,她耳朵不好使,心脏有问题。小狗很灵,电话来了,它会过来叫主人;门铃响了,它会让主人去开门。甚至有一回主人心脏病犯了,它都能拨通主人女儿家的电话(估计电话号码事先设置好并教给它)。她女儿立马叫上救护车赶来,老太太真得救了。

有一次不知为何与父亲聊起狗的故事。父亲说抗战时,日本人常到村里扫荡抓人。我们家养一只大狗,如老虎般壮实,叫声不同于别的犬类。日本人来了、小偷光临、狐狸偷鸡,狗是三种不同的叫法。后两种叫法,家人不必出门狗即能将事办妥。而前一种叫法,却帮了村人大忙了,狗一叫,全村人便知道日本人来了,马上往山后转移。等日本人走了,这狗又去报信。我又一次惊讶了。

现在城里养狗的人不少。小区楼上常能听到犬吠,街上主人领着各色狗走过。有大姑娘怀抱的,有老太太手牵的,有跟在小伙儿背后小跑的,也有独自一狗横穿马路的。名字也花色翻新,从过去的“赛虎”、“大黄”等,到现在的“安迪”、“丽娜”等不一而足。主人有自称爸妈的,也有隔了辈让叫奶奶爷爷的,让人觉得狗已非狗了。

我对狗的认识,经历了一个过程。从过去单纯的怕狗、厌狗,到有了些好感。然而,吃食昂贵、住着高楼的狗渐多,我又有点不解了。总觉得狗的变乖、狗的变贵,是一种反自然现象。

怕狗

文/高凯明

晚饭后散步已坚持数年之久,回故乡平邑暂住亦不改老习惯。走进一小巷,迎面一只小狗摇着尾巴走过来。我习惯性地往后退着,来到小巷的拐弯处,有两位老太太正摇扇聊天。看样子她们都超过80岁了。两张布满沟壑的老脸上,都镀上了厚厚的一层慈祥的阳光。见我怕狗,一老人说,狗怕下腰,狼怕摸刀,见了狗你就下腰,狗会跑的。

还没有消化老人说的话,我又本能地回到原来的路上,又见到了那只小狗。狗见了我,竟晃着脑袋朝我冲了过来。我猛地一下腰,以为狗会躲开,谁料想这小东西像吃错了药,趁机狂叫着向我扑了过来,我一下子瘫坐在地上。

老人不是说狗怕下腰吗?怎么不灵了呢?望着整齐干净的小巷之路,我豁然明白,地上没有石块,小狗自然不会怕你下腰,存在决定意识嘛。故乡在变,故乡人在变,环境在变,狗的习惯也在变呀!

20年前的一天,我去广州画院内的关山月家看望老人家,大门虚掩着,刚跨进小院,就见一只小狗闪电般向我扑过来,我当时也不知怎么了,就一屁股瘫坐在地上。像是这次小巷的镜头回放。关老咳嗽了一声,小狗便放开我跑回了关老的怀里。关老一手托狗,一手扶起我,大笑不止。印象中关老的笑声是不怎么响的,这一次笑得可响了,他说,我的大总编呀,你也是当过兵上过战场的人,怎么会怕一只小狗呢?

在后来的一次聊天中,不知怎么的又扯到了狗的话题。我说,关老,怎么没见您画狗呀?关老表情认真地说,因为我怕吓着我们的大总编呀。在关老的印象中,一个当过兵的人怕狗是难以理解的。

我对关老说的当兵后才怕狗倒是实话。小时候,不是我怕狗,而是狗怕我。七岁八岁万人嫌,狗都不待见。这是那时候的故乡民谣,也是我那时候的真实写照。那年头,我见狗就打,所以狗看见我都会夹着尾巴溜开。

记不清楚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由虐狗变为被狗虐了。只是隐隐约约地记得有天早上,当军营的起床号响过之后,便有一阵啼哭声从连队驻地附近传来,之后便听人说,常到连队菜地捡菜叶的那个漂亮得像芭比娃娃一样的小女孩被一只大黄狗咬死了……我怕狗的意识大概就是从那时开始的,而且愈演愈烈,尤其是一个人遇到狗时,一种绝望感就会陡然笼罩心头。

三年前,我又回到了阔别数十年之久的老部队高炮师。黄昏时分,我在营区散步,刚走到师部大院门口,就见一只又高又大的黄狗从后面悄悄地跟上来,因为不是正面遭遇,我还能稳得住。我甩开双臂,学着当年进出大院的样子,想与这条于营区中长大的大黄狗套近乎。没走几步,我的双臂越摆越慢,左手有湿湿的、暖暖的感觉,天哪,那只大黄狗真的想与我亲近!它正随着我摆臂的节拍,用长长的舌头舔我的手指头……我当时差点儿晕了过去。

我家的小狗

文/戴烁滟

“坐着反比站着高,春夏秋冬穿棉袄。朋友来了蹦蹦跳,生人来了汪汪叫。”这是什么动物?没错,答案就是狗!正巧,我家里就养着一只可爱的小狗!

这只小狗名叫杨二黑。它是一只黑色的贵宾犬。它全身黑乎乎的,一到夜晚,只能看到它那双闪闪发光如玛瑙般的眼睛在动来动去,能吓死人!它的嗅觉非常灵敏,只要它闻一闻垃圾桶里的垃圾,就会把我们扔下的骨头叼出来。当然,桶内的垃圾也会洒满一地!它那四只灵活的小短腿跑得快极了,稍不留神,它就会像一只脱缰的马那样飞奔出去,要是把它捉回来,可得费九牛二虎之力呢!

杨二黑特别喜欢叼鞋,它先从我们的鞋架上叼起一只鞋,然后把鞋叼到空旷的地方(比如客厅)就开始“为非作歹”了。它一会儿卧在地上使猛劲去咬那只鞋,一会儿躺在地上去拨弄那只鞋,一会又用嘴把鞋抛出老远,又用出每秒100米的速度去把那只鞋叼回来,真是没事找事做……更重要的是,它一边咬,还一边发出“呜……”“汪、汪”的声音,好像自己跟鞋子过不去似的,它和鞋子就那么的水火不容吗?

杨二黑还很恨自己呢!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家有一面大镜子,每当它看到镜子中的自己时,便会狂叫不己,它是把自己当敌人了!可是它在叫时,镜子的“狗”也在叫。它看见那只“狗”在和自己作对,又把声音提高了100分贝!每当他照镜子时,我们家便会鸡犬不宁……

这就是我家的小狗——杨二黑,它真是既顽皮又可爱,我也对它又爱又恨,你喜欢它吗?

那段光阴有味道

文/王德全

倘若有超光速飞行器,我第一个买票,坐它去体会“巡天遥看一千河”的滋味。

如果票价贵得惊人,那就只坐一小段,追上最想重温的那一小段光阴就打道回府,重新回到地面。

那一小段光阴是这样的:

时间好像是下午。因为我许多有意义的举动都在下午完成,那是比较容易出彩的时间段。

季节好像是中秋。天气不冷不热,正适合户外活动。

外甥来了,我突发奇想,要带他去外面照相。相机很旧,很沧桑,边角磨得透出金属本色。或许这种相机拍摄的照片最值得回忆。

平时我不跟外甥玩,年龄相差七八岁,不是一个层面。只因手里有一部相机,才想着带他去玩。

像电影导演一样,我吩咐他,带上我的书包,把我的手枪也带上。手枪是假的,但能打纸炮,挺响,火光也可观,走夜路我时常握在手里。又吩咐,带着小狗,又用脚踢地上一段绳子,说,把小狗拴上。

外甥一一照办,牵着小狗,当猎犬,书包双背,像猎囊。这样一捯饬,外甥就有点威武,有点雄纠纠气昂昂。我取出纸包纸裹的黑白胶卷,庄重地往相机肚子里塞,脸上的汗随之大颗大颗往下滴。心里就说,我覻,导演这活不好干。

住宅区东面有一个泡子,终年积水,我一直把它当成海,每天都要在泡子沿转上几圈。可惜泡子里没有鱼,水面也没有白帆,如果有了这两样没准就真的是海了。小镇水多,几乎有水就有鱼,唯独这个泡子没有鱼,大概是流进了澡堂子的热水。泡子东北角有一个澡堂子,淌出来的水冒着热气,五冬六夏天天如此。泡子里没有鱼,并不影响我把它当做大海,大海在我的概念中是宽广的水,浩渺的水,与鱼无关。甚至认为,只要在水边照相就会有大海的效果。

我让外甥摆了许多姿势,就是舍不得按快门,胶卷实在金贵。最终确定一个比较满意的造型:外甥手牵小狗,肩背猎囊,手枪指向前方,意为给小狗指示冲锋的方向。外甥挺上镜,连续地喊:“冲!冲!冲!”。“冲”字发“臭”音,让狗往前冲,或者让它去咬人都这么喊。小狗很配合,耳朵竖起来,努力往前冲,绳子就崩得很紧,现场的气氛跟着就出来了。我还做了一个抓拍,外甥牵着小狗很随意地在泡子沿上走,选了合适的角度,我按下快门,照片冲出来,很有效果,极像海防战士在巡逻。只可惜那天风平浪静,如果有风浪,泡子会更像大海。

离开泡子,我带着外甥四处撒目,选个好景还得照。体育场不错,应该照一张,背景就选解放战争中牺牲的一位师长的纪念碑。体育场就是以这位师长的名字命名的。

此刻太阳快要落山,晚霞越积越厚。体育场异常宁静,纪念碑格外肃穆。

外甥很聪明,知道在这儿照相是件严肃的事情,表情便少有的严肃。小狗懂事地趴在外甥脚边,目光也挺严肃。外甥已经把书包解下来,摆在小狗旁边。这是我的设计,把书包和纪念碑一同收进相片有很深的意义,有继承烈士遗志,好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寓意。

天气真的很好,空气清新,晚霞似火。我庄重地按下快门。

以上就是我要重温并追逐的那一小段光阴。

我一直认为,那一小段光阴虽然短暂,却极有味道。值得回忆,值得咀嚼,值得追逐也值得重温。尤其是选择纪念碑作拍照的背景,几乎是一个有思想的小举动——那一刻我心怀崇敬,正能量在瞬间生成。而那时我自己也还是个孩子。

而今,那一小段光阴已经流逝半个多世纪,当年的照片已经褪了颜色。假如真的追上那一小段光阴,我会愉快地走进去,跟从前的我说上几句话。可是,我能跟我自己说话吗?外甥还认得我这个舅舅吗?我已经老了啊。

但,那一小段光阴我是记得的,因为那一小段光阴有味道。而这味道,我也是记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