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撞人

作者: 郑付林2016年03月01日短篇散文

艾蓝来到律所,委托我代为参与一起民事诉讼。

案子很简单。艾蓝开车行驶在解放路,刹车突然失灵,汽车冲向人行道,将一个摆地摊的男人撞成骨折,鉴定为十级伤残。伤者诉至法院,索要伤残赔偿金七万元,其他费用一万元,共计索赔八万元。

阅卷后,我说,根据法律,十级伤残赔偿金,农村户籍三万元,城市户籍七万元。原告是农村户籍,依法只能获得三万元的伤残赔偿金。

他很无辜,就按城市标准赔吧。艾蓝沉重地说。

庭前调解,艾蓝自愿赔付十万,当天付清。原告和法官大感意外,对未露面的艾蓝大加赞赏。

我颇为不解——既然主动多赔,还请律师干嘛?

她低垂着头说,我不敢面对伤者。

更让人意外的是,三个月后,艾蓝送来五万元现金,托我转交给原告。

他找你麻烦了?我问。

不是,我负罪内疚,图个心安。她叹了口气,面容很是憔悴。

何必苛责自己。我安慰道。

原告得到了远超预期的赔偿,随后又获赠五万元,大喜。有人披露给记者,晚报上便有了篇《白领丽人怜贫惜弱》的报道。

艾蓝一夜成名,众人称道,然而却更加憔悴,说:我涉嫌故意伤害罪,想去自首。

我笑道,老同学,你可是法律硕士,说话真露怯,就一交通事故,何来犯罪一说。

不,刹车失灵那一刻,我本想跟前车追个尾,临近才发现,那是价值千万的法拉利,于是本能避开,将车打向人行道,当时想,万一撞了人,即便撞死了,最多赔个几十万,撞上法拉利,我两辈子都赔不起。

我望着她俏丽的脸庞,不寒而栗。

我懂,这行为就是犯罪。她喃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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