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薯粥

作者: 楚木湘魂2017年03月06日来源: 云南网生活散文

金盘烩鲤鱼在上流社会的餐桌上,大块大块的红烧肉在梁山好汉的粗瓷大海碗里,红薯粥在村妪的铁锅里,它是属于村庄的,属于我的。倘若某些纤纤素手也曾宠幸过红薯,那不过类似于太太们的闲情偶寄罢了。

在物以稀为贵的人世间,红薯那种漫山遍野的生长气势,那种大大咧咧的粗砺个性,注定它无法成为贵族,即使放在金碟银盘里,终究未有富贵气象。酒朋诗侣最能以文字将红薯送入美境,然而他们围炉煮酒,或者月夜泛舟的时候,助兴的还是非鸡鱼鸭肉不可,没听说他们揣个红薯就吟诗作赋的。

母亲自己不爱吃红薯,她在饥荒年代已经吃够了,任何红薯的味道于她都是苦涩的。如今她种红薯,很大程度是为了我,以及我们家的猪。我对红薯一直抱有亲密的情感,一直觉得拥有红薯是人类的造化,虽然它使我胖,一圈一圈地胖,我依然矢志不渝,谁叫咱是个长情的人呢。渐渐的,我也长得像个红薯了,两端尖尖的,中间圆圆的。但偏有人说我更像土豆,听起来像平级调动。我只得笑嘻嘻地说一声“悉听尊便”,反正都是圆。

食物与感情是血肉相连的。晋朝时张翰因见秋风乍起,想起家乡的菰菜、莼羹、鲈鱼脍来,于是功名利禄全不要了,马上打道归乡,觉得他未免孩子气了些。后来我行走在深圳街头,看到糖水店里的红薯糖水,“不如归去”之意油然而生,才明白不是张翰孩子气,而是我彼时不够人生经验,哪里会有感同身受。

霜风乍起的时候,红薯中的淀粉刚好完成糖分的转化,一切恰到好处。我对于吃东西和对人生的态度如出一辙,毫无追求,以简单为上,并且煮食物继承了母亲的大手笔,从来不耐烦煮个三碗两碗,务必近乎野蛮的盆满钵满,始觉称心如意。萧萧黄叶闭疏窗的早晨,母女同桌而食,无烦无恼,无挂无忧,甘甜绵软的感觉从舌尖滑入喉咙,似乎也略具一种朴素的小家子情趣。遇上不嫌弃的闺蜜或者小主,也取碗来分一杯羹,漫说隔壁的八卦,愉悦地浪费生命单纯而畅快。林语堂说中国人成功的时候都是孔教徒,失败的时候都是道教徒,想必我是道教徒无疑了。

红薯的一切食用方法中,我同时爱着还有红薯干,以及红薯切丁煮糍粑,但都不及红薯煮粥这样手到粥来而且货真价实。在冬天厚厚的棉袄的掩护下,母女两个任性地将红薯的热量转化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从不嫌弃自己不端庄不优雅,从来都活得理直气壮,颇觉得自己事迹和精神都很感人

饱富才情者的红薯粥决不会像我这么肤浅。他们的粥里至少会拌入避世、淡泊、孤独等等的佐料,会在金黄的颜色里染上忧郁,或者故作豁达的忧郁,在缭绕的雾气里联想到生命的茫然无所托付,从而将一碗粥喝得千古黯然。

当然,如果有朋自远方来,我还是决不至于用一碗红薯粥来搪塞人的。毕竟,红薯煮粥我也只有说得美而厨艺不美。毕竟,煮干饭的米还够,下饭的咸菜也还够。我那葛朗台的名声,还是不要传出去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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