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阴暗”于阳光下

作者: 焦仁贵2016年05月21日现代散文

一个人做点好事,总怕无人知,无人知就无动力再做下去。一个人做点坏事,最怕有人知,知道了就臭名远扬,再也不敢做了。人都知道了就形成与论,怕人知就是怕与论,凡怕舆论的必是坏人、坏事、阴暗、丑闻、邪恶、龌龊。如果这种人和事不断出现,这种现象泛滥不止,社会的舆论系统肯定出了问题。坏人怕扬坏名,坏事怕人知晓,阴暗怕见阳光,丑闻怕人嚼舌,邪恶最忌曝光,龌龊令人恶心。与论是最有效的治理工具。

我们有健全规模的与论阵地和工具,报纸、电台、网络铺天盖地,我们舆论什么呢?积极、健康、向上、文明、美好、阳光的东西,称为主旋律。这当然是很好的与论方向,鼓励、提倡、引导社会向前迈进。但不可否认,我们社会有许多消极、落后、丑陋、邪恶、污浊、肮脏、阴暗的东西,我们称之为阴暗面。对于阴暗面,与论起来就非常小心谨慎,要掌握一定的比例或尺度,不能违反了有关阳面与阴面的舆论规定和纪律,不能以阴淡阳,造成负面影响,这些都没有错。

我们曾有过与论方面的经验和教训,一段时间或在某些局部,要刹什么风,要集中整治什么,要纠正什么丑陋现象,就要与论的积极配合了,不惜版面和时间,大量报道揭露一批违法违纪的人或事,暴露阴暗面的不光彩现象,把它置于阳光下,许多现象见光就自动消失了,就像冰雪见光一样,很难再存在下去。可惜这样的经验我们只是偶用或是权宜之用。

最近,人们有一个明显的感觉,反腐有了成效、风气有了好转、违规的事减少,这种感觉来自哪里呢?来自身边的感受和与论的传播。大报、小报、网络电视、公告、布告、通报、亮丑栏、曝光台,占了舆论阵地的半壁江山,让“老虎”亮相,让“苍蝇”显影,让阴暗见光,让丑陋现形,舆论似乎打破了“阴暗面”的禁区,腐败、贪官、违规、违纪、吃喝、游玩、浪费、懈怠等等禁止的东西,来者不拒,你敢为,我敢亮,不惜版面,敢于较劲。形势好转,与论功不可没。

舆论是一种工具,相较于其他形式的工具,它的威力最大、震慑力最强、杀伤力最猛,一日被与论,十年怕报纸,绝不是危言耸听。美国人最怕报纸,报纸几乎控制了他们生活的某些行为和举动,有位中国记者在美国坐官员的车去参观,路过一个十字,遇到红灯,前后左右,既无车也无人,更没有警察,记者说:“咱们干吗不闯过去?”官员说:“啊!那可不行!”记者问:“为什么?”官员说:“我们担任公职的尤其不能违反交通规则,不然,明天你的名字就有可能上报纸了。”记者半信半疑:“有那么严重吗?”官员说:“每个报社都专门有记者每天跑警察局查‘违法记录’,如果发现有当官的违法,就好似抓到了一条大鱼,可以大做文章,甚至还可以捞个头版头条新闻,引起轰动,名利双收。”他还告诉记者:“我还得叮嘱我的儿子千万不要做错事,否则也会因为我的关系而成为新闻记者猎取的对象。”面对闯红灯的危险,这位官员没有提到警察、交警大队、单位、上司、领导,说明他压根不怕这些,唯独怕报纸,恐舆论。

有人可能会说,闯红灯之类的琐事都上报纸,登得过来吗?岂不有点小题大做。这可能涉及文明程度和道德底线问题,我们认为是小瑕疵,在他那里就是大问题,我们认为不足挂齿,他却要登报惩治,但不管问题大小,程度高低,与论对它的治愈功效是一样的,问题的肇事者对它的恐惧感是相同的。这就是“灵丹妙药”。怕舆论是人的共性,舆论是什么,舆论就是众人的眼睛、耳朵、思想,监视监听兼辨别,当一个人被舆论监督以后,他就成了公众批评、指责、鄙视、抛弃的对象,他的那点丑事丑闻发酵扩散,臭名远扬,谁不怕呢?

怕舆论是件好事,怕就有止的希望。怕与论也是怕人,当一个人要做坏事的时候,要瞅瞅周围有没有人,有人就不敢做,这比怕警察怕公安要进步得多。狭义的舆论尚且如此,广义的媒体舆论更不用说了。可惜我们的舆论功能浪费得太多了,我们只强调它的教育作用、宣传作用、引导作用,而忽视了它的亮相作用、揭丑作用、曝光作用、光疗作用,这些都是令人生畏止行改邪归正的特殊功能,我们却白白地浪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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