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门说孝

2017年09月05日来源: 保定日报社现代散文

人们几乎众口一词地说着这么一个道理,“一个连自己的父母都不孝顺的人怎么可能对别人友好?这样的人绝对不可与其结交共事。”这似乎成了一条毋庸置疑的真理,我们择友的标准也要照此而定才对。

有一位十六七岁便自农村家庭出走到城市谋生的年轻人,在摸爬滚打艰难创业中结识了一位善良可爱的女孩儿,娶其为妻。小夫妻患难与共恩爱有加,10年后他们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一套面积约40平米的小房子。有了立锥之地,男方父母来了精神,动不动就跑来城里呆上一阵儿。老人一来,卧室就要让出,夫妻俩和小儿子就要在客厅里搭铺,拥挤得一塌糊涂,酷暑之日,儿媳冲个澡换个衣都不方便。这还不算,俩老人还总摆着长辈的架子,饭菜要人端到手边,且必须咸淡可口。小两口上班做工,幼儿园接送孩子,再买菜烧饭,累得四脚朝天,肚里闷着一股子怨气,儿子有意见不敢说,媳妇亦是忍、忍、忍。二老人、终于暂且打道回府了,没几天老父又发来消息,说大伯的患肝炎的孙子要来城里治病,到家借住。这回媳妇不干了,跟老公摊牌了,说,决不答应。你要答应我就搬出家门。老公虽然异常纠结,还是依了媳妇,把病号挡在了门外。老爹闻知勃然大怒,赶过来对这不孝之子劈头盖脸一顿臭骂,儿子不吭声,老爹气急败坏,砸桌椅摔电视,宣布断绝父子关系,闹了个乌烟瘴气。从此,儿子落下了不孝的恶名,在老家,村前村后一片声讨,而这位不能恪守孝道的年轻人对自己的妻子情深意厚,对岳父岳母关照有加,与身边的同事诚挚友善,被街坊邻居赞为难得的好人。所谓对父母不孝对别人一定不好的逻辑在此显然难圆其说。

相反,在我的阅历范围中倒是见到不少貌似大行其孝的男女,却显示出了阴暗冷漠的人性。认识这么个女人,头婚嫁给一个造纸厂工人,她不好好打理小家庭的日子,费尽心机算计着怎样把自家和公婆财产挪腾到父母那里,好让自己爹妈有个富足幸福的晚年。这还不算,大弟要建房,父母一道指令,她立马划过去三万块,小弟要成婚,又送一两万,丈夫表露不满,她就以孝的名义自解自辩,振振有词,此人做法受到她原生家族七姑八姨老老少少的盛赞,赞得她晕晕乎乎,小家庭则落得个土崩瓦解;二婚嫁给个出租车司机,她仍然如此行事,公公病了,不闻不问,银根紧攥,父亲患病,忙前跑后,大把扔钱……二婚再裂,此后没有哪个男人再肯要她,至今孤家寡人。此外,更有甚例,某小伙为抢救躺在医院缺钱治疗的母亲,入户抢劫,凶残杀人,孝心倒是淋漓尽致地体现了,禽兽本性也曝露无遗。

在养老制度严重缺失的社会中,难免要把孝道叫嚷得震天动地,但若用“孝”这单一的标准来确定人的品质的优劣,也是极为偏颇的。我常想,那些早年为一己之私抛儿弃女或虐儿虐女的无良老人有什么理由理直气壮地向儿女们索取孝顺?孝是美德,但要警惕它成为伪君子们的花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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