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修的操守

作者: 唐宝民2016年07月21日哲理散文

《墨庄漫录》一书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欧阳修修《新唐书》,专修“纪”、“志”部分,“列传”部分是由尚书宋祁修的。在最后统一编校时,朝廷认为一本书出于两人之手,体例不能统一,就命令欧阳修仔细审阅列传部分,删改为统一的体例。欧阳修接受了命令,却并没有依照命令对宋祁所修的列传部分进行删改,他就此对别人解释说:“宋公是我的前辈,再说人们的见解多有不同,怎么都能跟自己想的一样呢?”于是一点也没有改动。《新唐书》修完之后,要完整地呈报给皇帝,按照以往修史的旧例,在署名上只署官职最高的一人姓名,欧阳修的官最高,所以理当只署他的名即可。但欧阳修却说:“宋公对列传也下了很深的功夫,写了很长时间,怎么能埋没他的名字呢?怎么能夺取他的功劳呢?”于是,便坚持只把“志”、“纪”部分署上了自己的名字,而把“列传”部分署上了宋祁的名字。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体例,宋祁因此感动地说:“自古文人不相让,而好欺凌、埋没对方,这样的事前所未有啊!”

这两件事,看起来虽然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凸显的却是大人格、大境界。就如一滴水珠可以折射出太阳的七彩光辉一样,“小事”也可以反映出一个人令人仰望的道德品质,这种人格修为不会被历史的尘埃埋没,而是永远闪耀着光芒,影响着我们的人生

相关文章

文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