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文章
必读社 > 好文 > 散文诗歌 > 正文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

2022/12/16散文诗歌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精选30篇)

远方

文/沁梦月

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题记

记得上学时,就很喜欢自己一个人趴在窗台看外面的天空,看那自由自在的鸟儿,看那被跟线紧拉着风筝,还有那嗡嗡作响的飞机。那时候就已经喜欢上了远方。

终于,高考毕业了,在家里无聊的待了几天,高考的压力还没有完全释放,当时分数还没有出来时,我就和同学来天津电子厂打工,只记得母亲不愿让我出来,父亲则任我去的态度把我送到小县城,连夜坐着去天津的大巴离开了我从未离开过的县城。

天津这段时间,磨练了我自己,电子厂的工作就是熬时间,这是我第一次尝试到远方的滋味,累。身体上虽累,但是我也交了几个和我一样暑期打工的朋友,谈天说地,虽然我们舍不得吃喝,身体的透支,但是精神上是满足的,因为已经到了远方。

上大学了,去的是东北,那里严寒地冻,刚去的时候,就没有和室友搞好关系,当时精神上备受折磨,第一次感受到远方的世界冷酷无情,那半年的时间过的异常的慢,远方的人儿我渐渐疏远了,封闭了自己。

慢慢地,和室友的关系处的好了,一起吃饭、睡觉、逛街,也没有那么拘谨了,突然融入了远方的生活,很美妙,很惬意,有种家的感觉,只是这个家是四人之家,没有父母,只有姐妹,没有亲情,只有友情。

毕业了,选择看离家近的一个城市—北京,在这个大都市,人们又显得那么渺少,这嘈杂落寞的北京城,竟没有我的容身之地。刚来时,只居住在郊区的小房子里,空荡荡的屋子只有一张床,没有暖气,什么都没有,当时正值元宵节前夕,只看见绚丽多彩的烟花开满夜空,大大的孔明灯飞至天空,飘向远方。

其实,我来这个城市的初衷是为追梦,我不甘心在农村生活一辈子,我要看看我梦想的城市,一个可以圆梦的远方,至今已来这所城市一年多了,它的包容与大度深深感染着我,而就在这一年,我要通过努力圆梦北京,尽管前进的道路荆棘丛生,我也要勇敢走下去。

很喜欢这句话,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老百姓为何不喜欢李逵

文/李治亚

有关梁山好汉脍炙人口的故事很多,比如武松打虎、李逵杀四虎、鲁提辖拳打镇关西等,对于武松鲁智深好多人充满敬佩,对于林冲大多人充满同情,甚至对于宋江腹诽的人也不少,不过真正喜爱的英雄恐怕还是武松鲁智深等人,真正喜爱李逵的并不多,尽管他嫉恶如仇。

众人为何不喜欢李逵?

其一,四肢发达,头脑简单

李逵做事好冲动,很少用脑子,最着名的就是在扈家庄。当时扈三娘被擒,扈成已经归顺梁山。且看李逵的做派:“祝彪见庄兵走来报知,不敢回,直望扈家庄投奔。被扈成叫庄客捉了,绑缚下,正解将来见宋江。恰好遇着李逵,只一斧砍翻祝彪头来。庄客都四散走了。李逵再轮起双斧,便看着扈成砍来。扈成见局面不好,拍马落荒而走,弃家逃命,投延安府去了。后来中兴内,也做了个军官武将。且说李逵正杀得手顺,直抢入扈家庄里,把扈太公一门老幼,尽数杀了,不留一个。叫小喽罗牵了有的马匹,把庄里一应有的财赋,捎搭有四五十驮,将庄院门一把火烧了。却回来献纳。”这样不分青红皂白滥杀无辜,哪里有一点英雄好汉的做法,实在是不分大局的滥杀一气。

其二,眼里只有宋江,其他人的生命如同草芥

做好汉,就应该爱惜一切生命,李逵似乎是为宋江所生的。你看闹江州,李逵杀人如麻,不论好坏,挡我者死。“晁盖便叫道:“前面那好汉,莫不是黑旋风?”那汉那里肯应,火杂杂地轮着大斧,只顾砍人。晁盖便叫背宋江、戴宗的两个小喽罗,只顾跟着那黑大汉走。当下去十字街口,不问军官百姓,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渠。推倒掀翻的,不计其数。”

其三,听命于宋江,性格残忍。

最有名的莫过于杀死小衙内,当时宋江让李逵去调虎离山,吸引美髯公朱仝的注意力。朱仝抢近前来,问道:“小衙内放在那里?”李逵唱个喏道:“拜揖节级哥哥,小衙内有在这里。”朱仝道:“你好好的抱出小衙内还我。”李逵指着头上道:“小衙内头须儿,却在我头上。”朱仝看了,又问:“小衙内正在何处?”李逵道:“被我把些麻药在口里,直陀出城来。如今睡在林子里。你自请去看。”朱仝乘着月色明朗,迳抢入林子里寻时,只见小衙内倒在地上。朱仝便把手去扶时,只见头劈做两半个,已死在那里。

?其四,性如烈火,有时是非不分

李逵听说宋江抢人民女,非常生气回到水寨,大闹,砍到杏黄旗,最后和宋江约定查明真相,以脑袋为赌注,然后负荆请罪,向宋江赔礼。以李逵对宋江的了解,不可能不知道宋江的为人,却如此不分青红皂白,可见眼里不揉沙子,当然也愧为宋江的好朋友。

总之,李逵虽然是梁山好汉,虽然也向往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大称分金银的自由自在的生活,不过不仅和武松鲁达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等不能相比,还和阮氏三雄等粗豪汉子有所差距,因此好多人对李逵其实有保留态度。

美好……

很喜欢小孩子,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无论什么时候,小孩子都深深打动着我……每次看到他们,都好想去逗逗他,摸摸他……看着他们那天真的样子,他们会因为抢不到自己喜欢吃的糖或是自己喜欢的玩具而放声大哭,或者妈妈给了自己一个好玩的东西而高兴的合不拢嘴……是的,他们就是这样,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做懵懂的,最真实的,也是最快乐的……他们的天真,他们的可爱。无时无刻不在打动着我。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很单纯的喜欢他们,还是因为看到他们,让我想到了我的童年,或者是因为现在的自己已经成长,而感到自己对现实社会的理解更多,觉得承受不了……从而去感叹呢……

答案……我也不知道,或许对这些,我都不曾否定

很想自己以后可以做个幼师,然后跟小朋友们一起享受那种天然的快乐……跟他们一起笑,教育他们……爱他们,但想想,却又觉得自己的想法似乎很天真……我真的可以跟那么多孩子相处好吗?我可以吗?但我相信……我会!因为我在努力,我会一直努力下去……

每次走在大街上,会遇到好多小孩子……他们个个都是那么可爱,个个都让我有一种与众不同的感觉,当然,我就一定会停下来逗逗他们,摸摸他们,很多次都差点被那些宝宝的妈妈们误认为我是有什么企图的,现在想想好搞笑哦……甚至有一次都被人家误认为我是小偷了……呵呵……这个世界真的很奇妙……朋友中也有不喜欢小孩子的,她们觉得小孩儿太麻烦,而我觉得如果一个人真的喜欢某种东西的话,那么他会觉得所有的麻烦都不再是麻烦了……

写到这。突然好怀念自己的童年……那时候,想哭就哭,想笑就笑……而现在,一切竟然变得那么的难……

我想,当我们都变老的时候,忆起童年的时光应该会更幸福吧……

很多年前,我曾经很喜欢你

文/莫莳

一个不明白自己想要什么的人,或许是可悲的。

我一直都不明白自己到底要什么,所以一直在找,从未停过自己的脚步。也许从前是知道的,只是不明白,错过了。

不管从前现在都没有好好细细想过自己要过的是怎样的生活或者说是日子更合适?自己对现状应该是满意的吧?!每一天每一天过的没心没肺除了最心底处的不安,我想我是快乐并且幸运的。

我一直都是个很爱自己的人,因为我知道如果当我爱上一个人就不可能再像现在这样爱自己,那时我会全心全意爱那个他,倾尽所有,哪怕众叛亲离一无所有跟全世界的人做敌人,我都不怕!可我最怕的是我所爱的人不知道我的爱是这样强烈,我最怕时间会磨灭曾经美好的过往,更怕如果有一天连想念都失去借口,我该怎么办?还没开始爱,就已经忧心忡忡,所以不敢爱也不曾爱过谁。也许曾经有过的,只是不自知。

从来没人跟我说过什么才是爱,怎么样才算是爱!所以我不知道,不知道怎么去面对这种忐忑的心情,所以当我遇见你,心里怕的不得了,一心只想跑得远远,就不会怕了!

等我远离所有可能会有一天会偶遇的城市,遇到过许多人,还是会想起你,才发现其实我真的好傻!只要对那个人还是爱慕着,再怎么走还是会想念,总有一天还是会去遇见。

再回来,时间已经过去那么久。我用了十年时间才明白,其实我很喜欢你,在十年之前。可是,你我如今,不可能如十年前那样了吧?

回来之前也想过,也许你还没有找到另一半那样我就可以挽回你,从此幸福生活下去;也不是没有想过,会有一天遇见你牵着一个美好的女子走过我的面前,甚至你也许早就忘了你十七/八岁的时候一直在你后头跑的假小子了。以为自己早就做好了准备了,可是真的见到了我还是会痛的不行,只好狼狈的躲在暗处,借着人来人往去掩饰早就想象过千百遍的再见。你那样好的人,怎可能还单着?是我太天真,以为蒙尘的珍珠不会被发现。

除了转身离开,也只能是心甘情愿祝福他能幸福一辈子。因为是自己不够勇敢才会错过你,才会这么遗憾。当时只要伸手就能要到的,现在已经伸手莫及。

看到现在他手里的牵着的手才不是我的,只觉得刺痛了眼睛。不够勇敢承认爱情,就是loser,再痛也只能躲在无人的角落慢慢舔舐,直至复原。

我明白,幸福,是要回来的。我心甘情愿的祝福你。

我已经承认了这结局。看过那么多人的分分合合,快乐幸福,悲伤难过,而自己除了羡慕其实更多地是难过,因为局外人除了会笑笑什么都没有。

不是没有想过要找个人来陪伴,只是这世上什么都能欠着,就是不能欠感情。我不能答应自己,不是怕要让另一个陪着我用很多时间去忘记,不是怕不能再爱上一个人,而是怕一辈子都不能忘记,那样要让人情何以堪?我承认我是自私的。懦弱的。我只是太过害怕在自己还没背离这个世界前就已经被抛弃。

现在再见到你,看到你很幸福的样子,我只愿你能得偿所愿,有个全心全意爱你的人,幸福快乐一辈子,而已。

相伴孤独

今天是父亲节,人们都会给父亲打个祝福电话。

人们常说,女人最亲的有三个男人,父亲、丈夫、儿子。我没有孩子,父亲和丈夫也永远地离开了我,他们再也无法接到我的电话。

今天有朋友说,在我平静的外表下总会隐隐地感到我内心的孤独。

失去的永远失去了,留在心底的永远留在了心底。

懂一个人,比爱一个人更珍贵。也许有的人一生中得到过很多异性的爱,却没遇到一个真正懂她的人。

我很幸运能在短暂的生命中遇到一个爱我、也愿意读我,并读懂了我的人。

他懂我,但他却过早地走了。从此在我心底种下了孤独的种子,从此我也成了一个紧锁心扉的套中人,也是从那时起注定了我终生将与孤独相伴。

我喜欢独处,喜欢单车。我既喜欢居家的简单生活,也喜欢驾车走在路上的感觉,更喜欢静静地坐在水边、山巅,默默地享受孤独。我不回避、也不拒绝孤独。

我有他的爱相伴一生;我有很多爱我、我也爱他们的亲朋好友;尽管我执拗地守护着这份孤独,但并不意味着我就不快乐、不幸福,更不意味着我的生活没有阳光,我会心境淡然、平静地过好每一天。

有位大姐曾对我说:“给他人一个微笑,比给任何东西都重要”。

我愿意用微笑面对所有的人,愿意用温情去温暖亲朋好友,愿意尽我所能用博爱回报社会。

祝所有的父亲们,父亲节快乐!

一个人的时间

文/书晴香

一个人的时间还是很喜欢纯透洁清的生活,和自己喜欢的人很好的相处,去自己喜欢的地方,谁也不告诉地静度过一段时光,或者闲下来,读一本不算太厚的书,看一本有趣的杂志,用心地做做晚饭,慢慢地享受晚餐,静静地感受时光流在快乐里一点一滴地轻穿,只在此时,一意冰清洁玉斑,光荫盈盈桃花沾。

虽然有时候也会迷茫地忘记故乡家园,不知道遥不可及的梦想泊在哪条河边,前几日的奋发向上,后续地看似很快便没有了精力实践,又陷入深度迷茫,一切好像还只是那样,随岁月流淌,时光匆逝,丝毫不让人慢尝,可发梢眉间已轻与飞雨缠绵着蜂蝶香。

也会特意地空出一段时间来好好静下来读一本书,在忙碌中的清闲,一个人无言地收藏别人的忧伤,分享别人的心情,无论作为作者,还是读者,都是漫漫时光里的一个幸福无比的曾有那么一次朦雨早上,你我同绪一沾。

风云如烟,虽然一天天在不知不觉地悄然换颜,我从没有认真地体会过日岚,也没有醉心地望过落还,但在各色的花灯间流连,转眼覆手间,就又过去独属于我生命的有限的24小时时间,我后对舞姗。即使也会突然惊觉到双目圆圆,时光不还,自己有一天也会不再徘徊,我也会那样度过一个人的时间。

品音里萦绪,雨落草不沾,会感无源漫思牵,一个人的时间……

说雪

文/白凡

新年里的第一场雪,追随着冬日的寒流,纷扬在大寒的节气里,家乡的谢朓楼、敬亭山、水阳江、南漪湖等山河风物好一番粉妆玉琢、银装素裹。仅一天光景,江南的小城便有了北国风光里山舞银蛇、原驰蜡象的傲娇气质。

朋友的空间里纷纷上图,俱是冰封的雪景,干净清爽。雪,是久违了,犹似今年这般酣畅的,更是经年未见。工作累了,看一眼窗外的漫天飞雪,明目清脑、神经松弛,倒是解乏。

小时候是极盼着下雪的,若是碰上这般雪天,那真是三生有幸,一定与玩伴们嬉闹在雪地里,堆雪人、打雪仗、滑雪橇,不亦乐乎!现如今而立之年,早已不会像孩童时那般顽劣,但对雪天的喜欢似乎成了习惯。喜欢它落在伞上“沙沙”,踩在脚下“漱漱”,声韵悠扬;喜欢它进得诗入得画,美轮美奂。有时候,还会为它不平,唐诗宋词中,它总为他人作嫁衣裳,而且一作就作了上千年。

你看,“更无花态度,全有雪精神”的梅;“雪霜知劲质,今古占嘉名”的松;“见说幽居似渭川,宜川修竹雪霜寒”的竹,好像这岁寒三友亘古长存的高洁风骨没了雪的考验和反衬,多少要失色几分。就凭这点,给个奥斯卡最佳配角不算过分吧?

当然,雪也不甘做个全职配角,偶尔也会与主角抢戏,像“梅雪争春未肯降,骚人搁笔费评章。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便是一出好戏。

这就是雪,亦正亦邪。只是正也好,邪也罢,想来不过是古人的一时趣味和一厢情愿,于我们,亦然。今个夜寒清冷,窗外雪花仍在纷杂乱舞,雪光如昼,且愈下愈大,想必明天又是白茫茫一片真干净。

等雪停了,也学日本诗人大伴家持那样,“乘此雪将融,会当山里行;且赏野橘果,光泽正莹莹。”想必也是平生快事。

在笔端,落心间

文/木亢

盛夏,落过雨。夜间斑斓的城市,瞬随清寂,仿佛微尘都停止了呼吸。

单循着《珍惜》,听曲子的流苏在心情里轻泛微澜。几近要遗忘、在这样的时光里,有多久没有独享安然。

我想过、某段时光以后、要一个人享尽一世澹静。若不是你,哪里能读到一个人也会拥有温暖、美丽而栖。就算距离、也撑不开遥远,因为心近、貌似咫尺。

【一】早安

上班的早晨、觉会睡得特别沉、上眼皮仿佛缀着千斤巨石、迟迟不想醒来。闹钟如约而至,让奶茶那首《幸福的路》一直在循环往复,也懒懒散地不想走上自己正在创造幸福生活的小道。那贪睡、那恋睡、那念睡……终究不愿从虚幻的梦里走出来,仿佛梦里就是生命存在的全部。

我所有关于晨起的煎熬如此明朗,却始终抵不过你那句清脆似一夜无眠、恰似等待唤我起来的“七点二十五了、要起床了、迟到了……”这一声声简单的话语里,倾注是你一份保证我上班不早退的责任,那具体的时间点,像是条件反射一样刺激我偷懒的神经末梢,灵敏而尖锐。这不同于闹钟机械的音乐、如钟声、让我沉湎在一种遥远的恍惚里虚无。

【二】写信

工作充溢的一整天、忙碌从来没有约定。偶尔犹如朋友间问候一声、便藏身无边的工作。隔在屏幕的两端、两个人各自繁忙。也许在感情的世界里、一切都不会变得纯粹而木讷。言语交流的多少、相互时间的允许范围……或多或少都成为一个衡量的天平。人常说,一个巴掌拍不响、一个人的独角戏自说自悦……不去想这样的孤独,只是问心、便会有结果。

我是喜欢文字的,倾注文字的表达远远高于我口头的阐述。文字的魅力就是知即达意。在午间休息、在工作闲暇……我会写写一些文字,聊聊今天的人与事、工作与生活、此间状态……我相信有情人、总会有回应。而文字的超凡能力,便是将回应的感知又一一奉还。你不擅文字,曾说是因为工科的缘故,只是在所有读到的信件中,你的比喻取之感受、熨帖生活,真实也传神。各自工作、各自归一交谈。

【三】读书

工作结束的闲暇、曾经一度与书为伴。喜欢手捧书的油墨味、喜欢看见白纸黑字的真实感、喜欢诗情画意里的连绵想象、喜欢字里行间的微软柔情……若不是你,我依旧如往昔。怎奈此时此景里多余的你,我怎堪置之不理。你的务实与钻劲,让你摒弃了文字里的旖旎风尚。但终究是踩着文字走到今天,并不排斥灌输的你,也懂得聆听声音的美妙。

常常我翻开将要看的散文、诗歌、又或者地理杂志、或者小说、或者在看的好心情文站的文章,会毫无心肺地冒昧问句,要不要读书了或者要不要听听文章,充实下自己?你都会含笑点头,然后随便点一页或者数页,如工作中很投入的模样一般,静静地、耐心地、认真地听我读书,然后发表自己听完的感受。读书、默默地看、是一种愉悦的自我欣赏,而读出字里行间的内容、就是一种心上的铭刻与感悟。

【四】游戏

放松的时候,喜欢静静地坐着,勾勒一副美图,也许是过去的某些美好、也许是将来的某些梦想……或者只是沉淀一颗心、心无旁骛。如果不静,便会游戏。那游戏、也是静寂如我如水的心态。不过关斩将、不节节攀升……就是知道有些人如我闲散、陪我、陪时间流淌,不需要言语和眼神的交汇。

生命里崇尚淡泊,所以我生活里习惯对毫无关联的人冷漠无情。若不是你,我依旧按照自己的心迹、冷冷存在。喜欢和你一起游戏、然后交换着彼此的信息情况,一起将别人局局挫败,我享受我们一起人为的配合、然后热烈的想着法子让我们百战不殆。那里面的获得、便是一定要赢的热情和搜心刮脑的浩然胆识。而那时、无忧无虑、纯真激奋的我们如孩子般稚气。

【五】照片

浅忆走过的路、我们并没有走的太快、太远,一切跟时间一样、犹在昨日。那留下的照片、我们都习惯在不经意里一张张翻看,然后说些与此刻、与最初……毫不容易被察觉的改变。但无论面庞变得瘦削还是厚重、我们模样依旧、红颜依然。一起走过、最初的时光里、留下是初相逢的那份澹美与镌刻。

我总担心以后是否如我们已有的记录般美丽,只是一颗颤动的心飘飘荡荡随你翩飞。倘若不是遇见你,我不会感知冷漠的人会让别人取得温暖、不会感知两地的距离是可以坐着火车一起奔波、不会感知付出一颗心是为了期待在乎的心有所回应、不会感知真正的爱情是在对方的心里为自己赢得一席之地……

此般静美里悠悠回望,心在午夜里曼妙徜徉,仿佛凡尘开出一朵素净的花、独向晚,映你娇小的容颜、温柔唱起那句自从遇见你、你就是我的唯一……

时光不腐的流年,真的,我不需要你有多么完美,我只是需要你能让我感觉到:我就是你的唯一,然后一起慢慢变老……

【后记】走过的点滴、在眼前流淌,静静倾注笔端的深情,不说、你懂!等天亮,问候一句:生日快乐!

宁静方能致远

文/吴福成

那年单位组织旅游,去了我向往已久的丽江。有媒体评论,丽江是中国最慵懒的城市。我不以为然。当我真正走进丽江,才切身体会到这里慵懒的心情、慵懒的生活,甚至连工作都是慵懒的。流连在青石板铺成的老街上,一切都如同梦境般美好:白发老人坐在门前的木凳上做绣鞋,一朵艳丽的红牡丹栩栩如生,让人喜欢;沿街的木质长椅上,一对情侣相偎而坐,窃窃私语;街角的一只大花猫,正眯着眼,在暖暖的阳光下酣睡,丝毫不在意走过的脚步声……我们慢慢地走在这光阴仿佛静止的老街上,听着小巷深处传来那悠扬的纳西古乐,心灵深处从未有过如此平静。

静,好似一幅水墨画,淡雅、隽永,让人喜欢,正如丽江这样的城市,当疲倦的时候,适合把自己放在这里,静静地消磨时光。

安静的夜晚,读点诗词是最美不过的享受了。“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在这样安静的夜晚,李商隐无疑是孤寂的。他思念远方的亲人,期待与妻子在西屋的窗下窃窃私语,以致蜡烛结出了花蕊。不过在今夜,他身处巴山,只能倾听秋雨,把相思写在诗里,把期待放在明天。“绿水净素月,月明白鹭飞;郎听采菱女,一道夜歌归。”李白在《秋浦歌十七首》中也营造了一种宁静悠远的意境。月色如水的夜晚,采菱女和她的情郎手拉手,一同唱着夜歌归来,在这周遭都是静寂的夜,他们的歌声被烘托得更加动听。这里“静”与“动”的精彩描写,更能反衬出夜的幽深宁静。诗词里的静,既是大地万物的静,更是诗人内心的静。如此这般,在浮躁的当下能有几人做到!

喜欢中国的水墨画,尤其喜欢看大量使用“留白”的作品。在这方面表现最为淋淋尽致的无疑是齐白石先生了。在老先生的那幅《蛙声十里出山泉》中,只见黑色的岩缝中汩汩流着泉水,几只小蝌蚪顺势而下,穿过石隙,没有蛙声胜过蛙声,用绘画语言将主题的诗意完美的传达。其中将泉水恰到好处的大面积留白处理,仿佛给人身临其境之感。这些留白不仅净化心灵,也能让人烦躁的心变得安静下来。

读诗品画都是让人心静的高雅艺术,如果此时再来上一杯茶就更好了。

爱喝茶已有些年头了,特别是夜晚,无论读书还是行文,都要有一杯茶陪伴。这茶喝久了,也对“茶如人生,人生如茶”这一哲理有了深刻的理解。日本禅师这样说茶:“一杯有清新甘味,二杯有人生苦味,三杯有老年涩味;茶,慢慢品之,方能静心!茶,静心品之,方能识味!”而王国维总结得更为凝练,他用清茶、花茶、普洱茶将人生隐喻为上、中、下三重境界。每每从繁忙的工作中抽身而出,泡上一杯自己喜欢的茶,静下心来,细细咀嚼个中滋味。人生得与失,不过一杯茶而已。

诸葛亮在留给儿子的《诫子书》中说:“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我以为,做人切不可把名利看得太重,沉下心来去做一件事,定能有所作为。在我们身边,这样成功的范例又是何其之多:比如深装集团董事长兼总裁的汪家玉,当初从拿枪杆子,到最后拿起笔杆子,成为执掌中国特区装饰设计行业的领头雁;比如南京润来集团的董事长刘满来,从刚开始靠给别人拉板车的板车工,到如今成为南京市知名的建筑大亨;再比如世纪酒店集团董事长纪良国,从当初卖鸡蛋起步,一步步进入餐饮行业,到如今在全国各地开设二十余家五星级连锁酒店……这一个个枞阳人演绎的故事不是传奇,不是神话,都是靠他们沉下心来,苦练内功,才有了四两拨千斤的功力,才有了属于他们今天的荣耀。

在喧嚣的尘世当中,我们每个人要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学会“上善若水,静水流深”,放下内心深处所有的张扬和浮躁,静下心来,和那些为梦想而前行的人一起,努力奋进。也许假以时日,下一个神话就由你自己创造。

豁达的幸福

文/梅佳

我的外婆今年八十八岁,身体康健,吃嘛嘛香,用黔江话来说,就是“硬扎”。一家人每每谈论起她的精神和身体状况,都要预测一番,认为外婆将会是家族里第一个百岁老人。

每个认识外婆的人,都知道她非常勤劳。年轻的时候,一天不下地干活,她就浑身难受。碰上亲戚有什么红白喜事,她绝对是第一个跑去帮忙的。后来有了我,因为父母工作的原因,她就来给我做饭、洗衣,家里永远有她忙碌的身影。年纪再大一点,大家都不让她干活了,她也是完全闲不住的,心心念念老家的一亩三分地,非要跑回去栽点瓜菜水果,拦都拦不住。80岁那年,李子成熟的季节,她甚至偷偷爬到树上摘果子……家里人又气又担心,但是完全拿她没办法,只能由着她我行我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外婆喜欢“走人户”,而且喜欢在别人家里常住。现在的人,走个亲戚最多一天时间,晚上无论怎样都是要回家住的。至于有什么人情来往的,那更是一顿饭的功夫就搞定。但是外婆还是“老一套”,老姐妹家、侄子侄女家,她经常一住就是半月一月,让我妈和舅舅觉得麻烦了别人,特别为难。我本来也觉得外婆不该这么“贪玩好耍”,于人于己都不方便,直到有一天听到外婆说,亲戚间不走动、不来往,就没感情了,我才恍然,原来外婆是这样看重亲人间的感情,愿意投入精力和时间去维系和经营,相比之下,我们确实忽视和错过了许多。

我和外婆很亲,从小喜欢黏着她,让给讲故事。外婆的故事很多,有五花八门的精灵怪兽,有引人入胜的乡野奇谭,当然,也间或有她自己的故事。从她的故事里,我知道了她曾经是怎样在那个饥荒的年代扛起一家老小的生活,是怎样痛失年幼的爱子和爱女,又是怎样在花甲之年就送走了外公和我的大舅……对外婆来说,生活从来就不是一帆风顺的,她曾经经历的年月,有我们想象不到的艰辛。但每每谈论起这些,外婆都一脸平静,眼神或许带点忧伤,又或许没有,像在翻一本历经沧桑的老书,书里都是别人的故事。如今我渐渐明了,这正是外婆豁达的人生哲学。

外婆没有文化,但她的道理都在言传身教里。面对生活中的种种,认真诚恳以对,不放弃、不惧怕、不贪恋,学会坦然,才能真正领略幸福的真谛。

听与说

有一些,凡事不喜欢听别人说,喜欢自己说。

无论什么观点,总觉得不由自己的嘴说出来,都不够表达自己的思想。

一堆人聊天,总喜欢抢着话说,希望自己能引导话题。

在人群中不喜欢被忽略,急于表达自己的情绪。

这样的人,容易被人看透内心,看透性情,一下便暴露自己的短处。

有一些人,凡事不喜欢自己说,喜欢听别人说。

在聊天中总是默默地听,听别人在高谈阔论,自己则安静不动声色。

他观察着说话的人,心里默默对其进行估摸,进行评价。

但从不出声。

一个人,能够控制自己的情绪,控制自己的表现欲,才叫做真正的成熟。

这样的人,就算是有千万个把柄,也永远不会落到别人的手里。

你曾偷偷喜欢过谁

文/刘秀珍

我们一群初中老同学聚会,酒喝到半酣,突然有人兴起,让大家老实交代上学期间自己偷偷喜欢过谁。

一听到这个难为情的问题,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眼神来回躲闪。没想到,老班长竟然先开口了。

他说,上初二的时候,他曾为一个女孩心动,大家一听都大笑不止。

其实也没什么好笑的,小男孩喜欢小女孩,是很正常的事情,虽然不可能也从来没想过有什么样的结果,但那种牵肠挂肚的感觉确实有过。我在初一时曾为一个女孩心动,并把她当成追赶的目标。只可惜,初一没念完,她就转学了,去了更好的中学。后来,听说她被南京大学录取了。她根本不知道有一个傻小子为她痴迷过。

后来,我迷上了音乐老师,她小巧玲珑,眉清目秀,她的声音简直是天籁,她弹钢琴的双手像两根剥过的大葱。看到她,我就不由自主地心跳、脸红,我一上课就盯着她发呆。

不久,这个音乐老师调到别的学校去了,我失落和伤感了好长一段时间。

其实,那时根本不懂爱情,我们只是喜欢自己心目中的他(她)的模样。

在与妻子相遇的时候,我的思想基本成熟了,知道喜欢是一个人的事情,相爱是两个人的事情,单方面喜欢、心动是不行的,重要的是让她明白我的心思,得让她也喜欢我,让她看见我也会心动,这才叫恋爱,才算真正的爱情。

书香满庭

文/新雨

我很小就喜欢上了读书,我喜欢那种在书海中常畅游的感觉,喜欢嗅到书页间淡淡的文学气息,更喜欢用心去体会文字所包含的深刻含义。

我读过最长的一篇长篇小说的名字是《飘》。《飘》的原著很长。当我读过它的第一章故事时,就深深地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吸引,好像自己已经变成了那个桀骜不驯的郝思嘉,进入了那个时代,进入了每一个人的内心深处。在读书时,我总喜欢把自己当成故事中的某一个人物,这样能够更好的进入情节,了解每一个人的想法与性格,与作者进行对话。读书不仅可以提高一个人的道德修养,还能让人增长见识,所以人们才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记得我曾经读过一篇文章,讲述的是文革时期,许多有益的书都被烧毁了,而作者却是一个非常热爱读书的青年。在那个书籍匮乏的年代 ,除了每天打发时间,还能做些什么呢?然而有一天,作者惊喜的发现自己朋友的祖父竟然保存了一本完整的《古文观止》,于是作者就赶忙借来。为了延长阅读时间,作者就用一个厚厚的本子,把大部分《古文观止》抄录下来。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陷入了深思:书籍对于我们人类来说,是一种文化的流传,是许多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它向我们传递了知识,传递了精神,传递了梦想。

如果有一天,书籍从世界上消失,那么我们会变成什么样?只能重新陷入混沌的精神黑暗之中。所以,我们要用心去读书,用心珍惜书籍,因为智慧是可以换到金钱的,而金钱却换不了智慧。

图书馆与人生

文/李丁卓

图书馆是一座森林,每个人都可以在这里找到自己所需的食物,然后成长。有的人长成了一棵草,有的人长成了一只鸟,也有的人长成了一只狮子。我常常以为要判断一所大学的优劣莫要看那些张贴出来的荣誉,只要调查两项内容就足够了。一是看是否有德才兼备的好老师,二是看是否有足够丰富藏书的图书馆。有了这两样,那就是一个好大学。否则,大学还有啥意义呢。曾经有很长的时间我流连于图书馆,宛如一个躲避了世事的人。我知道,人不可以逃离凡世;但我也知道,人也不可以过于物质,缺少了精神生活的追求,物质就会成为一座空虚的城堡,成为心灵堕落的深渊。

等我坐到图书馆里,被林立的书架包围,看那书架上陈列的一位又一位先哲,空气里弥漫着书香的安静时,我的心就沉静下来,获得了类似于宗教信仰般的超脱和愉悦。没有什么比坐在图书馆里看书更让人感觉奢侈和狂野的了。想想吧,你的手轻轻划过书脊,看一个个名字,想他们曾经如何鲜活地生活在阳光和暴雨下,又是怎样地苦笑怒骂。看见他们人格的高大,就越发感觉自己的渺小,从此再不以自己为是,减少了骄奢的心;看见他们的执着不悔,就越发唏嘘自己的惶惑,从此不再彷徨无主,坚定了那个卑微的自我;看见他们的融汇天下贯通今古,就越发了解自己的浅薄无知,从此虚心上进,在不断前行中渐渐燃起灯火来。设若再一次地问我,上天于三个愿望中只能满足你一个,你是选择财富,青春,还是智慧。那么,我所选择的还是智慧。能于百木耸立中、山峦叠嶂里拨云见日、洞晓容大的只有智慧。那让你获得人生另外一种境界,你从未抵达的境界。

在武侠的世界里,藏经阁里的老僧往往掌握着天下秘籍,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世外高人。这是一个非常精准的象征。从远处说吧,先有守藏室之史老聃,在成周的藏室里呆得久了,读遍了里面的藏书,研读了《尚书》《易》等古籍,他熟知当时奉行的各种礼仪,然而,又看见各路诸侯以礼之名行刀兵之事就开始渐渐地怀疑,终于发出“大道废有仁义”的惊世之语,其道家无为的思想影响至今。近处的有毛泽东主席,他在少年时期便如饥似渴地读书,搜罗尽最新的报刊,终至于不顾父亲的反对,踏上外地求学的道路。他曾经栖身于北大图书馆,埋头苦读,终于读出了救国救民的道路。马克思在大英图书馆苦读的故事更是尽人皆知。这都是图书馆这座森林里培育出来的狮子。

我不过是这森林里的一只小鸟,被它吸引,在林间翻飞。毕业久远,可总是忘不了流连图书馆的日子。课余的时候,或者周末,就带一杯水,三两个本子,到图书馆里,抱出一堆书来,在椅子上舒展双腿,尽可以采用自己喜欢的坐姿,一边慢慢地喝水,一边细细地品读。除了和作业有关的书外,那时候最喜欢的是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的一套会校会注会评的《聊斋志异》,繁体竖排版,拿在手里一字一字地去读,真的增长许多知识。

我喜欢天津师大的古籍部,喜欢坐在一堆古书中看窗外爬山虎翠绿的影子。也喜欢国家图书馆的磅礴大气,更记得北大图书馆的巍峨庄严。里面的老师几乎都恬静自若,待人亲和。那是怎样一个无穷空间无穷时间的世界啊。现在,我也去单位的图书馆,在里面转一转,找出几本书来,便觉得心里安稳许多。倘若有哪个领导想着要培养狮子的话,那么,给孩子们一座无穷的森林吧。只有它足够大,才能培育出各种鸟,演绎出多彩的人生来。

迷路的拾光纪

文/半墨离

我有很久都没停下静静的坐下来做一些事情,碧如看书,思考。

周末,我趁着有空去了一趟图书馆,在里面兜兜转转了许久。好吧,我也算常去那里;又或许是因为没有能够坐下来安静看书的地方,以至于不能长久的看书。

不过那地方却又是我为数不多比较喜欢的地方之一,当然,我也看到我很喜欢的作家的书,摆在非常明显的畅销区。

我始终还是上前翻看了一些,其实那本书是两年前写的。没想到两年之后,会被拿出来再度放在显眼的地方。

当然,或许是她的文字里有一种含蓄又直接的力量,以至于这些年来她的读者越来越多。

其实这样很好,走过的路长了,见过的人多了,来来往往的人;有喜欢自己的人,也有离开自己的人,于她来说,今天的这一切已经很好了。

再回过头看看自己,不到二十岁的年纪,看起来一副少年老成的模样。或许这已经是好听的说法,难听的说法叫做‘矫情’,按照大叔大婶的说法是‘不知世间疾苦’。

我已经走在那条叫做未来的路上,那条看不到尽头的路上,所以的东西都是未知的。

也许这一路,我将独自孤独的走完,真希望终点不要太悲伤才好。

烟花动人的刹那,永久的消散

文/夜风

虚幻的感情总受不起婚姻的考量,如一场灿烂的烟火,曾经在美丽也不过一刹那芳华‘,如果非要去回忆什么,只有脑海那久久没有浮去的光影,和光影后的漆黑,喜欢那夜,喜欢他的虚浮,他那灿烂的刹那!

我愿意浪迹天涯

一首歌,一首老歌,也是唯一每次听来都会让我热泪盈眶、每次唱来都会哽咽的《干杯,朋友》。

朋友你今天就要远走,干了这杯酒。

忘掉那天涯孤旅的愁,一醉到天尽头。

也许你从今开始的漂流再没有停下的时候……

也许很多人都期盼着能过上安定的生活,而我却喜欢漂泊,喜欢浪迹天涯。不想一生都住在一个地方,面对那些表面熟悉而又内心陌生的面孔,不想把思路凝固在冰冷的钢筋水泥里生锈、不想那些近乎疯狂的创想被风化、被濯蚀。曾经幻想着能踏上一条悠长未知的路程,把世界周游,不介意地图的标识,只按照自己脚步的印辙,用双腿去丈量地球一处到另一处的距离。一副行囊空也罢,满也罢,随遇而安。

朋友你今天就要远走,干了这杯酒。

天空是蔚蓝的自由,你渴望着拥有。

但愿那无拘无束的日子将不再是一种奢求……

也许很多人都喜欢一成不变的生活模式,而我却喜欢自由,喜欢不被拘束。不想置身于职场中,终日看着上司的脸色,说着违心的话,做着纠结的工作;更不想看到那些逢迎的、谎话连篇令人作呕的嘴脸。渴望着身处广袤的草原,策马扬鞭,尽情奔跑;梦想着探游奇幻的山谷,山势嶙峋,幽兰丛生;想象着站在高山之巅,被千年的冰雪环抱,撷一朵雪莲默念六字真经,让心灵纯净;抑或是浩瀚深邃的大海,可以呼吸自由清新的空气,可以读书写字,可以对着海鸥大声吟诵,可以听海浪演奏的交响乐,可以在晴天的晨曦中,把拉长的身影倒映在平整柔软的沙滩。

朋友你今天就要远走,干了这杯酒。

绿绿的原野没有尽头,像儿时的眼眸。

想着你还要四处去漂流只为能被自己左右……

也许很多人都愿意享受普遍的幸福的概念,而我却喜欢用自己的方式去生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在茅屋下晾晒露水打湿的衣衫,浓雾重埋的裙角;在小桥边和鱼儿游戏,和月亮说话;在竹林中,吹起一只空灵的洞箫,应和着远处缥缈的琴韵,时而《梅花三弄》,时而《平沙落雁》,思想着那琴声莫非也是执着自由的天涯孤旅么?

天上的星星有从未见过的繁荣,有想象不出的明亮,就像纯净清冽的眸子,它们能看到千里之外的旅人在追寻,能听到天与地的交流,能感受到心与心的碰撞。

如果说选择了漂泊就不能再停留,如果说没有羁绊的日子就注定流浪,我愿意。为了无拘无束的自由、为了活着能被自己左右去浪迹天涯,我愿意。

无法停止的爱

是你,唯一能在我世界驻留的你。

是你,总是那么霸道的触动我心灵。

总让我傻傻的把它想得过于美好。

很喜欢梦中的你,当我失意的时候那温柔的拥抱,那是莫大的幸福。

很想见你,见到你之后心里莫名的激动,却总是装作没事一样。

很想跟你说话,话到嘴边却变得不自然。

爱上了,压根就没想过放弃心中的那份情。

认定了,我毫不顾忌…

是那么刻苦铭心,然而把你藏得很深很深。

我用自己的方式爱你,你是否为我的付出表示在意,哪怕是一点点。

我用这样的执着优柔地爱你,你是否读懂我心中的话语:我爱你。

超喜欢和你在一起的感觉,梦想有一天拥有你的甜蜜。

刹那欢喜

文/冻凤秋

“风花粉。”

她咬着下唇,像是费了好大劲儿才吐出这三个字。

我记得说完之后她笑靥如花的样子。

我脱口而出:以后“风儿”和“风花粉”的读书分享空间就叫“风吧”!

那时,中原风读书会刚刚举行到第三期。某个春风沉醉的夜,我们围绕着马新朝和单占生两位长者,久久不愿散去。

那晚诗人们澎湃的热情定格在我的记忆中,正如这近千个日夜的时间,每一期读书会的场景都以这样那样的画面储存在我的脑海里。

明知道,所有的日子,所有的光阴,所有触不到的循环往复的时间,都是留不住的;明知道,所有的故事,所有的相遇,所有不断分叉日渐模糊的记忆,都会随风而逝,我仍怀着一颗虔诚的心,想把这一切记录下来,手工制作一份关于读书的记忆,一份关于相聚的记忆,梦想留住那些时刻的欢喜。

记得葡萄牙作家费尔南多·佩索阿的话:我们活过的刹那,前后皆是暗夜。

因为前后的暗夜太漫长,那么在我们活过的时间里,就让这些曾有的关于读书的欢喜释放出星星点点的光芒,这光芒连接起来,也许会在某个时

刻驱散心底的孤独吧。

与时间安然相处殊为不易,大部分时候,人们都是慌乱的、焦灼的,在热闹的人群中会感到孤独,在静静地面对自我的时候也会觉得不安。

偶尔的不安和孤独又算什么?那么多物质、权力、情感的欲求,一个接着一个要去实现,要去满足,这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随波逐流,一生很快就会过去。

千百年来,人们都是这般度过,生命也是如此耗费的。

但总有一些人自愿慢下来,按照内心的节奏,过另外一种生活。

这需要智慧和修为。

同样,需要一种机缘,一个出口。我相信阅读的价值,那一本本写满人类智慧的好书是指向不朽的努力。

发起中原风读书会,只是想为爱读书、写作的人提供一个相聚交流的平台,想通过纸质的温润,传递文字的力量,让书香在这方土地弥散,滋养更多人的灵魂。

最初这个念头只是作为副刊编辑的我在心里孕育的一朵小小的花,后来,这朵花在河南日报中原风新媒体的平台上摇曳盛放,水声山色间,我们看见了彼此,那么多怀着同样渴望与梦想的人,情与貌,甚相似!

这是关于聆听的故事,那些你或许只是在书上看到过的名字,那些闪亮却似乎遥远的星辰,忽然就在眼前了,他们将自身多年的阅读写作经验甚至生存体验和生命感悟都毫无保留地分享;这是关于相聚的故事,我们在人群中看到了彼此,我们分享着喜欢的书籍,说着一些平日从未说过的话语,敞开心扉,传递欢喜与感动,像是遇到前世的知己;这是关于书的旅行故事,从低调优雅的城市之光书店,到江南园林般的清新的纸的时代书店,从尚书房、锐普书房、松社书店,到时尚大气的大河书局经纬店等,风儿带着书和风花粉去享受这一个个迷人的阅读空间。

书是生活,让我们偶尔跌落在时间之外。

在此地,时间之外的时间无限延展,它丰盈饱满,它深情款款。

北京的朋友姜范转来一条微信,郑州被评为国内最浪漫的城市,原因之一是文艺类书籍购买量最大。

我调侃:应该有风儿一份功劳吧?她郑重回复:当然!

是的,一座城市,一个地区,读书的氛围日渐浓郁,这种改变,纵然缓慢,却也清晰可见。

改变的还有我自己。

曾经安于缓慢和寂静。必要的考试和工作之外,随意地阅读,闲逛,发呆,偶尔打捞散漫的思绪,编织一些文字。

当我为读书会策划、筹备等大大小小的事情忙碌时,竟然发现我的读书时间不是变少,而是更多了。

以前零落的时间碎片,都被捡拾起来。围绕一个话题,要认真去读新书,要翻阅大量相关的书籍,那些沉积在脑海中的旧书也被再次打开,对很多问题的思考由此豁然开朗。

意外地,坐在主持人的位置上,从最初颤抖着拿起话筒到如今出口成章,在语言表达日渐流畅的同时,纷乱的思路也似乎在理清。

为什么不多邀请一些文艺之外的大家,推荐一些更热门更普及的书籍呢?常常听到这样的建议。

我是如此清楚地知道,那同样需要机缘。

这样一路走来,风儿找到了要找的读者,不再盲目追求所谓浩大的声势和影响力。

我看到太多“风花粉”的改变,在乱花迷人眼的世相中,他们内心笃定,专注并有所坚持。

仍然只希望,有那么一场读书会,你来了,你听了,或者你只是看到“风儿”写下的文字,你受到了触动或启发,这样就够了。

就如“风吧”虽然只是存在于构想中,但它跟随“风儿”和“风花粉”的足迹,早已落地生根,无处不在。

记忆未完,欢喜待续。

捡起快乐

文/尘埃

下班了,女儿和我一同下了校车,我只顾往家赶。

说真的,小县城真的很漂亮,小区的春天也特别美,但总不能静下心来去完完整整地端详它们。习惯了用一扇门来隔离外面精彩的世界,总是喜欢在夜深人静之时把自己独自关在书房里,面对电脑屏幕,在不停的寻觅与等待中,被时间之流冲刷得飘渺,像一只没有主人的小舟四处游荡……

“爸爸,爸爸,你等等我!”我想女儿一定又要让我去小区门口的超市买东西了。假装没听见,可还是回头看了一眼,不想让女儿离我太远。只见她在路旁的树下低头寻找着什么,于是我停下了脚步。这时她赶上了我,兴奋地举着几片树叶给我看。虽是落叶,但美极了,碧绿的叶面周围及叶脉很自然地渗透着血红色,还带着迷人的清香,我的欣赏让女儿更高兴,于她又沿路搜寻着,我也跟着为她作选择和参考……看到了她一个又一个的惊喜。回到家,她把一大把樟树叶摊在书桌上,用清水仔细擦洗着,仿佛在把玩金枝玉叶……

我没有去打扰她,看着她做着自己喜欢的事,也是我希望她做的事,我打心眼里感到高兴。

能够关注身边的事物,懂得欣赏被别人忽视的美丽,学会在生活的激流中沉淀下来,静静地拾起过往,回味那一幕幕相遇的瞬间,真是淡如饮烟诗作梦,纯如青荷芳入骨,这也许就是一种自然的美丽,一种人生的享受吧!

原来快乐就在我们来去的路上,放慢脚步,人生芬芳!

已逝去的爱情

16以前的她渴望被爱、被关怀,但,可惜都没有人肯这样对她。

终于,16岁的她等到了,有一个他喜欢上她,并且对她很好。一开始,她不相信会有人喜欢自己,但是,他的行为加上姐妹们的添油加醋,使她相信了。

当他第一次告诉她,他喜欢她时,她不愿接受他,她跟他说,不要说不可能的事,他坚持说世界上没有不可能的事。对于这件事,她当时没有再说什么。并且,她开始有点逃避他,他也有点逃避她。

看到这种情形,她的姐妹们对她说:“虽然他不帅,但是他真的对你很好。你喜欢的那个Z对你并不好,而且我觉得Z有时在利用你。你要自己想清楚,给他一个机会,同时也给自己一个机会。”她回答说:“我已经不喜欢Z了。对于他,我会好好考虑的。”那天晚上,她第一次为了他而失眠,但是她还是没有想清楚自己对他到底有没有感觉。不过,她知道,当想到他对她的好,她的心有一丝丝温暖,有一丝丝融化的感觉。但,她知道这算不算喜欢。

她与他还是像以前那样相处着,她没有把自己的感动告诉他。他对她依然是那么好。

正处于初三毕业班的他们,越来越忙,忙着拍毕业照,忙着写同学录,忙着与周围的同学、朋友多相处一点时间……

他写给她的同学录,她很喜欢,他对她的感觉正在慢慢地清晰,喜欢也在慢慢地生成,但,她自己并没有发现,直到有一天,她安慰他时,他摸了摸她的头说:“我没事。”当时,她觉得这种感觉好温馨、很舒服,是她喜欢的感觉。但,她依然没有告诉他她开始喜欢他了,因为她想确定一下自己对他的喜欢。

她跟他依然像以前那样相处,没有什么进展。在这平常的相处中,她开始注意自己对他的感觉,慢慢地、慢慢地她知道自己是真的喜欢他了。但她不敢告诉他,因为她害怕被拒绝。终于,她找到了一个绝好的机会告诉他她对他的感觉。他给了她一张同学录,她决定通过同学录告诉他自己喜欢她。在同学录中,她告诉他自己对他的感觉变了,她问他她应不应该把这种“变质”继续下去(为了这张同学录,她第二次为了他失眠)。

后来,16岁的她恋爱了。她和她把X月XX日定为他们的纪念日。因为,X月XX日,是他们毕业的日子,而且在那天晚上,他“偷”走了她的初吻。她当时坚信他对她不会变,她会永远被他宠着。她的姐妹们也认为她会一直幸福着,这使她更加相信永远。

那个暑假,机会每一天他都会打电话给她,他们在电话里倾诉着思念。就这样,他们过了一个甜蜜的暑假。

高中,他和她还在同一个学校,但在不同的班。因此,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减少了,但是,只要有时间,他和她还是会黏在一起,周围的人都说他和她很幸福。她也觉得很幸福,而且她坚信他会永远对他这么好。所以她的公主脾气、小女人脾气开始发作了。只要他说的或做的不符合她的标准,她就会发脾气。如果她生气了,他不哄她,她会更生气、更加无理取闹。

就这样,他们开始争吵了,开始冷战了。她并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还是整天像公主般无理取闹,甚至提出了分手。因为他依然喜欢她,所以他哄她,要求复合。她答应复合,但,也因为看到自己对他的重要性,她的无理取闹升级了,频率更高了,甚至一有不顺心的时候就提出分手。就这样,他们穿梭在分手与复合的循环中。

但,渐渐地,他累了,他说她不懂他,他不想再这样下去了。于是,他在她的某次无理取闹后提出了分手,她没想到他也会提出分手,她很伤心,但是,她的清高在作怪,所以她答应了分手。但是,就像许多情侣一样,因为还在乎对方,所以他们有一次复合。但是,他们没有意识到他们所谓的爱情已经变质了。他们又再穿梭在恶性循环中,虽然频率有点下降,但是她依然意识不到事态的严重。她还没有感觉到他的心正在慢慢地远离她。

又在某一次争吵中,他突然说:“我对另外一个女孩有好感了。”正在生气中的她,愣了,没有反应过来,但是已经泪流不断了。但是她说她不相信,她不要分手,她要等到忘记那个女孩。看着如此痛苦的她,而且他也依然在乎她,所以,他答应会慢慢忘记那个女孩,回归她的身边。

不知道他是否忘记了那个女孩。他们依然在一起,就算姐妹们都劝她不要再深陷进去了,他已经不值得她付出了。这以后,她收敛了,她不再高傲,变得很顺从,顺着他的脾气,因为她不想失去他。但是,他嚣张了,他放纵自己的脾气,依然抱怨她不懂他,他忽略她的感受。

如此畸形的感情能坚守多久?

高考后,他在G读大学,她在Z读大学。虽然,他们依然是情侣,但是,异地恋给他们畸形的感情带来了更大的压力。

终于,在大一的暑假,她提出了最后的分手。他以为她只是像往常一样发脾气。

就这样,他们两个月没有联系。

两个月后,他发信息说想她,她回“不用想我了,我们不可能了”。

就这样四年的感情就这样没了……

其实,早恋真的不好,年轻的我们还不懂爱情,我们也控制不了爱情,一直让自己心目中的所谓的爱情牵着鼻子走。

虽然,如此。

但是,她依然感谢他教会了她很多事情。

烂熟于心

其实我一直都不是一个勇敢的女孩子、我永远都没有勇气去追寻属于自己的幸福,我懦弱,我喜欢逃避,我不敢对自己喜欢的人表白,我连一点机会都不给我跟他,我不害怕被拒绝,我不怕丢脸,我只是永远跨不过女生倒追男生这道坎,原来我是那么那么传统的女生,…

对于他,我只能说,还有两个月了,之后我们就会分开了,应该说见面的机会变得很少很少了吧。高中毕业了,你向东,我向西,奔向无法交集的城市,随着时间的消逝,我对你的感情也会越来越淡,直到消失…

其实有那么些时候,会觉得你是喜欢我的,因为你会把我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记得很清楚,我对你说过的话,做过的事都记得清清楚楚,甚至比我还要记得清楚,我们同桌的时候,记得以前我交男朋友,你总是会从我的手机上翻出他的电话,记下来,然后一遍又一遍的翻出来讲给我听,还会给他打电话,甚至发短信,说你是我的朋友。记得我们气过的那段时间吗,真的很难熬,你一定觉得我很狠吧,说出那样的话,你也一定觉得我很冷漠吧,甚至瞧也不会瞧你一眼,不管你怎么在我面前晃。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我难受死了,可又能怎样,我是一个特别爱面子的人。不过现在我们和好了,多亏我的那张同学录,可是我们永远仅限于好朋友的关系…

有时自己会胡思乱想,如果你的好朋友没有喜欢上我的话,你会喜欢我吧,可是你的朋友却是那么喜欢我,我伤害他却是那么深,不管他有多喜欢我,我依然像过去那样决绝,不给他任何机会,当你帮他追我的时候,其实我挺不舒服的,当我问你怎么那么喜欢我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你永远只是说因为觉得我人好。可是,我不会跟我不爱的人一起,这样只会浪费我和他的感情。其实我选择不向你表白,也是因为你的朋友喜欢我,我不想这样伤害他,让你为难,让你们兄弟反目,你经历过得,不是吗?我也经历过,一个是我欣赏的男生另一个是喜欢我的男生,可是我的好朋友都会去跟那个男生表白仂,可是现在我依然跟她维持好朋友的关系,因为我总是跟她说,你喜欢就去追吧,我一点都不喜欢他。可是天知道,我也会在乎的,我也会难过的。那段时间我是多么无助,总是在人前强颜欢笑…

我们注定是不可能的、因为你有女朋友了,可是那个女孩口碑不好,当你再一次跟她在一起的时候,我对你很失望,不是说因为我喜欢你而嫉妒那个女生,而是对于你选择那样一种女生感到失望。没想到你喜欢的女生竟是那样的,好失望,可我没权力斥责你,你很喜欢她不是吗?那么就请幸福吧。

你说我原来是一个很好的倾诉对象,是的,仅仅是倾诉对象,不过我还是挺开心的,能够做你可以倾诉的朋友,我也满足了。那么就这样吧,好好过好这两个月,珍惜好属于我们不多的时间。对你的感情我会控制的很好,直至烂熟于心,男孩,请幸福!!!

【柿柿】如意

文/刘云燕

喜欢在初冬去看田野里的柿子树。几枚柿子星星点点地挂在枝头,暗暗的,旧旧的,像幅怀旧的画儿。

郁达夫先生曾说:“山上的红柿,远处的烟树人家,郊野里的芦苇黍稷,以及在驴背上驮着生果进城来卖的农户佃家,包管你看一个月也不会看厌。”格外喜欢柿子的形状,扁扁的,圆圆的,刚摘下来的柿子略带干枯的柿蒂,似乎是在竭力地留住生命的绿意,而因为干枯,柿子更显得朴拙可爱。

喜欢山野中的柿子,初冬时,有些荒凉而落寞。只有柿树上的柿子,依然用最热烈的橘色装点着黛色的山野。如果突遇小雪,雪花洋洋洒洒地落下。天地间一片雪白,唯有橘红色的柿子,顶着一小朵雪花,像是幸福的雪娃娃。如果在北方皇家的朱红色墙壁外,有一株柿子树,朱红与金色间,那星星点点的小灯笼柿子,让古典中更增加一份亲切感人。如果你恰在初冬,行走在江南水乡,那白墙黑瓦的水墨画中,突然有了一份柿子红,那么抢眼,那么惹人喜爱。

村落人家,更喜欢柿子,因为柿子代表了“事事如意”。他们在房前屋后、村边小路都种满了柿子树。古老的庭院间,青瓦旁,粗壮的柿子树夏天绿荫遍布,冬来成花。房前屋后的柿子红透了天,那一个个又大又红的柿子,仿佛正笑意盈盈地望着我们。当柿子熟了的时候,他们把柿子摘下来,一排溜儿摆在窗台上,软一个,吃一个,格外惬意。

尝一个熟透了的柿子,轻轻地掰开,橘红色的柿肉里,竟然有好几个软软滑滑的“小舌头”,软软糯糯,入口香甜爽滑,凉爽甜蜜,真是甜到了心底。这种感觉,没有任何一种水果可以与之媲美。吃柿子的时候,不必优雅,要真实爽快地吃。不管是否弄了个大花脸,美美吃柿子才是最重要的事。

当地人手极巧,拣个艳阳天,就开始做柿饼。人们把这些红彤彤的大柿子去了皮,放在簸箕里。巧手的女人把柿子一个挨一个的串在绳子上,一串一串地挂起来。整个村子里,到处像是过节一般,热热闹闹地挂满了柿饼。那柿子像是算盘珠子般,圆圆润润的。晾晒了几天,人们就要用手把柿子捏扁。很奇妙的是晒干的柿子,表面有一层薄薄的霜,白花花的一层。这时节,你吃一个,既不干硬,又多了熟柿的嚼头,甜得恰到好处。

小时候,最喜欢深秋去摘柿子。有人会心急地爬上树上摘柿子,有的制作一个网兜套柿子,人们小心翼翼地摘下柿子,高高长在枝头的柿子,需要用长长的杆用力地打。这时候,柿子就会像落雨一般“叭”地落下来。如果柿子是硬的,还会蹦蹦跳跳、三滚两滚地躲到草丛里去,仿佛在和我们玩捉迷藏的游戏。我们仰脸看着,等柿子划着漂亮的曲线落下来时,眼疾手快地去捡起来。

有的柿子已经成熟了,“叭”地打下来后,就变成一个被摔扁的烂柿子,我们就长长地叹息着,一边说:“真可惜啊,这个大一个柿子。”可是,不久我们又惊喜地发现,美味的柿子成了鸟儿的美餐。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柿子因为谐音,代表了“事事如意”。我凝望着窗外田野里,几株寒冬中的柿子,几枚落柿在风雪中摇摇欲坠,冬天来了,一切会“柿柿”如意……

幸福的早餐生活

文/丛歌

一天之计在于晨,早餐永远不能忽略,没有早餐的生活是无奈的;幸福的早餐,可以开启一天的幸福之旅。

想起几年前,女儿有友快要进幼儿园那会儿,最让人头疼的就是吃早餐了,因为懒觉不再有,早餐也不能再磨蹭了,必须“速战速决”,而且尽量要让她吃饱吃好,才能保证一上午有精神。

其实,对女儿来说,吃饭一直是个问题。我曾买过不少关于吃的绘本给她看。关于吃早餐的就有《14只老鼠吃早餐》《早餐你喜欢吃什么》等。

首先要给她解释的是为什么要吃早餐。“早餐,如果你喜欢吃鱼,那么——你可能是一只猫。早餐,如果你喜欢吃骨头,那么——你可能是一只狗。早餐,如果你喜欢吃花生,那么——你可能是一只老鼠。早餐,如果你喜欢吃胡萝卜,那么——你可能是一只兔子。早餐,如果你喜欢吃香蕉,那么——你可能是一只猴子……早餐,如果你喜欢吃面包、鸡蛋和牛奶,那么——你可能是一个宝宝。”

“你看,什么动物都要吃早餐,所以,你也得好好吃早餐。”读完《早餐你喜欢吃什么》,有友懂了这样一个道理。

其次就是早餐要吃些啥。

“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和10个兄弟姐妹,我们是14只老鼠的大家庭。森林的早晨。第一个起床的是爷爷……出发去采树莓……这里是厨房。噼噼啪啪,柴火烧得好旺,把面揉成一个个圆溜溜的面团,要做什么呢?烤好啦,烤好啦!热腾腾的面包烤好啦!橡子面做的橡子面包。爸爸煮了一锅蘑菇汤,天下第一好喝的蘑菇汤……早餐准备好啦,有面包、蘑菇汤、树莓、果汁和果酱。是大家一起做的早餐。十四只老鼠新的一天开始了。”那时的有友,最迷的其实是14只老鼠里的这本,人物众多,情节生动。“早餐要吃得丰富,营养才好。”她又明白了一个道理。

开学前不久,有友忽然对我说:“你看,14只老鼠的早餐,有面包、有树莓,他们还爱吃榛子,我的早餐也要这么丰盛和健康。”她活学活用,给我提要求了。

我向来是个注重健康饮食的人,倡导低糖低盐少油无添加。有友2岁之前,吃的东西里几乎不放盐,她也几乎没吃过零食和甜食,很少吃有添加剂的食品。这次,她提出的早餐要求十分合理,我要想办法满足她。

在吃方面,我也是个传统的人,一直认为,早餐要吃饱吃好,淀粉的摄入最重要,其次就是要品种丰富。在家尝试了几天后,发现不行。本来吃饭就慢条斯理的她,在家只来得及吃几口粥或者啃一两口包子。如果吃完再去上学,路上堵一堵,必定迟到。这可怎么办?

还好单位离幼儿园很近,我们索性尝试了赶早先出门,把早餐挪到单位。女儿在食堂吃早餐,索性学起了十四只老鼠,喜欢花色品种众多,喜欢把“摊头”摆得很大。单位里还有个她最喜欢的伯伯,每天一早到食堂,先电话把伯伯喊到食堂,有说有笑中,圆满完成早餐“任务”。

一顿营养的早餐,犹如雪中送炭,能使激素分泌很快进入正常直达高潮,给嗷嗷待哺的脑细胞提供饥渴的能量,给亏缺待摄的身体补以必需的营养,一下子带给我们身体精力、活力和健康。对于不爱吃早饭的小朋友,绘本中的早餐,也许也会成为“好榜样”。

随笔

模仿是一种进步。当我怀疑自己愚笨到一定极限时,我看过很多文章。

先不说什么是愚蠢。

想说说心理学。我想说一位学姐,她是我大一认识的,上环境论时,她坚持自修心理学,她的出发点是帮助别人,她说她不想白来到世界,老师说我和她相遇是缘分,他是逻辑学的老师。

后来她上的上海科学院的研究生,现在应该毕业了。我和她说笑过,伤过,逛过街,吃过饭,我很喜欢她,佩服她,她是个非常漂亮,非常聪明,心地善良的女孩。学的是国贸专业。在这里就是祝愿她一切可以如愿。希望她每天生活的美满,最后遇到一个懂她的人,不要大学里的那种!

时间过的很快。同学们也一直在联系,大多数都是研究生毕业了。我也不急。那些读博士的不多,很多人大学毕业都去了国外,其实也并不是说多么多么的好,我看那些人也还是没有变化,就是还是跟学校里的一样,挺可爱的,还是容易相处,很热情。只是见面比较困难了,但是我想如果她(他)们回来,我希望可以做的更好,可以拥有更好的生活,如果不回来了,也希望想到我们,我们这些同学,很多的老师,记得校园的样子,记得我们国家的摸样,自己的家乡,这是不应该忘记的。希望她(他)们男孩子越来越帅气,女孩子越来越漂亮!最好我都认不出来了……

有的朋友喜欢称呼我凤姐姐,很多挺喜欢我的,对我挺好的,也很相信我,有的喜欢叫我凤姐,大凤!哈哈。

我不是木头做的人,有时候,应该是常常我很感性,我容易感动。我怕别人,任何人对我好,我接受不好,是承受不了。我是个很矛盾的人,所有一直就是这样。很多人,也就一些人说我比较严肃,就是说话做事太过拘谨,一板一眼,所以觉得不那么自如,其实我是很喜欢开玩笑的人。

一路走来,我不是坏人,没有做过坏事。我不知道自己怎么对待自己的,所以自然体会不到对待别人不好的时候,我顾及不到,我忘记应该怎么对待别人。我想认识我的人很多可能觉得和我在一块有点累,还有委屈,确实我比较能憋,也能装。

暂时不写了吧,因为我发现太多了。

你有多久没淋雨了

文/桂林罗伟

半年雨季,半年干旱。到了六月,南方的雨季终于接近尾声。我是一个喜欢雨的人。到了这个时候,心里不免怅惘一番:要听雨,又得等上半年了。

你也是一个喜欢雨的人吧?可是,曾想过,自己有多长时间没淋过雨了?

喜欢淋雨的季节是我们年少时的花季雨季。因为,那个时候,我们拥有无限的心事。我们会悄悄地喜欢上一个人,又不能跟谁明说,就把心事偷偷地写进雨中。我们会寻一个下雨的日子,不撑伞,走入雨中。专找一个没人的小路,嗒嗒嗒地独行。你在听着雨声,雨也在听着你的心声。仿佛,你就这样觅到了知己。

有时,也并不一定要有暗恋的心事。年少人的心是很容易惆怅的。无端地感觉自己孤单的时候,你也会悄悄地行入雨中。或者是,也不用什么愁绪。就是一个人矫情的时候,就去淋雨了。这样,会让人感觉到,你就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

许多人喜欢淋细雨,就是春天的那种感觉。拂在你身上,没有疼痛感,也不会让你生病。但是,对于一个真正喜欢雨的人,是不会计较雨的大小的。心事的深浅不同,淋雨的大小也不同。在萧萧的寒秋,在冷冷的冬夜,听雨淋雨,会有不一样的愁思。我只记得,年少时的一个寒冷的夜晚,我冒着大雨,一个人走了很长的路。

现在想来,年少时的一切,多少有些矫情。不过,我倒是很怀想那段日子,那段长长的,看不清方向的花季雨季。如今,我惆怅的是:我有多久没淋过雨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心开始便得僵硬起来。我在想着油盐柴米,我在想着我的工作我的生活,我再不富诗情画意。甚至,我担心,淋雨会不会生病,生病会不会误事?

年少时,一颗心软得像一朵云。轻轻一捏,你就能弄出一片雨来。如今,长成这么大一个人了,有些事看得明白,心便没有那么敏感,没有那么脆弱了。你再不会为了一个人而多情,再不会为了一段情而悲愁,再不会为了一朵花开而喜,再不会为了一缕风而哭泣。不论少男还是少女,不论喜欢不喜欢淋雨,心事总归是相同的。可是如今,在我们那颗斑斓柔弱的心变得务实与坚硬的同时,它也失去了年少时那一份不可追的梦幻般的光泽。

到了这把年纪,想听雨,却听不出年少时的味儿;想淋雨,也淋不出年少时的心事。到了不淋雨的季节,我们才知道,不是自己的年龄,而是我们的那颗心已经不可避免地老去了。

心乡宁静

文/金权

喜欢沈从文,喜欢汪曾祺,喜欢吴冠中。

喜欢宁静,喜欢偏远,喜欢文字的娓娓道来,喜欢中国山水画的空灵缥缈,喜欢乡村的遗世独立。

吾心安处是吾乡。

秋天。东坞村。阳光是黄色的。柿子是黄色的。土坯房年代久远,是黄色的。

枧底镇。东坞村。应该是一次偶遇。

在此之前,当地人把它说成是古村落,我一点好奇心都没有。在中国,古村落太多,如果有一二幢明清或是民国时期的建筑,无论官舍,还是商宅,亦或普通民居,这个地方就被炒成了“古村落”或者“古镇”,继而便是没完没了的商业开发和红红火火的农家乐。旅游业和经济发展,仿佛就是当下纠结不清的两大主题。

中国的许多村庄都在模仿城市,接近城市,东坞村不是。

沉寂,安宁,像一个被遗忘的孤寡老人,简单,贫瘠,卑微,无人惊扰。

东坞村不是“古村落”, 是童年的记忆,是历史的标签,是被粗心的读者忽略的简略前言,是……是被经济时代遗忘的乡村角落。(很不忍心说出这句定义)

七八幢不到百年的简陋民居,隐藏在枧底镇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心安理得地偏于一隅。如果没有当地人向导,至今,我还是找不到这个地方。

不喜欢矫情。

看过那么多的古镇和古村落,一开始这里并没有引起我的兴趣。刚进村,老远就能看见几幢陈旧的土坯房,简单,朴素,无艺术的粉饰,无考古的标榜,更无传说和故事的渲染,倒是有些贫穷、破败、颓废之感。生长自农村,我从不认为这些是美。

倒是村口的一小爿水塘吸引了我。水是死水,碧绿碧绿的,却也平静,周围几棵古树的树枝稀稀落落的伸向水面,树后便是一二幢土坯房。土坯房不大,偎依在几棵硕果累累的高大的柿子树下。墙体曾用石灰粉刷过,年代久远,雨水冲刷,已经面目全非,石灰的斑驳和脱落和泥土的黄混为一体。木门,黑瓦,门窗紧锁,无人居住,和屋后金黄的柿子一同倒映在碧绿的水面上,简洁而浓烈,很有吴冠中江南山水的意境,只是缺少了空蒙的江南烟雨作背景。

村庄依山傍水,依山势次第而上。

和中国后工业时代的乡村一样,年轻力壮的人都出去了,有钱的也早已搬离,所以村庄显得特别安静,很少看到人影。时至中午,也没有看到几缕炊烟袅袅升起,也没闻到菜香四溢。在大山里,村庄仿佛一直在沉睡,还好有午后的阳光,可以蒸腾起热火朝天的生气;还好有偶尔的羊咩数声,让你知道这里是有人群居住的;还好有一条弯弯曲曲的水泥路穿村而过,稍显时代气息。

一层一层的旧民居,绿树掩映下,光阴斑驳,一个人走,容易时光恍惚。

这种沉寂很适合文人的调调,也适合我。所以无可遏制地喜欢上了沈从文、汪曾祺,喜欢他们笔下民国时期战乱和灾难之外的中国乡村和虚幻的恬适。我固执地认为,这是人性最真实的部分,是对真生活不可剥夺的爱和沉湎,是生命之中最高尚的情操,一个热爱生活和生命的人必须拥有,必须情比金坚。

我爱着我的生命。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喜欢上了这种安静,已至中年,无可厚非。喜欢一个人傻傻地窝在家里,不交友不交流;喜欢一个人出走他乡,随遇而安;喜欢柴米油盐的琐碎;喜欢被生活烟熏火燎;喜欢一个人在月色之下翻洗前半生……

有一年,去丽江。总想着,彩云之南,遥远;丽江,更远。

到丽江时,已傍晚。灯火辉煌的丽江,人头攒动,人声鼎沸,鱼贯的人群用“摩肩接踵”来形容一点都不未过。酒吧像菜市场的摊位,沿街排开,一条街叠着一条街,贯穿大街小巷,灯红酒绿,歌舞升平,嘈杂得你根本分不清音乐是从哪一间酒吧飘出来的。

兴味索然。

之后去大家推荐的束河古镇,依旧。

还好有白沙。这是个很小的古镇,游人经过丽江、束河的过滤,最后能到达这里的,寥寥无几。

古镇成片的古老民居,祥和、安宁,还保留有七八十年代乡村公社的生活气息。街道就一条,两头还是石子路,更远处是乡野。没有菜市场,几个卖菜的纳西族老人坐在街头围成一圈,就算一个“市场”,简单得有点像是围坐在一起拉家常。我很好奇。老人卖的都是当地的山货,几朵山里的菌子还藏在潮湿的松针和苔藓里鲜嫩欲滴,几棵白菜根部还沾着湿漉漉的泥土,我猜那几个鸡蛋或许还有母鸡的体温。

那个下午,云南的阳光很好,一个人,静静地走,静静地看,偶尔在一幢老房子里停下来,主人来自宝岛台湾,他指着头顶的阳台告诉:“上去坐坐,可以看到玉龙雪山。”

我不知道,此刻,在东坞村,自己怎么会突然想起这些。

在东坞村,可以看到连绵的青山和鳞次栉比的稻田,可以看到阳光从屋檐移到沟渠的轨迹,可以看到散落山坡上的羊和牧归的牛,以及静静晒着太阳的大黄狗……时光竟如此慵懒,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慢下来、静下来?如风平浪静的塘水,掀不起一丁点涟漪;如矗立风雨几十年的土坯房,岿然不动;如守着土坯房几十年如一日的老人,坐在门前,看家、剥手指,打盹,做生前身后的飘渺梦……

还是丽江。我知道,夜色下的丽江并非真的丽江,非我所想的丽江。

云南的清晨醒得很晚,早上七八点,喧嚣了一夜的丽江,此刻静得让人怜爱、心醉,打个喷嚏都很奢侈,是罪过。古朴的木门,光滑的彩石街道,深邃的巷子,高耸的楼阁,写着纳西族文字的墙壁和旗帜、木牌……除了环卫工人,这个小城此刻还在酣眠,还在做着沉积了千年的春秋大梦。

原来,丽江的最美是清晨。

这样的清晨清澈如水,如玉龙雪山流下的雪水,环绕丽江古城汩汩流淌,冰凉、净洁,没有一丝的喧哗、嘈杂、无序。

东坞村当然不比丽江。但愿不似丽江。

它的安静是细沙中的泉眼,细小、完整、无声、延绵,是无边佛法中的一个小小的偈语,可道,可不道,最好无道。

入我眼者,入我心;入心者,即吾乡。

语言凌乱,思绪万千,不知所云,心安即家。

失之而淡,得之未浓

"奥运会开幕了"一段微信传了过来"开就开了、大晚上的吃多了还是怎么着,睡觉!"我把她凶了一顿,然后睡了??????

我叫静,但并不安静,至少对于熟人是这样。很早的时候我喜欢一个男生,叫辰。喜欢他喜欢了七年,可是我们并没有在一起,原因是他不喜欢我。哈哈哈哈哈,有人说这是单恋,还有说这是暗恋,我不知道我属于哪种?我只知道除了他我在没有认真的喜欢过任何一个男孩子。

"麻烦让一下、让我瞅一眼我在哪个班。""你叫什么名字?""静""6班!""谢谢啊!"到了班里,班主任是一个四十岁出头的沧桑感很强的男人,对了是上海人教英语兼我们的班主任,在他一顿教育后,开始排座位。那时候我的个子比有些男生都高,我和一个叫涛的男生坐在了一起,而辰就在我后面,他和一个智力低下的女孩儿坐在了一起(我对辰表示万分同情)!上了有两个月的时候,我发现我对我后面的那个男孩感觉不对,好像是喜欢?不确定!

那年我升初中,对于感情是懵懵懂懂,不知道什么是爱、哪种是喜欢,什么是有感觉,有什么是感兴趣!?三年里、我换过无数次的座位,跟他有近有远,我的学习自然也是一落千丈,自然成班里的"差学生"。那些年里,有人喜欢过他,他也喜欢过别人但都没说,而我也和我的的各种同桌有产生过情愫,但是我们换完座位,这种感觉就淡了。他跟我也是暧昧不清???最后一年了,我由于学习不好被调到了最前排,又是他的前面,可是我的心情却很不好并没有因此而开心。我急,我要考试了要上高中考大学,这样我们的关系就近一些;我恨,为什么我到现在了还在想他我现在应该考虑的是我的未来;我想哭,想忘记他!我不懂、为什么这次没在一起却是那么刻骨铭心?!

很果断、也很绝决、我就不是上高中的料,毕业之际我想到了一句歌词"那一句我爱你,始终没能说出口"各种拍毕业照,各种单独自拍,各种留纪念。而我肯定要为我的美好前程着想啊,我去上了技校、他留在本校继续读高中。上中专的时候我给他表白过,他说"我们适合做好朋友,特好的那种,我现在也没想那个的,好好上学吧,经常联系???"挂了电话,常联系?我已什么身份跟你常联系?!中专毕业了、我们深厚的友谊也会随之而淡,因为我们要去找工作!

我已经工作两年了,两年里我过得很开心,我认识了很多朋友,他们也很帮助我,他们爱叫我"小孩儿",他们说我很其他90后不一样、我显得有内涵,很成熟,看问题不单面、做事情有度。是啊,工作是挺锻炼人的,至少会成熟些。两年里偶尔想想你、想想我们曾经又傻又单纯的美好生活,想想以后会怎样!

3 3 1.5=7.5亲爱的,七年了,这些年我无数次的梦见你,梦见你就那样傻傻地对我笑一直笑样子就跟我见到你一样高高大大帅帅的很阳光的小伙子。我想我知道我对你的那种感觉是什么了,一切止于凌晨微信之后的那段小小的梦,梦里我很安静的看着你,看着那紧锁的眉头,看着你身边那群叽叽喳喳的女生,好像又是一个毕业季。所有人都跟你拍照留纪念拥抱,我只对你说,"各自安好。"

梦醒、有是一个雨天,心情莫名的好,然而又莫名地想你。又是一届奥运会、在一个我向往的国家我向往的城市--伦敦。

"给你的爱一直很安静、来交换你偶尔给的关心、明明是三个人的电影、我却始终不能有姓名??????"

因为你不喜欢我

因为你不喜欢我

我再也不会关心我在你心里的形象

再也不会出门前花一个半小时细心打扮

再也不会在挂断电话以后担心自己有没有说错什么,语气是不是太过紧张

因为你不喜欢我

我再也不会一遍一遍地翻很久以前你发过给我的短信

再也不会为了你随意改的签名就高兴或者难过

再也不会每天打卡似的翻你微博,留你只言片语的信息

再也不会偷偷存下你的照片,放在一个藏得很隐蔽的文档里

你不喜欢我

不管我如何努力,你都忘不掉那个早已离你而去的姑娘

你眼中,你心里,自始至终都住着一个人

我看着你那么痛苦,站在你身后看不到的地方,悄悄地心疼

你不喜欢我

好不容易把你约出来,你坐在我身边,却很用心地沉默

好不容易可以跟你同撑一把伞,你却两眼放空,说起以前和她路过的街口

我喜怒哀乐,因你而起

我发了些什么,为了让你看见

然而你不喜欢我,你装傻到底,我也打死不说

这时我发现,沉闷一下午,或者情绪莫名的时候

总是很迷茫,不安,看着手机难过的时候

这一切的,只是因为,你不喜欢我。

你不喜欢我,我又为什么非要这样

让你执着你的,我执着着我的

为什么我非要每天哭丧着个脸,勉强露出笑容

为什么那个人非要是你

为什么要讨厌你那么爱她,那么没骨气

最没骨气的,原来是我自己。

明明知道是个坑,还非要扑过去

明明知道这些连结果都没有的付出,却还是不肯放弃

你为了她折磨你自己,我为了你折磨我自己

这是何必。

因为你不喜欢我

所以这次,我想放自己一马

去离你远一点的地方

忘记你,忘记这段傻了吧唧的时光

“回忆本身是美好的,只要你能让过去的都过去”

嗯,没错。我喜欢你。

只是,你不喜欢我。

谢谢你给的缘分和喜欢

一段感情的开始,总是注定的缘分,不然,茫茫人海中为什么偏偏让我遇到你,沦陷了彼此的心情,就那么守侯,不求回报,被温暖的心因此而感动着,歉疚着,我想,这样一种相遇,是应该好好珍惜的,所以,爱着你的爱,喜欢着你的喜欢。因了这样的爱和喜欢,才有了彼此的惺惺相惜,才有了那份真挚。

因为文字里流淌的情感,因为文字里想象的纠缠,开始走近,开始守侯,开始了祝愿……这样的支持和鼓励让我如此的感动,以至,泪流,因为那幸福,以至,震撼,因为那付出,你懂我很多,比我自己要懂,但,不会刻意的说些什么,一切,就那么顺其自然的流淌,脉脉的,柔柔的,但却是久久的……

努力的争取这一份握得住的幸福。因为不想,辜负那一片赤诚心里镌刻的赤诚希望,心灵的贴近,无须华丽的辞藻,无须甜蜜的话语,默默的,藏在心里,无声的交流那一种让心灵颤动的情感,从文字,到音乐,到心情,无一,不让我觉得暖暖,从内心深处……

刻意了,反而不自然,有了这样的前提,交往起来就没有了扭捏,会心的微笑,忧伤的眼泪,真诚的思念,就那么坦坦荡荡的表达,从此,那些过往,铭刻在记忆里,不会消失,即使淡去,也有着剪不断的喜欢的痕迹。

曾经无数次的感恩着,因为我遇到了你,你给我的鼓励和支持,你给我的灵感和思绪,带着花儿的芬芳,镌刻在我的生命里,永不褪色,每一个片段就是一朵花瓣,难以忘记。

珍惜着,这样的幸福。

时光,带着美丽行走,那些过往,仍然记得,用文字诉说的心情还在,所以,我一直在等,一直努力的珍惜这样一份永久。真的,你感受到了吗?幸福,是可以等待到的,但,一定还要加上努力。我感受到了,因为你的那一份努力,所以我倍加珍惜这样一份等待,然后,岁月为我沉淀下来的,是带着浓郁花香的美好。

付出不了什么,内心里总有着深深的歉意,莫名地,常常的想起,其实,我们能握住的只是身边那双平凡的手,感到温暖,然后微笑,才知道,该珍惜的人一定要珍惜,该感激的人也一定要感激,懂得了距离的可贵,便也安心了这样的相遇,总觉得,这样,就好,深深的缘,浅浅的思念,总是萦绕在心间。

夜,静静的,因为在文字里怀想,情,暖暖的,因为彼此无私的给予,务须感谢,却还要感谢,因为心的深处,始终珍藏着,那一种缘分和因缘而生的那一种淡淡的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