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作者: 谢汝平2018年02月02日来源: 潮州日报情感散文

看了那么多年的书,书签还是那一枚。

书签陈旧泛黄,上面的图案稍显模糊,留下的只是岁月的印痕。

对于一枚书签来说,能够永远躺在书本中间,起到提醒阅读者的作用,就是合格的,也是幸福的。至于书签的容颜,本不必太计较,不管是面容姣好还是姿色一般,能够永远跟随主人读书,能够永远起着一个书签应该起到的作用,能够永远不离不弃,这就值得怜爱与珍惜。再说,书签也有青春年少的时候,那时的书签崭新耀目,带着好闻的淡淡油墨香,本身已经不止是一张小小卡片,更是很多人心仪的佳人。人与书签相遇,自然也是难得的缘分,更重要的是能够长相厮守那么多年。一枚小小的书签,在书中脱去稚气,在书中慢慢成熟,也在书中渐渐老去,如今风华不再,如今风韵已失。但即便如此,书签那舒服的手感,那任劳任怨的性格,那忠贞不渝的秉性,那如亲人一般的情谊,令人永远不忍心将它抛弃

一枚书签用了三十多年,似乎是不可想象的,以前一直忽视这枚书签,很多年没有细细端详它,没有想一想与它有关的陈年往事,把它夹在书中完全成了一种习惯。现在突然注意到这枚书签,才想起时光流逝如水,那曾经崭新挺括的卡片,早已软绵绵没有活力。再看镜子中的自己,再不是那个英俊少年,不止是皱纹上额头,而是头发花白,被岁月的霜浸染得面目全非。人和书签一起变老,互相对视的瞬间,只能莞尔一笑,笑中带着甜蜜与苦涩。也许,人与书签也曾发生过故事,只是那故事不曲折离奇,不会令人刻骨铭心,就像一生当中绝大多数故事,会慢慢被淡忘,不留下一点痕迹。似乎有一次借书给别人看,连同书中夹的书签一起借出了,后来的几天,自己看书百般不习惯,千般不如意,沉不下心,集中不了注意力,甚至经常莫名其妙要发火。后来幸好朋友还来了书,也还来了书签,看到书签的那一刻,我仿佛看到它满脸委屈,也一下子知道自己心里别扭的原因,有了书签,才又恢复了正常。

记忆中没有书签的日子里,我仍然喜欢看书,间歇的时候,就把书页折一下,以作记号,好好的书页,被我折得乱七八糟,我想,书可能也是恨我的,它比我更想念书签。好在大多数时间里,都有书签相伴,书签默默地坚守我给它指定的岗位,从来不擅离职守,这一点,我非常满意。当然,书签相伴过很多书,它了解书的内容,理解书的内涵,它比人更能静下心来思考,因而有极高的素质,这是挺正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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